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公安工作能否充分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取决于是否有高素质公安人才队伍的支持。因此,培养公安人才服务于公安工作是公安教育的总目标。众所周知,情报学是一门“集成性”的学科,其学科内涵随着科技与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公安情报学专业人才的素质内核也应随着公安实战的情报需要而不断变化并随各学科发展而不断发展。
2018年10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大数据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的发展依赖于大数据这一新兴产业的推动。公安情报工作中的情报源在大数据背景下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各种实时数据、流媒体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每时每刻冲击着公安情报工作,给情报的采集、存储和处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公安机关各警种借助软件将获得的海量数据加工为有用的公安情报,以此辅助战术战略决策。在海量数据挖掘、数据储存、信息感知技术、图像视频智能分析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海量数据存储技术等日趋完善并逐步部署、应用在公安系统中的大趋势下,公安院校纷纷在公安情报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的修订中将先进的警务技术纳入到新规划的实训和专业课程中。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建立与企业界的合作路径,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不断将最新的情报搜集技术、研判方法纳入到公安情报学人才培养体系势在必行。
2. 校企合作的内涵
校企合作本质上是学校与企业通过各种形式而达成的有效合作。近现代以来,我国校企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洋务运动后,中国著名实业教育家周学熙提出的“工学并举”,即“工艺非学不兴,学非工艺不显”这一办学思想。
当前,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中较为流行和推崇的专业与行业精准对接的办学模式。对于校企合作概念界定,学界尚未有明确的统一阐释。近年来,国内众多专家学者对“校企合作”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付甜甜认为,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为实现共同育人、互利共赢的目标而开展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设置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等一系列的合作模式[1]。周英文将校企合作定义成职业院校与企业这两类实体层面之间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一种职业院校与行业之间的合作[2]。张奔认为校企合作是高校组织或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以联合研发、研究外包、咨询和人员培训等为渠道的合作行为[3]。
本文认为公安院校开展的校企合作,是公安院校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许可下,与具备公安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旨在充分利用各自的教育资源和科技资源,共同提升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产教合作模式。
3. 公安情报专业校企合作的积极作用
公安情报人才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强烈的创新意识。企业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力军,在校企合作中,公安院校可通过与企业的合作紧跟行业的发展动向,全面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3.1. 校企合作提升培养水平
1) 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企业能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和真实案例。院校与行业紧密联系,特别是与具备公安供应商资质的优秀企业开展合作,能够为学生创造更贴近实战场景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更好地将公安情报理论知识与警务情报实践相结合,在实战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加深对公安情报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2) 提升学生职业素养
在校企共育的学习环境中,学生能够提前了解公安情报工作的职业要求和工作环境,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保密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等职业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 优化专业课程设置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学校提供课程设置的建议和反馈,帮助学校优化公安情报专业的课程体系,使课程内容更加贴合实际工作需求,培养出更符合公安工作需求的专业人才。
3.2. 校企合作丰富教学资源
1) 提高技术水平
企业拥有先进的情报搜集、分析技术,是先进技术的创造者。通过校企合作,学校率先接触到这些优质资源,用于教学和科研,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例如,企业可以为学校提供大数据分析工具、情报监测系统等,让学生接触到行业内最新的技术和工具,提高学生的情报技能水平。
2) 丰富教学案例
企业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公安情报脱敏案例,这些案例可以为教学提供丰富的素材,使教学更加生动、具体,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公安情报知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 充实师资力量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可以作为兼职教师或产业教授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为学生传授实践经验和行业最新动态。他们的加入可以充实学校的师资力量,弥补学校教师在实践经验方面的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3.3. 校企合作促进科研创新
1) 开展联合科研项目
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开展公安情报领域的科研项目,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企业则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市场洞察力,双方合作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公安情报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2)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通过校企合作,学校的科研成果可以更快地转化为实际应用,为公安机关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企业可以帮助学校将科研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同时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 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校企合作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训练,让学生在毕业前就能够接触公安情报领域最新的进展,积累领域经验,在入警后提升自己的工作竞争力,拓展个人发展机遇。
2)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公安情报专业校企合作可以促进公安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的实战水平和技术水平。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可以为行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推动公安情报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公安机关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4. 公安情报专业校企合作的发展趋势
4.1. 强化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1) 数据驱动的情报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公安情报工作对大数据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企业将与公安院校合作,共同开发和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挖掘海量数据中的潜在情报信息,提高情报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例如,通过对社交媒体数据、网络流量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为公安机关提供更全面、更深入的情报支持。
2) 人工智能辅助决策
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安情报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拓展,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将用于情报的自动分类、预测和预警。校企合作将致力于研发智能化的情报分析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异常行为、预测犯罪趋势,为公安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人工智能技术还将应用于情报的检索和筛选,提高情报获取的速度和质量。
4.2. 强化实战化的教学与培训
1) 实践基地建设升级
企业将与公安院校共同建设更加先进、贴近实战的教学实践基地。这些基地将配备最新的情报设备和技术,模拟真实的公安情报工作场景,让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掌握情报收集、分析、处理的技能。例如,建设模拟犯罪现场、情报指挥中心等实训场景,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进行情报分析和决策演练。
2) 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
为了提高实战化教学水平,校企双方将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的培养。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安实战专家将作为兼职教师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分享实际工作经验和案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同时,校企合作将推进学校教师到企业和公安机关开展挂职锻炼,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加强在职民警培训
除了针对在校学生的教学合作,校企合作还将拓展到在职民警的培训领域。企业将根据公安机关的需求,与院校教师合作定制培训课程和解决方案,帮助民警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公安情报工作需求。
4.3. 拓展国际化合作
1) 国际情报交流与合作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犯罪和国际安全威胁日益增加,公安情报工作需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校企合作将为公安院校与国外相关机构和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国际情报学术交流、联合研究等活动,分享国际先进的情报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国公安情报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2) 跨境犯罪情报研究
企业将与公安院校共同开展跨境犯罪情报的研究工作,分析跨境犯罪的特点、趋势和规律,为公安机关打击跨境犯罪提供情报支持。同时,合作还将涉及跨境情报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建立国际间的情报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国际安全和稳定。
4.4. 加强信息安全与保密合作
1) 情报信息安全技术研发
公安情报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信息安全至关重要。校企合作将促进企业对情报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投入,共同开发先进的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技术等,确保情报信息的安全存储、传输和使用。例如,研发基于量子加密技术的情报通信系统,提高情报信息的安全性。
2) 保密意识教育与培训
除了技术层面的保障,保密意识的培养也是公安情报工作的重要环节。校企合作将开展保密意识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学生和公安民警的保密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情报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5. 产教研一体化发展
1) 联合科研项目增多
企业和公安院校将围绕公安情报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更多的联合科研项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攻克技术难题,推动公安情报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例如,在情报分析算法、情报系统架构、情报数据挖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2) 科研成果转化加速
校企合作将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际的情报产品和服务,为公安机关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企业将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市场推广、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帮助,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发展。
5. 加强公安院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5.1. 政府主导构建协同育人新机制
1) 完善协同育人顶层设计
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公安院校和企业双方在合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立合作中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合作风险,以此推动企业和公安院校的交流合作。发达国家对于推进落实协同育人工作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例如加拿大的“合作教育”、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三明治制”,日本的官产学合作模式,都给予了校企合作一定的立法保障。美国通过《高等教育法》《国防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美国教育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合作教育提供财政经费与管理制度保障。
教育主管部门应联合公安部门积极参与国际警务合作与交流活动,学习借鉴总结他国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自身的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和有关法规的制定,明确规定政府、公安院校、企业参与实施协同育人的权利与义务,以此规范各合作方的职责,消除各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疑虑和障碍,推动各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 提升院校和企业的参与度
公安院校所处公安管理部门应与教育部有关单位携手成立一个由政府主导、公安院校和企业参与的专门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双方合作事宜,为公安院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研发,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方面,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同时应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公安院校校企合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合作达到预期效果[1]。公安院校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创建校企战略合作关系,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制定校企合作规划,确定合作目标和方式[2]。
5.2. 创新模式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
公安院校和企业应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研发。公安院校可以依托企业的技术资源和市场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企业则可以借助公安院校的科研力量和专业知识,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产品竞争力。双方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公安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例如公安院校与公司为了加强情报分析领域的合作,共同建立了情报分析实验室。在这个实验室中,公安院校的专家教授们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真实、复杂的情报案例,帮助公司优化其情报分析算法和模型。同时,公司也向院校开放了其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平台,为师生提供了实践机会和技术支持。通过这一合作,公安院校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也为公安机关培养了一批具备现代情报分析技能的优秀人才。而公司则通过实战案例的验证,不断完善其技术产品,为公共安全领域提供了更加高效、精准的情报分析服务。
5.3. 优势互补共筑校企交流新平台
在人才共享方面,应建立高层次的人才双向交流渠道。公安院校尤其是公安情报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应避免闭门造车,要协同业内头部企业共建人才培养高地。一方面,深化教学资源建设方面的合作,如与企业专家合作编写教材、人才培养方案等。引入同行评审机制,提升教学资源建设水平。另一方面,强化人才培养实训效果。院校应聘请企业专家进行实训环节的讲授。例如,江苏警官学院公安情报实训课引入了企业专家来对学生进行情报分析软件的讲解与应用,增强实战教学的现场代入感。校企交流缩小了双方的认知差异,应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促进了双方对彼此工作职责的理解和认同。在合作中通过互访、共同举办活动的形式,增强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意愿,根据双方的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合作策略,最终产生“1 + 1 > 2”的合作效果。
6. 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对于院校和企业是双赢的选择,在实践中已取得较好的效果。深化校企合作是公安院校与企业未来共同的发展趋势,应再增强协作共同发力。
基金项目
本文由江苏警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江苏省教育厅哲社项目(编号:2022SJYB0467)支持。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