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劳动力出现回流现象,而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问题则更需要重视。本文中的二代流动儿童指的是出生在父母流入地但户籍地在其他地方的0~17岁儿童。根据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这一群体占整体流动人口子女的35.1%左右,这一儿童群体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户籍、教育政策以及家庭等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儿童可能会出现回流,这一迁移过程将会对其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针对这一部分群体的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另一方面,目前学界较少以定量方式研究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因素,本文基于已有研究,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的影响因素进行验证性研究,进一步完善对这一群体的认识。
2. 文献回顾
2.1. 二代流动人口与二代流动儿童
国外关于二代流动人口这一概念相关的研究对象是二代移民,即本人出生并成长于本地,而父母至少有一方出生在国外的人,或是在国外出生但在一定年龄前到本地生活的人[1]。国外关于二代移民的研究较早,主要从生活环境、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种族以及宏观社会结构变化几个维度进行研究。国内关于二代流动人口的研究较晚,且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标准。段成荣和靳永爱将“跟随父母流动并在流入地城市生活成长的孩子”界定为“二代流动人口”[2]。梁宏对“二代流动人口”的界定标准进行实证检验时,发现可以利用第一次外出流动年龄和父母外出务工经历特征作为年轻流动人口的代际界定标准[3]。张庆武等将1980年以后出生,16岁之前进入流入地并居住5年以上的外地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的流动人口称为二代流动人口[4]。梁海艳认为流动人口子女类型分化受户籍制度、流入地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流动人口自身经济水平影响[5]。相比于流出地,二代流动人口出生或较早进入流入地,受流入地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更深,但与城市儿童不同,二代流动人口的父母往往社会经济水平较低,难以为子女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品质和教育资源,子女只能在教育水平较低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另一方面,二代流动人口在生活习惯和认知上更容易适应流入地的生活环境,但是依然存在社会融入问题。唐文浩认为社会嵌入是影响二代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重要因素,以户籍为主的制度嵌入和以文化风俗为主的文化嵌入显著阻碍二代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而以受教育水平为主的认知嵌入和以社会网络为主的网络嵌入则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6]。本文试图研究二代流动人口中的0~17岁二代流动儿童,因此借鉴李巧和梁在的研究,将出生在父母流入地且户籍不在流入地作为二代流动儿童的界定标准[7]。
2.2. 回流决策
劳动力回流往往与劳动力的迁出相伴而行,国外从经济学、人口学和社会学对劳动力回流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古典迁移理论、结构主义迁移理论、新迁移经济理论、迁移的生命周期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等[8]。总体来看我国劳动力回流呈现出“被动回流”和“主动回流”相结合的态势[9]。段成荣发现我国人口流动正经历家庭化的过程[10],家庭因素对返迁决策有重要影响[11],特别是对于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往往是家庭决策的结果,家庭的人力资本和经济资本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2]。李巧和梁在基于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提出了一种测量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的新方法并从个体特征、家庭因素以及地区差异等方面分析0~17岁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状况及其影响因素([7], P. 69)。总体来看,家庭环境是我们研究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决策以及回流后生活水平的重要维度。
2.3. 回流儿童
回流儿童一般指在父母的流入地出生,或年幼即随着父母在流入地生活的流动儿童群体其后因入学受限制而返回老家就读的儿童,而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超大城市实施人口疏解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流动儿童的入学难度,进一步迫使其回乡就读[13]。黎煦和朱志胜发现,由于城市和农村成长环境的“双重排斥”,儿童生命历程早期的回流经历会对农村儿童的心理健康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造成回流儿童的抑郁风险增大[14]。学校教育和家庭关怀的缺失则会导致回流儿童认知能力下降,并且随着回流时间的延长,回流儿童的认知能力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15]。周驰亮和杨茂庆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研究了回流儿童社会适应的影响因素,认为回流儿童在心理适应、学业适应和社会文化适应上存在困境,作为基础的家庭关系、学校环境和同伴关系以及宏观的政策衔接和文化观念都影响了回流儿童的社会适应[16]。回流儿童不同于留守儿童或随迁子女,他们从小与父母一同生活在流入地,适应了流入地的生活方式,但是却不得不返回资源较匮乏的老家,失去了父母陪伴并面对较大的文化差异和教育水平落差,难以融入农村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需要对回流儿童群体提起重视,探究整体回流过程对儿童的影响机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整体来看,学界对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问题关注较少,且缺乏定量研究。在已有研究中,家庭因素在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家庭角度对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问题进行深入探究。
3. 研究问题和研究假设
本文基于李巧和梁在对于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影响因素的研究([7], P. 72),对相关因素进行验证性分析,从二代流动儿童本身及其家庭特征和流入地特征提出研究假设。
3.1. 二代流动儿童人口学特征相关假设
韩俊强和袁诚扬发现,农村流动人口的子女随迁决策中存在“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男孩比女孩更有可能随父母迁移[17]。因此,本文认为家庭在回流决策上依然存在性别偏好,即女孩比男孩更可能回流,据此提出假设1.1。
假设1.1:性别选择上,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回流。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流动儿童就学提出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两为主”政策,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又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的“两纳入”政策。国家教育政策大大缓解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压力,但是流动儿童的义务后教育问题依然存在[18] [19],本文认为处于义务后教育阶段的15~17岁二代流动儿童更容易回流,据此提出假设1.2。
假设1.2:由于义务后教育困境,15~17岁二代流动儿童比其他年龄组的二代流动儿童更容易回流。
3.2. 二代流动人口的家庭特征相关假设
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其决策直接决定了二代流动儿童是否回流,因此有必要分析家庭特征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的影响。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职业和收入影响了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来看,流入地有较好的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父母更有可能将孩子留在身边,相反,收入较低的父母可能难以承担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费用,更可能将孩子送回户籍地。同时,父母受教育水平同样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以及为子女链接优质教育资源的能力。据此提出假设2.1和2.2。
假设2.1:父母收入越低,越难以支付子女生活和教育支出,其子女越容易回流。
假设2.2:父母受教育水平越低,对子女教育期望越低,其子女越容易回流。
从流动范围来看,流动距离越近,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生活环境越相似,文化差异越小,同时近距离迁移的回乡成本较小,方便父母回乡探望子女。整体来看,近距离迁移中回流给儿童带来的负面效应较小,更容易推动父母做出子女回流决策。据此提出假设2.3。
假设2.3:父母迁移距离越近,子女回流适应性越强,子女越容易回流。
3.3. 流入地特征
2016年国务院在《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中指出,“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同时“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超大特大城市的人口红线压力下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则更加严格[20],相比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落户门槛高且生活成本较高,不但父母难以定居,二代流动儿童也难以接受高水平的教育,因此父母更有可能做出子女回流决策。据此提出假设3。
假设3:东部地区落户困难且生活压力大,因此东部地区的二代流动儿童更容易回流。
3.4. 父母留居意愿
父母留居时间代表了家庭未来的发展取向,留居时间较长的家庭,父母的工作可能更加稳定,有一定能力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让子女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在父母长时间外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与子女长期分离,父母更可能做出子女不回流的决策[21]。决定短期留居的家庭则更可能回到户籍地发展,且与子女分离时间较短,消极影响较低,因此更可能做出子女回流的决策,使其适应户籍地的文化环境和教育体系。
假设4:父母留居时间越短,子女越容易回流。
4. 研究方法
4.1. 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李巧和梁在提出的关于测量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状况的方法,通过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进行探究,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原因进行验证性分析。
4.2. 变量设计
(一) 因变量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出生于父母所在城市即流入地、户籍不在流入地且面临回流或者已经回流的0~17岁二代流动儿童。根据李巧和梁在测量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状况的方法,本研究利用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中关于流动人口子女的相关情况调查表,选取子女出生地为本地,户籍不在本地,且现居住地在户籍地或者不在户籍地的0~17岁流动人口子女为研究对象。以流动人口是否出生于流入地判断其是否为二代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是否为户籍地判断其是否发生回流,据此产生因变量,现居住地为户籍地则是回流,赋值为1,现居住地非户籍地属于未回流,赋值为0。剔除缺失值后,共有20,509个样本,随即使用二元logit模型分析导致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的因素。
(二) 自变量
自变量的选取根据假设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二代流动儿童的相关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和流入地特征。
子女个人特征:主要包括性别和年龄。将年龄按照上学阶段分为0~2岁、3~5岁、6~11岁、12~14岁,15~17岁,以测量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相关规定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的影响。
家庭特征:包括父母受教育程度、职业、月收入水平、迁移距离。
流入地特征:将流入地分为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测量地区差异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与否的影响。
父母留居意愿:合并问卷中关于父母是否打算留居本地以及预计留居年限问题,将其分为不留居、没想好是否留居,留居0~4年、留居5~9年、留居10年及以上、定居和留居时长未定。
(三) 样本描述
二代流动儿童回流与未回流特征见表1。从子女个人特征来看,回流与未回流儿童的比例都在50%左右,结果初步说明父母在进行回流决策时并未显示出明显的性别偏好,从年龄特征看,初中教育和义务后教育阶段的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比例均高于未回流的比例。从家庭相关特征上看,家庭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回流二代流动儿童比例高于未回流。从父母职业上看,55%以上的回流和未回流的二代流动儿童,其父母是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其中生产运输相关人员的子女回流比例高于未回流。从父母受教育程度看,初中、小学及以下学历的父母,其子女回流比例高于未回流。从流动范围看,跨省流动的家庭其子女更容易回流,回流比例比跨省流动家庭未回流子女的比例高出近20%,省内跨市和市内跨县的家庭其子女回流比例均低于未回流。从流入地特征上看,东部地区的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比例比未回流高出17.3%,中部和西部以及东北地区的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比例均比未回流低。从父母留居意愿上看,父母确定留居且预计留居10年及以上以及决定定居的家庭,子女回流比例低于未回流。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n the relevant characteristics of returned children and non-returned children
表1. 回流子女与未回流子女的相关特征描述统计
|
变量 |
回流 |
未回流 |
因变量 |
人数(人) |
1391 |
19118 |
子女个人特征 |
男 |
53.63 |
51.97 |
女 |
46.37 |
48.03 |
年龄(岁,%) |
|
|
幼儿阶段0~2 |
22.79 |
27.71 |
学前教育阶段3~5 |
22.86 |
24.68 |
小学教育阶段6~11 |
32.28 |
34.20 |
初中教育阶段12~14 |
12.22 |
8.63 |
义务后教育阶段15~17 |
9.85 |
4.79 |
家庭特征 |
月收入水平(%) |
|
|
3000元及以下 |
6.33 |
6.09 |
3000元~5000元(含) |
18.76 |
22.03 |
5000元~8000元(含) |
33.07 |
33.85 |
8000元以上 |
41.84 |
38.04 |
职业(%) |
|
|
事业机关单位或技术人员 |
13.28 |
18.01 |
商业服务业人员 |
56.25 |
60.91 |
生产运输相关人员 |
28.28 |
17.82 |
其他 |
2.19 |
3.26 |
教育程度(%) |
|
|
小学及以下 |
9.85 |
7.43 |
初中 |
46.94 |
37.16 |
高中/中专 |
23.80 |
25.59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19.41 |
29.81 |
流动范围(%) |
|
|
跨省 |
63.48 |
44.15 |
省内跨市 |
23.87 |
35.44 |
市内跨县 |
12.65 |
20.41 |
流入地特征 |
地区(%) |
|
|
东部地区 |
61.68 |
44.38 |
中部地区 |
11.43 |
18.89 |
西部地区 |
24.16 |
30.76 |
东北地区 |
2.73 |
5.98 |
父母留居意愿 |
不留居 |
2.23 |
0.97 |
没想好是否留居 |
10.93 |
7.25 |
留居0~4年 |
16.82 |
6.79 |
留居5~9年 |
9.78 |
6.84 |
留居10年及以上 |
11.50 |
12.73 |
定居 |
21.21 |
47.99 |
留居时长未定 |
27.53 |
17.41 |
数据来源: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表2数据来源同表1。
5. 研究结果
为了考察各个解释变量对0~17岁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的影响,本文采用二元logit模型,将子女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流入地特征依次放入模型,模型结果见表2。
Table 2. Logit model analysis of the return factors of the second generation migrant children
表2. 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因素的logit模型分析
变量 |
模型1 |
模型2 |
模型3 |
模型4 |
子女特征 |
|
|
|
|
性别(参照组:女) |
1.062 (0.059) |
1.057 (0.059) |
1.056 (0.059) |
1.038 (0.059) |
年龄(参照组:幼儿阶段0~2) |
|
|
|
|
学前教育阶段3~5 |
1.125 (0.092) |
0.944 (0.078) |
0.927 (0.078) |
0.959 (0.081) |
小学教育阶段6~11 |
1.148 (0.087) |
0.846* (0.067) |
0.826* (0.066) |
0.932 (0.075) |
初中教育阶段12~14 |
1.721*** (0.171) |
1.165 (0.122) |
1.132 (0.119) |
1.335** (0.143) |
义务后教育阶段15~17 |
2.499*** (0.271) |
1.742*** (0.200) |
1.733*** (0.199) |
2.109*** (0.248) |
月收入水平(参照组:3000元及以下) |
|
|
|
|
3000元~5000元(含) |
|
0.825 (0.108) |
0.782 (0.103) |
0.802 (0.106) |
5000元~8000元(含) |
|
0.878 (0.110) |
0.784 (0.099) |
0.841 (0.108) |
8000元以上 |
|
1.007 (0.128) |
0.838 (0.109) |
0.972 (0.127) |
职业(参照组:事业机关单位或技术人员) |
|
|
|
|
商业服务业人员 |
|
0.904 (0.108) |
0.924 (0.091) |
0.899 (0.089) |
生产运输相关人员 |
|
1.502*** (0.161) |
1.463*** (0.158) |
1.338** (0.146) |
其他 |
|
0.384*** (0.048) |
0.385*** (0.049) |
0.368*** (0.047) |
教育程度(参照组:小学及以下) |
|
|
|
|
初中 |
|
0.998 (0.103) |
0.983 (0.102) |
1.024 (0.107) |
高中/中专 |
|
0.771* (0.088) |
0.753 (0.086) |
0.869 (0.10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
0.509*** (0.064) |
0.489*** (0.062) |
0.682** (0.088) |
流动范围(参照组:跨省流动) |
|
|
|
|
省内跨市 |
|
0.503*** (0.034) |
0.572*** (0.040) |
0.676*** (0.048) |
市内跨县 |
|
0.468*** (0.041) |
0.579*** (0.054) |
0.729*** (0.069) |
地区(参照组:东部地区) |
|
|
|
|
中部地区 |
|
|
0.608*** (0.059) |
0.669*** (0.066) |
西部地区 |
|
|
0.666*** (0.049) |
0.712*** (0.053) |
东北地区 |
|
|
0.354*** (0.061) |
0.461*** (0.0) |
留居意愿(参照组:不留居) |
|
|
|
|
没想好是否留居 |
|
|
|
0.601* (0.131) |
留居0~4年 |
|
|
|
0.862 (0.184) |
留居5~9年 |
|
|
|
0.474*** (0.104) |
留居10年及以上 |
|
|
|
0.323*** (0.070) |
定居 |
|
|
|
0.199*** (0.042) |
留居时长未定 |
|
|
|
0.603* (0.125) |
截距 |
0.579*** (0.004) |
0.153*** (0.028) |
0.209*** (0.039) |
0.362*** (0.097) |
样本数 |
20,509 |
20,509 |
20,509 |
20,509 |
Pseudo R2 |
0.0084 |
0.0532 |
0.0605 |
0.0920 |
注:*p < 0.05,**p < 0.01,***p < 0.001。
从模型1估计结果来看,子女性别对回流决策的影响不显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回流决策中并没有明显的性别偏好。假设1.1没有得到证实。从年龄上看,义务后教育阶段的15~17岁流动儿童回流的比率最高,假设1.2得到证实。部分二代流动儿童难以升入高中和参加高考,不得不返回户籍地读高中。
模型2放入了部分家庭特征变量。结果显示,月收入水平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的影响不显著,假设2.1没有得到证实。生产运输相关人员子女的回流比率最高,说明职业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家庭的子女回流决策,生产运输相关人员的职业不稳定,工资也较低,既无法长久陪伴孩子,也难以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因此有可能职业特性比家庭收入对子女回流决策的影响更大。从父母受教育程度上看,父母学历越低,子女回流比率越高,假设2.2得到证实。受教育程度高的父母,可能具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容易为子女链接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因此不必回流。从流动范围来看,流动距离越远,子女回流比率越高,假设2.3没有得到证实。其原因可能是远距离迁移的父母社会融入程度较低,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和社会排斥,在流入地定居的意愿较低,后续想要回乡发展,因此更有可能让子女先返回老家,适应老家的文化环境。
模型3加入了流入地特征,结果显示,相比于其他地区,出生在东部地区的二代流动儿童回流比率最高,假设3得到支持。
模型4加入了父母留居意愿,结果显示,没想好是否留居以及未确定留居时长的家庭,子女回流比率较高,同时留居时间越短,子女回流比率越高,假设4得到支持。
6. 结论与讨论
6.1. 研究结论
二代流动儿童不同于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他们受流入地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影响较深,其身份认同感要强于随迁子女,但是由于户籍等原因他们也难以像城市儿童一样自然地融入城市教育体系,有些儿童不得不选择回流。在回流的过程中,他们则面临着较大的教育资源落差以及城乡文化差异,难以融入农村,并且还失去了父母的陪伴和教导,容易产生心理和学业问题。因此研究二代流动儿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回流原因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二代流动儿童面临的生活境况。本文基于已有研究,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原因进行验证性分析,并且提出了一些新的结论。
第一,年龄显著影响回流决策,义务后教育阶段的15~17岁流动儿童回流的比率最高,流动人口子女存在义务后教育困境;第二,生产运输相关人员子女的回流比率最高,证明职业稳定性对子女回流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第三,父母受教育程度越低,子女回流比率越高,父母的文化资本对子女回流决策有显著影响;第四,流动距离越远,子女回流比率越高;第五,从流入地特征看,东部地区的二代流动儿童回流比率显著高于其他地区;第六,从父母留居意愿上看,在意愿较为明确的情况下,父母留居时间越短,子女回流比率越高,留居意愿不明确的家庭,子女回流比率较高。
研究结果证明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具有家庭化迁移的倾向。已有研究认为家庭化迁移有利于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融入[22],然而在本研究中,不确定是否留居以及确认留居但未确定留居时间的家庭,子女回流比率均较高,呈现出较低的社会融入水平。这表明家庭化迁移本身可能具有较高的内部异质性,未来研究家庭化迁移对社会融入影响时,应考虑迁移决策的明确性与稳定性。当家庭的未来规划充满不确定性时,即便实现家庭成员的共同迁移,这种迁移也可能是“悬浮”的,不利于家庭成员的社会融入。
研究结果显示,二代流动儿童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首先,二代流动儿童义务后教育问题突出。国家政策大大缓解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压力,但是义务后教育问题依然存在。城市教育资源有限,不得不提高招收门槛,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教育政策的户籍问题也使得部分二代流动儿童不得不回流,重新适应农村教育体系。应对这一问题,一方面,应完善异地高考制度,逐步放开非户籍生源就读普通高中的限制,另一方面,需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职业教育体系的衔接。
其次,底层职业人员子女容易陷入孤立。各个城市的人才引进政策注重吸引高质量管理和技术人才,而底层职业人群难以达到落户门槛,自身连同其子女的城市社会融入和认同感较低。而从事生产运输相关工作的父母,工作不稳定且工资较低,平时难以陪伴子女,也无力承担子女的教育支出,可能在户籍问题显现之前就做出回流决策。相较而言,事业机关单位或技术人员以及商业服务业人员等职业的从业人员,在陪伴子女时间或者经济条件上存在优势,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参与度更高,支持力量更强。对此,应提高底层职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和保障,以加强经济融入为基础,以社区为媒介,通过社区关怀帮扶促进心理融入,提升流动人口的整体社会融入水平。
再次,父母文化资本影响突出,容易导致阶层固化,“寒门”难出“贵子”。文化资本具有代际传递的性质,学历高的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期望更高,不但自身可以教导子女,也更有能力为子女链接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受教育程度低的父母,难以达到流入地的落户门槛,子女也可能在教育水平较低的打工子弟学校上学。在做出子女回流的决策后,子女返乡后也面临着学业适应的问题,教育不平等导致底层人员子女难以通过教育实现向上流动。对此,应加强“教联体”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整合学校间的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家长和社区的紧密联系,并引入社会教育资源。通过多元主体协同,为回流儿童创设丰富且高质量的受教育环境。
同时,跨省回流为主,回流子女社会融入困难。跨省流动的子女回流比率远高于其他流动范围,这可能导致回流子女在城市与农村的社会融入程度均较低。一方面,跨省流动的父母面临的社会文化差异较大,其本身的城市文化认同感可能较低,进而导致留居流入地意向低,更可能存在回流创业购房的意愿,这一意愿不仅可能传达给子女,而且更可能促使父母做出让子女尽早回流适应当地教育体系的决策。而另一方面,远距离迁移导致父母回乡探望的成本加大,回流二代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一样,长期无法见到父母,在缺乏父母陪伴和教育的情况下容易引发子女孤独感并加大其出现越轨行为的可能。对此,应进一步提升回流儿童的关爱服务质量,为回流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强化父母的监护责任。对于父母外出务工的子女,应进一步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并指导父母加强和子女的日常联络。
最后,二代流动儿童难以持续留在东部地区享受发展资源。东部地区城市经济发达,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但落户门槛高。流动人口“进得来”却“留不住”,其子女虽然在东部城市出生,但是也难以同本地儿童一样获取相应的资源,这便阻碍了流动人口家庭继续向上流动的途径,回流二代流动儿童需要重复其父母的历程,继续努力从农村走向城市。对此,应进一步平衡地区间的教育资源差距,借助互联网、数字技术平台整合优质课程,推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并推动社会资源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流动,例如邀请教育专家在各地广泛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6.2. 研究局限性
由于问卷设置和篇幅原因,本文主要集中在子女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流入地地区以及父母留居意愿相关因素,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决策的其他影响因素探究不足。同时,回流二代流动儿童群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群体特征也有待进一步探究。另外,与其他研究不同,收入因素的作用在本文中并没有体现,而父母职业特性和受教育程度则对子女回流具有显著影响,一般来看,这三者往往紧密相关,但是可能由于不同地区的生活支出不同,并且本文未考虑父母抚养子女的数量,因此整体来看收入未能完全反映家庭在流入地的生活压力,呈现出不显著的结果,未来的研究中可进一步考察家庭生活压力的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影响因素对二代流动儿童回流意愿的影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