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全球人口预期寿命的不断提高和生育水平的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已突破单纯的人口结构边界,成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福祉提升的综合性社会问题。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报告显示,2050年全球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将达到16%,人口老龄化成为全球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积极老龄化”理念应运而生,突破了传统养老消极、被动的模式,立足老年群体的主体地位,不断保障其权利,推动价值实现,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新方向。
积极老龄化实践的推进依托于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致力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其关于唯物史观、社会保障及共同体建设的相关论述,与积极老龄化的核心要义存在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当前,学界对积极老龄化的研究多集中于政策体系的构建、服务供给的优化等实践维度,对于其理论根基的挖掘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开展的系统性分析,亟需进一步深化研究。基于此,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系统梳理积极老龄化的理论渊源,阐释其在新时代中国的时代内涵,助力“积极老龄化”理论与实践的拓展深化,夯实其学理支撑。
2.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积极老龄化的理论溯源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以人的解放与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终极追求,其包含的唯物史观、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及共同体思想,成为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论支撑,为精准把握其价值内核与实践逻辑奠定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根基。
2.1. 唯物史观:揭示人口老龄化与积极老龄化的社会发展规律
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其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人口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特定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状况密切相关。从唯物史观视角来看,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即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医疗技术的迭代升级、公共卫生体系的优化完善、疾病防控能力的大幅提升,从根源上降低了人口死亡率,推动人口预期寿命迈上新台阶。同时,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改变了以往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家庭结构形态:工业化生产模式在要求劳动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家庭养育子女的成本;城市生活节奏持续加快、女性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推动生育观念从“多子多福”向“优生优育”转变。在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口生育水平持续走低,人口结构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逐步转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人口老龄化现象随之形成。
唯物史观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积极老龄化理念的提出,针对性回应了人口老龄化这一客观社会存在,其本质是通过调适社会意识、健全社会政策,主动适应并引领老龄社会的发展方向。此外,唯物史观中“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论断,为积极老龄化筑牢坚实的主体论基础。老年群体不是社会发展的负担,而是不可忽视的历史创造者与社会财富积累者。从社会发展的维度看,该群体曾是社会生产实践的主要力量,为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精神文化方面,他们承载了世代积累的实践经验,维系社会文化脉络的延续。步入老年阶段,这一群体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专业技能、实践经验与人生智慧,成为破解复杂社会问题的有效抓手。无论是参与社区治理、日常志愿服务,还是发挥个人所长引领青少年成长,老年群体都在以自身实践为社会发展注入稳定、持久的力量。这一论断有力反驳了老年群体被边缘化的错误认知,为“积极老龄化”理念所倡导的老年群体社会参与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2.2.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积极老龄化的价值内核阐释
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终极价值目标。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具体表现为个体体力、智力、个性与社会关系的全方面充分发展。这一理论为积极老龄化确立了不可逾越的价值边界。积极老龄化的核心并非片面追求老年人口寿命的简单延长,而在于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最终实现其在老龄阶段的全面发展。
“老年群体不仅是被服务、被供养的客体,还是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主体。”[4]传统养老模式多注重于保障老年群体的物质生活需求,而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依据的积极老龄化理论,则要求兼顾老年群体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不仅如此,还要关注其生存与发展需要。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群体基本的生活需要,夯实其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着力为老年群体搭建教育、文化、就业等领域的参与渠道,充分满足其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传统养老仅关注物质保障的局限,让积极老龄化的实践扎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充分保障老年群体的物质需求后,该群体能够通过教育学习拓宽认知边界,实现自身生存状态由“被动供养”转向“主动发展”,最终达成个体幸福与社会发展的双向赋能,彰显积极老龄化的深层价值底蕴。
2.3. 共同体思想:积极老龄化实践路径的理论依循
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认为,人的自身价值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得以实现。该思想蕴含清晰的演进脉络,遵循“自然共同体–市民社会–自由人联合体”的阶段式发展逻辑,以构建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积极老龄化理念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蕴含着同样的价值追求。老年群体作为社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其价值的实现要以共同体为支撑。一方面,要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不断为有关老年群体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老年群体参与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另一方面,通过组建老年社团、兴趣小组等组织,构建富有凝聚力的“内部共同体”,实现老年群体间的互助合作,切实提升其归属感与幸福感。此外,共同体思想重视代际共同体的构建,要求我们着力破除代际鸿沟,推动代际群体之间的互动交流,实现代际关系的公平和谐。
3.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积极老龄化的时代内涵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鲜明品格,其在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生机与活力。新时代,积极老龄化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根本指引,时代内涵不断得到丰富与拓展,具体表现为权利维度、价值维度、治理维度与发展维度四个方面。
3.1. 权利维度:老年群体平等发展权的保障与实现
在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科学指引下,新时代积极老龄化的首要内涵,在于保障老年群体的平等发展权利。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倡导的是实质平等,而不是形式上的平等,最终目标是消灭阶级差别,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老龄社会的语境下,实质平等要求老年群体与其他年龄群体享有平等的、无差别的权利与机会,具体体现为教育权、就业权、参与权与发展权的平等享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趋加深,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平等发展权,已成为新时代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与关注。《“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立足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实际,明确提出要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老年群体享有平等发展权提供政策支撑。在实践推进层面,老年教育的全面普及、老年就业市场的持续开拓、老年群体政治参与渠道的不断拓宽,都是保障老年群体平等发展权的具体体现。积极老龄化内涵的提出,突破了传统养老模式仅局限于“生存保障”的弊端,将老年群体的权利保障提升到平等发展的高度,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追求。
3.2. 价值维度:老年群体社会价值的重塑与彰显
马克思主义将劳动视为人的本质活动,认为其并非单纯的谋生手段,更是实现人的自身价值、推动人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传统观念下,老年群体常被贴上“劳动领域退出者”的标签,其潜在的社会价值与主体能动性普遍遭到忽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新时代积极老龄化提供理论遵循,强调重塑老年群体的社会价值,充分彰显其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价值贡献。
老年群体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验价值。老年群体经过长期生产生活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精湛的社会技能,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可通过搭建银发人才库、老年智库等多元形式,充分释放老年群体的智力潜能,持续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动力。如屠明将、吴南中等学者提出从政策、机制、保障三大维度,通过推动多领域协同畅通运行体系等举措,进一步释放银龄教师计划中的教育与老龄事业的双重属性价值[5];二是文化价值。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传承者,老年群体在民俗传统、非遗技艺以及传统美德等方面的传承与弘扬,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社会价值。老年群体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社会活动,有效弥补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为优化社会治理效能、建设和谐社会注入积极力量。
3.3. 治理维度: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老龄社会治理
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始终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以此为指引,“畅通老年人社会参与途径,丰富社会参与的形式和内容”[6],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老龄社会治理,成为其重要的时代内涵。
“老年人保持活力状态的时间与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繁荣富强、生活是否美满幸福的重要指标。”[7]持续激发老年人发展活力从治理主体来看,政府承担着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的核心职责,需要通过完善养老政策体系、加大养老服务投入,为新时代积极老龄化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市场和社会是践行者与弘扬者”[8]:市场主体可以发挥资源配置的核心优势,通过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养老产业新业态,为积极老龄化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产品与服务,满足老年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与老年群体之间的重要纽带,通过开展老年服务、组织各类适合老年群体的文体、公益、志愿活动,使老年群体真正拥有归属感与幸福感;“积极应对老龄化,要大力支持老有所为”[9]。老年群体自身作为老龄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应主动参与到老龄社会的治理进程中,积极表达诉求,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为积极老龄化实践注入主体动力。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发力,打破了传统老龄社会治理中政府独自施策的局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老龄社会新形态。
3.4. 发展维度:银发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有机整体。立足新时代积极老龄化的社会实践,推动银发经济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成为其重要的时代内涵。
“发展银发经济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抓手和新兴经济增长点。”[10]银发经济作为老龄社会背景下的新兴经济形态,涵盖养老服务、养老产品、老年金融等诸多领域,其发展既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需求,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能。一方面,银发经济的稳健发展能够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养老产业与医疗服务、文化产业等深度融合发展,进而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持久动能;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银发经济筑牢物质基础,为积极老龄化稳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这一内涵的提出,推动积极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核心理论内涵。
4. 结语
积极老龄化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核心方略,始终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之中。人口老龄化背后的社会发展规律由唯物史观深刻揭示,积极老龄化的价值内核由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映射,社会保障思想为其筑牢制度支撑,共同体思想明确积极老龄化的实践路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背景下,积极老龄化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得到丰富、拓展与深化,其权利维度、价值维度、治理维度与发展维度有机统一、协同推进,共同构成新时代积极老龄化完整的实践路径。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根本遵循,深入挖掘积极老龄化的理论内核与时代内涵,助力老龄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