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公平一般分为客观公平和主观公平[1]。社会主义企业的营商环境公平实现不是某种单一尺度的宏观叙事就足以解决的,而是需要深刻理解客观环境公平与主观公平评价之间的内在关联[2]。客观公平状况和主观公平感受并不相互匹配,即使是同样的区域或是时间条件内,客观公平达到目标但主观公平的感知会因“企”而异、因“主”而异[3]。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感知组织公平作为一个理论结构,在管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领域内持续受到重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研究政策组合的公平感就是了解企业主体真实的价值反馈,是对政策组合公平性的系统研究,是实现政策制定与执行高效协同的关键环节。既有利于执行过程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保障社会治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还体现着对企业主和企业员工的现实关怀、对市场主体性尊重,从而更加体现人本思想[4]。目前,以惠企政策公平感为视角,从地方决策者的学术研究需要出发,惠企政策组合、公平竞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5]、政策执行效能[6]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集中。
首先探究企业优惠政策的组合,这不仅是对政策制定过程的深入分析,更是确保政策公平性的关键手段。广州开发区、中山市总工会和吉林省失业保险惠企政策、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等实践案例[7],揭示惠企政策公平对企业行为、政策效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机制,并关注了惠企政策落实和服务过程中的公平性问题,以及如何通过优化服务提升惠企政策公平。2024年政府主体强调打好政策“组合拳”以减负惠企促升级的策略[8],将重点集中于政策之间的协同性和公平性。
其次,若直接聚焦在惠企政策的公平性上,可以发现当前的研究趋向于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的多样性分类。在这一框架下,研究者们尤其集中于分析企业竞争政策的公平性问题,关注点的选择反映了对企业间公平竞争机会的重视。有研究分析了国有企业作为主体进行强化竞争政策的改革,此类惠企政策目标是保障国有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中实现公平发[9]。以美国产业竞争政策的演变为例,在不同历史阶段下惠企政策有其不同的特点与挑战。通过对比侧重公平保护的贸易政策和侧重效率提升的竞争政策的不同特点,可以看出为何竞争政策在处理国有企业问题上更为适宜,相关研究还在优化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全球化背景下确保国企竞争政策公平性有其重要性[10],近来发现,公共政策审计能有效降低政府不当干预,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11]。另一类研究的惠企政策主体限制在非公经济体,非公经济体高质量发展存在制度的固有缺陷。根据准自然实验研究,基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竞争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影响[12],为优化惠企政策提供实践依据,但可以看出,政策公平的激励机制很少提及,更别提企业政策公平感的研究。
最终,惠企政策还是要落脚在成效上,衡量政策的实际影响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但实际上地方决策者更加重视政策执行的直接成效。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在落实层面的困难,一般可以总结为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政策门槛设置过高、政策链条衔接不顺畅和政策评估机制不完善。而对于政策对象,即地方企业对政策公平和营商环境的主观层面所进行的探讨尚不多见。随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需求增长,公平营商环境塑造受企业的公平感知水平上升等因素综合影响,使惠企政策公平感、间接满意度等研究势必成为促进经济创新发展的惠企政策研究的新生长点。
本研究则创新性转换为政策客体和政策相对人视角的主体感受,通过择取2023年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调查的问卷调查样本,从企业主体层面描述并解释湖北省惠企政策公平的微观感受,在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公平理论指导下探讨政策公平感的影响因素,深度挖掘湖北省惠企政策公平的价值比重,提出更人性化、惠企性的政策建议。但构建全面的公平感评价指标存在主观局限性,并且由于数据获取和数据范围的限制,政策公平感的微观角度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美国心理学家J. Stacy Adams强调个体对于报酬分配的公平性感知对其工作动机和满意度的影响[13]。该理论认为个体不仅关注自身的绝对收入,更关注相对于他人或自身过去的相对报酬是否公平[14]。最近该理论的扩展在环境[15]中的个体行为研究中得到了应用。在政策环境中公平理论的应用有助于构建公平合理的政策环境,减少个体的不公平感,提高政策的接受度和有效性[16]。
关于政策公平感,包涵在社会公平感的核心内容中。受个体的主观影响,感知到的公平性也呈现差异化。施生旭以2013年、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研究分析表明公共服务满意度能正向反馈为社会公平感[17]。企业作为个体的组合,对于市场政策公平感受到企业创始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自身价值观、期望、经验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市场主体对于市场竞争环境的期望和评价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他们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平感也会有所不同。有的可能更加注重市场准入竞争的机会公平,而有些则更加注重市场竞争的程序因此关于地方企业对政府惠企政策公平感的探讨,本文借鉴施生旭的做法,以企业对政策公平环境的客观评价与主观满意作为政策公平感的对标,进而从公平理论体系的三个层面研究惠企政策公平感的影响因素。
2.1. 机会公平:市场准入政策的公平
机会公平带来的政策公平感程度,是由于人们对努力成本的分配高度敏感,这种公平感将机会“投资”考虑在内,认为公平感导致人们根据预期的机会分配来决定努力成本[18]。在企业领域的公共政策中,促进机会均等化的政策落脚于市场政策和“放管服”改革,以此为企业营商环境提供公平氛围。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是政府所能使用的避免或减少“市场失灵”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保障社会公平[19]。
各类企业市场准入的竞争,通过总结文献研究得出以下共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面临诸多准入壁垒。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主体平等准入理念,国家政府出台和完善不同的法律政策,维护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负面清单所列以外的领域的权利[20]。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从公平竞争政策的必要性来看,公平竞争可以激励竞争者实现优胜劣汰的资源配置效果[21]。但公平竞争并非市场经济天然生成,必须要法治塑造机制和行政维护机制来为市场经济体制保驾护航,因而合理科学的公平竞争政策及其执行配套制度是政府治理规范化和透明化所不可或缺的工具。
我国已经逐步构建起一套以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为核心的竞争政策体系[22] [23],并且这些政策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学术界对企业对惠企政策公平感的研究逐渐深入,但多数研究倾向于关注制度层面因素,而非价值因素。近期研究认为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影响企业公平感的关键因素之一。有研究深入探讨了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法律基础和优化路径[24],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也被证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对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25],这证实了公平政策在促进企业效率方面的作用。
尽管这些研究从效率角度为公平竞争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对公平层面的深入探讨仍然不足。为了全面理解公平竞争政策的影响,未来的研究需要更多地关注政策公平感对企业行为和市场发展的深远影响,以及如何通过政策设计来平衡效率和公平,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和发展。鉴于此,在鼓励企业发展的第一个环节——市场准入环节,实现企业对政策公平有效指引和有机结合,有利于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活动中促进惠企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高政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水平。
2.2. 程序公平:法律服务政策的公平
个人不仅关心决策结果,还关心决策程序的公平性。研究人员应该更加关注在经济欠发达的背景下检验司法理论[26]。程序公平体现企业法律服务政策在惠企政策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处理劳资关系和知识产权等涉企案件时,往往涉及多方面的合法权益,更要坚守公平原则。这不仅是检验它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15]。但“程序公平”本身就是另一个公平问题。规制失灵产生的不公平应得到重视并将其纳入规制过程中。
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要求高效调解涉企纠纷,司法机关必须提供公正无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每一方当事人都能在法律面前得到平等对待。但是从司法实践的反馈看,法律操作程序不熟练、法院内部控制不健全、法律规制执行不严格是企业纠纷案件存在公平争议的最大隐患[27]。地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案件申请不及时、错失案件最佳执行时机、财产处置效率低、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随意躲执行等现象。通过构建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司法审查制度[18],不仅可以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还能够确保所有诉讼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涉企案件的司法审查关系着当事人权益和市场环境公平。如何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时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意。在法律的刚性与服务的柔性之间找到平衡,才能更好提升惠企政策的公平感。此外,加强企业权益保护,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必要条件。企业对于政府法律服务的公平性感受深刻影响其对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评价[29]。近年来,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减负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进而也提升企业的市场公信力和竞争力。
2.3. 结果公平:减负支持政策公平
对公平的看法取决于人们将他们的结果与什么或与谁进行比较,公平的感知需要有一个参考点,在倡导共同富裕的背景下,结果公平承担着这样的参考作用[30]。从机会公平导向向结果公平导向的转变,是现在各国在教育政策、财政政策等各种领域中的政府工具的重要趋向。
不同公平概念在特定经济和社会背景下的适用性,增加了政策目标选择的复杂性,并带来了政策结果的不确定性。作为众多惠企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地方企业对政策公平感的感知尤为关键,这往往取决于政策成效的反馈。特别是那些旨在降低成本和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其实施效果能够更直接地反映出政策结果的公平性。各个省份根据自身特点,创新性地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彰显了地方政策的多样性和适应性,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如下表1所示惠企政策的创新措施,一半以上的省份都涉及到减税融资政策,目标在于地方企业减负,从结果公平的维度上,对这些减负政策的评价可以揭示一个关键点:确保企业能够公平地感受到政策的惠益是衡量政策公平性的重要标准。这不仅关乎政策效果的评估,更关系到政策能否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Table 1. Innovative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reduce costs and burdens by local governments in China
表1. 中国各地政府降本减负政策创新措施
省份 |
措施概述 |
北京 |
提升企业服务水平,通过北京通APP提供政策解读,试点中小企业服务券,实现资金补贴的“免申即享”和“即时支付” |
河北 |
出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2.6亿元 |
辽宁 |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负担近3.5亿元 |
上海 |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修订《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预计市担保基金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达到500亿元 |
江苏 |
创新构建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
浙江 |
企业减负金额逐年提高,2021年超过3000亿元,成为招商引资的“金名片” |
安徽 |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
福建 |
实施小微企业低压接入改革,推广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江西 |
开展清欠专项行动,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累计偿还账款约1.25亿元 |
河南 |
出台“双十条”措施,支持受灾企业快速复产,投入资金1900多亿元 |
山东 |
创新“一件双办、一件双督”工作举措,开展清欠投诉“集中处理月”活动 |
湖南 |
建立产融合作“白名单”制度,首创“一链一行”主办银行机制,减免企业收费和利息 |
广东 |
结合“加减”策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同时减少企业负担 |
四川 |
落实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超80亿元,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
陕西 |
开展负担调查评价,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20.65亿元 |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试图从政策受众视角入手,探究在政策的主观感受公平情境下政府惠企政策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与政策公平感的影响关系,以及结果公平是否在关系链中起到的中介效应。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政策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与政策公平感呈正向的影响关系;
H2:政策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平会通过政策结果公平影响政策公平感。
本研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检验机会公平(X1)、程序公平(X2)和结果公平(X3)对政策公平感(Y)的影响,并控制地区、行业、企业规模及所有制性质的影响。模型公式如下:
3. 研究设计
本研究旨在了解湖北省惠企政策公平感的结构现状及影响湖北省惠企政策整体公平感的不同维度,政策公平感是指湖北省各市州企业对于一系列惠企政策的公平感受和体验。本研究根据2023年正式实施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环境、开放环境、政务服务和法律保障等的政策和实际获得数据,将各种类型的惠企政策从公平感的理论框架的角度分为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三个维度。由此形成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Figure 1.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research on factors of the sense of justice of benefiting enterprises policy
图1. 惠企政策公平感影响因素研究理论框架
3.1. 样本来源
本研究根据典型性原则,从2023年湖北省经济厅组织发起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调查课题的问卷内容中,分析提取所需要的样本数据作为变量。该问卷采取整群抽样方法和判断抽样方法,在全省17个市州选取了1441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使用SPSS软件对有效问卷进行量表处理并进行去除缺失值、异常值和格式化处理后,可用于分析的企业样本有1345个,以确保问卷数据的真实参考价值,客观反映湖北省各市州企业对惠企政策公平感的真实评价。量表设计采用等级记分法,涵盖了从“明显变差”到“明显改善”(或者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的完整评价范围,每一级分别对应1至5分的评分。其中,较高的分数意味着对政策执行成效的评价更为积极,同时也反映出更强的公平感。
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本次样本数据的企业分布在湖北省除省会城市以外的16个市州,由于地区差异和经济水平差异,填写问卷的企业在所属行业、企业性质和企业规模上会有较大区别,从产业分布情况看,企业数量占比最多的企业特征分别是制造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分别占样本总量的82.97%、95.53%和91.23%,样本分布情况基本符合湖北省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3.2. 变量测量
为检验各个维度的变量指标的有效性,本研究首先采用克朗巴哈系数(Cronbach’s Alpha)和KMO值对各维度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如表2所示,各个变量维度的克朗巴哈系数均大于0.75,说明各个维度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能满足统计分析需要。KMO值均在0.65以上,说明量表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Table 2. Variable factor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test
表2. 变量因子及信效度检验
研究变量 |
维度 |
权重 |
测量指标1 |
KMO |
Cronbach’s α |
Y |
客观政策效果 |
0.4196 |
Q11 Q12_6 Q16_4 Q31 |
0.696 |
0.786 |
主观公平感受 |
0.8145 |
X1 机会公平 |
市场环境 |
0.5445 |
Q7 Q12_1 Q12_2 Q12_3 Q12_4 Q12_5 Q12_6 Q24 |
0.901 |
0.891 |
准入便利 |
0.6911 |
政策宣传 |
0.8209 |
X2 程序公平 |
司法保护 |
0.6063 |
Q13 Q14_1 Q14_2 Q14_3 Q14_4 Q15 Q16_1 Q16_2 Q16_3 Q16_4 |
0.952 |
0.952 |
执法规范 |
0.7008 |
依法服务 |
0.7755 |
整治欠账 |
0.8477 |
X3 结果公平 |
减负变化 |
0.4431 |
Q3 Q5 Q27 Q30_1 Q30_2 Q30_3 Q30_4 Q30_5 Q30_6 Q31 |
0.876 |
0.818 |
政策落实 |
0.6149 |
盈利变化 |
0.7705 |
使用SPSS对问卷中所有维度进行主成分分析,结果表明,四个变量维度的因子解释均低于40%,表明样本数据质量较好,由此表明各个维度的变量解释是合理的,如表3所示。
Table 3. Variable measurement method and interpretation
表3. 变量测量方法与解释
变量分类 |
变量测量2 |
因子结构 (累计解释总方差) |
惠企政策公平感 |
客观政策效果评价 |
81.45% |
主观满意度评价 |
机会公平 |
市场准入政策层面的相关评价 |
82.09% |
程序公平 |
来自法律服务政策层面的相关评价 |
84.77% |
结果公平 |
来自企业减负支持政策的相关评价 |
77.05% |
控制变量 |
企业所属地区、所属行业、企业性质及企业规模 |
- |
惠企政策公平感作为因变量,衡量题项来自本文所选取问卷的核心内容,涵盖主观满意度评价(Q31贵企业对本市(州)中小企业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评价)、政府的企业服务透明度评价(Q12_6政府及国企招标采购是否公开透明)、法律审查公正度评价(Q16_4审理涉企案件公正程度)和营商环境公平感评价(Q11贵企业对本市(州)企业总体营商环境的公平感受),题项抽取得出“客观政策效果”和“主观公平感受”2个因子,样本解释力度强。
4. 研究分析
4.1. 相关性分析
通过执行皮尔逊双侧检验进行相关性分析后,从分析表4中可以看出,机会公平、程序公平以及结果公平这三个影响因素之间的两两相关系数均为正值,并且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政策公平感与机会公平、程序公平以及结果公平三项影响指标的相关系数分别为 0.838、0.846、0.565,政策公平感与三项指标维度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
Table 4. Analysis of correlation
表4. 相关性分析
|
政策公平感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企业规模 |
所有制性质 |
机会公平 |
程序公平 |
结果公平 |
政策公平感 |
1.000 |
0.000 |
−0.040 |
0.083** |
0.042 |
0.838** |
0.846** |
0.565** |
所属地区 |
0.000 |
1.000 |
0.016 |
0.031 |
−0.046 |
−0.008 |
0.021 |
−0.026 |
所属行业 |
−0.040 |
0.016 |
1.000 |
−0.197** |
0.115** |
−0.047 |
−0.031 |
0.015 |
企业规模 |
0.083** |
0.031 |
−0.197** |
1.000 |
0.144** |
0.064* |
0.074** |
0.030 |
所有制性质 |
0.042 |
−0.046 |
0.115** |
0.144** |
1.000 |
0.052 |
0.041 |
0.024 |
机会公平 |
0.838** |
−0.008 |
−0.047 |
0.064* |
0.052 |
1.000 |
0.819** |
0.501** |
程序公平 |
0.846** |
0.021 |
−0.031 |
0.074** |
0.041 |
0.819** |
1.000 |
0.498** |
结果公平 |
0.565** |
−0.026 |
0.015 |
0.030 |
0.024 |
0.501** |
0.498** |
1.000 |
注:**.在0.01级别(双尾),相关性显著,*.在0.05级别(双尾),相关性显著。
4.2. 回归分析
4.2.1. 回归分析结果与解读
采用多元回归方法对政策公平感与三个公平维度进行分析,并对结果公平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程序公平(X2)对政策公平感的影响最大,表明企业更关注政策执行过程的规范性(如司法保护、执法透明)。机会公平(X1)次之,反映市场准入与政策宣传的公平性对企业的政策体验至关重要。结果公平(X3)影响较弱,可能因减负政策的效果需长期显现,或企业对短期盈利变化的敏感度较低。控制变量显示,中小企业(占比91.23%)对政策公平感更敏感,而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公平感略低,可能因政策期望更高。
Table 5. Analysis of regression
表5. 回归分析
模型 |
1 |
2 |
3 |
变量 |
政策公平感 |
结果公平 |
政策公平感 |
续表
机会公平 |
0.450*** |
0.295*** |
0.404*** |
程序公平 |
0.459*** |
0.204*** |
0.427*** |
所属地区 |
−0.005 |
−0.018 |
−0.002 |
所属行业 |
−0.003 |
0.018 |
−0.006 |
企业规模 |
0.014 |
0.001 |
0.014 |
所有制性质 |
−0.003 |
−0.004 |
−0.002 |
结果公平 |
|
|
0.156*** |
_cons |
−0.003 |
−0.01 |
−0.001 |
|
−0.009 |
−0.015 |
−0.009 |
R方 |
0.779 |
0.281 |
0.793 |
注:*p < 0.1,**p < 0.05,***p < 0.01。
4.2.2. 中介效应分析
采用Bootstrap方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将企业所属地区、所属行业、企业性质及企业规模纳入控制变量,检验程序公平(X2)在机会公平(X1)与政策公平感(Y)间的中介作用,检验参数汇总见表6。具体而言,Sobel检验的p值为0,小于0.05,表明中介效应显著。第三步回归中,自变量机会公平与程序公平的系数从第一步回归中的0.450、0.459变为0.404、0.427,且仍然显著,这说明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即企业对政策机会公平和程序公平一部分通过结果公平影响政策公平感,另一部分直接影响政策公平感。
结果公平在机会公平与政策公平感中的间接效应值是 0.0967,在程序公平与政策公平感中的间接效应值为0.0939。
Table 6. Summary of mediating effect parameters
表6. 中介效应参数汇总表
中介变量 |
自变量 |
间接效应值 |
Boot标准误 |
Boot CI下限 |
Boot CI上限 |
中介效应比 |
结果公平 |
机会公平 |
0.0967*** |
0.0098 |
0.0783 |
0.1181 |
0.1142 |
程序公平 |
0.0939*** |
0.0093 |
0.0750 |
0.1122 |
0.1157 |
按照Preacher和Kelley等人提出的间接效应与总效应之比(中介效应比)作为衡量中介效应量大小的计算方法,如上表所示,在机会公平对政策公平感的作用路径中,中介效应比表示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11.42%左右,即机会公平对政策公平感的作用有11.42%是通过结果公平这一中介变量实现的;在程序对政策公平感的作用路径中,中介效应比表示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11.57%左右,即机会公平对政策公平感的作用有11.57%是通过结果公平这一中介变量实现的。
4.3. 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本研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1) 替换变量测量方法,将政策公平感(Y)和机会公平(X1)的因子得分分别替换为简单加总得分和主成分得分,回归系数方向与显著性保持一致;(2) 分地区(三类)和分行业(制造业/非制造业)进行子样本回归,结果显示机会公平(X1)和程序公平(X2)在经济发达地区及制造业中影响更显著;(3) 采用工具变量法(以政策宣传力度作为X1的工具变量)检验内生性,Hausman检验未拒绝外生性假设(p = 0.11);(4) 多重共线性检验显示所有变量的VIF值均小于3。上述检验表明,核心结论具有较强稳健性。
5. 结论及建议
本文从政策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这三个公平理论体系切入,分析得出政策公平感与机会公平、程序公平以及结果公平三个维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具体而言,程序公平对政策知晓度的正向影响最为显著,其次是机会公平,最后是结果公平;结果公平在机会公平和程序公平与政策公平感之间的关系中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因此,提升政策公平感,需要优先聚焦法律服务政策的公平,也就是程序公平;需要重点关注市场准入政策的公平,也就是机会公平;需要逐步优化减负支持政策公平,也就是结果公平。同时,政策制定者要通过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从政策中获得减负政策结果的公平,增强企业对惠企政策的公平感,从而提高惠企政策的有效性。
虽然从政策公平感出发,重视政策受众的心理诉求具有极强的价值偏好内涵,可以为未来政策沟通提供了干预政策受众公平感体验的三个实践方向,同时为政策工具的个性化与创新性运用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地方企业对惠企政策的需求绝不止步于公平感受,如何在保障和维系政策公平中提升地方政府对标企业服务的均等化和有效性是政策主体追求的目标。当前研究领域对于政策受众的主观公平感受的重视程度尚显不足,且在实证研究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为此,我们应将对政策受众感知的深入探讨与现有侧重于政策内容分析的主流研究相结合,以期形成互补。通过这种多维度的视角,我们能够更全面地评估和优化惠企政策,从而提升其在现实经济环境中的实际效用。
基于研究结论及企业异质性特征,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政策领域提出以下具体、可行且注重成本效益的政策建议:
1. 分行业精准提升企业满意度:构建政策公平感核心驱动力
针对占比82.97%的制造业,对提升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与对本市(州)企业总体营商环境的公平感受相较于具体政策的公正透明状况的评价更重要。因此,聚焦在市场准入与减负支持方面,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流程,为专精特新企业设立“绿色通道”,降低审批成本;建立产业链协同平台,推动上下游企业公平参与政府招标(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办法》)。
2. 分规模重点关注市场准入公平:强化中小微企业权益保障
针对中小微企业(占比91.23%)核心应该在政策互动中重视政策宣传,增强政策知晓度,从机会公平的起点出发,即增强引进培育政策的知晓度,包括纾困与培优结合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绿色通道、创业扶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及转型升级政策等等。其次是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在“放管服”改革中嵌入“小微友好”指标(如压缩审批时限至3个工作日内),对首次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优惠。
3. 分地区动态调整法律服务公平:平衡政策程序保障效率与公平
在经济较发达的市县,允许企业在合规框架内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涉企执法检查的禁区与频次限制。在经济欠发达的市县,地方决策者应该先解决政府项目和国资大企业拖欠地方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依法规范不良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加强政府部门执法规范和行政管理程度,拓宽保护地方企业合法权益的渠道;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定向用于降低企业用地、用工成本;建立“政策效果补偿基金”,对因政策执行滞后受损的企业给予补偿。
4. 分步走构建“低成本–高感知”机制:持续促进减负降本政策落地
将减负降本政策作为惠企政策的落脚点,以企业实际成本变化和营收变化作为目标导向,才能真正地保障政策公平感的提升。我们应该着力于构建发展持续性的降低物流成本、用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用地成本、用能(水电气等)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政策工具,保障企业营收和利润。开发“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平台”,通过企业画像自动推送适配政策,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政策执行全流程,增强透明度。通过“减负政策效果可视化”增强企业获得感(如定期发布《企业减负白皮书》),放大结果公平对程序与机会公平的杠杆作用和撬动作用,凸显减负政策的中介角色。
5. 分层化打造企业认同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感知优化到实质公平
本文肯定了结果公平对政策公平感的积极影响,补充性辨识了减负支持政策评价作用于政策公平感的前端机制。企业的政策公平感主要受到机会公平和程序公平这两个互动要素的影响,而结果公平的“杠杆”作用相对有限。政策主体应该针对不同行业制作政策工具包,如制造业侧重技改补贴申领指南,服务业聚焦用工政策解读,通过行业协会定向投放,更加关注程序法律的权益保障,建立“企业家参与政策修订听证会”机制,在涉企政策出台前开展“公平性影响评估”。
基金项目
CK1150013降低湖北省中小企业营商成本的总体思路及具体对策研究。
NOTES
1测量指标是指本唯独所包含的问卷中的题项,如Q11代表问题11.贵企业对本市(州)企业总体营商环境的公平感受。
2由于问卷主题是面向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因此选取数据是根据本研究评价维度重新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