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为”: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下重塑老年人主体性的意蕴、内涵、路径
“A Meaningful Life in Old Age”: The Implications, Essence, and Pathways of Reshaping Elderly Agency from a Marxist 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
摘要: 人学研究应关注当代人的现实问题。重塑老年人的主体性,在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下就是要归还他们作为历史实践主体的应有地位,激活其蕴含的能动性、自主性与创造性力量。其内涵丰富而具体,体现在老年人持续学习参与的能动品格、自主定义生活与角色的权利意识,以及转化经验智慧、创新文化表达的独特创造之中。而实现这一蓝图,有赖于一场协同推进的社会建构:在观念上,完成从“消极养老”到“积极发展”的文化转型;在制度上,构建弹性包容、支持有力的政策环境;在实践上,搭建多元开放、代际融合的参与平台。
Abstract: Anthropological research should address the practical concerns of contemporary individuals. Reshaping elderly agencies within the Marxist anthropological framework entails restoring their rightful status as subjects of historical practice and activating their inherent dynamism, autonomy, and creative potential. Its rich and concrete connotations manifest in the proactive character of older adults’ sustained learning and participation, their awareness of the right to autonomously define their lives and roles, and their unique creativity in transforming experiential wisdom and innovating cultural expressions. Realizing this vision requires a collaboratively advanced social construction: conceptually, achieving a cultural shift from “passive aging” to “active development”; Institutionally, establishing a flexible, inclusive, and robust policy environment; Practically, building diverse, open platforms for intergenerational integration and participation.
文章引用:叶秋志. “老有所为”: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下重塑老年人主体性的意蕴、内涵、路径 [J]. 老龄化研究, 2026, 13(3): 250-256. https://doi.org/10.12677/ar.2026.133029

1. 引言

“以人为本”始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根本遵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新时代应对老龄化困境的关键布局。多年来,国际社会相继提出“成功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等老龄化理念,并进行了广泛的公共政策构建与治理实践探索。我国于2019年正式制定出台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明确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指导思想与政策方针,并将其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1]。中国社会所面临着的年龄结构转型,重塑老年人的主体性,就是要归还他们作为历史实践主体的应有地位,激活其蕴含的能动性、自主性与创造性力量。

在老龄化成为全球性趋势的今天,“现实的人”必然包括数量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因此,关注老年人的主体性、发展权与解放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人学题中应有之义。这要求我们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从关注特定年龄段拓展至覆盖生命全程,将“人的解放”命题与老年人摆脱年龄歧视、实现社会参与的权利保障紧密结合起来。

2. 意涵阐释:重塑老年人主体性的时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人学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其关注焦点并非抽象的人,而是处于具体历史条件与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及其生存境遇。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它强调,人总是在具体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被塑造和定义,人的主体性不可能脱离其社会历史语境而孤立存在。马克思主义人学领域下的“主体性”是人在实践中表现出的能动性、创造性与自主性。老年期并非生命的“剩余”,而是具有人实现独特价值和潜能的发展阶段。重塑老年人主体性,是连接个体生命完善、社会和谐运行与理论自身发展的关键枢纽。

2.1. 个体发展维度:实现生命完整性与精神超越的内在要求

从个体生命历程观之,重塑主体性是老年人对抗异化、实现自我同一性、追寻晚年生命意义的根本途径。

首先,在心理机制层面,持续、自主、有意义的“为”是延缓身心衰退最积极的干预。“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里的“活动”主要指劳动或实践,它被视为人的类本质。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是人通过改造外部世界来确证自身存在、实现自我价值的根本方式。这一“自由自觉”的特性,将人与动物的本能活动区分开来,彰显了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当老年人因退休或身体变化而从原有社会生产位置“退出”时,若无新的、自觉的活动予以填补,很有可能陷入马克思所揭示的因与自身“类本质”相疏离而导致的异化状态,表现为无力感、无意义感和自我价值的贬损。能动地参与社会,无论是通过有酬劳动、志愿服务、家庭照料还是文化艺术创造,都是老年人维持认知活力、社会连接与心理健康的实践确证,是将生命掌控感重新握于手中的过程。

其次,在个人价值实现层面,“老有所为”是满足老年人高层次“自我实现”需要的核心路径。马克思将人的需要视为历史的、社会的,并随生产发展而不断丰富的。在物质生活基本保障的当下,许多老年人产生了强烈的、未被充分识别的精神性与发展性需要。让·埃梅里在《变老的哲学》中强调,老年是“成为”而非“已是”的状态[3]。通过“老有所为”,老年人得以将毕生积累的经验、技能与智慧转化为新的创造,在服务他人、贡献社会中体验高峰体验,实现从“生存”到“生活”、从“安度晚年”到“创造晚年”的跃迁,这是生命完整性不可或缺的篇章。

2.2. 社会发展维度:应对结构性变迁与促进代际团结的实践智慧

从社会系统观之,激活庞大的老年群体主体性,实现“老有所为”是应对人口结构深刻转型、优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其一,是应对“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型的关键之举。随着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单纯依赖数量型“人口红利”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中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经验与技能储备丰富的老年群体。他们绝非“负资产”,而是亟待开发的银发人力资源。以制度创新与社会支持,释放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潜能,是将“长寿”挑战转化为“长寿红利”的战略支点。这并非“与年轻人争夺岗位”,而是通过经验传承、技能互补、填补特定领域的人才缺口,创造新的社会价值,实现代际间“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共赢格局。

其二,是维护代际正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内在要求。代际正义不仅关乎资源的公平分配,更关乎机会、尊重与发展权利的共享。将所有老年人预设为被动依赖者的社会制度与文化,会构成一种隐性的年龄歧视,剥夺了老年人的发展权。重塑老年人主体性,推动其从社会治理的“对象”转变为“伙伴”与“主体”,鼓励其参与社区议事、志愿服务、矛盾调解、家风传承,能够极大提升社会治理的深度、温度与效能。老年群体深厚的社区归属感、丰富的生活智慧与相对充裕的可支配时间,使其成为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不可或缺的力量。

2.3. 理论发展维度:马克思主义人学在当代的深化与拓展

从理论自身演进观之,将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分析框架延伸至老年阶段,是对其当代生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与丰富。

首先,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发展”的论断提供了新的时代验证场域。老年阶段的社会关系,不应萎缩为单一的赡养关系。当老年人通过持续的社会参与,不断形成新的生产性、创造性、互助性社会关系时,就在不断确证和丰富着自己的社会本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老年期的“自由发展”,依据自身兴趣、能力与社会需要,在更广阔领域实现个性与潜能的新一轮发展。研究这一过程,能具体地、历史地揭示“人的发展”的多样性与终身性。

其次,是对传统生命周期理论的批判性补充与完善。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老有所为”理论相较于主流心理学中侧重内在的心理调适则更加强调通过对象性的实践来达成这种整合。它不是被动地“回顾”一生以求接纳,而是主动地“延续”与“创造”,在与世界的持续互动中确认意义。这为理解成功老龄化、生产性老龄化提供了更具能动性和实践性的哲学基础,推动了从“关注老年问题”到“关注老年发展”的范式转变。

3. 内涵阐释:老年人主体性的多维构成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为理解人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深刻的理论框架。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并非抽象、孤立的,而是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社会关系及其内在发展需求得以展现。重塑老年人主体性,意味着在生命晚期重新确认并激发其作为“现实的个人”的能动性、自主性与创造性。

3.1. 能动性: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人通过劳动实践,将内在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于外部世界,从而实现自我确证与价值创造。对于老年人而言,劳动实践并非随职业终结而消失,而是可能以新的形态延续,成为其主体性重塑的关键动力。

一是持续社会参与的意愿与强度。老年人的劳动实践呈现出从谋生性向发展性、从规范性向灵活性、从体力型向智慧型转变的鲜明特点。他们不再仅仅为生存而劳作,而是更多地追求自我实现与社会贡献。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2]。老年人的“生产”可以超越狭义的物质生产,包括文化生产、社会关系生产、社会资本生产。强烈的参与意愿,是老年人将内在“尺度”运用于外部世界的内在动力,是其主体性觉醒的初级表现。

二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学习与转化能力。在知识社会和数字时代,能动性尤其体现在终身学习与技能更新上。面对数字鸿沟、知识迭代,能动性让老年人不会故步自封,而是主动拥抱变化,学习使用智能技术、了解新兴事物、更新观念。这不仅是工具性适应,更是主体通过学习和实践,扩展自身本质力量的过程。这种学习能力,是老年人跨越“数字围墙”、保持社会适应性的关键,也是其人力资本持续增值的基础。

3.2. 自主性:老年人人际交往的自主性和丰富性

对于老年人,退休、子女离家等生命事件往往导致其原有的核心社会关系发生剧变,可能使其陷入社会联结弱化乃至社会隔离的风险之中。在老年阶段,自主性的维护与伸张尤为珍贵,常受到制度安排、社会观念和身体变化的隐性侵蚀。

一是生活方式与节奏的选择权。这涉及居住安排、时间分配、消费模式、社会交往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自主性让老年人能基于自身意愿、价值观和身体状况,自主决定是独居还是与子女同住,是投身志愿活动还是享受个人闲暇,是继续职业性工作还是发展兴趣爱好。社会应提供多元、可及的支持选项,而非预设单一的、标准化的“养老”模式。尊重这种选择权,是尊重老年人作为独立人格主体的基本体现。

二是社会角色与身份的重新定义权。退休等生命事件往往带来社会角色的断裂。主体性强的老年人不会被动接受“退休者”、“老人”等单一、有时带有消极色彩的标签,而是主动参与对新角色的协商与建构。他们可能将自己重新定义为“社区顾问”、“银发创业者”、“终身学习者”、“家风讲述者”或“环保志愿者”。重建的社会关系应具备丰富性,涵盖朋辈关系、社区关系、跨代关系等多个维度。通过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家风传承活动、跨代共融项目等,老年人能够搭建代际沟通的桥梁,传播积极老龄观,从而在更广阔的社会网络中确认自身价值,促进代际融合与社会稳定。老年人运用自身能动性,突破社会年龄规范的限制,创造性定义晚年生命意义的过程,是其自主性的高阶表现。

3.3. 创造性:老年人精神世界的自由性和超越性

老年阶段绝非发展的终点,而是实现精神世界的充实、整合与升华的重要时期。重塑老年人主体性,必须关注其内在的精神需求与自我发展潜能,以超越生理衰退与社会角色转变带来的局限。

其一,是经验智慧的情境化价值转化。老年人的自我发展,体现在通过终身学习、文化创作、哲学思考、生命回顾等方式,持续实现精神成长与人格完善。这种发展具有鲜明的“自由性”,摆脱了纯粹为谋生或履行社会义务的束缚,转向对知识、审美、智慧与生命意义的纯粹追求。例如,国家老年大学体系推动的“银龄讲师团”计划,鼓励学有所成的老年人走上讲台,实现从学习者到传授者的角色转换,这正是“教学相长”的自我发展路径[5]。许多社区老年志愿者基于对共同体的认同与责任感,自发组织起来解决问题,在服务中达成“自我完善”,提升生命质量与意义感。

其二,是文化记忆的活态传承与创新表达。老年人作为具有反思意识和超越性追求的主体。他们通过整合毕生经验,进行生命回顾与叙事,达成对自我生命的理解与接纳。社会应当为此提供支持,如发展老年教育、开放文化场所、鼓励老年文艺创作、提供心灵关怀服务等,为老年人精神世界的自由翱翔创造空间。

4. 路径建构:促进“老有所为”的实践方略

马克思指出:“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4]重塑老年人主体性,需从制度保障、社会支持与个体赋能三个维度协同推进,构建系统性的实践策略,将“老有所为”从理念转化为现实。

4.1. 观念重塑:从“消极老化”到“积极发展”的文化启蒙

意识是实践的先导。在实践层面运用好一种价值观就要将其融入社会生活之中,达到“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程度,这要求我们必须在社会层面灌输深刻的“银发就业”的社会意识。

首先,开展全民性的老年发展权与主体性教育。将老年教育前移至大中小学课程与职场培训,普及马克思主义的生命观、发展观,讲清“老有所为”的个体价值与社会意义。利用媒体塑造多样化、积极、有效能的老年形象,宣传“银发榜样”,解构关于衰老的刻板印象与年龄歧视。引导公众认识到,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权利,如同保障其“有所养”的权利一样,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责任。

其次,系统性构建年龄友好、代际共融的社会认知。推动将“年龄友好”理念纳入城市治理、社区建设、企业文化的核心准则。倡导“全龄包容”的社会设计,在公共空间、产品服务、信息传播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能力与需求,消除参与障碍。大力推动代际交流项目,促进不同年龄群体在共同活动中增进理解、打破隔阂,营造“老者能为、少者尊老、代际互助”的社会氛围。

4.2. 制度保障:构建支持性政策和法律环境

稳定、包容的制度环境是老年人释放主体性的根本保障。必须警惕老年人的劳动实践被异化为无意义的消耗。关键在于社会能否创造适宜的条件与平台,让老年人的经验、技能和智慧得以真正创造性地发挥。

首先,设计并推行更具弹性与包容性的退休与就业制度。在尊重劳动者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探索“渐进式退休”、“弹性工作制”、“退休后再就业绿色通道”等多样化方案。通过税收优惠、社保衔接、劳动权益保障等政策工具,鼓励企事业单位聘用老年人才,支持老年人创业。这并非强制延长工作年限,而是提供更多元、更自主的选择,使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能够以合适的方式延续职业生命。

同时,应大力推动“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建设。研究表明,时间银行通过“时间货币化”机制,将志愿服务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信用资产,能有效激励社会参与。政府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时间记录、存储、兑换与通兑标准,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或社区治理框架,解决跨区域、跨时段兑换的信任难题。

最后,需强化配套激励政策。将“老有所为”的具体目标分解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并通过税收减免、创业补贴、保险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与社会组织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岗位与项目。

4.3. 社会支持:创造多元化、可及的社会参与生态

友善的社会环境是老年人展现主体性的舞台。当前,“衰老即无用”的刻板印象依然存在,社区支持网络尚不健全。因此,必须着力培育包容性文化,构建坚实的社区支持系统。

一方面,以社区为主阵地,创建“代际共融”的综合性实验区。社区是老年人最熟悉、最易参与的生活空间。可选取典型社区,系统性地规划建设代际共融的公共空间,设计跨代共同参与的服务与治理项目。通过项目化运作,将社区打造为老年人贡献智慧、实现价值、连接社会的“主战场”,使其成为“老有所为”理念最生动的实践样板。在社会层面,核心是构建“多代同堂”、全龄友好的社区支持网络。这要求对社区公共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与功能拓展,建设更多便于交往、学习与活动的场所。北京朝阳区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该区通过打造“三级三边”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仅提供助餐、护理等基础服务,更成为老年人社交、娱乐、参与社区治理的枢纽。例如,望京街道培育的“红星志愿服务队”等老年自组织,让老年人在治安巡逻、矛盾调解中实现“服务”与“治理”的双向赋能,显著提升了其社会认同感与自我效能感[6]

另一方面,实体与虚拟并重,建设多层次的“老有所为”支持平台。在实体层面,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大学、文化场馆等,建设“银发人才服务中心”或“老年创客空间”,提供信息、培训、场地、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在虚拟层面,开发安全、易用的老年人才线上平台和志愿服务APP,打破时空限制,实现需求的精准对接。鼓励创建老年智库、专业协会、兴趣社团等自组织,增强老年人的自我服务与集体行动能力。上海浦东新区则探索了科技赋能的社会支持路径。其推出的“浦老惠”智慧养老平台,整合了养老机构查询、服务预约、健康管理等多项功能,通过数字化手段降低了老年人获取社会资源的门槛,拓展了其社会参与的边界[7]。这些地方经验表明,社会支持路径需要硬件与软件建设并举,最终目标是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能够便捷、有尊严地参与社会并创造价值。

5. 结语

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核心要义,在于确认人的主体性是在实践中生成、在关系中彰显、在发展中完善的本质属性,这一视角为我们破解老年人主体性弱化的时代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与方法论指引。需要明确的是“老有所为”并非单纯的“老年人再就业”,其深层意蕴在于通过重塑老年人的主体性,归还其历史实践主体的固有地位,激活其内在的能动性、自主性与创造性,让老年人在生命后期依然能实现自我价值、参与社会发展,彰显人的本质力量。

重塑老年人主体性、践行“老有所为”,并非对老年人提出过高要求,而是要打破“衰老即无用”的刻板认知,摒弃“消极养老”的传统理念,构建一个尊重老年人价值、支持老年人发展的社会环境。这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让老年人的经验智慧成为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马克思主义人学关注现实、关照人的价值追求的生动体现。

老年人主体性的重塑并非一蹴而就的工程,仍需要在理论层面持续深化研究,结合时代发展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人学在老龄化研究中的应用;在实践层面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拓展参与平台,推动观念变革与实践创新深度融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为”的价值目标,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自主、能动、创造的实践中,收获尊严与幸福,彰显老年人作为历史实践主体的独特价值,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持久的银发力量。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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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501.
[3] 让·埃梅里. 变老的哲学[M]. 厦门: 鹭江出版社, 2018: 42.
[4]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53.
[5]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等.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EB/OL]. 2023-08-09.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151/202308/t20230829_1076752.htm, 2026-01-26.
[6]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银龄行动|红星志愿服务队: “双向”赋能 老有所为[EB/OL]. 2025-11-01.
http://www.bjchy.gov.cn/slh/jcdt/4028805a9a57d69a019a5854ca5d006c.htm, 2026-01-26.
[7]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EB/OL]. 2025-11-21.
https://www.mca.gov.cn/n1288/n1290/n1316/c1662004999980007712/content.htm, 20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