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老龄化是21世纪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中需要长期面对的基础性社会问题。2024年年末,我国60岁以上人口3.1亿人,占比22%,65岁以上人口2.2亿人,占比15.6%1,整体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呈现“老龄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较快”“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征。不同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的进程,我国老龄化叠加“未富先老”“深度老龄化”的特征,带来的养老、医疗、产业供给等方面压力与日俱增。银发经济也顺应这种需求而蓬勃兴起,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领域和着力点[1]。
在2021年“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发展银发经济”,标志着银发经济发展正式以国家规划形式确定;在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银发经济26条”)则是我国首次发表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未来银发经济的发展方向[2]。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多层次银发经济发展正式布局,银发经济也正式迈入“绽放”时期。
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分析和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银发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人口结构变化背景下,生产与消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过程,与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人的再生产理论、共同富裕思想等高度契合。当前,学界对银发经济的研究多集中于产业发展、政策设计、市场供需等层面,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进行系统性分析的研究尚显不足。基于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为基础,深入剖析银发经济的发展逻辑,梳理现实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实践路径,以期为我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引。
2.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银发经济发展的内在契合性
(一) 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银发经济发展的核心逻辑
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将消费视为社会再生产环节之一,“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作用于生产,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消费需要变化推动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变化。马克思指出,“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这阐明了消费和生产的辩证关系,是发展银发经济的底层逻辑。
从消费需要角度来看,老年群体消费需要是人类基本消费需要在老年阶段的具象化,层次多元、不断变化,随着基本生存需要、发展需要、享受需要的不断升级而呈现出多层次的特点。对于基本生存需要,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养老照护等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是老年群体刚性需求,构成了银发经济发展的需求基础;对于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养老保障的完善,新一代老年人消费观念、消费偏好从“节俭型”向“品质型、享受型”转变,文化旅游、老年教育、智慧养老、康养休闲等产品和服务消费逐渐热起来、涨起来,成为银发经济的增量需求。老年群体消费需要的升级推动了生产领域的老龄产业布局、企业生产适合老年人产品、给予个性化服务,从而推动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形成“消费需要–生产供给–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
从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方面来看,银发经济是满足老龄消费需求、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我国的老年人口基数全球最大,2024年我国银发经济市场规模已经达到7万亿元左右,预计2035年将达到30万亿元2,庞大的消费市场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来源。根据马克思的消费理论,消费是生产的终点,也是下一轮生产的起点,老龄消费市场发展能够带动养老、生物科技、互联网、文化旅游以及健康等一系列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形成。同时,老龄消费的社会化、市场化能够促进社会分工、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养老护理、智能设备安装技术、老年教育等提供就业契机,形成就业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二) 马克思主义人的再生产理论:银发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
马克思主义人的再生产理论认为,人的再生产包括“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人口自身的再生产”,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人口老龄化本质上是人口自身再生产规律作用的结果,是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出生率下降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而物质资料再生产的水平则决定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和银发经济发展的基础。
一方面,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发展为银发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总量保持世界第二,医疗技术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老年人生活水平、购买力奠定基础;我国人均寿命由新我国成立初期的35岁增加到2024年的79岁,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全民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逐渐增多3,均为物质资料再生产的成果,是老龄化发展带来的客观现实,也是银发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老年人有了生活保障、消费能力之后老龄消费市场才会产生和发展。
另一方面,银发经济的本质是老龄阶段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方式,高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老龄阶段虽然只是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但这一阶段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精神文化需求等是否得到满足,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发展银发经济不仅让老年人获得必要的物质消费,而且在更大程度上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满足其需求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满足老龄阶段老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拥有权、享用权、发展权、劳动权,使老龄阶段的老年人在老龄阶段仍然具有能够创造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参与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再生产理论在人口老龄社会的实现[3]。
(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银发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银发经济的发展过程,本质上是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领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断调整、适配的过程。
就生产力来看,我国养老生产力不断提高,孕育了银发经济。数字技术、AI智能、生物医药、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智慧养老、远程医疗、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养老产品和服务的科技水平和效率大幅提升;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升级换代,为老龄行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养老用品生产、养老服务供给、养老金融等生产力水平不断上升。不仅如此,老年群体自身也蕴含着巨大的生产力,低龄老年人拥有足够的工作阅历和工作能力,对老龄时期生产力的挖掘和重视,促使老年人从“单一消费者”转变为“生产经营兼消费者”,提高了银发经济的生产力禀赋。
从生产关系层面而言,养老领域的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和人口老龄化需要,进行系统性调整。以家庭养老为主、“大而全”的传统养老模式,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伴随的家庭功能弱化、人口流动性提高的状况不相适应,需要养老领域的生产关系向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转变。银发经济发展,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从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从福利化供给转向“福利 + 市场”双轨供给、从平均化分配方式转向个性化、差异化分配,这些生产关系的调整,符合养老领域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为银发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此同时,通过规范老龄产业市场秩序,缓解生产关系矛盾,可以推进银发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提升[4]。
3. 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我国银发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
(一) 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失衡:银发经济供需结构性错位
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指出,生产与消费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方式和程度,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当前我国银发经济发展最主要的问题表现在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失灵,生产和消费的结构性错位问题严重,成为了阻碍银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消费主体分析,老年人的消费需要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服务,但是老年人消费潜力不足,消费氛围不佳。首先,我国老年人支付能力两极分化显著,城乡养老保障差距突出,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比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多,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难以支撑高品质养老服务消费,全国大部分农村低收入老年群体消费需求仍停留在衣食、基础医疗等生存层面,发展与享受型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其次,老年消费市场适老化改造滞后,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4年老年消费市场调查显示,超70%的老年用品存在操作复杂、标识字体过小、适配性差等问题4。据相关研究显示,公共场所适老化设施覆盖率较低,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适老化配套存在明显短板。再次,老年消费市场监管缺位,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2024年全国12315平台受理老年消费投诉数量较大,其中假冒伪劣养老用品、虚假康养广告、养老金融诈骗等问题较为突出,老年群体消费权益受损问题频发,严重抑制了消费意愿。
从供给侧而言,老龄产业供给能力、供给质量难以满足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低端供给过剩、高端供给不足,基础供给同质化、个性化供给不足”等问题突出。养老用品市场中,拐杖、轮椅、老花镜等低端基础产品占比较高,而智能监测手环、便携式康养设备、居家适老化改造定制产品等高端产品市场供给占比较低;产业融合方面,“银发 + 文旅”、“银发 + 教育”、“银发 + 金融”等新业态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范围内规范化的老年文旅线路不足千条,老年教育机构超90%为社区公益型,缺乏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养老金融产品仅十余种,且多为低风险储蓄类产品,难以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产业链条不成熟、服务模式单一的问题显著,无法匹配老年群体的发展型、享受型服务需求。
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失衡,导致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老龄消费潜力难以释放,进而制约了老龄产业的发展,形成“消费需求不足–产业供给乏力–消费需求进一步抑制”的恶性循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生产与消费辩证统一的基本规律[5]。
(二) 人的再生产的双重制约:物质资料与人口自身再生产适配不足
马克思主义人的再生产理论强调物质资料再生产与人口自身再生产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当前,我国银发经济发展面临人的再生产的双重制约,物质资料再生产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自身再生产的结构失衡,二者适配性不足,影响了银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物质资料再生产中,养老物质资料供给总量匮乏,结构失衡,不能满足老龄化发展的需要。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缺口显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有待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供给仍显不足,难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二是医养融合物质载体供给不足,全国大部分养老机构不具备专业医疗服务资质,仅极少数的医疗机构开设了养老服务专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功能缺失,老年人“看病难、养老难”的双重问题无法得到融合解决。三是银发经济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集中度低、创新能力弱,养老用品、康养服务等领域的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低,产业链、价值链不完善,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就人口自身再生产而言,人口年龄结构的深度差异使银发经济的生产力与消费力同步不足。一方面,出生率持续下降带来劳动人口规模逐步萎缩,养老产业专业人力资源缺口巨大,据民政部测算,2024年我国养老护理员需求约600万人,实际从业人员仅150万人,缺口达75%,且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不足10%,康复师、老年教育讲师等专业人才供给缺口超80%;同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月均工资不足3000元,社会认可度低,年人才流失率达40%,严重制约了银发经济的服务供给能力[5]。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区域、城乡差异显著,老龄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城市地区消费能力强但养老产业供给相对不足,中西部、农村地区老龄化持续加深但消费能力弱,银发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更是严重缺位,人口自身再生产的结构性差异进一步加剧了银发经济发展的区域、城乡失衡。
物质资料再生产与人口自身再生产的适配不足,导致养老领域的“生产能力”难以匹配“人的发展需求”,既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全面发展,也制约了银发经济生产力的释放,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再生产理论的基本要求。
(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配矛盾:银发经济制度体系不完善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当前,我国银发经济领域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老龄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但生产关系的调整相对滞后,银发经济的制度体系不完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配矛盾突出,制约了银发经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市场机制方面,养老资源配置的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场和政府界线不够明晰。一方面对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共服务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对养老产业的介入过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行业标准和监管体系不健全,市场活力不足,企业介入养老产业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养老产业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不健全,投资回报机制不完善,养老产业存在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公益性强等特点,对社会资本吸引力较弱,融资难问题较为严重,影响了老龄产业的规模发展。
在制度保障方面,银发经济发展政策、标准等不完善,协同性不足。一是政策配套缺位,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持政策缺乏落地细则,例如养老企业税收优惠仅针对非营利性机构,营利性养老企业仅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养老产业用地多为商业用地,土地成本高,养老人才培养的财政补贴标准不统一、发放不及时。二是标准体系不健全,老年用品的安全性、适配性缺乏国家标准,智慧养老设备的接口、数据格式不统一,养老服务的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缺乏行业标准,市场乱象频发。三是监管体系滞后,养老产业监管涉及民政、市场监管、卫健、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管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问题,对养老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常态化监管不足,对养老金融、康养服务等新兴领域的监管手段落后,难以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障老年人权益。
生产关系主体层面,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形成、责任边界不清晰,社会组织参与面临多重壁垒。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不足,子女照料老人的个税抵扣额度较低,且缺乏居家养老护理补贴等配套政策;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面临准入壁垒,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养老社会组织注册需挂靠主管单位,且无法享受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公募基金会对养老领域的捐赠资金占比不足,社会组织服务供给能力弱;企业作为养老产业市场主体,面临盈利难、生存难问题,多数营利性养老机构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商业经营模式难以为继。多元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责任边界模糊,导致养老资源分散、银发经济发展合力不足[6]。
4. 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我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 遵循生产与消费辩证规律,优化银发经济供需结构
以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为指导,把握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以消费需求升级引领生产供给改革,以生产供给升级释放消费需求潜力,实现供需两端的良性互动,破解银发经济供需结构性错位问题。
在消费端,多措并举提升老年人的消费能力,优化老年消费市场环境,释放老龄消费潜力。一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层次,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联动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完善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制度,将护理保险覆盖至全国所有城乡居民,缩小城乡、区域养老保险差距,提升老年人的基本消费能力。二是推进老年消费市场环境优化,加大适老化改造财政投入,制定《老年用品适老化设计国家标准》,明确老年用品的操作便捷性、标识清晰度等要求,推动商场、医院、公交等公共场所100%完成适老化改造;加强老年消费市场全链条监管,建立老年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开展养老用品、康养服务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老年人的消费权益。三是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通过老年大学、社区宣传栏、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开展消费科普宣传,转变老年人“节俭型”的传统消费观念,鼓励老年人进行发展和享受型消费,挖掘老龄消费潜力[7]。
在生产端,加强老龄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老龄产业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精准对接供需。一是围绕老年人关键需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重点补齐失能、半失能、孤寡等特殊老年群体照护服务短板,2027年前实现全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失能老人照护床位全覆盖,实现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共享。二是推动老龄产业创新发展,设立国家级老年用品研发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智能养老监测设备、便携式康养用品、居家适老化定制产品等高品质养老产品,促进老年用品升级换代;鼓励支持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旅居养老等多种形式养老模式,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运营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方案。三是鼓励拓展银发经济产业边界,发展“银发 + 科技”、“银发 + 文化旅游”、“银发 + 教育”、“银发 + 金融”、“银发 + 医疗保健”等新型养老业态模式,打造全国老年文旅精品线路,建设专业化的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开发养老理财、养老信托、长期护理保险等多元化养老金融产品,提高银发经济产业链、价值链附加值,促进银发经济与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现代金融、医疗保健等产业深度融合。
同时,构建生产与需求信息对接平台,由民政部牵头建立全国老年消费需求大数据平台,整合老年人年龄、健康状况、消费偏好、支付能力等数据,实现数据向养老企业开放共享,引导企业根据消费需求调节生产供给,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生产与消费的辩证统一[8]。
(二) 立足人的再生产理论,强化银发经济发展的物质与人力支撑
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再生产理论为指导,推动物质资料再生产与人口自身再生产的协同发展,强化银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人力资源支撑,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银发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在物质资料再生产层面,加大养老领域的物质资料投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夯实银发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一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向社区、家庭延伸,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的融合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二是强化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物质基础,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科室,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专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养老、康复服务。三是夯实银发经济的产业基础,加大对老龄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养老企业税收减免、土地划拨、金融贴息等政策,鼓励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布局老龄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老龄产业龙头企业,推动老龄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9]。
在人口自身再生产层面,优化人口年龄结构,挖掘老龄生产力潜力,加强养老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破解人力资源短缺问题。一是落实积极的生育政策,完善托育、教育、住房等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人口出生率,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优化人口年龄结构。二是充分挖掘老龄生产力潜力,制定《老年人就业促进办法》,消除年龄歧视,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鼓励低龄老年人(60~69岁)参与养老服务、社区治理、老年教育、文化传承等领域的工作,建立老年人才库,推动老年人从“消费主体”向“生产与消费双重主体”转变;完善老年人就业的社会保障,将老年人灵活就业纳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保障老年人的劳动权益。三是加强养老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养老护理员、康复师、老年教育讲师等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在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给予养老服务专业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等政策支持;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制度,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月均工资提升至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上,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养老护理员职称评定体系,减少人才流失,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三) 顺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规律,完善银发经济制度体系
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理论为指导,深化养老领域的改革创新,优化生产关系,完善银发经济制度体系,使生产关系适应养老领域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释放银发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节作用。政府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履行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核心职能,加大对普惠型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银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放宽养老产业市场准入,推行养老机构设立“一业一证”改革,将审批环节压缩至3项以内,减少行政干预,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养老产业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回报保障机制,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为养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融资担保,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投入,提升老龄产业的供给效率和质量。
二是完善银发经济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提升银发经济政策的协调性操作性。做好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的配套协调,出台养老产业税收优惠细则,对营利性养老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强化养老产业用地支持,将养老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养老用地划拨或低地价出让;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理财、养老债券、养老产业等产品,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银发经济标准体系建设,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制定老年用品、智慧养老设备、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银发经济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市场环境,提升服务和产品质量。
三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破解社会组织参与壁垒,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提高子女照料老人的个税抵扣额度,设立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减轻家庭养老负担;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养老企业开展模式创新、产品创新,鼓励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对养老企业的创新研发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破除社会组织参与养老的准入与税收壁垒,取消养老社会组织注册的主管单位挂靠要求,实行直接登记制,对养老社会组织的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善慈善捐赠税收抵扣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向养老社会组织捐赠,同时加大对养老社会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发挥其专业和公益优势,补政府之短、补市场之不足;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养老领域多元主体协同发展平台,明确政府、家庭、企业、社会组织的责任边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方沟通协作,汇聚各方能量,形成银发经济发展合力[10]。
5. 结论
银发经济是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新经济形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指导银发经济发展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是揭示银发经济发展核心机理的理论,人的再生产理论是银发经济发展的目标导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理论是银发经济发展的制度起点。政策是银发经济发展的方向指导和重要保障标志我国由探索银发经济概念阶段向规模化生态化发展阶段的迈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通过优化供需结构、强化物质与人力支撑、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老龄事业与银发产业有机融合,能够实现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让老年群体共享社会发展红利,为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NOTES
1《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发布,https://smzt.gd.gov.cn/mzzx/qgmz/content/post_4752825.html。
2《2024年国办1号文,聚焦银发经济》,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1/content_6926510.htm。
3国家统计局信息公开,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601/t20260119_1962338.html。
4中国消费者协会《2024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