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金融化与中小企业利润挤压:数字经济下金融与实体经济利润分配失衡研究
Platform Financialization and SME Profit Squeeze: Research on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Mismatch between Financial and Real Sectors under the Digital Economy
摘要: 21世纪以来,经济金融化导致金融与实体经济利润分配严重失衡。在数字经济时代,这一趋势演化为“平台金融化”:大型数字平台依托生态垄断,深度嵌入支付、信贷、理财等金融业务,系统性挤压依附其上的中小企业利润。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揭示平台通过信息优势、准入壁垒与生态闭环构建议价权,其金融收益实质是对中小企业产业利润的分割。这种“数字租金 + 金融租金”的双重提取模式加剧资源错配,抑制创新与再投资,潜藏系统性风险。为此,应重塑平台功能定位,强化反垄断与金融监管协同,建立服务费与金融收益透明披露机制,引导平台资本回归服务实体本源,破解新型利润分配失衡困局。
Abstract: Since the early 21st century, economic financialization has led to a severe imbalance in profit distribution between the financial sector and the real economy. In the digital age, this trend has evolved into “platform financialization”: large digital platforms, leveraging their ecosystem monopolies, have deeply embedded themselves in financial services such as payments, credit, and wealth management, systematically squeezing the profit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 that rely on them. Drawing on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 this paper reveals how platforms gain significant bargaining power through information advantages, entry barriers, and closed-loop ecosystems, and argues that their financial gains essentially represent the redistribution of industrial profits created by SMEs. This dual extraction model—combining “digital rent” and “financial rent”—worsens resource misallocation, stifles innovation and reinvestment, and creates systemic risks.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the paper advocates for redefining platform roles,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ion of antitrust and financial regulations, establishing transparent disclosure mechanisms for service fees and financial revenues, and steering platform capital back to its primary purpose of serving the real economy, thereby addressing the emerging profit distribution imbalance in the digital era.
文章引用:何美玲, 林欣怡. 平台金融化与中小企业利润挤压:数字经济下金融与实体经济利润分配失衡研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6, 15(3): 77-84.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6.153250

1. 引言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然而,一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金融业利润持续高企,而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盈利空间不断收窄。既有研究多从传统银行体系、影子银行等角度探讨这一“利润剪刀差”现象。然而,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一个新的、更具隐蔽性的金融化载体,即大型数字平台正在重塑这一格局。

以电商、外卖、本地生活等为代表的超级平台,在完成流量聚合并确立市场支配地位后,纷纷依托其海量用户数据、高频交易场景与内生信用评估能力,大力拓展金融业务,提供涵盖支付、消费信贷、供应链金融到财富管理的全链条服务。以美团为例,其2025年半年报显示,旗下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7亿元,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32.1%。美团三快小贷与亿联银行共同构成美团金融生态的核心支柱,主要通过“美团借钱”“美团月付”“生意贷”等产品,依托美团系流量入口与网络支付牌照开展小贷业务。类似布局广泛存在于头部平台:腾讯(财付通小贷)、百度(度小满小贷)、京东(京东盛际小贷)、携程(携程金融小贷)及字节跳动(中融小贷)等均设立了持牌或类金融主体,深度嵌入自身商业生态。这种“平台即金融”的模式,使平台角色从传统的“连接者”演变为集市场组织者、规则制定者与金融服务商于一体的复合型权力主体[1]。在此背景下,依附于平台生态的数千万中小企业,不仅需要支付高昂的平台佣金(数字租金),还需承担平台金融业务带来的额外成本(金融租金),其本已微薄的利润被进一步压缩。因此,本文旨在探究数字经济下“平台金融化”这一新现象如何加剧了金融与实体经济(此处指平台上的中小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失衡,并提出相应的治理路径。

2. 理论框架:平台金融化压榨实体利润的内在机理

本文构建了一个融合“政治经济学本质”与“主流经济学机理”的综合分析框架,系统剖析平台金融化对中小企业利润挤压的内在逻辑。

2.1. 本质透视:剩余价值的数字化分割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金融资本利润实质上是对产业资本所创造剩余价值的分割。在数字生态中,中小企业作为价值创造者,扮演“产业资本”角色;平台则演化为集“商业资本”(撮合交易)与“生息资本”(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形态。平台金融化的本质,是平台凭借数字生态的结构性优势,建立起的一种高效利润截留机制[2]。其利润并非源于生产性活动,而是通过对交易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深度渗透,实现对中小企业产业利润的二次分配。这种挤压逻辑与传统经济金融化一脉相承,但在数字化载体下更具隐蔽性。

2.2. 结构根源:双边市场效应下的竞争失灵

双边市场理论进一步解释了上述利润分割权得以维持的根源。大型平台凭借强烈的跨边网络效应(Cross-side Network Effects),易触发“赢家通吃”效应,将自身转化为中小企业必须接入的“数字基础设施”。这种结构性垄断阻碍了市场调节:即便潜在竞争者能提供低费率服务,也因缺乏消费者端的“临界规模”而难以构成威胁。因此,传统市场套利在“网络壁垒”前发生失灵,使平台能够突破边际成本定价,长期维持金融业务的超额利润。

2.3. 实现路径:数据锁定与算法寻租的微观机理

信息经济学视角揭示了利润提取的微观路径。中小企业在平台沉淀的信用与交易数据,因缺乏互操作性而具有强烈的专用性,从而产生高昂的切换成本。这种“数据锁定”使企业在议价中处于绝对劣势。平台利用非对称信息优势,通过“算法寻租”(如捆绑信贷、动态定价)对企业进行精准的利润榨取。这种基于数据主权的“数字金融租金”,有效阻断了资源随利润信号流动的路径,使得超额利润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消除,最终演变为长期稳定的利益分配格局。

3. 平台金融化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的成因分析

平台对中小企业的利润挤压,是由多个深层次因素交织叠加所致,背后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化过程中的结构性问题。特别是平台在金融化过程中所展现的强大市场力量和垄断地位,导致了对中小企业的利益侵占与价值挤压。在这一背景下,平台不仅通过传统的商业运作模式获取利润,其金融业务的扩张更是加剧了这一过程,形成了多重的盈利压迫机制。

3.1. 平台的“数字–金融”复合型垄断与议价权

平台在数字经济中的地位,往往是依托其强大的网络效应与规模经济特征,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垄断性特征的市场主体。平台所建立的市场优势,不仅依赖于其庞大的用户流量与高效的交易撮合机制,还通过金融化的手段强化了这一优势。这一过程,使得平台成为中小企业在竞争中的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却也使企业无法逃脱平台的强大控制力和利润分配的不公平。这与以下原因相关,首先,平台控制企业核心经营数据,形成信息壁垒。平台掌握了企业的运营和市场动向,使企业在平台上的活动几乎完全依赖于平台提供的数据分析和推广策略。企业往往难以获取有效的数据对比或自主优化方案,因此无法与平台抗衡。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让平台能够随时调整其收费标准或佣金比例,进而提高平台的利润率,还使企业在面对平台时常处于弱势地位。

其次,平台的“准入壁垒”与市场依赖性。对于许多中小企业而言,平台已经成为线上销售的唯一渠道。随着传统电商市场的集中化趋势,主流平台几乎成为了企业生存的唯一选择,企业不得不依赖平台提供的流量、支付、物流等服务。在这样高度依赖平台的情况下,企业不仅要支付高昂的交易佣金,还要忍受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如贷款、分期付款等)附带的高额费用。这些附加成本逐步吞噬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令其难以自主获得利润提升的机会。当平台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形成市场主导地位后,它几乎可以不受任何竞争威胁地设定价格,从而实现对企业利润的持续挤压。企业无可选择,只能接受平台的定价和收费标准,进一步增加了平台的利润空间。

再次,平台构建封闭生态闭环,捆绑金融服务。平台金融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将基础服务与金融服务捆绑在一起,形成封闭的生态系统[3]。例如,平台通过提供流量曝光、广告投放等基础服务,同时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生意贷”或“供应链金融”。这种将金融产品与业务运营捆绑的策略,使得企业无法仅仅选择一种服务,必须接受平台提供的全套服务包。这不仅让企业在获得基础服务的同时,被迫接受平台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用,而且平台可以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设置不同的利率和收费标准。企业若要继续经营并扩大规模,往往需要依赖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但这些服务的费用和利息往往较高,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2. 算法驱动下的资源错配与行为扭曲

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算法推荐机制已成为平台运营的核心工具之一,影响着平台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然而,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并非中立,它往往优先展示那些愿意支付更高推广费或依赖平台金融服务的企业。这种机制在无形中塑造了资源分配方式,直接导致企业行为扭曲和资源配置严重错配,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影响尤为显著。

首先,平台算法机制的商业驱动性造成了资源错配。平台通过收集和分析用户数据,优化企业展示以最大化商业利益。算法倾向于优先展示支付更高推广费用或购买更多金融服务的企业,使其获得更高的可见度和流量。这不仅加剧了企业的竞争压力,尤其是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不得不将资金投入到平台营销和金融产品中,维持基本生存流量和市场份额。这种被迫的资金投入限制了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服务升级或员工培训等长期竞争力提升上的投资。

其次,企业资金投入的非生产性导向导致资源浪费。在平台规则和算法引导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往往倾向于短期行为,如广告、促销活动和金融服务产品。为了确保平台上的竞争地位,企业必须不断支付高额广告费和参与融资产品。这些费用并未直接转化为产品质量或技术创新的提升,而是换取了流量增加或短期内销量增长。企业因此陷入恶性循环——支付更多费用换取流量,却削弱了技术研发、产品优化或市场扩展的资金投入,导致创新动力消耗和资源配置严重错配。

最后,内卷式竞争与资源错配加剧恶性竞争。平台算法规则诱导的内卷式竞争现象,不仅限制了企业的生产性投资,还在更广泛层面上导致资源极度错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逐渐偏离创新和长期价值建设,转向迎合平台规则[4]。企业的资金被平台广告与金融服务吸引,本应投入研发、创新和服务提升的资金流向“非生产性”领域。这不仅加剧了平台对企业的控制,也使得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逐步弱化,形成“内卷式”市场环境。企业竞相支付高额费用以获得更多曝光和流量,最终结果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未能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下降,甚至沦为依赖平台流量而缺乏内生动力的“空壳企业”。

4. 平台金融化带来的困境与风险

随着平台金融化的不断推进,其对中小企业、消费者以及整个经济体系的潜在威胁逐渐显现。如果这一趋势得不到有效监管和遏制,平台金融化的无序扩张将带来一系列复杂而深刻的挑战,甚至危及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下从三个方面深入分析平台金融化所带来的困境与风险。

4.1. 中小企业“空心化”与创新乏力

平台金融化的扩张使得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逐渐受到压迫,进入了“增收不增利”的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利润空间被不断挤压,有限的盈利要么用于支付平台的高额佣金和广告费用,要么用于偿还平台提供的贷款和金融服务费用。剩余的资金几乎没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再投资,尤其是在技术研发、服务升级、员工培训等长期竞争力建设领域。

随着企业的资金持续流入平台,而非用于创新和生产性投资,许多企业的经营模式逐渐趋向同质化和短视化。企业更多地依赖平台的流量和短期营销策略,忽视了提升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或拓展新市场等必要的长期战略。这种模式的长期发展将导致平台生态的活力与创新能力逐渐枯竭,企业在平台上无法维持独特的竞争优势,也无法在市场中脱颖而出,最终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的创新停滞和技术退化[5]

此外,中小企业过度依赖平台的金融服务和营销工具,使得它们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不断削弱。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往往丧失了控制自己经营方向的能力,逐渐被迫进入一个越来越依赖平台的循环,而无法从根本上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这种“空心化”的现象不仅使中小企业的创新动力和能力受损,也削弱了整个市场的多样性与活力,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4.2. 消费者福利的潜在损害

平台金融化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支付、信贷和消费分期等金融服务,的确在短期内提升了消费者的便利性和消费能力。然而,这种便捷背后隐藏的风险却往往被忽视[6]。首先,平台金融化过程中产生的高额佣金和金融服务费用,最终很可能会通过价格传导机制转嫁给消费者。平台收取的高额费用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企业为了维持盈利,往往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导致商品和服务价格上升。

此外,由于平台算法推荐和营销机制的引导,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可能会受限,甚至可能被诱导做出不理性消费决策。例如,平台可能会通过大数据和精准营销向消费者推送某些商品或服务,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过度依赖平台推荐的消费模式,不仅可能导致消费者选择更多价格高昂但质量较低的商品,也使得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变得更加依赖平台的“引导”,而非基于自己的真实需求和偏好。

4.3. 新型系统性风险的积聚

平台金融化所带来的一个重要风险是其可能积聚新型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平台金融业务所依赖的生态系统及其信用评估模型的脆弱性。在传统金融体系中,金融资产的评估和风险控制有相对成熟的监管框架和风险管理措施,但平台金融业务往往游离于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之外[7]。这使得平台金融业务在风险防控和透明度方面存在明显的盲区。

首先,平台金融业务高度依赖其生态内的交易数据和信用评估模型,这些模型基于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来评估企业和消费者的信用状况。然而,这种基于数据驱动的信贷模式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一旦平台的交易数据出现波动或失真,或者信用评估模型被滥用或出错,就可能导致大规模的信用违约。例如,平台为企业提供的供应链贷款、消费信贷等金融服务,如果平台的数据基础和风险评估机制失灵,可能会引发大规模违约事件。

此外,宏观经济下行、行业冲击或平台自身出现信任危机时,平台的金融资产可能会迅速暴露出风险。由于平台金融业务的隐蔽性和分散性,这些风险往往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应对,从而可能在整个市场上蔓延,引发更大范围的金融危机。平台金融业务的非透明性和监管缺失,使得其潜在风险无法被有效监控,一旦爆发,可能对区域经济乃至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冲击[8]

更为严重的是,平台金融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不仅局限于某一平台或某一领域,它还可能通过平台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业务交织,形成跨平台、跨行业的传染效应。例如,如果某个平台的金融资产大规模违约,可能会导致其他相关平台或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出现问题,进而引发连锁反应。这种风险的高度传染性使得平台金融化的无序扩张极有可能引发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5. 破解路径:构建平台经济下的良性利润分配机制

为了纠正平台金融化带来的利润分配失衡,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一系列系统性治理措施,重构平台在经济中的角色,优化平台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5.1. 重塑平台功能定位,明确其“基础设施”属性

在平台经济的生态中,平台不仅仅是一个提供交易撮合的商业实体,更应被视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因此,需要立法或通过行业规范明确大型平台的公共属性,并要求其将促进公平交易、支持企业发展的目标放在首位,而非单纯追求自身金融利润的最大化[9]。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借鉴“守门人”制度,对超大型平台施加更严格的责任和义务。平台作为“守门人”应当承担起为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企业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而不仅仅是通过金融化手段谋求利润。

具体来说,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平台应将用户和企业的需求优先于自身利润,特别是在流量分配、金融产品销售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求平台保持透明度、公开性,并避免因市场支配地位而进行不公平的优待行为。例如,平台不应利用自身的市场主导地位,强迫企业购买其附加的金融产品或进行过度的广告投放。同时,平台的金融业务必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而非单纯依赖利润最大化的短期策略。

5.2. 强化反垄断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治理

要打破“谁的孩子谁抱”的监管分割,必须建立更加协同的治理体系,确保平台经济中的反垄断监管和金融监管有机结合。在反垄断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平台并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审查,特别是在平台金融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10]。例如,平台通过并购小型平台或自营金融业务的扩展,可能进一步巩固市场主导地位,从而压制其他企业的竞争空间。监管部门应通过反垄断法加强对这一过程的审查,避免出现市场集中度过高、竞争失衡的局面。

针对平台通过“数字租金”与“金融租金”双重提取利润的行为,监管部门应打破单一佣金监管的局限,构建以“综合经营负担率(Comprehensive Burden Rate, CBR)”为核心的监测体系。该指标应涵盖佣金、流量推广费、支付结算费及信贷利息等全口径支出。建议根据不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设定动态的综合费率预警上限。虽然具体数值需基于行业大数据测算,但应明确规定:当平台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抽成比例显著偏离行业利润均衡点时,监管部门有权启动“价格约谈”与“合规性审查”,强制要求平台透明化披露费率构成,确保平台获利与实体经济贡献相匹配,破解“多重抽血”困境。

5.3. 建立透明、合理的费用与收益披露机制

为了让中小企业在平台经济中做出理性的经营决策,必须建立透明、公正的费用与收益披露机制。平台应当强制向企业清晰、详细地披露各项服务费用,包括佣金、推广费、流量费用等,以及金融产品的实际年化利率、综合成本等信息。平台必须向企业明确告知其所提供的每项服务的具体费用构成,让企业能够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决策。

此外,完善“自营与第三方”利益冲突的物理与数据防火墙制度。针对平台既作为“基础设施提供方”又作为“金融服务竞争者”的利益冲突,应实施严格的功能拆分与数据隔离。在业务层面,要求平台的金融板块(如小贷公司)与电商流量平台在组织架构、高管任职及业务激励上实现物理隔离;在数据层面,严禁平台将掌握的第三方商家核心经营数据(如进销存详情、精细化毛利、特定客群画像)违规共享给自营金融或自营商品部门。通过设立“数据防火墙”,确保平台金融部门仅能访问标准化的授信辅助数据,严禁利用商家的数据主权进行“降维打击”,从而维护数字生态内公平的竞争环境。

5.4. 引导平台资本“脱虚向实”

在平台金融化过程中,许多平台将资本和数据优势更多地用于金融业务和虚拟资产的运作,忽视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赋能。为破解这一问题,应引导平台资本“脱虚向实”,更多地投入到实体经济的领域,尤其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11]。平台可以通过共建数字化供应链、联合研发新技术、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数字化转型培训等方式,将其资本和数据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动力。具体而言,平台应积极推动其资金流向那些能够促进长期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领域。例如,平台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或设备更新;同时,平台可以利用自身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面的优势,帮助企业提升运营效率、优化产品质量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平台还可以与政府和行业协会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为了激励平台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可以通过税收优惠、专项基金等政策工具,为平台投入实体经济领域提供财政激励。这不仅可以帮助平台从“利润攫取者”转变为“价值赋能者”,也能够实现平台与数百万中小企业的共生共荣,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6. 结论

平台金融化作为经济金融化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最新表现形式,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特征。借助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平台经济不仅在交易撮合、信息流通等方面实现了效率的飞跃,还通过精准的金融产品和算法推荐机制,对依附于其生态系统的中小企业实施了“数字租金”和“金融租金”的双重利润挤压。这种模式通过收取高额佣金、推广费用以及金融服务费,将平台经济的盈利方式从传统的物理商品交换延伸到了数字化服务和金融化操作。这种隐形的利润压榨,不仅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还使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困境,进而影响了其长期的创新和竞争力。

此外,平台金融化所带来的问题远不止于此。其在挤压实体经济微观基础的同时,还抑制了经济中创新活力的释放。企业为维持生存和扩展市场份额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平台营销和融资,逐渐忽视了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的必要性。这种情况长期下去,将使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削弱,甚至导致整个行业的同质化发展和市场活力的丧失。而更为严重的是,平台金融化背后潜藏着新型的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平台依赖交易数据和信用模型进行金融服务的方式,使得一旦出现数据失真或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引发大规模的违约和金融危机,进而波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破解这一困境的关键,正是在于超越碎片化的治理思路,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平台经济治理框架[12]。首先,应从平台功能定位入手,明确平台的“基础设施”属性,将其发展重点从单纯的金融利润最大化转向公平交易和企业支持的促进上。其次,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反垄断和金融监管的协同作用,消除平台金融业务中的监管盲区,确保平台金融服务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接受严格的监管与审查。与此同时,信息披露机制的健全也至关重要,平台应当对企业和消费者披露清晰、透明的费用结构和金融服务条款,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此外,通过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平台从“利润攫取者”向“价值赋能者”转变,推动平台更多地将资本和技术优势投入到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与赋能中。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真正惠及广大中小企业,使平台经济在促进创新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也能保障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通过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持续的平台经济生态,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和消费者的双赢,还能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金融–实体利润分享比例变动条件下经济增长率变动规律研究”(21YJC79004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济金融化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的研究”(2021SJA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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