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海德格尔的良知理论作为此在本真生存之可能性的见证,旨在将沉湎于日常操劳生活中的非本真的此在呼唤到其本真的存在之可能性中去,让此在在朝向其本身持有的、但被遮蔽的本真生存可能性中去筹划自己的存在[1]。良知呼唤正式在此基础上被提出的,主要采用“你本应……”的否定式句式,看似是在否定此在当前的沉沦状态,揭示其背负的“罪责”,从而引发深刻的生存论上的不安与反思。然而,这种否定性的呼唤是否仅仅意味着对现状的批判与否定吗?还是它本身就蕴含着一种更深层的、指向此在最本己本真存在的肯定性力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所讨论的“良知”(Gewissen)并非指代儒家传统中(如孟子或王阳明心学)作为先天道德法则的“致良知”,而是一个严格的生存论与本体论概念;同样,文中涉及的“罪责”亦非神学意义上的原罪或对上帝的亏欠,而是指此在存在的结构性“亏欠”。围绕这一主题,本文将对“自我否定”与“自我肯定”进行生存论重构,并深入分析良知呼唤在二者之间的辩证运作。
2. 良知呼唤的提出基础
(一) 什么是良知?
我们通常讲的良知是对人的处事方式的一种善恶评判,而海德格尔的良知则不同,是在生成论——是态学上对良知的阐释。他说:“如此进行的是态学上的良知分析先于良知体验及其分类的某种心理学上的描述,也不同于某种生物学的‘说明’——即对这种现象的消解[2]。良知给出某种有待理解的东西,并将之展开出来,可见良知现象与此是之展开性相关。之后海德格尔又说,“对良知的阐释不仅要推进在此的展开性的早前分析,而且还要着眼于此是的本真之是而更加源始地把握它。”1。因此,良知还关联着此在的被抛、沉沦、不安、罪责、将来与决心等核心生存论环节,构成了此在从非本真走向本真存在的内在契机。
(二) 良知呼唤的提出背景
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叙述中,良知呼唤并非凭空出现,而是基于此在“沉沦”状态的生存论事实。海德格尔认为,这些传统观念往往将良心视为一种外在的道德强制或主观的情感体验,未能触及良知作为此在存在方式本身的生存论维度。其次,良知呼唤的提出是为了回应他在此在分析中揭示的“沉沦”状态——即此在倾向于迷失于“常人2”的日常世界,遗忘了自身的本真可能性,沉溺于公共意见和“已经在世”的操劳活动。因此,为了展示此在从非本真状态回归本真存在的可能性,海德格尔引入了良知呼唤这一方法。它并非外在于此在的道德律令,而是此在自身在其存在结构中,当其被抛入沉沦并意识到自身罪责时,所内在产生的自我召唤,可以把此在从沉沦的迷雾中唤醒,使其直面自身最本己的“能在”,从而走向“决心”与“本真性”。
3. 良知呼唤的结构分析
(一) 呼唤者与被呼唤者
在良知呼唤的生存论结构中,“呼唤者”与“被呼唤者”并非外在的个体,而是揭示了此在自身存在结构中的张力。呼唤者并非一个独立于此在之外的、人格化的道德声音或外在的神学权威(如上帝),而是此在自身最本己的、被抛的能在。具体而言,这个呼唤者可以被理解为“此在的‘它自己’”,即此在在沉沦中失落了、但又始终归属于自身的那个本真的、未决的生存可能性。它不是一个实体,而是此在存在状态的一种显现:当此在沉沦于常人、遗忘了自身时,这种被抛的本己存在的可能性就作为一种“缺席的在场”在呼唤中显现出来,它不是从外部传来,而是从此在自身存在的根基处发出。
被呼唤者同样不是指一个具体的、迷失的个体,而是指沉沦于常人中的此在自身。他沉浸在公共的、平均化的日常生活中,将自身委托给常人的意见和规范,从而遗忘了自身最本己的、独特的生存可能性。被呼唤者并非被动地接受一个来自“外部”的声音,而是主动地“听”到了来自自身存在深处的呼唤。这种“听”不是感官的听,而是一种生存性的领会,一种对此在存在方式的可能性有所洞悉的回应。当被呼唤者“听”到呼唤时,他实际上是在某种不安中意识到自身存在的沉沦状态和未完成性,意识到自己背负着“罪责”——并非道德上的过错,而是指此在未能充分实现其本真存在的可能性。呼唤者与被呼唤者实际上是此在存在结构中同一实体的两个方面:呼唤者是此在的本己能在,被呼唤者是此在的沉沦状态;此在既是呼唤者又是被呼唤者。所以,呼唤既来自于我,也来自于我之外。也可以说,是此在自己的能在呼唤着此在自己[3]。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呼声将那热衷于声誉的常人驱入无意义之境,但那在呼唤中被剥去了栖所和遮蔽的自身却通过呼声被带回其本身。”[4]这种内在的呼唤与聆听结构,构成了此在从非本真走向本真存在的内在动力和契机。
(二) 良知呼唤的内容
良知呼唤的内容,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具体的道德指令或行为准则,而是以一种更为深刻和复杂的生存论方式。它没有指向外部世界中的“什么”,而是回响于此在自身存在的“如何”中。它像一个内在的回声,将此在从公共意见的喧嚣和日常操劳的忙碌中拉回,迫使其面对一个根本性的生存论事实:此在拥有一种最本己的、被抛入的“能在”。此在是能在,但是它不愿意自己能在,而是沉沦于世,把自己托付给了查无此人的常人,这说明此在逃避的就是自己的能在[3]。因此,良知呼唤的内容可以具体地理解为那个反复回响的“你将要从你本身来存在”的呼唤。这里的“你”明确指涉此在自身,呼唤的指向是此在的“本己能在”。同时,良知呼唤的核心内容伴随着对“罪责”的揭示。然而,此处的“罪责”必须被理解为此在对本真存在可能性的“亏欠”(Nichtigkeit)。这种亏欠并非某种消极的道德缺失,而是此在存在的根本结构。作为被抛的能在,此在本身就是一种“不之根据”,即建立在不存在的根基之上的存在。这种本体论上的“亏欠”辩证地构成了积极的生存动力:正因为此在是“未完成”的、是“亏欠”的,它才拥有了向着未来进行“筹划”的自由与空间。良知呼唤通过揭示这种“亏欠”,实际上是在赋予此在通过决断去填补这一亏欠、承担起自身存在的动力。它呼唤此在直面这种“无”,从而在“无”的基础上确立自身的“有”。
(三) 良知呼唤的方式
良知呼唤的方式的核心特征在于它的缄默性与否定性。海德格尔说道:“呼声不付诸任何声音,良知总在,而且只能在沉默中言谈,“无言”可表述呼唤之何所唤。对于所呼唤的东西的领会不可寄望于诸如传达告知之类的东西。”[4]这种缄默并非空洞,而是通过唤起此在的生存论不安,使其直面被抛处境与罪责亏欠。这种缄默的呼唤,如海德格尔所言,是一种“无言之声”,它使此在无法逃避,却无法用世俗的语言来回应或解释。这种呼唤方式使得此在必须直面自身最本己的罪责,即未能充分实现其本真存在的可能性。其次,呼唤的方式还具有一种否定性,它通过否定此在沉沦于常人状态的非本真性,来召唤此在回归其最本己的能在。对于日常此在来说,沉溺于沉沦状态恰恰是它的“在家”状态,而本己性的存在却反而成了“不在家”的状态,呼声呼唤的正是此在的“不在家”状态[5]。因此,良知呼唤的方式,既是缄默的、无声的,又是否定性的,它通过唤起不安、揭示罪责,将此在从沉沦中唤醒,促使其在当前中筹划自身,并朝向其最本己的将来,为决心与本真生存开辟道路。
4. 良知呼唤:自我否定还是自我肯定?
(一) 自我否定面向:对沉沦事实的“去蔽”
良知呼唤的自我否定,并非心理学意义上的自责情绪,而是对此在沉沦事实的生存论去蔽,即通过揭示罪责、打破沉沦,瓦解此在依赖常人构建的非本真存在。
首先良知呼唤通过揭示罪责来实现其否定性,罪责的揭示直指此在的“亏欠”本质,让其意识到自身对本真能在的逃避与搁置。这里的罪责并非传统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过错,而是指此在对其本真存在可能性的一种“亏欠”或“未完成”。它让此在不安,意识到自己本应承担起的存在责任被搁置,本应实现的生存潜能被浪费。其次,良知呼唤通过打破沉沦来展现其否定力量。沉沦是此在在世存在的基本方式,表现为此在迷失于周围世界和常人的平均状态,丧失了本真的自我。良知呼唤以其缄默而坚决的方式,穿透了沉沦的迷雾。需要注意的是,良知的呼唤不是告知或指引常人–此在任何消息、规范,诸如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善是什么,恶是什么之类的道德规则和伦理判断它统统不提供,良知呼唤提供的是且仅是供常人–此在去领会的自身的罪责存在[6]。
那么这种否定性为何是必要的呢?海德格尔认为,没有这种否定性的“唤回”,此在就无法转向本真存在。只有在这种否定性的冲击下,此在才能开始反思自身的存在方式,认识到本真存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因此,良知呼唤的否定性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它是此在存在论转变的“契机”或“可能性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良知呼唤启动这种转变的方式是负面的。它并非通过积极的引导或鼓励,而是通过揭示罪责、打破沉沦、暴露非本真状态等方式,以一种否定性的力量促使此在转向。
(二) 自我肯定面向:向本己能在的“筹划”
良知呼唤的“自我肯定”面向,同样不是一种简单的自我确认或心理满足,而是指涉此在向其最本己的生存可能性的“筹划”(Entwurf)。
首先,良知呼唤的肯定性体现在其“召唤”此在“本真地存在”这一核心内容本身。当良知呼唤以“你应承担起你自己”的方式回响时,它并非仅仅在否定此在当前的逃避与沉沦,更是在积极地肯定一种更高的存在可能性——本真性。这种召唤本身就蕴含着一种价值导向,即本真存在优于非本真存在。它肯定了此在有能力、有责任去实现其最本己的生存潜能,去成为一个独特的、负责的、能够为自己存在负责的主体。良知呼唤本身并不保证此在一定会听从召唤,转向本真存在。它并不具备强制力,无法直接改变此在的行为模式。它所做的,是揭示了一种可能性,并指明了实现这种可能性的方向。良知呼唤通过揭示罪责,实际上是在引导此在走向对自身存在负责的道路;通过打破沉沦,它是在促使此在从迷失中觉醒,开始思考自身的存在意义,是否沿着这个方向前进,最终实现这种可能性,完全取决于此在自身的决断。这种召唤是它将自己唤起到它自己的本己的能够自身是中,并由此把此是唤上前来,即唤入到它自己的各种可能性中去[2]。所以,良知呼唤的肯定性并非一种既定事实,而是一种悬而未决的未来可能性,一种需要此在通过自身行动去把握的“能在”。因此良知呼唤的自我肯定面向,虽然隐藏在其否定性的外壳之下,并且是以一种潜在、指向未来的方式呈现,但它却深刻地肯定了此在的本真存在可能性,以及此在作为“能在”的开放本质。
(三) 综合判断:一种以“去蔽”为前提的“筹划”
由上文得知,对良知呼唤本质的把握,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单纯的否定或肯定,而应认识到它本质上是一种以“自我否定”(去蔽)为前提和手段的“自我肯定”(筹划)。良知呼唤首先以其否定性力量切入此在的存在状态,通过揭示“亏欠”、打破沉沦,猛烈地冲击着此在沉沦于常人时的遮蔽状态。如果只强调否定性,将其视为持续的批判,则会忽略其内在的建设性潜力;而过度强调肯定性,将其理解为直接的道德鼓励,则无法把握海德格尔所强调的此在沉沦的顽固性。
如果只强调良知呼唤的否定性,将其视为一种持续的批判或责备,忽略了其内在的建设性潜力。而过度强调肯定性,将其理解为一种直接的道德鼓励或灵性指引,也不能把握海德格尔所强调的此在沉沦的顽固性以及唤醒的艰难性。所以我们应该在否定与肯定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这种解释更符合海德格尔的原意,他明确指出良知呼唤是此在“最本己的能在”的呼唤,“作为最本己能在中的自我领会是此在的展开状态的一种方式”。[4]将否定视为通往肯定的必经之路,既尊重了此在沉沦的生存事实,也维护了本真存在的崇高地位,避免了将良知呼唤工具化或情感化的风险。因此,将其理解为一种综合判断,不仅是对良知呼唤结构要素的整合,也是对其生存论意义的深化理解。
5. 结论
通过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良知呼唤这一概念的结构要素、呼唤方式、自我否定与自我肯定面向的层层解构,我们得知良知呼唤本质上并非一种简单的道德信号或心理反应,而是一种深刻而复杂的生存论机制,它以一种特别的辩证方式运作:以作为“去蔽”的自我否定为必要前提,揭示此在的“亏欠”;进而通过将这种本体论的“亏欠”转化为行动的动力,最终导向并促成此在作为“筹划”的自我肯定。良知呼唤通过那无声却有力的否定性揭示,迫使此在直面自身存在的有限性与未完成性,通过“去蔽”让此在能够“空出”空间,倾听那指向最本己能在的召唤,并在承担起自身罪责与向死存在的决心中,实现从非本真到本真存在的转向。
当然任何研究都难以穷尽真理的全部。文章局限性在于一方面主要聚焦了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的早期阐述,对于他在后期思想中(尤其是在纳粹时期及之后)对良知概念可能出现的演变或重新定位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在海德格尔文本的细读与解读上,尽管力求严谨,但不同的诠释路径与侧重点仍可能导致对某些细节或关联的理解存在差异,这也是未来需要持续审视与研究之处。
NOTES
1“此是”是《是与时》的核心概念,对应于德语的Da-sein表示,陈嘉映、王庆节在《存在与时间》里面将之译为“此在”。关于德语的Sein,英语的Being,中文里面将之译为“存在”或者“是”。
2常人即是他人,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写道:“我们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将常人唤作‘他人’说是为了要掩盖自己本质上从属于他人之列的情形,而这样的‘他人’就是那些在日常共处首先与通常‘在此’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