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道德观教育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成因、对策剖析
Analysis of the Realistic Dilemmas,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Faced by Moral Education i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Subjectivity and Intersubjectivity
摘要: 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道德观教育研究极具现实意义。当前主体性及主体间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主体发生抵牾的问题和道德观教育引导方法上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中灌输与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透过现象看本质,可以发现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中社会化要求和主体性发挥的冲突、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客体的退场和主体的凸显。结合问题及其原因,可以得出相关对策:让主体性与客体性对立统一。具体来说,道德观教育应将人的社会化工作和自由全面发展有机统一,道德观教育引导应将灌输和疏导两种方法辩证统一。
Abstract: The research on moral education i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subjectivity and inter-subjectivity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e current subjectivity and inter subjectivity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re facing the problem of contradictions between socialist moral concepts and subjectivity, as well a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methods of moral education guidance and the methods of self education. Looking at the essence through the phenomenon, it can be found that the underlying reasons behind it are: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socialization re-quirements and the subjectivity of the subject in socialist moral education, the withdrawal of the object and the highlighting of the subject in subjectivity and inter subjectivity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Based on the problem and its causes,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can be proposed: to unify the opposition between subjectivity and objectivity. Specifically, moral education should organically unify the socialization of human work and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freedom, and the guidance of moral education should dialectically unify the two methods of indoctrination and persuasion.
文章引用:谭贵中. 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道德观教育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成因、对策剖析[J]. 社会科学前沿, 2024, 13(1): 63-69.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4.131009

1. 引言

先进的理论掌握群众之后,会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拥有高尚的道德观的公民必将有力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蕴于道德观教育之中。举一纲而万目张,道德观教育的落实将非常有利于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而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自从诞生以来,便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界炙手可热的热点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今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越发重要,而公民的道德观教育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道德观教育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是任何事物的诞生和发展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一帆风顺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道德观教育在实践过程中,难免会遭遇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困境。本文将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分析当前存在的现实困境及其生成原因,从而助推新时代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主义精神弘扬。

2. 问题提出:面临的现实困境

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相关的资料,可以得出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为:“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将受教育者看成是被认识和改造的客体,虽然也强调对受教育者的尊重,就其实质而言仅仅是实现教育者既定目标的‘策略’。”“主体间性思想的立足点是个体的主体性、个体的本真存在状态,追寻的是具体的人、现实的人的生活意义,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一种交往形式,是主体与主体间的共在,给予了受教育者前所未有的关注,赋予他们以主体地位,承认了他们的理性的自为性。” [1] 而道德观教育向来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无法也不可能回避道德观教育这个重要内容。而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道德观教育面临着两个现实困境: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主体发生抵牾的问题和道德观教育引导方法上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中灌输与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

2.1. 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主体的抵牾

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过程中着重强调主体地位,无论是教师唯一主体论、学生唯一主体论还是师生双主体论,都是万变不离其宗。主体这概念都被浓墨重彩地置于核心地位,主体所被扮演的角色虽然千变万化,但是主体的地位始终在其教育过程中居高不下。而从唯一主体论到双主体论的过程中,主体色彩被进一步的强化,与此同时客体这个概念也被进一步淡出人们的视野。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问世,这开始彻底淡化客体的概念。“以往的主体性教育理论在‘主体–客体’思维模式的影响下忽略了主体间性的交往实践,这种教育容易产生偏向,导致‘唯我论困境’,这是一种人将自身视为主体、将自然与社会中人统统视为被占有、被控制、被利用的客体的极端主体性状态,它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对立。主体间性的转向为主体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2] 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在破除主客二元对立的同时,也让客体这个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无立足之地。但是客体的消失使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面对在道德观教育过程中社会主义道德观如何在作为主体的受教育者脑海中生成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道德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3] 显而易见社会主义道德观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并且包含着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毋庸置疑也是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主体的定义常常限制在人这个范畴中,“主体是人。” [4] “如果要考察逻辑中主体对客体的关系,那就应当注意具体的主体(=人的生命)在客观环境中存在的一般前提。” [4] 以此类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也应当是人而且是倾向于单个个体的人。毫无疑问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无论是单一主体还是双主体乃至是发展到后来的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祖国、集体、社会主义……在其过程中都只能作为客体,都不可能作为主体参与到教育过程当中,而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对主体的强调,这意味着其丧失了在教育过程中出场的条件 [5] 。但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的这些内容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应该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教学内容,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主体抵牾的情况,直接导致了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将社会主义道德观在作为主体的受教育者脑海中生成成了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2.2. 灌输和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

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引导倾向于自我教育方法,这与灌输这种必要的方法有所矛盾。“主体是一哲学范畴,80年代引入到教育中来,90年代成为教育中热点的热点。” [6] 而在主体被思想政治教育吸纳之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道德教育引导中倾向于使用灌输的方法,将受教育者需要掌握的各种与之相关的思想、理论、观点直接输送给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是被默认作为需要改造的客体。在这里道德教育引导的方法是由外向内的灌输,用灌输的方法以结果形式将这些内容直接呈现,并且输送给受教育者。从而使受教育者的行为符合外在规范的要求。这虽然常常行之有效、立竿见影,但受教育者也常常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主体概念被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相继问世,受教育者开始被给予主体地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也被深刻挖掘了出来。而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要求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体性,主体性系主体能动性,其中包含主动性和主导性。这意味着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这些主体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且需要始终起主导和支配作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道德教育引导开始注意到对受教育者采取内发生成的自我教育方法。但是之前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灌输,这种将所需引导的道德观及其内容灌输的方式由外向内地直接输送给受教育者的方式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仍然有较大的价值空间。主体性的发挥是在现实中个体状况千差万别的这个现实前提之下,而在现实中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些个体作为主体在发挥主体性的时候难免会对某些必须接受的社会化道德的内容产生抵触,如果只是一味坚持发挥主体性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那么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完成的道德教育引导任务很难达成。

一言以蔽之,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对主体地位的强调以及对主体性的深度挖掘,使针对作为主体的受教育者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有了内发生成自我教育方法的新发展,而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道德教育引导所采用的由外向内的灌输方法,其在处理个体所抗拒,但又必须有之的道德内容时,由外向内的灌输方法又实为不可或缺之物,这使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面临了全新的挑战。

3. 为什么:上述困境的成因分析

透过现象看本质,由此可以发现上述困境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这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对其的认识,同时为妥善地破解这些困境做好良好的铺垫。

3.1. 道德观教育中社会化与主体性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7] 无论多么开放自由包容的社会,都会对其社会成员-个人作出一定的社会化要求。而个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若想要在其社会上立足,那么接受这些社会化的要求确为势在必行之事。“因为,作为社会的存在物,人是在社会中生活的。” [8] 而这些单独个人的道德意志在形成历史合力之后,将构成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有生力量,从而建设出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进而又推动个体积极接纳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观。“社会善是个体善的前提,没有社会对善的追求,就难以造就个体对善追求的外在环境,从而也就难以实现整体的善。” [9] 最终能够形成良性循环互动。所以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道德观教育及其社会化内容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然而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对主体地位的强调意味着教育过程中主体性的突出。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具有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性,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动性、主导性、创造性、前瞻性等属性,即主体能动性。” [8] “主动性,是指能积极、主动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主导性,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始终起主导和支配作用。” [8] 而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作为主体的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受到尊重和发挥的同时,客体也被逐渐淡化出去。而主体性的发挥加强意味着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在教育中得以加强和提高,那么社会化教育在这当中势必会被压缩存在空间。那么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有应该在何处立足。这就直接导致了当前主体性及主体间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主体发生抵牾的现实问题。

3.2. 道德教育引导中的客体退场和主体凸显

“深化道德教育引导。” [3] 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容之一。而主体概念被引入之前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道德教育引导中常会采取灌输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是指把某种思想、理论、观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意识地输送给被教育者。人非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社会主义道德观中的各种意识绝对不可能在被教育者的头脑中自动形成。“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即确信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主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对工人是必要的某些法律,如此等等。” [10] 但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或被单独赋予主体地位或者二者皆被同时赋予主体地位,客体的出场被极大程度的淡化,这在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主体的定义常常限制在人这个范畴中,“主体是人。” [4] “如果要考察逻辑中主体对客体的关系,那就应当注意具体的主体(=人的生命)在客观环境中存在的一般前提。” [5] 以此类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也应当是人而且是倾向于单个个体的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 [11] 显而易见,祖国、集体、社会……不能作为主体参与到教育过程中。而无论是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还是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都承认了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存在,特别是在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客体”转化为了“主体–主体”,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构成了平等的互动关系。那么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依赖各种客体所运用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运用,进而言之道德观教育引导中是否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去发掘新的工作方法。

一言以蔽之,个体社会化是个体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故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仍然应该是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是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常会被赋予主体地位,其主体性得到强调和发扬,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其中的社会化教育内容存在空间的削减,故这直接导致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在主体头脑中应当如何形成的困境。

综上所述,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逐渐强化和扩大,客体逐渐淡化直至退场。而社会主义道德观及其内容都无法作为主体参与到其中,这对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道德观生成造成了困境。“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相对应,是对一定的客体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 [7] 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客体的淡化乃至主客二元对立的消失和“主体–主体”模式的诞生,平等互动的模式使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遭遇了阻碍,进而使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面临新的挑战。

4. 对策探索:让主体性与客体性对立统一

结合上述问题的表现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后,可以得出问题的针对性对策。

4.1. 道德观教育应将人的社会化工作和自由全面发展有机统一

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在道德观教育的过程中应当运用好各种有效的具体方法注重将人的社会化工作与自由全面发展有机统一,以期化解道德观教育中社会化和主体性之间的矛盾问题。

首先,注意在道德观教育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诉求。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诉求,王学俭指出:“立德树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诉求。”“立德树人,要立的是大德、是公德,是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之德。”( [12] , pp: 173-174)而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由此可见,共产主义之德做到了个人与集体的有机统一,既做好了个人的社会化工作,又协调了个人的主体性,使二者在道德观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做到辩证统一、互不牴牾。故而言之,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诉求可以有效化解道德观教育中的社会化与主体性相牴牾问题。

其次,注意在道德观教育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三全育人是指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在时间、空间、人员上全覆盖、无死角,在道德观教育中应该着力发挥好三全育人的作用。在道德观教育中运用好、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的作用,鼓励全员参与到道德观教育中,每个人都形成育人的意识和责任感,从而主动积极地融入到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在这个过程中相关人员将会拥有主体性,继而成长为主体。坚持全程育人,让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覆盖整个育人过程,鼓励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有机有效地覆盖教育的整个时间过程,使受教育者耳闻目染、潜移默化,从而使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获得激发;同时也能让受教育者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浸泡在其中,水滴石穿、绳锯木断,久久为功地浸泡式的全程育人的教育定会使受教育者逐步接受其中的社会化内容。坚持全方位育人,在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积极发挥好全方位育人的重要作用,做到了润物细无声,让受教育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从而淡化了受教育者作为被改造的客观对象的客体属性,主体性逐渐激发。同时在这样的浸润下,受教育者与教育者均被感染,逐渐均变为了主体而不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主体间性亦逐渐形成。通过三全育人的作用发挥,道德观教育的社会化内容得到了落实,受教育的主体性得到了全面深入的激发,受教育者与教育者的主体关系得到了实现和强化,主体间性从而得到了落实,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观教育中的社会化与主体性相牴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总而言之,在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注意发挥三全育人的作用,将有效化解道德观教育中社会化和主体性之间的矛盾问题。

4.2. 道德观教育引导应将灌输和疏导两种方法辩证统一

灌输和疏导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两种重要方法,针对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发生的由客体退场和主体凸显之间的牴牾所造成的所造成的灌输和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问题,可以将两种方法辩证统一后加以化解。

在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将灌输与疏导两种方法辩证统一地加以使用,可以化解好道德教育引导中的客体退场和主体凸显之间的矛盾问题,处理好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含义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灌输是指把某种思想、理论、观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意识地输送给被教育者,使被教育者接受这种思想、理论和观点。”( [13] , p. 104)思想政治教育的疏导的含义是指“教育者对被教育者进行开通、引导、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就是说,教育者对被教育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善于引导他们去解决思想中的问题,从而达到教育的预期和目标”( [13] , p. 106)如前文所述,社会化内容乃是道德观教育的必要内容,即便是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亦是不能够完全摒弃社会化的内容,而灌输正是向受教育者传递这些内容的有效途径,所以主体性及主体间性的道德观教育仍然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坚持灌输方法。但是,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一味地灌输,也应该有机地使用疏导的方法,如果我们一味地坚持灌输,那么主体性及主体间性将不复存在,故而应该将灌输与疏导两种方法辩证统一,用疏导的方式对受教育者展开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那么受教育者不再是被简单地当成一个亟待改造的客体,而是更多地强调了之于受教育者的尊重,使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得到了激发,受教育者在这其中也逐渐变为了一个具有主体性的主体。与此同时,在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运用疏导这种方法意味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情理疏导。”( [13] , p. 107)在这个过程中,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产生了情感上的共鸣,二者之间也不再是单方面的自上而下的灌输,而是一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互相理论思辩上的交流,二者之间也不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趋于更加平等和互相尊重,二者之间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主体与主体的共在,从而化解了客体退场和主体凸显之间的牴牾所造成的灌输和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问题。

总而言之,在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将灌输和疏导两种方法辩证统一运用,可以完成相关的社会化内容的传授,同时激发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主体性,从而有效化解客体退场和主体凸显之间的牴牾所造成的灌输和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问题,使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的相关内容得到有效的落实,进而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5. 总论

总而言之,论文探讨了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成因。可以发现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面临着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主体发生抵牾的问题和道德观教育引导方法上的道德教育引导方法中灌输与自我教育方法的矛盾。透过现象看本质,由此可以发现二者背后的原因分别是: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观教育中社会化内容与主体性特征之间的冲突、道德教育引导中客体的退场和主体的凸显。结合相关问题的具体原因,可以得出相关对策:将人的社会化工作和自由全面发展有机统一,将灌输和疏导两种方法辩证统一。根据了解和探索这些困境以及背后的深层成因,有利于在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更好地落实开展道德观教育工作,进而有力助推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主义精神弘扬。

参考文献

[1] 周海燕, 孙其昂. 主体间性: 思想政治教育质的突破[J]. 理论与改革, 2009(6): 119-121.
[2] 孙迎光. 从主体性到公共性: 教育理论的发展历程[J].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1(13): 5-8.
[3] 中共中央国务院.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EB/OL].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10/27/content_5445556.htm, 2023-10-11.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9: 167.
[5] 列宁全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0: 172.
[6] 孙迎光. 走出教育界主体热的迷宫[J]. 社会科学, 1998(8): 35-38.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139.
[8] 列宁选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317.
[9] 祖嘉合. 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特性的思考[J]. 教学与研究, 2007(3): 31-36.
[10] 王学俭.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视角[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 173-174.
[11] 仓道来. 思想政治教育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104-107.
[12] 骆郁廷. 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02(4): 35-39+49.
[13] 刘云林. 从传统到现代: 伦理学研究中的三大转变[J]. 探索, 2003(5): 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