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科学技术对推动社会进步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人工智能作为新质生产力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性技术,也是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成果。已成为各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的物质力量。人工智能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风险挑战,当今社会,人们对人工智能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劳动效率,变革生产关系和调整就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高度重视,而针对其技术缺陷导致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问题造成的失业人口增加、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现象却缺少关注,让我们难以准确把控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向。因此不能仅看到人工智能的积极影响,而要将它纳入历史唯物主义视野,充分而深刻地揭示它的本质和对人类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全面影响和深远价值。
2. 人工智能本质
“人工智能”概念在1956年被首次提出。所谓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是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主要用于研究开发模拟、延伸、拓展人类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与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并不具备人类意识,它是人脑思维的模拟与延伸,它可以替代部分的人类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进行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但是人工智能本质上只是人类思维部分的物化,是人类意识能动性的特殊表现,不具备主观价值判断能力,没有人类所具有的思维情感等,因此不可能超越甚至取代人类[1]。包括遗传算法、专家系统、自然语言处理、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强化学习、超级智能等。
3. 人工智能应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
3.1. 促进生产力提质增效
生产力是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所谓生产力,就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主要包含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将科学技术渗透到生产力的各个要素中,可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人工智能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
当科学技术为劳动者所掌握时,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比如海尔品牌近几年通过AR、VR模拟技术,让工人在线模拟生产线操作,让工人快速熟悉生产过程并及时提供生产反馈,加快了对工人技能培训。还有通过与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一问一答”交互模式,丰富了劳动者知识获取渠道,加速了劳动者知识掌握速度,拓宽了劳动者的眼界,因此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生产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资料中,生产工具起着决定作用。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2]。这足以说明了劳动工具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性。在智能社会,基于“算法模型”类的智能劳动工具更为常见,智能生产力工具可以直接离开人的实体操作,由系统内部设置好的智能程序控制其有序地运作,从而进入自动状态,实现传统上的“全受动–半受动–自动”的转变。劳动工具由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工具,走向智能的虚拟的劳动工具,不仅丰富了劳动工具形式,培育了新质生产力,也推动了未来我国绿色经济模式的实现[3]。
将科学技术运用于劳动对象,会在劳动对象的范围、利用率、品质等方面带来诸多积极变化。第一,拓展劳动对象的范围。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发现和利用更多新的物质和能源。同时,运用新的科学技术,人类能够创造出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新物质作为劳动对象。第二,会提高劳动对象的利用率。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利用效率,其次通过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浪费。第三,提高劳动对象品质。比如,在农业和畜牧业领域,生物技术的应用可以培育出更优良的品种;在工业领域,运用先进的加工技术能够对劳动对象进行更精细地处理,提升其品质和性能。
在当今世界,生产力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人工智能的出现成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新时代的新体现。在智能技术与传统生产力的紧密结合下诞生的智能生产力,是生产力的新形态,新发展。
3.2. 推动生产关系调整变革
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引发了生产关系在所有制形式的调整、劳动形态的变化等方面的深刻变革。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
首先,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智能化,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由私有化向共享化转变。人工智能使数据和算法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形态发生了变化,拓宽了生产资料的范畴。同时,人工智能也为生产资料的共享和协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一些大型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和使用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企业,包括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维护。这种共享和协作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促进更加多元化和分布式的所有制结构的发展,这种情况促使公有制和私有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融合、相互补充。
其次,改变就业结构与分工协作方式。人工智能不仅催生了新的就业形态,如数据标注师、人工智能算法工程师等新职业。而且也使一些重复性、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被人工智能所替换,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也改变了就业结构。同时,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形式,打破了时空限制。可以将劳动时间延伸到极致,可以24小时连续使用更多碎片化的时间来工作,工作模式灵活化,员工借助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远程办公、分布式办公等灵活的工作模式更加普及,员工可以实现居家办公,远程办公[4]。此外,人工智能正在重塑企业组织管理模式,推动企业组织管理向扁平化方向发展。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快速处理和分析大量信息,使企业决策层可以更直接地获取基层信息,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效能。
最后,促进收入分配方式多元化,产品分配个性化。人工智能的发展促成了按数据、技术等新要素的分配,掌握先进人工智能技术和大量数据资源的企业和个人,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同时,一些基于人工智能的共享经济模式,如共享出行、共享办公等,也创造了新的分配方式,让参与者可以通过共享资源获得收入。同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定制产品和服务,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化程度将越来越高,促进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产品分配形式的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3.3. 人工智能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中,人始终是主体。人工智能以其独特的算法技术推动人类的解放,不断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
第一,减轻劳动负担,增加自由时间。人工智能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的工作模式”,使传统的雇佣关系被更加丰富的劳动关系所替代。人工智能不仅能够承担大量繁琐、重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让人从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且人工智能还可以通过算法模拟人的脑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工人的劳动时间减少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实现个人发展[5]。
第二,拓展教育与学习途径,促进知识传播,提升人类认知水平。人工智能拥有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技术功能,人们可以借助人工智能的自适应学习系统,根据自身的学习进度、能力水平为自己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法,快速掌握知识,挖掘自身的潜力。其次,人工智能为我们提供了在线教育和虚拟的学习环境,我们可以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进行沉浸式学习,丰富了学习资源和方式。
第三,激发创新与创造活力,促进社会交往,改变人们生活方式。人工智能作为工具,可以帮助人类突破自身生理和认知的局限,拓展人类的感知、思维和行动能力,为人们的创新创造提供支持。它可以快速处理和分析大量数据,为人类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人工智能把人们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开发了Facebook、微信等社交媒体和通讯工具,使人们能够跨越地域时空的限制扩大交往空间,与不同背景的人交流合作,丰富社会交往体验,促进思想碰撞和知识共享,使人们的视域变得宽广,对环境的适应力和自主发展力驾轻就熟,促进人的发展。
第四,促进个性化发展,提升生活品质。人工智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智能推荐系统,精准了解每个人的兴趣、偏好和需求,为人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个性化需求。人工智能还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状况。在智能家居领域可以根据人们的生活习惯自动调节室内环境,在医疗健康领域,智能医疗设备和诊断能够实现疾病的早期检测和精准治疗。
4. 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批判
技术成为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直接器官”,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前沿技术,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逐渐发生技术异化。人工智能已经渗透进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容忽视[6]。
4.1. 劳动者就业方面
人工智能的出现取代了一部分的人力,大量重复性、规律性的工作被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所取代,导致许多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需要进行职业转型,但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需要一定的数字技能和知识储备,这对于那些年龄较大、技能单一的劳动者来说困难较大,无法及时掌握这些技能,因此在就业、获取资源和机会等方面处于劣势,进一步扩大了与其他收入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加剧社会的贫富差距和阶层固化。同时人工智能和人相比,人工智能聘用成本更低,工作效率高效。大量人员不仅面临失业风险,而且可能引发职业倦怠和心理压力,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4.2. 社会文化结构方面
人工智能暗含数据偏见加剧意识形态风险。首先,引起文化、语言和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偏见。研究发现,在当前AI训练数据中,英文语料库的占比为56.6%,中文语料库仅占比为1.5%,这会导致基于单一语言优势的算法模型在生成中文内容时面临系统性偏差风险,造成对中文的歪曲误解。
其次,人工智能的发展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原本的社会结构,人工智能算法机制加剧了“回音壁”效应。在重大社会公共事件场域中,技术黑箱的缺陷为算法操控提供了实施空间。黑客通过入侵智能平台系统,实施算法注入攻击,将特定意识形态语料库与价值导向程序植入系统内核,然后基于用户行为数据挖掘构建的认知模型,在算法操控下形成具有选择性的信息过滤机制,通过强化用户既有认知框架的信息推送策略,最终构建起闭合的认知闭环,造成“信息茧房”导致信息多样性的系统性衰减,长期以来会削弱公众对复杂社会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形成对公共事务片面认知[7]。比如,发生某些社会事件时,大型语言模型可能会将某些社会事件与特定的种族或性别联系起来,形成人们对某一种族或性别的刻板印象,加剧性别和种族方面的偏见,危害国家政权安全。
4.3. 人的发展方面
首先,公民隐私存在泄露风险。人工智能系统需要对大量信息和人类偏好知识进行大范围的搜集来进行训练和学习,这种技术特性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技术滥用空间,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在智能系统运行过程中面临被窃取泄露风险。这种基于算法黑箱的隐私侵犯行为,不仅构成对个体权利的新型侵害,更对社会治理体系构成严峻挑战。
其次,人的主体性地位受到弱化,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一生的最高追求,然而研究表明,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管理系统形成的劳动过程的数字化监控,却增加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人类由于过度依赖智能搜索导致人类记忆能力衰减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对手机的沉迷,导致其在生活中懒于学习与锻炼,不利于促进素养提升和锻炼,这些极大地影响了人类身心健康发展。然后,人工智能应用的不断普及和推广,造成收入分配不均,引起贫富差距。很多工人由于产业转型升级沦为“无用阶级”,与资本家和其他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拉大,不利于个人全方位发展。
5. 人工智能的发展策略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人工智能的发展既是生产力的变革,也是社会关系的重塑。国家、道德法律、企业和个人应协同合作,推动技术的合理应用,确保其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和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
5.1. 国家层面
国家通过制定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科研资金支持等生产关系的变革来适应人工智能作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体现了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辩证原理。
5.2. 道德法律层面
道德和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道德规范,坚持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法规,推动人工智能治理走向法制化,体现了上层建筑调整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人工智能的设计,开发和应用过程中,要予以系统化的伦理规范和法律保障。
首先,在人工智能设计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人工智能本身的道德原理思考,形成道德共识,还要加强科技人员道德素养习得,促进程序正当和公平正义。其次,在人工智能的应用过程中要加强法律监管,完善法律监督体系[8]。具体而言,针对网络上利用大数据信息故意扩散虚假信息引起社会恐慌,侵害社会权益的行为实现入罪化。其次,针对网络上不同领域的行为构建专项法规与政策体系,建立监管体制,秉持因事制宜的治理逻辑,通过建立“问题导向–领域适配–方案定制”的三维治理架构,对不同的问题进行“量体裁衣”式地治理。
5.3. 企业层面
第一,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从源头治理化解风险。互联网平台应构建风险源头治理机制,通过建立 "技术治理矩阵" 实现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首先,与执法机关协同构建网络谣言特征库,识别网络谣言的特点,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解构谣言传播模式;其次,依托大数据分析构建动态监测网络,实时捕捉舆情演变轨迹;再者,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建立犯罪行为特征图谱,掌握侵权行为的技术作案手法;最后,与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开发智能反制系统,集成内容溯源、进行相应的技术反制,当好网络安全的“守门人”。
第二,各个企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科技创新进行产业改革升级,发展服务行业和新的经济业态模式,创造就业机会。适应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的要求,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5.4. 个人层面
坚持人类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动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第一,我们要学会积极主动思考,减少对网络和人工智能依赖,同时要具备批判性思维,认识到人工智能的“意识”与人类意识的本质区别,对于网络上搜索生成的内容要有自己的见解,不能盲目搬抄。第二,主动学习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相关的知识,运用丰富的知识不断创新求索,攻克人工智能的技术难题,防止技术异化,引导人工智能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6. 结论
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人们既享受着这一革命性技术带来的巨大机遇,也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人工智能在很多领域的应用,可以帮助人类社会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在实际生产活动中,人与人工智能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建构一个利益与风险共生的平面世界,在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们的隐私安全问题,就业结构失衡和社会伦理等问题。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对人工智能加以引导与规制,推动人工智能日益成为全体劳动者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巨大物质力量,使无产阶级与全体劳动者从游手好闲、丧失劳动能力的“全新且庞大的无用阶级”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精准预见的“掌握未来命运的共产主义阶级。”[9]
在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给世界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挑战。人工智能治理攸关全人类命运,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联合国聚焦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规则治理工作。通过组建高级别人工智能咨询机构,以决议、契约等方式提升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水平。不仅如此,联合国内部的专门机构也全力以赴,推进专门领域的人工智能治理事宜[10]。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着眼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呼吁各国同舟共济,在人工智能治理中秉持共同的安全观,协力促进人工智能治理。并且倡议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减少技术鸿沟,技术壁垒。以英、美等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遵循一贯的竞争优先与保护主义思维,实行“小院高墙”策略,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军事备战领域,以求实现智能军备,并有在向核武器领域发展的趋势,一旦发生战争,就会对世界人民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引发极大的伦理问题,置其他国家的发展机会和安全利益于不顾,不利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