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语言之所以令人过目难忘,很大程度上源于菲茨杰拉德对语篇信息结构的精妙操控,他通过主位的选择与推进,在看似漫不经心的叙述中制造悬念、对比与反讽。然而,当这部小说进入汉语语境,英汉两种语言在“主位–述位”组织原则上的根本差异(英语重“主语和述位”,汉语重“话题和评论”)便对译者提出了双重挑战:既要保留原文的修辞锋芒,又要让译文读起来符合汉语习惯。
本文以韩礼德系统功能语法的主位理论为基础,引入Danes的主位推进模式,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具有代表性的语段进行剖析。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当英文的标记主位承载着强调、衔接、反讽等时,译者应在何种条件下保留其信息序列,又在何种情况下必须重建汉语的话题框架?通过对非标记主位、时间地点状语、补语、定语及宾语主位等四类案例的对比,本文试图为同类文学文本的译者提供一套可操作的“主位决策”思路。
2. 主位–述位理论与主位推进模式
本章奠定全文理论根基,首先界定“主位”与“述位”的概念,继而划分主位类型,梳理主位推进的常见模式,并对英汉两种语言在主位推进上的差异加以比较。
2.1. 主位和述位
韩礼德将主位定作信息的出发点[1]。句子的结构按照顺序表达,无论选择什么作为主位,都放在首位,剩余部分为小句的述位。在给定文本中,个别句子的主位选择并不是特别重要。但是,主位的整体选择和顺序,对于组织文本和为给定的语言片段提供定位点起着重要作用[2]。
2.2. 标记性主位和非标记性主位
英文为主语突出型语言,通常情况下,主语也是陈述句的主位,也就是说,主语经常被放在小句的开头,这就是所谓的“非标记主位”,任何其他成分位于开头都被认为是“标记性主位”,包括位于句首的状语、宾语、补语等。正如韩礼德所说,“主语是被选为主位的元素,除非存在选择别的主位的好理由,标志性主位通常用于强调、对比、衔接、讽刺等目的”。[1]
越是偏离常规位置的成分位于句首,其标记程度就越高,所传递的语义分量也随之加重。标记主位的功能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是为了选择与前面话语提供更顺畅联系的元素;第二,强化情感——兴奋、惊奇、讽刺等,并强调对比[2];第三,正如Knowles所说,一个完全规则的线性发展的句子,即当前的述位随着每个句子将接力棒传递给它的后继者而转变为新的主位,从审美角度看,这样按部就班的推进难免显得单调乏味[3],因此通过变化主位可以给话语增添一点变化。
2.3. 主位推进模式的常见种类
在语篇里,相邻小句的主位与主位、述位与述位,以及主位与述位之间不断产生关联与变化,这种动态的衔接称为“推进”。随着主位逐句向前延展,语篇层层铺展,最终汇集成意义完整的整体。
基于韩礼德对句子内部结构的关注,Danes (1974: 106-128)等语言学家提出了“主位推进”来研究语篇中句与句之间的衔接,并提出了四种推进模式:平行型主位推进模式、聚焦型主位推进模式、连续型主位推进模式、交叉型主位推进模式[4]。于逸群进一步指出,尽管丹内施、徐盛桓、黄衍、朱永生等学者对主位推进模式的命名与分类存在细微差异,但平行型、延续型、集中型、交叉型四类核心模式已成为语篇分析领域应用最广的基准框架[5]。
一、平行型主位推进模式
平行式主位推进,又称恒定或主位同一式推进,其核心特征在于各句共用同一主位,却配以不同的述位内容。平行型主位推进模式如下所示:
T1---R1
T2=T1---R2
Tn=T1---Rn
二、聚焦型主位推进模式
聚焦型主位推进模式指的是一系列具有不同主位但相同述位的句子。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每个小句有不同的主位但相同的述位。该模式如下所示:
T1---R1
T2---R2 (=R1)
Tn---Rn (=R1)
三、连续型主位推进模式
这种进展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前一个句子的述位或述位的一部分成为后一个句子的主位。该模式可以表示如下:
T1---R1
T2 (=R1)---R2
Tn (=Rn-1)---Rn
四、交叉型主位推进模式
其特征是前一个句子的主位是下一个句子的述位。通过这种方式,前一个句子的主位与后一个句子的述位呼应,形成意义上的循环。该模式可以如下所示:
T1---R1
T2---R2 (=T1)
Tn---Rn (=Tn-1)
五、中英文的主位及推进模式差异
刘红艳和刘静指出,汉语是话题突出型语言,而英语是主语突出型语言[6]。这就意味着英语和汉语的主位存在差异。在英语中,主位–述位结构与主谓结构之间有高相关性。然而作为信息的起点,英语中的主位通常不涉及真正的话题。例如,在存在句型和主位化评论句型,仅用于表达态度或起到连接作用。相反,汉语语句的话题作为关键信息,后面跟着评论,本质上是以“话题–评论”为模式的语义结构[7]。因此,汉语从句中的主位基本上是话题主位。鉴于此,在英到中翻译中,必要时应调整主位推进模式,实现从主谓结构到话题评论结构的适当转换。范莉指出,主位推进理论是基于英语语法体系建立的,未来研究不能只拿英语框架套汉语,而应该从汉语自己的造句习惯出发,建立一套适合汉语的主位推进分析模型[8]。
3. 案例分析
基于第一章的理论框架,本章将探索主述位理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应用。
3.1. 非标记主位
英语中,作为一种突出主语的语言,非标记性主位通常放在句首作为出发点的主语。然而,汉语作为一种话题突出型语言,话题往往位于小句的起始位置,作为后续评论的背景和框架。中文的话题和英文的非标记性主语不一定相互对应,因此英汉翻译时,首先要确定小句的话题,它不一定是主语。
【例1】
原文:
He (T1) told me all this very much later, but I’ve put it down here with the idea of exploding those first wild rumors about his antecedents, which weren’t even faintly true.
译文:
这一切(T1)都是他好久以后才告诉我的,但是我在这里写下来,是为驳斥早先那些关于他的身世来历的荒唐谣言,全是捕风捉影,没有一点根据。
试比较:
他(T1)是很久以后才把这些事告诉我的,但我把它们提前写在这里,是为了彻底粉碎那些关于他身世最初、最离谱的谣言——那些传言连一点影子都没有。(人工智能KIMI翻译)
对比上述两个翻译版本可以清楚地看出,第二个版本基本上是对原句的逐字渲染。它只是简单地复制了英文版的主谓结构,忽略了汉语作为话题评论语言的基本工作,从而没有像第一版所传达的那样,突出话题主位为“这一切”。
【例2】
原文:His speaking voice (T1), a gruff husky tenor, added to the impression of fractiousness he conveyed.
译文:
说起话来(T1),他那沙哑粗硬的男中音,更加深了别人对他乖戾脾气的印象。
英文主位“His speaking voice”在译文中被拆成两部分:话题“说起话来”先点出场景,再出现主语“他那沙哑粗硬的男中音”。若直译为“他那沙哑粗硬的男中音加深了……”,虽语法成立,但略显突兀。译者通过“话题前置、信息重组”的策略,既忠实传达了原意,又使译文在汉语语境中读起来顺口且富有表现力。
3.2. 标记性主位——时间地点状语
这是一种标记性主位,但标记程度并不高,因为在英语和文学作品中,时间或地点任主位通常是作为文本发展的自然方法。在翻译这类主位时,语篇的宏观结构是有帮助的,如果是为了文本发展,那么状语主位应该保留在目的语中;如果状语的主位化似乎仅仅是为了遵循尾重原则,那么原文需提取话题主位。同时,在英语中,状语位于主位可以用来强调行动的紧迫性和快速性,因此汉语需要使用词汇手段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例3】
原文:
On buffet tables (T1) stood glistening hors-d’ oeuvre, spiced baked hams crowded against salads of harlequin designs and pastry pigs and turkeys bewitched to a dark gold. In the main hall (T2) a bar with a brass rail was set up and stocked with gins and liquors and with cordials so long forgotten that most of his female guests were too young to know one from another.
译文:自助餐长桌上(T1),摆满了闪闪发亮的冷盘、加了香料的烤火腿,挤挤挨挨地靠着花哨图案的五色沙拉,还有施了魔法般烤成暗金色的乳猪和火鸡。大厅里(T2),架设了一座配着铜栏杆的酒吧,里面备有杜松子酒、烈酒以及许多早已被遗忘的甜酒,以至于大多数女宾都年轻得根本分辨不出它们。
英文先用地点主位“On buffet tables… In the main hall…”把镜头从餐桌推到大厅,形成连贯的空间流动,保证了主位的一致性;译者将“自助餐长桌上……大厅里……”原样前置,保留了主位推进模式。
【例4】
原文:
In the dawn hush (T1) the car was moving toward him through the hot twilight of the garage.
译文:
就在这黎明前的寂静里(T1),那辆汽车穿过修车房闷热的微光,向他开来。
In the dawn hush位于主位,营造瞬间紧张感,突出危险逼近;译者仍保留地点主位“就在这黎明前的寂静里”,但加词汇“就”补偿了地点主位所带来的速度感。
【例5】
原文:Suddenly (T1) he looked at his watch, jumped up, and hurried from the room.
译文:突然间(T1)他看了看表,猛地起身,匆匆走出房间。
原文用“Suddenly”前置表爆发;译文用“突然间”保持主位并通过“猛地”强化紧迫。
3.3. 标记性主位——定语或者补语
使得定语或者补语担任主位,可能是为了语篇衔接,同时有助于引起读者心中的悬念和期待,表达说话者或作者强烈的情感或强调。将这些成分主位化,其标记性要比状语主位化标记性强,因为这些成分的位置在英文中相对受限制,将他们放在句首在英语中比较少见。而在汉语中也相当罕见,汉语作为一种话题评论语言,以话题为出发点,而这样的“话题”很少是英语中定语或补语的对应物,因此英译汉中通常将将主位话题化,同时依靠词汇手段来达到原文的目的。
【例6】
原文:
He (T1) stretched out his arms toward the dark water in a curious way, and, far as I was from him, I could have sworn he was trembling. So engrossed (T2) was he that he had no consciousness of being observed. Involuntarily I (T3) glanced seaward—and distinguished nothing except a single green light, minute and far away, that might have been the end of a dock.
译文:
他(T1)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并且尽管我离他很远,我可以发誓他正在发抖。他(T2)全神贯注,一点也没意识到有人在看他。我(T3)不由自主地朝海上望去——什么也看不出来,只有远处一盏孤零零的绿色灯光,微弱又遥远,也许那就是码头的尽头。
英语将补语“so engrossed”前置,强调盖茨比的沉迷状态。汉语译文将话题放在主位,用“一点也没”来强调,同时,本文认为根据主位推进模式,不应该将原文翻译为:全神贯注到了极点,他竟浑然不觉有人在看他,因其破坏了语篇的连贯性。
【例7】
原文:
Gone (T1) then was the concealing margin of dark water, gone the slim red circle of the sun, gone the last enchanted evening of the summer.
译文:
遮掩一切的幽暗水面(T1)消失了,那一轮细细的红日也消失了,夏日晚霞中最后一抹迷人的色彩也消失了。
原文把定语“gone”主位化,使其具有较强的标志性,具有制造强烈情绪与悬念的功能;译文将“幽暗水面、红日、最后一抹色彩”分别提为话题,通过重复“消失”,弥补了主位变化所带来的情感缺失。
3.4. 标记性主位——宾语
宾语的默认位置是在谓语后面,当它被放在小句开头,主语前面时,它就成为了标记性主位。在翻译中是否保留标记主位,取决于宾语在中文翻译中能否作为话题主位,即如果它是句子的话题,那么它可以也应该在中文中被主位化;如果它不是话题,并且在被话题化时显得很尴尬,那么汉语可以借助词汇手段来传递隐含的含义。阮淑俊与杨玲在对交叉型主位推进模式的翻译处理中指出,当英语原文的主位在汉语中无法自然进入话题位置时,可放弃原主位结构,通过词汇衔接或语序重组实现信息对等[9]。
【例8】
原文:
Her mouth (T1) he had never kissed; her cheek (T2) he had never touched; her hand (T3) he had never held.
译文:
她的唇(T1),他从未吻过;她的脸(T2),他从未碰过;她的手,他从未握过。
汉语译文用“话题–评论”结构原样保留了英文中的标志性主位,体现了当英语标记性宾语主位在汉语中同样具备话题属性时,译者无需拆主位,只需保持语序即可。
4. 结论
本研究以主述位理论为框架,通过对《了不起的盖茨比》汉译本中四类标记性主位的案例分析,得出以下发现。第一,标记主位的可译性不取决于译者的主观偏好,而取决于该主位是否能够充当汉语中的话题。当标记主位具有话题性,可原样保留;当标记主位承载修辞但无法充当话题,需通过词汇补偿在述位中重建其含义。第二,原文的主位推进模式在翻译中并非要逐一对应,其翻译转换受制于语篇体裁与信息结构习惯。如果推进结构与中文话题推进习惯一致,则维持原文的叙事顺序;如果推进结构是英语形合特有的衔接,则应依靠词汇补足语义,用汉语意合特征替代英语形合标记。主位推进模式的“忠实”不在表层结构的复制,而在信息流动节奏的对等。第三,英汉翻译中的主位调整本质上是“主语突出”向“话题突出”的句法类型转换。英语中每个句子都有一个主语,主语即默认主位;汉语中则每个句子都有一个话题,话题未必是主语。因此,当译者将英语小句译入汉语时,须完成从“主语–谓语”到“话题–评论”的切换。
本研究存在局限性。语料集中于《了不起的盖茨比》单一文本,且以陈述小句为主,疑问、祈使、感叹句中的标记主位现象尚未充分展开。此外,本研究得到的发现仍以译者决策为观察对象,尚未通过读者接受实验验证不同翻译策略的实际效果。后续研究可在这两个方向上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