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实施后对成员国贸易结构的影响分析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RCEP Implementation on the Trade Structure of Member Countries
DOI: 10.12677/ecl.2025.1451576, PDF, HTML, XML,   
作者: 刘一凡: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关键词: RCEP贸易结构关税减免区域经济一体化RCEP Trade Structure Tariffs Concessions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摘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使其区域成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区。RCEP的实施不仅对国际贸易和投资产生了深刻影响,也给各成员国带来了诸多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从RCEP的理论概念与发展历程出发,探讨RCEP实施后对各成员国贸易结构的影响和现实意义,并据此提出针对RCEP实施后成员国贸易结构优化的相关政策建议。
Abstract: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has made its region the world’s largest free trade zone. The implementation of RCEP has not only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vestment, but also brought many potential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to member countries. Starting from the theoretical concept and development process of RCEP,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impact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RCEP implementation on the trade structure of member countries, and proposes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optimizing the trade structure of member countries after RCEP implementation.
文章引用:刘一凡. RCEP实施后对成员国贸易结构的影响分析[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5): 2686-2693.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51576

1. 前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逆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国际贸易壁垒不断增加,全球经贸体系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贸易受阻的背景下,为应对外部冲击、提升国家安全性,各国开始寻求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来增强自身的经济韧性和竞争力,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签署多边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区域贸易协定(RTA)逐渐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重要工具[1]。其中,RCEP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主要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的方式来促进各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在世界竞争新格局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贸易结构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反映,是推动各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引擎。因此,研究RCEP实施后各成员国贸易结构的变化对于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国家高水平开放和经济发展长期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 文献综述

2.1. RCEP经济影响的相关研究

目前关于RCEP的研究主要从贸易主体角度出发,研究其产生的经济影响和贸易福利。陈佳琦等(2023) [3]指出RCEP实施生效后能有效促进中日韩经济的发展,且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比较优势产业的进步。朱思翘等(2021) [4]指出加快RCEP与CPTPP的融合对接,能够为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好依据。秦若冰等(2022) [5]基于GTAP模型或一般均衡模型,指出RCEP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大部分经济体的GDP和消费水平等各项宏观经济指标,并且明显改善各成员国的贸易福利水平。虽然RCEP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但不容忽视的是,JI X等(2018) [6]提出由于非伙伴国之间贸易壁垒的存在,RCEP引致的贸易转移效应仍会对伙伴国的福利水平和经济发展效益造成一定冲击。此外,刘璇(2024) [7]指出既有研究对行业异质性的关注不足,对制造业和服务业受益层面的差异尚未得到充分的探讨。

2.2. 贸易结构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蔡伟毅(2022) [8]基于人民币汇率改革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通过检验判断中国进出口贸易的结构性变动,发现金融危机前后贸易结构出现了显著变化。余敏(2020) [9]利用引力模型,引入了直接投资、经济开放度等新变量,揭示出自贸区建立和经济领域开放度对贸易结构改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许轲名(2019) [10]指出对外直接投资(OFDI)对于中、高、低三种技术附加值的商品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能通过优化各种附加值商品的出口规模来带动贸易结构转型升级。田思远等(2024) [11]基于2003年~2021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与贸易数据,指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绿色技术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出口贸易结构的绿色化发展。蒋为等(2024) [12]指出数字企业能够通过深化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动力变革来促进一般贸易占比的持续增长,从而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的转型。

2.3. RCEP与贸易结构的相关研究

目前关于RCEP与贸易结构二者间直接的研究相对较少,与之相关联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宋长钰(2024) [13]基于投入产出表,研究各成员国在RCEP中间品贸易网络中的结构演变,指出制造业中间品为其演变的中坚力量。周国富等(2025) [14] [15]认为RCEP能够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联系,进而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带动价值链升级,其中,中高技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影响尤其明显。王维等(2024) [16]运用2005~2023年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贸易数据,指出加快RCEP的发展能够提升制度质量,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从而促进各成员国贸易质量的提升。王明荣等(2024) [17]指出在数字贸易成为新的国际贸易引擎的前提下,RCEP各伙伴国可以通过发挥数字贸易的方式来降低贸易成本,从而创新贸易方式。朱福林(2024) [18]聚焦东亚地区,指出RCEP能够提升东亚地区经贸合作质量,进一步助推产业链变迁。但现阶段研究多聚焦于RCEP的宏观经济效应和静态分析,缺少对数字贸易等新兴因素动态调整路径的深入分析,且对农业、服务业等特定行业的差异性影响缺少关注。

3.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3.1. 基本概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是在2012年由东盟发起的,属于多边协定,涉及东盟十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老挝、越南、文莱、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个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覆盖了世界近三分之一的贸易量,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促进商品、服务、投资以及人员的自由流动,从而加深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一体化程度[19]-[21]。RECP自成立起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主要经历了以下历程(如表1所示)。

Table 1. Main development history of RCEP

1. RCEP主要发展历程

时间节点

发展里程

2011年

RCEP由东盟提出,整合东盟与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国之间的现有FTA, 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

RCEP谈判开始,各成员国之间针对关税减让、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展开谈判

2020年

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成功结束

2021年

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的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还有中国、日本等国家完成了相关程序,满足了其生效条件

2022年

RCEP逐步生效,至本年3月18日RCEP已对12个国家生效

2023年

RCEP对所有签署国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

RCEP区域内部贸易达到5.6万亿美元,区域共吸引绿地投资2341亿美元,增长29.8%

3.2. 贸易结构变化理论模型拓展

贸易结构变迁的理论基础可追溯至比较优势理论和新贸易理论。基于全球价值链理论和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本文构建以下分析框架:假设生产是技术希克斯中性的,即规模报酬不变;生产要素方面,只有劳动力L和资本K两种要素,要素在产业间能够自由流动且实现充分就业;产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且价格由要素成本决定;一国以出口工业品、进口服务品的方式参与制造–服务的国际分工。

那么,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该国以净出口制造业产品Ext、净进口服务业产品lmt的方式参与国际分工。

此时,总产出为:

Y t =( C 1,t +E x t + I 1,t )+( C 2,t l m t + I 2,t )

两次产业的比重分别为:

( 1 χ t )= C 1,t +E x t + I 1,t Y t = ( C t C 2,t )+E x t + I 1,t Y t

χ t = C 2,t l m t + I 2,t Y t

该国的贸易依存度为:

γ t = ( l m t +E x t ) Y t

则产业结构变动指标为:

Δ t =2[ ψ ( A 2,t A 1,t ) ϕ Y t ε1 +d L ^ t k t+1 +e s t ] γ t 1

区域总贸易额为:

T= i=1 n ( α i Y i ( 1 τ i δ i λ i ) )

根据公式可知,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开放经济下的产业结构变动取决于内部和外部的需求、劳动力、资本因素和外贸依存度。RCEP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提升劳动力素质和水平,促进居民增收,刺激形成新的消费需求,从而带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优化引入外资的环境,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稳中有进、协调发展,从而促进RCEP各成员国结构的优质变动。此外,RCEP通过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推动汽车等高附加值产业贸易份额的提升,同时加速纺织等低端产业的区域再分工[22] [23]

4. RCEP实施后对各成员国贸易的影响分析

4.1. RCEP实施后各成员国贸易额的变化

RCEP降低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了区域内各成员国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24]。从RCEP实施后的贸易数据来看,根据中商情报网,发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2022年生效首年,RCEP成员整体进出口实现了9.0%的增长,对区域内进出口贸易额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澳大利亚、韩国以及东盟多数成员国等,货物贸易增速高达10%,多数成员国与RCEP区域内贸易额占该国总体贸易总额的比重维持在50%左右。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总额同比增长了6.3%。其中,东盟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额比2021年增长4.9%,高于RCEP区域内平均贸易增速1。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增速较快,成为RCEP发展进程中的一大亮点,将随着红利的持续释放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此外,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的贸易额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4.2. RCEP实施后各成员国贸易结构的变化

RCEP实施后对各成员国的贸易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以下将从商品结构、市场结构和贸易方式三方面来进行具体分析[25]

4.2.1. 商品结构:行业异质性显著

RCEP实施后,各成员国的主要进出口产品类型有所改变,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逐渐增多,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商品结构更加多样化,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占比显著增加,各成员国的进出口产品类型价值也呈现出波动或增长态势(如表2所示)。分析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方面。

Table 2. Types and value trends of major import and export products in RCEP member countries

2. RCEP各成员国主要进出口产品类型及价值变化趋势

国家

主要出口产品类型

价值变化趋势

主要进口产品类型

价值变化趋势

中国

农产品、原材料

稳步增长

制造业产品、电子产品

逐步提升

日本

石油、天然气、机械设备

相对稳定

汽车、电子产品、机械

略有波动

韩国

能源、原材料、中间产品

有所增长

电子产品、汽车、化工品

持续增长

澳大利亚

机械设备、运输设备

相对稳定

矿产、能源、农产品

稳定增长

新西兰

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化学品

略有增长

乳制品、肉类、木材

稳定增长

印度尼西亚

石油、天然气、机械设备

有所增长

石油、天然气、纺织品

稳步增长

马来西亚

电子电器产品、化学品、石油产品

相对稳定

电子电器产品、化学产品、木材

持续增长

菲律宾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石油产品

有所增长

电子产品、服装、木材

稳步增长

新加坡

电子产品、原油、矿石

相对稳定

电子产品、石油、化工产品

持续增长

泰国

原材料、中间产品、燃料

有所增长

电子产品、车辆、机械设备

稳步增长

越南

计算机、电子产品、机械

稳步增长

移动手机、纺织品、计算机

快速增长

柬埔寨

石油制品、纺织品、车辆

有所增长

纺织品、车辆、鞋类

稳步增长

老挝

石油、机械设备、车辆

相对稳定

木材、服装、咖啡

稳步增长

文莱

机械和运输设备、制成品

相对稳定

石油、天然气、机械

稳定增长

缅甸

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

逐步增长

农产品、木材、矿产

稳步增长

数据来源:UN Comtrade整理所得。

一方面,RCEP的实施带动了关税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根据《RCEP对区域经济影响评估报告》,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会最终实现零关税2。这使得成员国之间的商品流通过程更加顺畅,显著降低各成员国的贸易成本。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国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利用相对更低的成本生产更多商品,从而进一步扩大对外出口,优化贸易结构。资源丰富的国家能够方便高效地出口原材料,同时,制造业发达的国家可以有效增加工业制成品的出口。

另一方面,RCEP的实施加快了各成员国之间技术转移、数字化转型和专业人才交流的进程,促进各成员国在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更加密切的合作,从而带动了区域内的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地,RCEP的实施推动了区域内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进程,提高了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附加值。

4.2.2. 市场结构:价值链分工深化

RCEP实施后,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市场结构更加均衡,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RCEP成员国产业链较为齐备,其内部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覆盖率汽车产业链、电子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链和纺织产业链等各个环节。分析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随着RCEP的实施生效,各成员国之间的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区域内市场开放程度显著提高。各国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进入其他成员国市场,以此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RCEP的实施促进了区域内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整合与优化。各成员国之间在产业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可以通过加强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形式,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分工协作关系。RCEP强化了“研发–制造–组装”的区域分工体系,例如,在区域汽车制造产业链层面,呈现出日本研发端、中国制造端和东盟组装端的分工格局。如表3所示,各国企业可以跟随相应产业链的龙头企业获取产业链订单以及区域内外的需求订单。

Table 3. Industry chain and representative enterprises of RCEP member countries

3. RCEP成员国产业链及代表性企业

产业链

国家

产业链关键环节

代表企业

汽车产业链

日本

汽车零部件和整车生产

丰田、本田

韩国

汽车零部件和整车生产

现代、雷诺三星

泰国

汽车零部件和整车生产

博世、江森自控

越南

汽车零部件和整车生产

福特、奔驰、VMC

马来西亚

汽车零部件和整车生产

Proton

电子产业链

日本

电子核心零部件生产

索尼、日立

韩国

半导体技术、显示面板制造

三星

新加坡

IC、封测

惠普

越南

电子零配件制造

富士康、英特尔

马来西亚

晶圆制造

英特尔、意法半导体

生物医药产业链

日本

医药制品、医疗器械

久光制药

韩国

医药研发

东亚制药

新加坡

生物制剂、医疗器械、医药研发

罗氏、拜尔

马来西亚

医疗器械

施乐辉

4.2.3. 贸易方式:数字化转型加速

一方面,RCEP协定推出了电子交易框架、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无纸化贸易等条款,显著降低了各成员国之间进行贸易所需要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推动贸易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越南通过RCEP无纸化贸易条款的形式,实现了2023年跨境电子交易成本18%的降低,且中小企业参与率提升了25%3。同时,RCEP注重网络安全,提出线上消费者信息保护条款与线上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为发展数字贸易提供坚实支撑。

另一方面,RCEP还促进了区域内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通过降低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壁垒和限制,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这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内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增长,提高了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水平。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理性看待经济全球化,加快RCEP开放态势

经济全球化加快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度,促进了资本、商品和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流动。但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也伴随着诸如贸易不平衡、资源环境压力“脱钩断链”和单边制裁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理性看待经济全球化,既要看到其带来的机遇和利益,也要警惕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挑战。坚定以高水平开放参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升级过程,设立RCEP产业链协调委员会,定期发布产能供需白皮书和风险预警报告。合力搭建支撑RCEP发展的平台,在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跨境合作园区,切实推进RCEP开放的加快。

5.2. 适度缩短关税过度期限,推动承诺落地应用

减少关税壁垒对于各成员国间的贸易结构进步和商品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RCEP各成员国应加强政策沟通与协调,共同协商确定关税减让的具体时间表和实施路径,适度缩短过渡期,可以根据成员国发展水平设定梯度过渡期,放宽发展中国家的时间限制,同时对农业等敏感产业延长保护期,设置结构调整基金对农业技术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实行“一站式”通关服务,确保关税减让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打击走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关税减让承诺的落地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5.3. 充分释放贸易投资红利,共建活力区域大市场

RCEP是当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充分释放RCEP的贸易投资红利,需要各成员国提升对RCEP规则的理解,包括原产地规则、关税减让、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等。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国应充分利用RCEP中的相关规则,以此推动对外贸易、投资红利的释放,帮助企业在开放进程中充分“享惠”、“避险”。此外,各成员国还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为东盟成员国提供数字化海关系统建设援助,降低中小企业经营的合规成本,从而推动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NOTES

1数据来源:UN Comtrade、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整理所得。

2数据来源:UN Comtrade整理所得。

3数据来源: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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