1. 引言
持续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是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点,“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统筹推进服务贸易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服务业作为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层面来看,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全球经济服务化成为新的趋势 [1]。然而近年来,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放缓,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服务贸易也将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普遍超过70%,服务贸易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中占比超过20%。2021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达60.97万亿,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53.80%,服务贸易总额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为11.69%,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分析并对比典型发达国家服务业开放的经验与模式,不仅有利于中国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还对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 相关研究
2.1. 文献综述
服务业开放的测度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服务贸易进出口以及国际组织公布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是衡量服务业开放的重要指标 [2] [3]。
发达国家较早地实行了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政策,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国内学者从不同方面总结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杨雪等(2020)分析总结了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扩大服务业开放的经验,指出政府和社会在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良好的服务业开放市场 [4]。王绍媛(2011)总结了美国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一系列政策,强调以服务业发展作为基础、以促进服务贸易出口作为国家战略,对内建设良好环境、对外积极开拓市场,对我国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5]。黄丽萍(2013)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角度出发,对比分析了美德日等国扩大服务贸易开放的政策经验,为我国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提供参考 [6]。张昕(2018)则从生产性服务贸易的角度,对比分析了中德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与竞争力,提出以扩大开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7]。
2.2. 美英德日中服务业开放的国际比较
2020年美英德日四大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53.51%1,服务业开放水平较高、服务贸易发展较为成熟、国际竞争力较强。因此,本文选取美英德日四大发达国家,与中国服务业开放水平进行对比分析。
基于现有研究,本文选取服务贸易依存度(服务贸易总额/GDP)和OECD公布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作为衡量国家服务业开放的指标。2020年中国的服务贸易依存度为54%,美国81%、英国80.5%、德国和日本均为70%,中国的服务业开放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较大的差距。从OECD公布的2021各国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来看,中国各服务贸易行业的限制均要高于中美英德日五国的平均值,具有较高的限制,在会计、电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尤为明显。与OECD数据库中58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值相比,中国仅有6个服务行业的限制低于平均值,服务业整体开放的水平较低2。
3. 典型发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的经验总结
3.1. 美国:战略先行,建立发达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
3.1.1. 完备的战略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美国拥有完备的战略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对内,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设立机构等手段,打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基础。政府联合各服务行业协会,高效地管理服务业,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的发展,为服务业的高度开放打下坚实基础。早在1995年,美国政府确定“服务先行”战略,促进服务贸易出口正式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逐步建立起4个高效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鼓励国内企业开展跨国服务,为其提供支持和保障 [5],极大地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出口与国内服务业形成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对外,美国积极进行国际贸易谈判,抢占制定规则的话语权,拓展海外市场,为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美国政府积极推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最终签订《服务贸易总协定》,为美国打开海外服务市场大门,提供市场准入机会。
3.1.2. 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与服务贸易相互促进
美国高度重视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在服务领域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大幅度攀升,保持高增长率状态,一跃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一大产业。根据美国国家经济分析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年底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6.49万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5.44万亿美元,2015~2021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额占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均值超过77%。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服务贸易的进一步扩张,服务贸易的对外扩张又进一步带动了对外直接投资,二者相互促进,维持美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优势。
3.1.3. 强大的人力资本储备加大服务贸易优势
美国历来重视人才的吸引与培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将教育作为国家战略,加大对教育和科研创新的投资。美国对教育投资占GDP的比重一直位居世界前列,灵活的人才引进与教育培养战略为美国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本,保证了服务业发展的基础。不竭的人力资源供给持续性创新,大大增加了服务产品的种类和范围、提升了服务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了美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且强大的人力资本促使美国的产业转向知识密集型,优化了产业结构、提升了产品附加值,进一步促进了服务出口。此外,得益于先进的服务技术,美国在服务领域也拥有强大的话语权,成为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者,“量身”制定政策、充分发挥优势,保持国际竞争力。
3.2. 英国:金融领跑,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融合发展
3.2.1. 积极开放服务业市场,推进金融服务自由化
上世纪80年代,英国开始重视市场开放,推出一系列政策吸引外资,刺激市场活力。随着经济的恢复,得益于长期积淀的金融聚集优势,资本、技术大量流向金融部门,政府适时推进金融全面自由化,实现金融业对外的高度开放。随着大批国际金融机构入驻英国市场,英国政府适时完善管理体制,形成了健全、成熟的监管体系,高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顺利开展服务贸易。金融服务业成为英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高度开放的金融业对英国服务贸易做出了巨大贡献。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21年英国金融与保险服务占服务出口的27%、进口的11%,创造了85.98亿美元的贸易顺差。高度开放的金融体系吸引着全球各类投资者,英国在外汇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方面占据着绝对优势。金融业的高度发达,也带动了相关产业如法律服务、管理咨询等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了产业聚集优势。
3.2.2. 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英国高度发达的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在制造业融资、生产、营销和贸易的过程中提供高质量的咨询和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制造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高技术服务要素的投入有效地提高了产品附加值率,推动了货物贸易的发展。相应地,货物贸易的不断发展,对货物融资、货物保险、会计、法律等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大,持续带动相关服务贸易的发展。从融合结构来看,2021年英国的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84.19%3,金融保险、法律咨询、会计服务和管理咨询等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服务融合进产品,产品附加值更高,竞争优势明显。
3.2.3. 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创新
作为全球公认的创新型国家,英国一直高度重视创新发展,明确提出:“使英国成为业务创新和公共服务创新的标杆国家,以确保其可以提供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共服务。”在金融服务等优势领域,英国政府同样高度重视创新。英国政府审时度势,适应市场需求,制订灵活的监管政策,极大地释放市场活力,激发金融创新。对外,英国政府积极寻求国际合作,推动金融科技计划,为全球的金融科技企业与银行的合作提供平台,吸引更多金融科技人才,维持金融国际竞争力,发展新兴业务,适应国际市场的不断变化。正是英国政府对创新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在服务创新领域,英国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成为服务贸易强国。
3.3. 德国:政府引导,发扬服务贸易展会优势
3.3.1. 政府发挥“规范”、“引导”和“服务”作用
德国政府在积极引导服务业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德国政府充分认识到服务贸易的重要性,将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升到与制造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其次,德国政府制定了完善的服务行业法,规范了服务业的运行和发展。此后,政府根据发展需求的变化以及国际贸易规则的风向,及时修改和补充相关法案,有力地保障了服务业的发展。最后,德国政府还积极与民间组织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几乎各服务行业均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树立“服务”意识,各司其职,为企业提供信息支持,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3.3.2.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展会,扩大优势
德国是世界展览大国,其中服务贸易展会更是德国服务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德国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展会的发展,对内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宣传力度,对外积极寻求合作、拓展海外市场。德国的服务贸易展会是展会公司与行业协会合作的成果,一般由知名展会公司负责展会运营,在市场分析、营销推广、组织研讨等方面和协会紧密合作,强化本土特色,覆盖上下游的产业链,诸如柏林国际旅游展、法兰克福消费品展览会等著名服务贸易展会,在世界享有盛誉,形成了很强的品牌效应4。服务贸易展会的成功举办,不仅能为展会公司带来声望名誉和利益,还为当地的酒店、交通、餐饮和物流等服务业提供更多盈利机会,进一步强化了德国服务贸易展会强国的地位,扩大了竞争优势。
3.3.3. 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进程
服务的标准化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国家之一。1996年德国标准化协会成立机构“适用性与服务标准化委员会”,专门负责服务标准化工作。2009年德国政府成立了服务业标准委员会,与经济与技术部配合制订服务标准。同年成立服务业协调机构专业委员会,对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加快服务标准化的建设,提升了服务企业的产品质量、有效规避贸易壁垒,有力地推动了德国服务贸易出口。
3.4. 日本:“渐进式”开放服务市场,大力扶持知识密集型产业
3.4.1. 结合国情,“渐进式”开放
日本政府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发展服务贸易的优劣势,采取“渐进式”开放的模式。一方面,积极引进欧美发达国家金融保险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模仿学习,提升自身发展水平。逐步放开金融和保险领域的限制,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改革,吸引国际金融机构进驻日本,改善市场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倒逼国内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为保护国内产业,日本制定了适当的保护措施,例如以增加税收的方式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限制,有效地减弱了外资对国内金融保险的冲击力度,给予本土企业缓冲和适应的时间。日本金融业以“渐进式”的开放为敲门砖,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也使金融业逐渐复苏并成长为优势产业。
3.4.2. 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日本针对知识密集型产业制定了许多优惠和扶持政策,针对高技术含量、高生产率的行业进行重点扶持,优化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培育动态比较优势,加大服务贸易竞争力 [8]。同时日本希望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保持竞争优势,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上升为国家战略,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日本成长为知识产权强国,相应地,知识产权贸易业也得到了极大地提升。日本政府大力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保护了国民的知识产权、激发了国民创新,还极大地促进了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和开放,2020年日本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总额的78.94%,在2021年这一数值预估将达到80.44%5,在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使用和特许经营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4.3. 重视科学技术研发,培养竞争优势
日本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研发。日本的教育投资、研发投资、科学技术基础条件等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日本还具有成熟的人才机制,采取了许多鼓励措施吸引各类人才,这极大地提升了日本的科研水平。此外,日本还大力扶持本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从财政、法律等方面为高新技术产业保驾护航。这些措施增强了日本的科学技术实力,培养了一大批科技型企业,从根本上促进了日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提高了日本服务贸易的附加值率,增强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促进了服务贸易出口。
3.5. 总结
通过对比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四大发达国家扩大服务业开放的经验,可以发现四国拥有一些共同点:
第一、高度重视服务业开放。美国确立了“服务先行”的国家战略,英国适时推进金融服务全面自由化,德国将服务贸易的地位提升到与货物贸易同等高度,日本采取“渐进式”开放。对内,四国都积极完善立法、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服务业开放;对外,积极开展国际谈判,拓宽国际市场,争夺开展服务贸易的话语权。
第二、培育竞争优势产业。美国的信息服务、英国的金融保险、德国的服务贸易会展以及日本的知识产权使用等,在相应的领域形成了明星品牌,享誉国际,具有极强的贸易竞争力。四国抓住比较动态优势,积极扩大优势、开展相关服务贸易,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
第三、重视人才、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四大发达国家都拥有成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且创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高度重视创新,出台多方面的政策鼓励创新,并强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新者利益。持续的创新,创造了新的竞争优势,进一步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4. 对中国的启示
4.1. 扩大服务业开放,提升服务贸易战略地位
服务业的开放对于国家的贸易体系和国民经济都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应该根据国内各服务业发展的情况以及竞争力,选择不同的开放政策,分层次、渐进式地降低服务业的限制。对于较为成熟且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降低对外资的限制,鼓励本国企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对于不成熟且敏感的行业,可以选择在自贸区进行实验开放,结合中国特色、打造错峰优势,为对外开放积累经验。同时,要确立服务贸易的战略地位,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达成共识,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制订国家层面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战略,统筹国内服务业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协调发展,提升贸易实力。
4.2. 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培育数字服务贸易优势
制订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人才机制,鼓励服务贸易创新。首先,大力发展新技术、新管理,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化与服务业制造业,打造两业融合平台,建立保障机构。现阶段,依托我国货物贸易的传统优势,带动相关会计、保险、运输等服务贸易的发展,加快货物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其次,顺应后疫情时代服务贸易数字化趋势,大力支持数字服务创新,利用我国在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领域的相对优势,夯实数字服务贸易的技术基础,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改革,培育数字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品牌效应,提升我国服务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3.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我国在服务领域的法律还比较薄弱,必须加快建立健全服务业法律法规,明确细则,确保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有法可依。政府层面,加快构建统一、分工明确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确保各部门之间高效的管理、沟通和协作,为服务企业提供咨询、信息支持等服务。同时,应由政府引领,建立全国性的服务业联合会及各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联合对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调度,覆盖各个环节,保障服务贸易的发展。
4.4. 积极参与服务贸易谈判,争夺话语权
国际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服务贸易规则面临重构。以往以美欧为主导的规则制订,对中国的限制明显。因此,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谈判,主动争夺国际服务贸易规则重构的话语权,切实维护本国利益。一方面,加快推进国内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建设发展,以服务贸易开放为重点,主动对标国际规则,探索制订中式服贸规则,建立符合国情的负面清单制度,为中国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开放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以RECP生效和“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积极倡议并主导相关服务贸易规则制订,提升中国自身制订服务贸易规则的能力和谈判能力,扩大中式服务模板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话语权。
NOTES
1作者根据UNCTAD数据库计算而得。
2囿于篇幅限制,相关资料备索。
3作者根据UNCTAD数据库计算而得。
4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商务经济处(http://de.mofcom.gov.cn/article/ztdy/201002/20100206773132.shtml).
5该数据由作者根据UNCTAD数据库计算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