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社会交往的形式与特性,在环境与时间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动态变化,是超出历史和不可预测的。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是其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揭示了交往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反映了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与人的各种关系,指出了普遍交往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等,为网络直播行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网络直播行为是科学技术的集中体现,也是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虽然它是一种新的交往形态,但是它仍然与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社会属性上看,网络直播行为具有其特有的社会性特征。以虚拟为基础的网络直播,其实质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对此,我们应该汲取马克思交往思想,辨证地、多维度地对网络直播行为进行审视,逐步形成人类主导型的安全模式。
2. 概念论述
2.1. 马克思交往理论概念
当我们探讨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概念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他对社会关系的理解。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社会存在是建立在人们之间的交往和互动之上的。在他看来,每个人都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这些关系不仅包括个体之间的直接互动,还涉及整个社会结构和制度的组织方式。马克思强调,这些社会关系不仅仅是人们之间的纯粹互动,更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表现。在马克思看来,人们的交往不仅是在个体之间进行的,更是在整个社会结构和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的[1]。这就需要我们认识到,在交往中不仅仅是个体之间的互动,更是整个社会结构和制度的体现。只有深入理解这种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人们之间的交往,从而推动社会关系的积极发展和变革。
马克思并未刻意探讨“交往”这一主题,然而他的作品中却遍布着对交际的深入探讨。第一,基于人类的现实特质,马克思指出了社交行为本身具有一种现实性,直接塑造了在线互动的现实特征。网络直播的现实性涵盖了参与者的现实特质以及互动对象和所涉及的媒介的现实性。第二,由于社会生活的本质在于实践,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也被视为一种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这种生产性的互动强调了个体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过程,即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当这些互动中展现出一种生产关系的内涵时,生产实践性的特征便得以体现。第三,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而丰富了人际交往的多样性和深度,交往也因此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历史性特征。在生产力较为有限的时期,人类受制于自然条件,人际交往相对简单;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壮大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交往方式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和手机应用来进行远程交流,这种虚拟的交往方式使人们的社交范围变得更加广泛,交往桎梏被打破。
2.2. 马克思交往理论与网络直播行为的关系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交往紧密联系着马克思的交往理论。尽管网络交往是一种新型形式,但并未完全脱离马克思交往理论对交往定义、特征、类型和目的的探讨。随着时代的变迁,网络交往的实践带来了新的特征和挑战,依然需要借鉴马克思交往理论的指导。网络交往作为当今社会中极为普遍的一种交往方式,正在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通过网络交往,实现了信息的传递、思想的碰撞、情感的表达等多元化功能。然而,随着网络交往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
网络直播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种非常普遍的沟通方式,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网络直播行为。他强调交往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联结,而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在网络直播中,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关系至关重要,这种互动不仅仅是简单的信息传递,更是一种共同构建知识和认知的过程[2]。马克思的交往理论强调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沟通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在网络直播中,主播通过言语、行为和情绪传递信息,观众则通过评论、点赞等方式参与到直播中,共同构建了一个互动的社交空间。
网络直播可以更好地实现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促进信息的传递和共享,进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网络直播中,主播可以通过理解观众的需求和反馈,调整自己的表达方式和内容,从而更好地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参与,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同时,观众也可以通过评论和互动与主播进行交流,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促进思想和意见的碰撞,从而推动社会的多元化发展。网络直播也存在不好的一面,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上的内容可能存在低俗、暴力甚至违法的情况,这种不良内容对年轻观众的影响尤为严重,容易导致他们产生错误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其次,一些网络主播为了追求点击率和粉丝数量,可能会过度炒作自己的私生活或制造一些不真实的内容,从而误导观众,影响他们的健康心态和生活态度。一些主播为了吸引更多观众和赞助商,可能会不择手段地进行虚假宣传或利用网络暴力等手段来攻击竞争对手,导致产业环境恶化。同时,一些观众过度沉迷于网络直播,长时间观看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社交生活,甚至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马克思交往理论为不断解决交往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提供正确的方向指导,在此过程中,网络交往的发展也不断丰富和扩宽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研究内容。
3. 网络直播下的“交往异化”现象
3.1. 网络直播促使交往物质化
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对此问题作了解释:“我们每个人实际上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心目中的东西;你为占有我的物品实际上把自己变成了手段、工具、你的物品的生产者。”[3]网络直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让大多数民众获得愉悦的文化和消费者超出基本生存需求以外的体面消费增加,网络直播本身应承担的传播信息、休闲娱乐、讲理明世的责任与义务弱化,普遍将利润和价值增值作为最终目的。直播平台通过对用户进行大数据的分析,给用户不断推送其可能感兴趣的直播,主播为了迎合用户的需求通过言语或者行为来讨好受众,以获得“打赏”、“礼物”等物质利益。在更多的情况下,网络直播的目的是谋取利益,用户的使用行为也变得越来越资本化和商业化,直播不是在满足需求,而是在创造虚假需求,持续地引导大众的消费意识,并努力促使受众群体用消费来满足他们的欲望,观看直播的人失去了主体意识和自主选择性,便会做出自己意志之外的异己的消费选择。
3.2. 网络直播促使交往功利化
网络直播通过自由、平等的交流方式可以快速高效地向社会传达人、事、物信息,缩短信息、技术、思想文化的传播时间,满足大众的思想和情感交流需求。在利益的驱使下,网络直播主体间的交往不再单纯和平等,更多地是通过物质的交流来实现各自功利化的愿望和需求。一方面,在网络直播的泛众机制下,大众均可做自媒体人,但主播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参差不齐,导致直播所输出的内容,一些主播为了“吸粉”、“博眼球”,盲目追热点,借热点新闻造谣散播假消息,同时,受制于数字平台所制定的流量为王的作用下,部分主播自发形成了一种前期打造人设,中期聚集粉丝,后期直播带货,从而实现流量变现的商业化,产业化盈利模式。长此以往,网络直播从最初的社交方式向产业经营模式转变。
平台资本的运作,不断扩大流量数据规模从而获得规模经济。自媒体平台MCN经济公司招聘主播,利用炒作等方式为其打造人设,更具大数据的反馈专门量身定制主播类型,涵盖各年龄段、各身份、各种场合的直播,打造直播生态圈,进而实现对平台用户的完全吸纳。一方面利用数据流量出售给广告商,直接变现,主播的直播活动也成为了一种非自由的、非自觉的数字劳动,从表面上来看,数字劳动打破了物理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赋予了主播自由的工作时间和在工作时间内创作的灵活度,但从本质上来看,这是占用了主播的剩余劳动时间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式。直播平台通过观看量、完播量、点赞量、粉丝数量等量化指标为主播提供资源支持,主播为了指标而直播,早已违背了“自由的活动”。另一方面通过设置各种礼物、榜单打赏的方式,呼吁用户表达对主播的喜爱程度,从而解锁更多的观看体验和隐藏服务。平台资本将用户观看直播的行为无偿占有,用户的观看时间变成了劳动实践,观看行为变成了数字劳动行为,平台资本将用户的自发行为纳入到价值增值链中,使之成为增值工具,与行动本身的“自主活动”大相径庭。
3.3. 网络直播促使交往假象化
交往存在于一切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交往是通过人与人的平等交流达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的,交往强调在传播过程中主体之间的平等的交流和纯粹的分享动机。目前,网络直播的风靡突破了传统交往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超越真实世界的交流空间。在直播平台上,全民大众都有打开镜头的权利。在这个空间里展示自我,通过与不同层级、不同经历、不同才华的博主交流,来帮助自我实现全面发展,实现自我价值。
然而,一方面,平台资本将交往的逻辑进行覆盖,交往的过程屈从于资本增值的逻辑,给资本运用戴上了“自由交往”的美好滤镜。在直播平台中,通过资本的操作和运作制约人们的发展状态,营造出一种现实的人与主播虚假的互动现场感效果,给予平台用户“上头”的即时性的快感,慢慢降低了用户的精神需求,阻碍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甚至阻碍社会的进步。主播创作的直播内容受到资本的驱使,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而走向低俗化;在直播的过程中,使用者追求的是感觉上的刺激和瞬间的满足,交往异化的现象随之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不是为了提高自己,也不是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展示全面自由发展的自己,而是为了获取短暂的精神满足。另一方面人们沉浸在虚拟的时空中,逃避现实的交往,网络上的“社牛”,现实中的“社恐”,一些“榜一大哥、大姐”通过刷礼物与主播相识,一掷千金,自我以为与其已经产生交集,殊不知已经沦为技术和资本的奴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虚拟的网上交流逐渐代替现实的交往,人们逐渐习惯这种交流模式,忘记了网络直播交往终究是虚拟的存在,每个人仍然需要面对现实世界。网络直播的交往使道德标准在虚拟空间内逐渐弱化,人们的幸福感、自我满足感也逐渐减少。
3.4. 网络交往的互异化
马克思认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4]网络平台通过职能算法进行大规模的定点投送,为目标用户推荐其感兴趣的直播,使主播和网民之间的交互频繁,平台和主播利用用户盲目、冲动的特点,通过语言诱导、情感渲染等手段,从受众到消费者,实现“粉丝”的变现,不管是主播还是用户,其实都是“数字工人”,为资本增值服务。一方面,使用者是即时资讯的制造者,也是直播内容的消费者,还被作为数据商品用来出售、变现,为平台生产和增值。另一方面,主播一般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构成劳动–雇佣关系,其在社会网络中属于“数字工人”的角色,其创造的文化价值、所占有的粉丝群成为平台资本“剥削”的目标。主播为了自己更高的利益,不惜违背道德、传播猎奇心理来满足用户的不断的需求,以此获取流量和关注,形成“自我剥削”。网络直播中,直播和用户不是人与人的交往,而是人与资本的交往,导致人与人关系的互异化[5]。
4. 网络直播下的交往异化原因
4.1. 平台资本的驱动
在当代社会中,资本支配是一种基本逻辑,涵盖了一种有意识追求利润增长的不公正倾向,以及一种无意识地促进生产力、创造人类文明的正义倾向。这种双重性既推动着网络直播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是产生网络直播异化现象的经济动因。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它跨越了实体空间的限制,将关系空间纳入到资本价值增值的体系中,并对其进行整合、加工和利用[6]。数字资本尝试通过“时间取代空间”的方式来扩展自身,其资本逻辑从生产空间向生活空间延伸,从现实社交网络向虚拟社交网络扩展,从实体空间向虚拟网络空间拓展,虚拟空间逐渐成为资本实践的新舞台。移动直播平台的建立,本身就成为了资本下的生产空间。尽管,直播的门槛低,但直播的流量是依靠资本来进行区别的。主播和用户成为资本的“数字劳工”。粉丝群体大,受关注度高的直播间,会被直播平台放在首页进行宣传和推动,从而能获得更多的流量,更多的虚拟币来变现。但是,关注少的直播间无法吸引观众,平台就不会进行推荐,更没有资本愿意加持,这就使得原本受欢迎的直播间更加热门,不受欢迎的直播间就很难发展,使得在虚拟空间下也产生了由资本控制的贫富差异[7]。
4.2. 数字技术的加持
网络直播是在数字技术的创新上发展而成的,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是网络直播异化的一个重要推手。数字资本依托一定的技术而发生,无论是主播还是用户,都沦为资本控制下的数字劳工[8]。数字技术将平台用户的年龄、职业、爱好等信息转化为数据,通过人工智能进行分析和处理,根据反馈的内容需求推送相应的直播内容,直接缩短了广告商到用户的宣传距离,生产到消费环节的诸多障碍得以消除。用户在所在平台的行为都在被实时监控,再通过技术的处理转变为劳动成果出售。用户在直播中消耗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对主播“打榜”,为追求主播的回复率的行为,已经是在不自觉中成为平台的数字劳工[9]。数字技术的发展,导致资本更注重效率,平台利用数据技术对用户的需求和喜好的分析为用户推送直播,也会引导主播塑造其直播风格,推动精准销售,完成高效的利益传输。人逐渐工具化,数字资本将用户的行为转变为数字生产,将人的价值等同于商品,加剧了人的异化。
4.3. 不良思想的入侵
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而网络直播被异化的一个主要的主观根据,就是不良的思想观念逐渐地影响着网络直播的参与者。直播带有一定意识形态的传播作用,在资本的指使下,一些主播潜移默化地将不良思潮传输给大众,冲击着主流价值观的有效传播。部分用户追求感官上的刺激,对低俗甚至违法的内容产生好奇,直播变成为了满足这些诉求的工具;还有部分用户,年龄和心智尚未成熟,不能够正确地判断事物的正确与否,对于理想信念未充分形成,容易受到网络主播的影响,产生与正确价值观所违背的想法,模仿其行为,严重的酿成大祸。
直播能够满足用户对视觉和互动的需求,资本平台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他们利用图像的欲望叙事,或者是欲望的图像化,来满足受众群体下意识中的好奇心。一些主播抱着盈利的目的参与开展直播活动,通过触及道德底线甚至是违法违规的形式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增加粉丝数量,以获得好的数据流量,创造经济收益。直播平台与主播是利益共同体,其平台的资本积累是来自于主播的打赏分成,因此,平台对主播的管理不严,内容把关随意,纵容、默许主播踩着法律的边缘线。
5. 消解网络直播下的交往异化的对策
5.1. 完善治理体系,改善直播环境
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进展并不总是同步的,这可能导致社会关系在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的滞后。唯有建立和遵守统一的社会规范体系,并理性地进行交往,才能确保合理的互动。随着交往范围和对象的扩大,原有的制度和规范逐渐无法适应当下社会关系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言,“权利的范围永远受限于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这种结构对社会文化发展的制约”。因此,当前社会需要建立一个公平且自由的交往秩序,以规范当下网络直播交往关系的变革。
第一步,需要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去完善修正涉及网络直播的相关内容。进一步通过法律法规去改变直播的宏观环境。就像在人和人相处交际中,法律是有着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对人的交往产生着约束作用。在交往的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冲突和矛盾,起到引导和监督作用的就是法律,所以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整治直播平台的不良内容和行业管理的相关规范。对于直播平台、直播者以及用户的个人言语和行为都进行了明确的管理规定。对于主播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需做到遵守社会公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杜绝数据方面的问题造假。一方面是对主播自身行为规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将无序的就业者拒之门外。也是让资本平台循序渐进,避免误入功利主义的极端。2021年2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最新的《网络直播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这一次,采用了部门规章的形式,更好地凸显了法律规范的约束力。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发展,新问题和挑战层出不穷,因此,对于规范网络直播的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必须完善过于概括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细则,依法依规惩处网络直播中违反社会公德、违法违规行为。此外,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责任也亟需加强,必须在体制机制上投入更多力量,承担起平台监管的责任。对于网络直播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整治,净化网络直播环境,维护社会秩序。
网络治理的能力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治理主体的培育和增强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先决条件。首先,政府既要积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又要强化对直播产业的合法经营与规范化管理,对违反公共秩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法规的惩处。同时,需要更多地去树立法规意识。一方面需要强制约束客观环境,另一方面也需要在法律政策的认知上对交往主体进行引导,提高交往主体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提升交往主体依托法律法规所形成的监督意识。所以,需要政府部门、网络主播、直播平台、网民等多个主体之间的共同治理以及长久高效的机制,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同创造一个网络直播空间治理新格局。
5.2. 提高媒介素养,强化主体地位
网络直播赋予了大众传播价值观念的权利,媒介素养就不单只是传媒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也是普通民众的公民素养之一。提高媒介素养有助于从本质上改变网络直播的主客体对立和分裂。
第一,提升大众的媒介素养。人们在互联网中的群体心理、从众心理会使个体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互联网打赏等行为都是数字资本技术对用户的暂时物化控制,充分调动用户的积极性,通过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式提高用户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行使网络直播交往主体的监督权,参与到网络直播空间的治理之中,自觉抵制不健康的网络直播交往行为,重新理清网络直播交往和个人需求的关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引导直播走向,消除数字资本所带来的剥削和物化,促进技术推进人的发展,打造直播平台文化,引导用户与主播之间的良性交往。
第二,夯实主体地位。虽然直播能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网络直播毕竟是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无论是主播还是用户,都要对这个虚拟世界有一个清晰的认知。理解网络特征,区分网络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对于直播空间中的两个主体进行交往是非常必要的。要加强对主播的教育训练和管理,提高其在直播空间的行为和真实的个人角色的一致性,提高其整体素质。引导用户在网络环境中以一个正确的视角来看待交互交流,从而使用户从网络的虚拟空间中跳出来,敢于面对真实的社会。重新构建人们对网络直播交往的期望,拒绝逃避现实,真诚地、理性地进行交流与分享,要清楚地意识到,网络直播空间也是一个以真人为主体,融合了现实交流和虚拟交流的网络空间。交往双方都要提升自己的个人网络使用素养,要让主播摆正价值观,改变低俗取悦的观念,要让用户对不良信息、不当言论保持理性,形成一个符合主流的审美水平,进而满足高层次的精神交往需求。
5.3. 改善直播内容,夯实主流思想
交往需要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才能实现,交往的内容取决于社会生活背景,社会生活背景是在交往过程中起到指引作用。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出发,网络直播出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上是更深层次的资本主义形式驱动。想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保障网络直播环境的健康有序,不能放任资本在网络直播环境中占主导地位。因此网络直播这种新的环境空间中的精神交往显得尤为重要,其凸显在交往内容上,所以我们应该更注重交往内容,需要更多关注交往平台的迅速发展的一个节奏,为交往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为了在网络直播这种新的交往环境下更好地体现交往内容,更好地避开资本逻辑所带来负面效应,从而去释放资本逻辑的一个正向指引,就是需要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正向观念培养。网络主播对于个人来说或是职业或是兴趣,直播者的特性在于“把关人”三个字,所以如何更好地发挥“把关人”的特性,就需要直播者去更好地提升公众意识以及内在的涵养,积极创造一个优质的网络世界,保障正能量的交往内容,让网络直播这一全新的生态空间,使大众的精神生活更为充实。马克思观点认为,人类的个人成长和社会进步应当成为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要方式,取代了个体和物质之间的依赖关系。在网络直播中,主播们需要超越经济利益的束缚,认识个体内在的核心,并精心打磨直播内容,发挥自己的“把关者”特质,以满足观众在精神层面上的交流需求。
同时,直播平台需要打造积极正能量的主流形象,每个个体不仅代表着自我,同时也承载着社会互动的责任和参与,他们的心灵交流行为都带有明显的社会属性。所以,如何让直播平台更好地去打造积极正能量的主流形象呢。首要之务,网络直播平台务必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要更好地注重社会效益。直播平台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针、舆论导向,坚持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履行直播平台所需要拥有的社会责任感,对于网络直播中的社会文化价值深入挖掘,在互联网中对于资本逻辑中只看重流量和利益单一底层逻辑进行超越。紧接着,在经济建设方面引导平台资本更多地进行培养,发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鼓励平台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事业的发展。让网络直播这种新的环境空间中,可以更多充斥着精神交往,使在网络直播这种新的环境空间中的网友,特别是向青少年提供积极向上、具有内涵和文化素养的内容,要让网络直播这种新的环境空间中用内容育人教人的作用。
6. 结语
马克思关于交往理论的论述,都为后人了解交往问题、最大发挥交往效用提供了合理、科学的思想指南。网络直播交往,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交往方式。发达的网络技术和先进的直播方式相结合,孕育了网络直播行为这一交往形式,给当代人们带来了全新的交往体验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马克思交往理论所蕴含的交往理念,对当今社会网络直播行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的交往理论运用到技术、管理、法律等各个层面,将网络直播放在一个规范的、公开的空间中加以运用,让它能够对社会发展、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