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中的道与德:探析“道生万物”与“德行内蕴”的哲学意蕴
Dao and De in Laozi: An Exploration of the Philosophical Implications of “Dao Generates All Things” and the “Inherent Connotation of Virtue”
DOI: 10.12677/acpp.2025.146302, PDF, HTML, XML,   
作者: 甘月灵: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广东 广州
关键词: 《道德经》《老子》道德自然Daodejing Laozi Dao and De Naturalness (Ziran)
摘要: 《老子》(即《道德经》)哲学体系中,“道”与“德”通过本体论与实践论的双向互构,在宇宙生成论与人生价值论域中形成互补统一的阐释框架,构成了宇宙生成与人生哲理的双重面向。“道”作为“先天地生”的宇宙根源与“周行而不殆”的动力引领万物生长,其“自然无为”法则构成宇宙秩序的内在理路;“德”作为个体实践的表现,是“道之动”的现实化载体,通过“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的修身原则与“以正治国”的社会伦理将形上之道转化为具象的生命实践。本文旨在阐明老庄哲学中蕴含的宇宙观与伦理观之间的内在逻辑,并揭示其对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关系重构及个体精神修养的启示价值。
Abstract: In the philosophical system of Laozi (also known as Daodejing), “Dao” and “De” form a complementary and unified interpretive framework through the bidirectional interaction of ontology and praxiology, spanning the domains of cosmogony and the axiology of human life. Together, they constitute dual dimensions of cosmic generation and life philosophy. As the cosmic origin that “precedes heaven and earth” and the dynamic force that “pervades ceaselessly,” Dao guides the growth of all things through its principle of “natural non-action (ziran wuwei),” which constitutes the intrinsic logic of cosmic order. De, as the manifestation of individual praxis, serves as the tangible vehicle for the “movement of Dao.” It translates the metaphysical Dao into concrete life practices through self-cultivation principles such as “those with abundant Virtue (De) are likened to infants” and socio-ethical norms like “governing the state through rectitude.” This paper aims to elucidate the inherent logic connecting cosmology and ethics in Lao-Zhuang philosophy while revealing its contemporary relevance for reconstructing the human-nature relationship and enhancing spiritual cultivation in modern society.
文章引用:甘月灵. 《老子》中的道与德:探析“道生万物”与“德行内蕴”的哲学意蕴[J]. 哲学进展, 2025, 14(6): 147-150.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5.146302

1. 引言

“道生万物”作为本体论命题,被描述为万物产生的源头与演化的驱动力,并且作为自然法则与宇宙准则,维持宇宙运行的和谐,展开道家的宇宙观,引领万物生长。与之相耦的“德行内蕴”则讲述“德”作为“道”的内在体现与实践载体,体现于个体修行之中,塑造个体的性格与品行,强调其在社会秩序建立和个人修身养性中的重要作用,在个体心性修养与社会秩序建构中实现双重落地。若说道是宇宙生成的形上根基,那么德便是这一根基在现实世界的具象投影。这种“道–德”互构体系,诠释出道家对天人关系的独特见解——若说道以“独立不改”的超越性确立宇宙秩序的形上根基,德则通过“德者同于德”的实践智慧,将天道法则具象化为理想人格形态与社会呈现。

2. “道生万物”:宇宙观的展开

《老子》的哲学体系中,“道”居于一个形而上的核心地位,兼具超越性、无形性与创造性。其超越了人类感官经验所能触及的范畴,无法用具体的形象、概念或语言进行精准定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可见“道”是一种超越常规认知的存在,并非我们可用日常语言所表达言说的寻常事物。同时,“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1]。展现出“道”又蕴含着无穷的创造力,是宇宙万物生发的根源。道之无形性指其并非以具体的物质形态存在于我们的感知世界中,但其却又切实地存在于万物之中,主导着万物的生长与变化。“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1]。“道”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浑然存在,寂静无声、空虚无形,却永恒地运行,成为天下万物的根源。

道家哲学将“道”置于形而上的高度,作为思考社会人生问题的逻辑起点。它不仅是宇宙万物的创生者,更是万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明确体悟“道”创生万物的过程。“道”先生出混沌未分的“一”,这“一”可以理解为宇宙最初的统一体,蕴含着万物的潜在可能性。“一”生“二”,这里的“二”通常被解释为阴阳两种相对的力量或元素,阴阳的对立与相互作用构成了万物变化的基础。“二”生“三”,“三”代表着阴阳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新的和谐统一体,由此进一步衍生出纷繁复杂的万物。这种宇宙生成模式强调了“道”的原发性和主动性,万物皆源于“道”的自然而然的创生过程,而非出于某种有意识的、有目的的创造行为。道家之“道”不仅是宇宙万物生成的根源,同时也是道家审视社会人生问题的价值论依据。它以一种超越现实功利的视角,为人类的行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终极的价值导向。从纵坐标上看,道体作为形而上的存在本体,与形而下的具体天地万物形成鲜明对比。道体是“本原”,是“创造者”,它以一种“虚而能涵”的方式孕育着万物,与万物之间存在着“生”(生成)的关系。这种“虚而能涵”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包含,而是一种超越物质形态的潜在孕育与引导,使得万物在生成过程中自然而然地遵循着“道”的规律[2]

在这里,宇宙是一个有机整体,“道”能够确立万物遵循的规律,维持宇宙运行的和谐,万物在“道”的统摄下,各自遵循着特定的规律运行,共同构成了一个和谐有序的系统。这种和谐并非是一种外在强制的结果,而是万物在“道”的内在指引下,自然而然地达到的一种平衡状态。“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的尊高和“德”的珍贵,并非是由外在命令所决定的,而是自然而然的结果。“道体”在生成万物的过程中,是无任何目的和意志的,它以一种自然而然、不知其然而然的方式推动着万物的生长与发展,相互依存、协调,共同维持着宇宙的和谐秩序。

3. “德行内蕴”:人生哲理的基石

在确立了道的宇宙生成论维度后,可以将视野转向其在人世间的实践载体——德。“德”是“道”在个体和社会层面的具体体现与实践载体,与“道”紧密相连。“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是老子独特的德性原则。这里的“上德”代表着老子所推崇的真正意义上的德,它遵循“无为”的原则,即不刻意追求功利和自我表现,而是以一种自然而然、无私无欲的态度去行事。这种“无为”并非是消极的无所作为,而是摒弃了自我中心和利己主义的观念,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守护生命,如同“道”一般顺应自然规律[3]。与之相对的“下德”,则是指那些刻意追求功利、依据个人的血缘亲疏和区分尊卑等级来指导实践活动的行为方式。“下德”的“为之”体现了一种有为的、带有功利性和主观性的行为模式,与“上德”的无为而治形成鲜明对比。《老子》第三十八章进一步阐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1]。这表明“上德”之人不刻意彰显自己的德行,不将德作为一种外在的标榜,正因如此,他们真正拥有德。而“下德”之人总是刻意表现自己的德行,生怕失去德的名号,然而这种刻意的追求反而使其失去了德的本质。老子通过对“上德”和“下德”的区分,强调了真正的德应该是内在的、自然而然的,而非外在的、刻意为之的。

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德”有塑造个体精神品德与行为模式的作用,所谓“臧于其德”,正体现了个体通过本真性的复归,实现自身本性而形成的优秀品质,以此达到圆满状态,其内核是以平等、无私的态度观照每一个生命[3]。“道”对万物一视同仁,无所偏爱,个体在践行“尊道而贵德”的过程中,逐渐突破小我局限,培养出一种超越自我、关爱他人和涵养万物的胸怀,从而塑造出“光而不耀”的独有性格与行为模式。这种德性修养不仅是个体生命的内在觉醒,更是天道秩序在人性层面的具象化呈现。

在个人修身养性方面,《老子》第四十一章提出:“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为个人修身养性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原则,帮助人们摒弃浮躁、虚荣和功利之心,追求内心的宁静与真实的品德修养;而在社会秩序建立方面,老子认为统治者应以“德”治国。“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1]。《老子》五十九章的表达表明统治者通过践行“德”,可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指出为政者在用人方面应具备待人谦下的品德,这就是不与人争的“德”。为政者若能以谦下的态度待人,人才就会乐于为之所用,从而实现“无为而治”、“垂拱而天下治”的理想状态。这种以“德”治国的理念,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支持。

4. 道与德的辩证统一

“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根源与法则,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它是宇宙生成的动力与万物运行的准则。而“德”则是“道”在个体和社会层面的具体呈现与实践载体。道与德二者从不同维度共同构成了宇宙生成与人生哲理的双重面向,其两者间的辩证关系,并非简单的体用二分,也不是单向的依附从属,而是一种动态的生成性互补,在宇宙生成、实践哲学与价值论等层面形成了多重呼应。

从宇宙生成的角度看,《老子》第五十一章中的“道生之,德畜之”揭示了宇宙生成的二阶结构,明确阐述了“道”赋予万物生命,而“德”则负责滋养万物生长,即“道”是万物得以存在的本体论基础,德是万物得以存续发展的实践论保障。这种蓄养并非被动承受,正如王弼注“德者,得也”,强调主体对道的主动体认与持守,这表明在万物的生成过程中,“道”与“德”缺一不可,万物通过内在禀赋对道的体认与持守,才能实现从潜能到现实的转化。

“道”预设了天地万物皆有守护生命的卓越禀赋,当“道”内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便成为“自然”与“德”,用来指称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事物的本性[3]。“道”指向形上本体,“德”关涉形下实践,“道”犹如蓝图,规定了万物的本质与发展方向;“德”则如同工匠,依循“道”的指引,将这种本质与方向在具体事物中实现。

而从价值论层面而言,道与德共同构建起“自然——无为”的价值体系,“道”的超越性体现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终极法则,而“德”的实践性则表现为第五十一章中“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具体德行。“道”的超越性引导人们超越现实的功利与世俗的偏见,追求一种更为高远、本真的生活境界;而“德”通过个体的修身养性与社会行为,将“道”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使“道”的抽象原则得以在具体的人生实践中落地生根。

5. 结语

在《老子》哲学体系中,道与德的哲学思想通过本体论与实践论的双向互构,构筑出道家对宇宙生成及人生哲理的独特阐释体系。“道生万物”以超越性、创生性与无形性为特质,确立“道”作为万物本根与演化动力的形上地位,以“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法则性揭示自然无为的宇宙秩序,展现出宏大的宇宙观;“德行内蕴”则将形而上的道论转化为具象的生命智慧,深入人生哲理,以“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的修身原则实现个体精神境界的升华,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的政治伦理参与社会秩序建构。“道”为形而上的根源与法则,“德”是其在个体及社会层面的呈现与实践载体。“道生之,德畜之”,二者的辩证关系在此生成结构中得以完形——道的形上超越性通过德的实践工夫获得现实化表达,而德的具体规范亦因道的本体支撑获得终极正当性,二者共同构成完整哲学架构,“道”借“德”在日常生活中得以具化,影响个体与社会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在当代语境下,这一思想提醒我们回归本真,尊重自然,遵循“道”的指引,指引我们迈向平衡、和谐的生活之境。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 老子注译及评介[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
[2] 许春华. 老子之道是存在本体与价值本体的统一[J]. 哲学研究, 2011(11): 55-59.
[3] 尚建飞. 道家德性论的基本特征[J]. 哲学研究, 2015(11): 31-3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