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象与本质:电商评论区的物化现象与数字劳动批判
Appearance and Essence: The Phenomenon of Commodification and Critique of Digital Labor in E-Commerce Comment Sections
摘要: 本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范式,对电子商务评论区这一数字时代典型现象展开深度剖析。研究运用物化理论与劳动异化理论,揭示评论区在“用户分享”表象下作为数字劳动场域的本质特征。研究系统论证了评论数据如何经历物化过程而成为可交易商品,评论劳动如何被外在规则支配,以及丰富的社会关系如何被简化为数字指标。最后,本文结合“数据二十条”等政策实践,探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克服物化、实现数字空间解放的现实路径。
Abstract: Based on the critical paradigm of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 this paper conducts an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omment section in the e-commerce platform, a typical phenomenon in the digital age. By applying the theories of commodification and alienation of labor, the study reveals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ment section as a digital labor field beneath the guise of “user sharing”. The research systematically demonstrates how comment data undergoes the process of reification to become tradable commodities, how comment labor is dominated by external rules, and how rich social relations are simplified into digital indicators. Finally, in light of policy practices such as the “Twenty Data Policies”, the paper explores the realistic paths to overcome commodification and achieve liberation in the digital space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文章引用:王垚硕. 表象与本质:电商评论区的物化现象与数字劳动批判[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2): 3791-3794.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24307

1. 引言

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电子商务评论区已成为数字消费生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表象观察,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分享社区”,是消费者自主意志与真实体验的表达空间。然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求我们穿透表象,揭示其内在本质——在“分享”的温情面纱下,实则隐藏着作为数字劳动场域的生产本质与剥削现实。

当消费者撰写商品评论时,其主观认知往往停留在消费反馈或社交分享层面。但在客观经济现实中,他们正在从事一种为平台资本创造价值的数字劳动。这种劳动所生产的评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资料和商品,被平台以隐蔽方式占有,并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与利润来源。这种表象与本质的分离,构成了本研究的逻辑起点。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物化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为基础分析框架,着重探讨三个核心问题:电商评论区的社会关系与劳动产品经历了怎样的物化过程?用户的评论劳动如何被纳入价值创造与剥削体系,并呈现出哪些新型异化特征?在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超越物化与异化,释放数字劳动的解放潜能?

2. 理论框架的重构:从物化到异化的分析路径

乔治·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发展的物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剖析数字社会神秘性的有力工具。他指出,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获得了物的性质,形成了一种掩盖真实本质的虚假客观性[1]。这一理论在电商评论区的语境下呈现出新的解释力:用户之间基于信任和经验交流的丰富社会交往,被简化为可量化的“好评率”和“点赞数”;平台算法的社会决策过程,则被包装成技术中立的客观规律,遮蔽了其背后的资本逻辑与权力关系[2]

与此同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数字时代展现出持续的理论生命力。按照福克斯等学者的数字劳动理论,用户的在线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产性劳动[3]。在电商领域,评论创作不仅生产使用价值,更通过数据商品化、算法优化和声誉构建等途径,为平台创造着巨大的交换价值。平台通过微激励机制获取的用户劳动,其创造的实际价值往往远超回报,其中的价值差额构成了隐蔽的剩余价值剥削[4]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系统阐述的劳动异化理论,为我们理解数字劳动体验提供了四个关键维度: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的异化[5]。这些理论维度共同构筑了一个立体化的分析框架,使我们能够深入解析电商评论区中的矛盾现象。

3. 物化与异化的双重逻辑:一个批判性的透视

在电商评论区的具体情境中,物化过程首先表现为社会关系的数字化抽象。生动的消费体验和复杂的人际信任建立过程,被系统地压缩为一套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这种物化不仅体现在“体验的量化”——将具体的使用感受简化为五星评分,更体现在“信任的算法化”——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理性辨别,逐渐让位于对算法生成数据的依赖。卢卡奇所描述的人的关系获得物的性质的过程,在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更为深刻的是,数字劳动的剥削本质被巧妙地遮蔽在“分享”的表象之下。用户的评论创作作为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其产品通过三个渠道为平台创造剩余价值:作为直接交易的数据商品、用于优化服务的算法训练素材、构建平台声誉的信用资本。然而,这种生产性却被“微激励”机制所掩盖——用户在为5元返现撰写评论时,很少意识到自己创造的实质价值可能数倍于此。这种价值差额的占有,构成了一种新型的“产消者剥削”模式[6]

劳动异化在数字时代展现出新的特征。在劳动产品层面,用户精心创作的评论一旦发布,就立即与创作者分离,成为平台的私有财产,并反过来通过信息茧房和羊群效应支配消费者的选择。在劳动过程层面,本应自由自觉的分享行为,被异化为遵循平台规则和算法偏好的表演性生产。在类本质层面,人的创造性表达和社交本性被工具化为追逐流量和虚拟荣誉的手段。最终,在人际关系层面,信任共同体异化为充满猜忌的数据博弈场,丰富的社会关系被物化为冰冷的数字指标[7]

4. 超越物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探索

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从来都是为了改造世界。面对电商评论区的物化现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独特的应对思路和实践路径。

2022年发布的“数据二十条”开创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新模式,为破除数据物化奠定了制度基础。通过建立用户评论数据权益账户,明确用户的知情同意权、持续收益权和迁移删除权,可以从生产关系层面打破平台的数据垄断,使价值创造者能够分享价值收益。同时,推动算法透明度建设,要求平台公开评论排序规则,有助于破除技术中立幻象,使算法权力回归公共监督之下[8] [9]

在规范资本逻辑方面,我国通过《电子商务法》《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构建了系统的治理框架[10]。重点在于建立反操纵技术体系,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等行为,并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用户委员会等多元治理机制,实现对平台权力的有效制衡。这些举措旨在防止技术优势异化为资本垄断工具,维护数字空间的公平正义。

最终,重构数字空间的理想在于实践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愿景。这意味着推动价值导向的根本转变——从追求交换价值最大化转向实现使用价值最优化,建立以真实性和有帮助性为核心的评价标准。在激励机制上,需要用社会认同和能力发展等内在激励替代单纯的经济刺激,恢复评论劳动的创造本性和交往本质。更进一步的探索可以包括试点用户评论合作社等新型组织形式,让数字劳动者真正掌握生产资料,实现数字时代的“劳动者联合起来”[11] [12]

5. 结论与展望

通过物化理论、劳动价值论和异化劳动理论的系统运用,本研究揭示了电商评论区的双重现实:在“用户分享”的表象之下,是其作为数字劳动场域的本质,以及其中发生的深刻物化过程。这种分析表明,平台资本已经将消费后的分享行为也纳入其价值增殖的循环。

然而,与悲观的后现代批判不同,马克思主义指引我们找到了超越这一矛盾的现实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算法治理等创新实践,正在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社会建设道路。未来的研究应当进一步关注技术演进对劳动形态的重塑,以及如何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优化数据治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特别是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核心关怀——将继续为我们建设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数字文明提供不竭的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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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承志. 基于GRA的电商与国民经济关系实证分析[J]. 商业经济研究, 2021(1): 13-17.
[3] 福克斯. 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0.
[4] 程佳聪. 电商直播特性对消费者在线购买意愿的影响[J]. 商业经济研究, 2025(11): 92-95.
[5] 马克思.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
[6] 易法敏, 孙煜程, 蔡轶. 政府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效应评估[J]. 中国农村经济, 2021(8):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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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N]. 内蒙古日报(汉), 2024-09-19(005).
[9]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2(9): 71-75.
[10] 陈永伟, 程华. 平台治理: 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前沿与实践[M]. 北京: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23.
[11] 斯尔尼塞克. 平台资本主义[M]. 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8.
[12] 覃泽敏, 黄智铭. RCEP背景下跨境电商助推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长实证研究[J]. 商业经济研究, 2025(11): 12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