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视域下农村养老困境及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Research on the Dilemma of Rural Elderly Care and the Path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ty
摘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已成为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核心议题之一。共同体蕴含集体性、互助性的核心内涵,为审视和破解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遵循与学理支撑。在共同体视域的指引下,关键在于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重建兼具伦理温度与制度韧性的社区支持网络。这不仅是应对老龄化的实践路径,更是对社会主义共同体发展理论的积极探索,为促进农村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参照。
Abstrac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the comprehensive promo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solid advancement of common prosperity, the issue of rural elderly care has become one of the core topics concerning social equity and justice as well as the long-term stability of the country. The concept of community, with its core connotations of collectivity and mutual assistance, provides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guideline and academic support for examining and resolving the problem of rural elderly care. Guided by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ty, the key lies in promoting the collaborative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 and rebuilding a community support network that combines ethical warmth with institutional resilience. This is not only a practical approach to addressing population aging but also an active explo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theory of socialist communities, providing a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promoting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rural elderly care services.
文章引用:李美辰. 共同体视域下农村养老困境及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J]. 老龄化研究, 2026, 13(3): 380-386. https://doi.org/10.12677/ar.2026.133047

1. 引言

中国正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进程,而这一进程在广袤的农村地区表现得更为强烈、更为深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2020年,大陆地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量为2.64亿人,已占到总人口的18.7%。自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的20年间,老年人口比例增长了8.4个百分点,且农村老龄化程度仍在持续加深。与此同时,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正在向城市转移,导致了大规模的家庭“空巢化”与村庄“空心化”,传统建立在家庭赡养、邻里互助和土地保障基础上的养老模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医疗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老年人精神慰藉缺失、部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相互交织,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福祉成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宏伟目标中的一块突出短板。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与农村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明确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中包含生活富裕,其内涵必然涵盖老年群体有保障、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然而,既有政策与实践在应对农村养老挑战时,往往侧重于从外部增加资源投入,如提高养老金、建设养老设施或完善单项制度设计,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常感“事倍功半”。其深层原因在于,未能充分触及农村养老问题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变迁与基层治理结构转型。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更具整体性和解释力的理论视角,将养老问题放在社会变迁与历史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来理解和应对。

2. 共同体视域下农村养老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契合

将共同体视域引入农村养老议题,既是对现有农村养老研究的视角拓展,也是基于社会学理论与农村养老实践的深度融合,需先梳理现有研究成果、明确共同体与农村养老结合的合理性,进而阐释其对农村养老治理的具体指导价值,为后续困境分析与路径构建奠定理论与逻辑基础。

2.1. 农村养老问题相关研究综述

国内学界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起步于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其一,农村养老困境研究,梁文凤指出人口老龄化与青壮年外流共同导致农村养老物质支撑不足、精神慰藉缺失[3],龙玉其从城乡二元结构出发,分析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资源的供需失衡问题[4]。其二,农村养老路径研究,刘丰伟、王凤华聚焦空心化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化路径研究,此类研究提出了多元治理思路[5],但多为宏观方向指引,缺乏对定价机制、风险规避、资金支持等实操问题的具象化探讨。其三,农村养老的理论视角研究,已有部分学者将共同体引入农村养老研究领域,为农村养老治理提供了独特视角。但现有相关研究仍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部分研究多停留在理论内涵阐释与契合性分析层面,对共同体如何落地指导农村养老治理的探讨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即便有少量研究提及结合其他理论分析农村养老问题,也未能以共同体视域为核心主线,未能充分发挥其对农村养老协同治理的价值引领与框架支撑作用。

2.2. 社会学视角下共同体与农村养老的适配逻辑

农村养老作为一项涉及个体、家庭、村集体、社会等多主体的社会事务,其本质是社会关系的重构与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这与社会学关注社会结构与社会治理的核心研究范畴高度契合。社会学视角下的共同体研究,聚焦于个体与集体的共生关系、社会网络的构建与维系,恰好能够回应农村养老中个体养老需求与集体保障能力的对接难题,弥补现有研究忽视农村社会关系特质的短板。

从共同体与农村养老的内在契合来看,二者的适配性体现在两个核心层面。一方面,农村养老的社会基础与共同体的存在形态高度契合。农村地区长期依托熟人社会形成了邻里互助、宗族扶持、集体共济的传统,这种基于地缘、血缘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本质上就是共同体的朴素形态,为共同体视域应用于农村养老提供了天然的实践土壤。另一方面,农村养老的多元需求与共同体的功能属性高度契合。农村养老不仅需要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等基础服务,更需要精神慰藉、情感陪伴等社会性需求,而共同体所强调的集体关怀、互助共生理念,能够有效整合各类主体资源,回应农村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需求,破解单一主体治理的局限。

2.3. 共同体视域对农村养老治理的社会指导价值

在理论指导层面,共同体视域拓展了农村养老治理的研究边界。相较于传统研究聚焦单一主体或单一维度的局限,共同体视域以集体性为核心,将农村养老视为多主体、多维度、多关系交织的集体性实践,引导研究者从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培育、社会结构重构的视角,重新审视农村养老困境的形成根源,丰富了农村养老治理的理论体系。

在价值指导层面,共同体视域重塑了农村养老治理的价值共识。当前农村养老困境的重要诱因之一,是熟人社会瓦解带来的集体意识弱化、互助精神缺失,部分地区出现“养老责任个体化”的认知偏差。共同体视域所倡导的集体责任、互助共生、邻里守望价值理念,能够有效纠正这种认知偏差,重塑农村养老的集体共识,引导家庭、村集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养老服务,形成“人人关心养老、人人参与养老”的良好氛围。

在实践指导层面,共同体视域明确了农村养老协同治理的实施路径。一是引导构建农村养老共同体,依托农村熟人社会基础,整合村集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资源;二是培育农村养老社会资本,通过搭建交往平台、开展集体活动,强化邻里之间的情感联结与互助意愿;三是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类主体在养老共同体中的权责边界,建立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切实破解农村养老困境。

3. 共同体视域下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与成因

在共同体视域下审视农村养老现状,不难发现其发展进程中存在诸多亟待破解的梗阻。乡村社会的深刻变革,既直接引发养老支持体系松散、孝老互助观念式微、多元主体协作乏力等现实难题,也催生了与之对应的深层成因,二者相互交织,共同制约着农村养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3.1. 当前农村养老面临的主要难题

1. 养老支持分散:家庭与社区作用双双减弱

农村养老支持体系的分散化,核心表现为家庭与社区两大传统支撑载体功能同步式微。从家庭层面看,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外流,传统养儿防老模式失去人口基础,空巢、独居老人比例持续攀升,家庭养老从“日常照料 + 精神慰藉”的综合功能,退化为仅能维持基本物质供给的浅层保障,部分家庭甚至因代际分离陷入养老真空。从社区层面看,随着乡村共同体结构松动,集体经济弱化导致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低、功能单一,难以满足老人医疗护理、精神陪伴等多元需求。原本依托熟人社会形成的邻里互助网络逐步瓦解,社区统筹协调养老资源的作用弱化,家庭与社区的养老功能未能形成互补,加剧了养老支持的分散性与脆弱性。

2. 观念支撑弱化:孝老文化与互助精神逐渐淡化

养老不仅需要物质与人力支持,也深植于特定的文化观念与伦理规范之中。传统乡村社会受儒家伦理影响,形成了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和以邻里相帮为特征的社区互助精神,二者共同构成了养老体系的观念基石与软性约束。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和个体化思潮的浸润下,乡村社会的价值观念正经历深刻重塑。一方面,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失,极大改变了农村人口的年龄结构,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导致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孤老家庭、空巢老人,传统的孝道和养老观念受到挑战,“赡养、照料老人是应尽义务”的观念意识越来越淡薄[3]。另一方面,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与集体生活的式微,使得守望相助的公共精神有所流失,社区互助更多依赖于即时利益计算而非长久道德义务。这种观念变迁,削弱了养老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与社会规范性,加剧了养老支持的不可预期性与不稳定性。

3. 各方合力不足:多元主体未能形成有效协作

应对日益复杂的农村养老需求,客观上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集体与家庭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有效协作。然而在现实格局中,各主体间存在明显的角色错位、责任模糊与衔接不畅问题。政府虽不断加大基础养老金投入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但政策供给有时难以精准匹配农村老人分散化、差异化的实际需求,存在“最后一公里”困境。市场主体受制于农村盈利空间有限,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的意愿与能力不足。社会组织发育迟缓,资源与专业性均有欠缺。而作为传统责任主体的家庭和村集体,其能力在结构变迁中已被削弱,却又未能与其他主体建立起顺畅的互补与转介机制。目前,农村养老服务主要依赖子女照护、政府福利等提供,不同养老服务主体之间缺少有效协同,未能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集体等广泛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机制,无法有效满足农村老年群体的生活、医疗及文化等多类型养老需求[6]

3.2. 困境产生的深层原因

1. 社会快速转型: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农村养老困境的产生,根植于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宏观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引发社会关系的重组。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深刻重构了乡村的社会经济基础。一方面,农业在国民经济和家庭收入中的比重下降,使得传统以土地为根本保障、以代际同住为物质基础的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大规模、常态化的城乡人口流动,不仅抽离了乡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更在根本上改变了乡村的人口结构与家庭形态。很多农村青壮年子女外出务工或城市生活,无法长期照顾父母。由于工作忙碌和距离限制,很多子女无法履行养老责任,导致老人在生活、护理和精神上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5]。这一结构性变迁,直接瓦解了传统养老体系所依托的稳定人口基础、紧密人际网络与共享伦理情境,导致养老责任从一种被社会结构与文化规范所牢固支撑的“必然”,转变为更多依赖个体能动性与不确定性的“或然”。

2. 日常行为转变:家庭决策更趋理性,邻里关系疏远

市场经济主导下家庭行为理性化与邻里关系疏离,加剧了农村养老的个体化困境,与共同体互助理念形成鲜明反差。受市场经济效率导向影响,家庭决策从传统伦理导向转向理性利益导向,子女在养老投入与个人发展的权衡中,往往倾向于后者,养老责任履行呈现功利化倾向[7]。同时,人口流动性增强使得家庭代际空间分离常态化,代际情感联结弱化,传统孝老伦理的约束作用被稀释。与此同时,乡村社区内部的社会关联也呈现功利化趋势。传统农耕生活中因共同劳作、频繁互动而产生的深度互助与情感连带减弱,邻里关系更多局限于日常礼节性交往,而难以激活实质性、持续性的养老互助。这种日常行为与关系模式的转变,使得养老从集体共担的事务,逐渐转变为个体家庭的负担,进一步凸显养老困境。

3. 制度存在壁垒:城乡差异与政策落地效果受限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呈现出显著的城乡分割格局。尽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实现了广泛覆盖,但其保障水平仍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体系,难以完全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与医疗需求。更重要的是,许多基于城市标准化需求设计的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在移植到地域广阔、需求分散、社会资本异质的农村时,常常面临“水土不服”的问题。同时,农村养老政策存在重制定、轻落地的问题,基层政府因资源有限、人员不足,难以将普惠性养老政策精准落地,部分政策甚至出现“一刀切”现象,无法适配不同地区农村的养老实际。大众化、普惠性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农村养老机构设施简陋,管理服务水平较低,养老服务质量不足。农村社区养老院覆盖率仅相当于城市的1/2,托老所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仅相当于城市的1/5 [4]

4. 基于共同体视域的农村养老协同治理路径

立足共同体视域破解农村养老困境,需立足前文揭示的问题根源,从价值、架构、机制三个维度构建系统性治理路径。以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凝聚各方共识、理顺主体关系、强化资源保障,推动农村养老从分散失衡走向协同有序,重塑集体互助的养老生态。

4.1. 重塑农村养老共同体的价值共识

在共同体视域的指引下,重建农村养老支持体系的首要前提在于凝聚“养老责任共担、发展成果共享”的价值共识。这种共识的培育需植根于两个层面:其一,在伦理层面发扬集体主义养老观,通过乡村文化建设、村规民约修订与模范评选等活动,将传统孝亲敬老美德与社会主义集体互助精神相结合,超越纯粹原子化的家庭责任观念,明确养老是家庭、社区乃至整个乡村共同体共同的伦理义务与社会责任。其二,在政治层面强化社会公平与共享发展的理念,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权益,促进其社会参与和价值实现,明确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这需要通过持续的政策宣传与公共讨论,使各治理主体与村民普遍认识到,构建强有力的养老共同体不仅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当务之急,更是实现社会团结与可持续发展、迈向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4.2. 搭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服务矩阵

依据共同体中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协同互动设想,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枢纽的一核多元协同治理架构至关重要。必须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与组织协调功能,使其成为整合资源、凝聚共识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及资金支持,大力扶持农村养老事业发展,构建政府主导,农村社区及社会组织等多方协同的养老服务矩阵[6]

基层政府应承担托底保障、规划引导与监管评估的核心职责。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面,需建立科学的定价与补贴标准,可依据服务类型、服务时长、服务人员资质以及当地经济水平,制定差异化、阶梯化的服务指导价格。对于经济薄弱村,可提高上级财政补贴比例,或探索服务券制度,由老人持券选择服务,政府根据券额与服务机构结算。

村级集体组织是连接政府与村民、组织社区互助的关键节点。一是要建立规范的互助协议模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风险分担等;二是要为参与互助的村民提供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可由集体公益金或政府补贴部分承担;三是要加强组织培训,提升互助服务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针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庄,需拓宽资金支持渠道,一是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可用于养老服务的部分;二是鼓励乡贤捐赠、设立社区养老慈善基金;三是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予以土地、税费等政策优惠;四是推动城乡结对,引导城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农村养老进行定点帮扶或资源捐赠。

4.3. 完善养老资源整合供给的保障机制

以共同体资源共享理念为导向,完善养老资源整合供给机制,破解农村养老资源分散、供需失衡的难题。在资源整合上,统筹城乡养老资源,推动城市优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向农村下沉,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集体、社会等主体的资源信息互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在供给保障上,聚焦农村老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核心需求,优化资源供给结构,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3]。同时,建立动态供需适配机制,精准对接不同年龄段、不同健康状况老人的需求,推动养老资源供给从普惠型向精准型转变,为农村养老共同体持续运行提供物质支撑。

5. 结语

当前,农村养老仍面临着诸多问题,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仍尚未健全。这一现实状况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村老年人的福祉,也深刻考验着基层社会的凝聚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面向未来,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主动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支持共同体。这需要持续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一方面,不断深化共同体思想与中国乡村实际相结合的理论研究,为实践提供更具解释力与前瞻性的指引;另一方面,鼓励基层在党建引领下,开展多元协同治理的多样化创新试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与文化培育的系统性努力,推动养老责任从分散负担转向共同承担,使农村老年人不仅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更能实现社会参与和价值尊严,最终使乡村成为老有所安、代际和谐、充满活力的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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