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经济双边市场、网络外部性等特征突出,容易造成垄断、负外部性等市场失灵现象和传统治理的失效。在梳理当前平台经济治理的困境基础上,从数字治理原则、治理主体、治理目标、治理手段等维度构建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进一步,以保障平台经济“效率、公平、安全”三位一体均衡为目标,从技术、组织、制度三重逻辑层面,提出了以基础设施助力数字治理政策实施、以主体协同助力多元共治关系构建的动力机制,以制度体系助力数字治理行动保障的实施路径。
Abstract: The platform economy has prominent features such as bilateral markets and network externalities, which can easily lead to market failures such as monopolies and negative externalities, as well as the failure of traditional governance. On the basis of sorting out the current difficulties in platform economy governance, a platform economy digital governance system is constructed from the dimensions of digital governance principles, governance subjects, governance goals, and governance methods. Furthermore, with the goal of ensuring the balance of “efficiency, fairness, and security” in the platform economy, a dynamic mechanism has been proposed from the three logical levels of technology, organization, and system, which uses infrastructure to assist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digital governance policies, subject collaboration to assis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diverse governance relationships, and institutional system to assis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of digital governance action guarantee.
1. 引言
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领域内的一种创新形态,跨越了传统平台在地域、时间、交易规模及信息交流上的壁垒,重塑了产业链整合与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它以其深远的影响力,广泛渗透、彻底颠覆并重新定义了社会经济环境,展现出令人瞩目的庞大规模、丰富内涵、卓越效率及深远影响[1]。平台经济在稳定经济增长、加速产业升级及创造广泛就业机会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正面效应不容小觑。然而,与此同时,平台经济亦潜藏着严峻的市场失灵风险,特别是市场垄断、信息不对称及负外部性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数字平台资本的无序扩张,不仅导致了跨界垄断现象的频发,还引发了金融风险的不断累积,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更为甚者,算法合谋、大数据杀熟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以及侵犯用户数据隐私的恶劣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失衡,严重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深切忧虑。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平台经济在稳定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及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对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与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2]。
综合现有关于平台经济内涵与特征、治理困境、数字治理理论与技术及其在平台经济中的应用、治理经验的研究可知:平台经济发展正面临“规模与垄断”、“创新与风险”两难境地的问题,如何通过平台经济的治理,在防范风险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创新以提升平台经济效率,实现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传统反应型治理已远远落后于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双重赋能的平台经济预防型治理和前瞻型治理紧迫而重要,因此,本文在梳理当前平台经济治理的困境基础上,从数字治理原则、治理主体、治理目标、治理手段等维度构建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从技术、组织、制度三重逻辑层面,提出了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构建的实施路径。
2. 平台经济的治理困境
2.1. 治理制度缺失:平台经济治理制度维度困境
平台经济的崛起,对传统经济治理的制度基石构成了深刻挑战,它颠覆了既往的运作模式。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极大地降低了个体参与生产的门槛,使得更多人能够轻松涉足各类经济活动。这一变革趋势导致传统制度上的准入控制逐渐弱化,为经济活动的多元化与灵活性开辟了新路径,同时也对现有的经济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与考验。其中,平台经济本身技术动态性和市场多边性的特性使传统的反垄断理论失灵,现在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和反垄断法律不能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相比传统经济出现的新问题,传统经济学中关于垄断的界定依据是否适用互联网平台,相关市场统计的边界如何确定等都面临挑战。平台经济治理面临着诸多棘手问题,尤其是数据产权归属不明、算法异化导致的合谋垄断等行为,难以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核心技术的快速迭代,更是让垄断行为的识别与认定充满了挑战。这些问题深刻地暴露了平台经济治理在制度层面的缺失[3],亟待我们寻找创新性的应对策略,以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2.2. 组织碎片化:平台经济治理组织维度困境
相较于传统经济治理的地域局限性,平台经济治理展现出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的广泛特征。新兴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深度融合。传统的条块化治理方式已难以全面覆盖物理世界与数字孪生场域,分散化、碎片化的权力结构更导致难以形成强有力的责任主体。平台经济因其高度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单凭政府或任一参与主体之力难以有效应对挑战,亟需多元治理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强化组织层面的协同作用。然而,面对平台经济的主要问题,当前治理体系仍过度依赖政府单一主体,且存在部门间横向联合不足、纵向协同缺失的问题,这导致了平台经济治理的组织碎片化,影响了治理效能。
2.3. 技术手段单一:平台经济治理技术维度困境
在数字经济新业态的背景下,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数据垄断、数据安全问题和数据算法问题等新问题更加复杂、更加隐蔽,大型互联网平台利用数据获取和处理的优势地位,在市场中实施强制不兼容、市场挤出、大数据杀熟和高筑数据壁垒,导致管理部门对平台经济的数据行为很难监管,由此平台经济治理对算法和大数据的高度依赖也将是其区别于传统经济的,平台经济发展对数字治理提出更迫切和更紧密的需求,而当前平台经济治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还很不到位。
2.4. 治理工具滞后、异化:平台经济治理工具维度困境
平台跨界融合和快速变化的场景生态造成平台治理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难以预测、识别和判定的,如算法的“黑箱”问题增加了算法合谋的判定难度,平台的网络效应增加了垄断的判定难度,迫切需要利用数据技术对平台经济进行智慧治理。
当前平台经济治理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不足,治理工具手段单一和落后,尤其是当前平台经济治理数据赋能不足,当前平台治理不能很好地进行数据汇聚与挖掘从而不能获得服务于治理对象的精准画像,没能实现政策资源的精准投放,导致当前平台经济治理的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不足。
3.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的理论框架
3.1.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原则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的精准化原则,核心在于深刻理解和应对平台经济的行业异质性特征。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在治理过程中,不仅要精准描绘平台的结构、行为和功能特征,还要揭示平台行为随时间、空间变化的演化规律;依据平台的分类分级特征,研究平台经济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分类分级治理规则;实现平台主动化、个性化和预防型精准治理。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的智能化原则是将资源、数据、算法和基础服务视为构成平台经济的核心要素,海量数据蕴藏的衍生价值更使数据成为了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平台经济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驱动,推动治理方式和手段的智能化,实现治理的精细化、个性化和智能化的一系列治理行为和过程的总和。
数字化治理原则强调“以网治网、以数治数、以智治智”,旨在利用互联网平台的技术专长与数据资源,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力量。这一原则旨在大幅提升平台经济治理的效能与水平,通过科技赋能,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治理,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2]。
3.2.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主体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涉及政府、平台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公众个体等多方主体。在治理过程中,需强化政府引导监督作用,同时鼓励平台企业自治,动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公众积极参与补充监督,构建全域协同共治的体系[4]。此外,要明确各主体责任边界与相互关系,以确保更有效地识别、分析、监测和评估平台经济中的问题,推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3.3.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目标
平台经济发展正面临“规模与垄断”、“创新与风险”两难境地问题,平台经济的治理目标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促进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而是强调了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在面临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双重赋能的平台经济预防型治理和前瞻型治理紧迫而重要,平台经济应实现“效率–公平–安全”三位一体均衡发展目标。
3.4.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手段
从治理手段来看,不仅应借助行政手段、市场化手段的优势,还应充分运用技术手段解决平台经济中的新型治理难题。首先,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作为行政制度手段弥补已有制度空隙。将已有政策法规进一步延伸适用,应用到平台经济数字治理场景中;同时,对于一些平台治理中存在政策、法律法规“盲点”的,应加快构建标准、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全流程、常态化的治理制度保障。以互联网金融、生活服务、共享出行等快速发展,业态模式创新较快的业务领域来看,已有制度的滞后性或空缺性,还应及时将新业态纳入监管范畴,创新监管方式。其次,应公正客观看待平台经济运行机制与市场的内在关系,从而可充分运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需关系调整等市场手段,充分考量平台经济市场中所呈现的创新性、差异性等特征,最大化平台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在智能化时代,平台中产生的海量多源数据对于平台进行智能决策具有重要意义,相应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赋能平台治理,实现数字技术与平台业务深度融合,在交互与变革带动数字治理决策科学化。
3.5.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框架
平台经济的数字治理体系框架以保障平台经济“效率、公平、安全”三位一体均衡为目标,以解决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规模与垄断”、“创新与风险”两难境地为总体问题,系统研究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治理理论逻辑、全域协同的组织治理机制、全程智能的技术治理系统和持续优化治理制度,形成平台经济“组织治理–技术治理–制度治理”的现代化数字治理体系,从技术、组织、制度三重逻辑层面,提出了以基础设施助力数字治理政策实施、以主体协同助力多元共治关系构建的动力机制,以制度体系助力数字治理行动保障的实施路径,具体如下图1所示。
4.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的实施路径
4.1. 从制度体系层面助力数字治理行动保障
当前,平台经济法律体系尚待健全,在数据治理、反垄断、平台责任等关键领域存在诸多模糊地带甚至法律空白。这些不足给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责,为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5]。从法律层面出发,政府亟需构建全面完善的平台经济法律体系,明确界定平台经济主体的责任边界,有效约束各方行为,以维护公正、公平的经济市场秩序。此举旨在规避平台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严厉打击反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通过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平台经济数字治理的健康、安全、有序运行。这不仅是指要从重新精准界定平台经济的含义、范围、行业分级分类标准、行业行为特征等规范;也需要针对各领域各行业制定具体可执行的细化准则。需采用新型治理方式,优化平台经济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环节,构建涵盖事前市场准入、事中数据严格管控、事后执法有力保障的全流程、常态化规则治理机制。这一机制旨在确保平台经济治理行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6]。
Figure 1. Implementation path of platform economy digital governance system under the three-dimensional framework of “technology-organization-system”
图1. “技术–组织–制度”三维框架下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的实施路径图
4.2. 从组织逻辑层面构建多主体共治关系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正处于发展初期,多元治理主体的定位、功能分析仍有待明确和优化。首先,应界定政府主导者、平台企业及相关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实现在政府引导为基础,平台企业自治为主体,社会组织、消费者或相关合作者的角色协同为定位的多元关系[7]。第二,应明确政府主导或政府与平台多元主导等协同治理模式之间的责任边界。第三,可强化平台自治能力,平台根据其自身的行业特征、业务类型差异做好自我合规,并且,这些平台内生治理规则也将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补充。此外,由于行业、领域、业务类型、场景差异,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进程中的参与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应结合以上特征,结合行业全息画像及分级分类规则,制定合理的协同治理关系。
4.3. 从技术层面助力治理政策实施
在平台经济治理过程中,可广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一方面可以减少共治与监管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能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导致的治理博弈进一步丰富了平台经济治理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数字基建是技术创新的新载体,可在打破原有的层级结构和组织壁垒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载体作用,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场景。
4.4. 从治理工具智能化层面助力数据治理实施
数据治理是规范平台竞争的逻辑起点。面向当前平台经济中,数据赋能不足、算法异化等问题,可从数据层面而言,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体系,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多源异构数据[8],建立数据要素标准体系,确保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标准化,提升平台数据利用效率。
5. 结论
平台经济数字治理体系的构建需要从技术、组织、制度三重逻辑层面入手,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多元主体协同和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实现平台经济的“效率、公平、安全”均衡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构建全面的法律体系、明确各方权责、制定全流程治理机制、界定角色定位、强化平台自治能力以及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治理效能。
基金项目
本成果受“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3S024)、“十四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项目(2023D0102)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