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秦朝的骤兴暴亡,是中国古代政治史与思想史上一个极具震撼性的事件。其“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1的强盛与“一夫作难而七庙隳”2的速崩所形成的强烈反差,给继起的汉王朝统治集团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与反思。秦朝治国专任法家,厉行严刑峻法,以吏为师,以法为教,虽在短期内实现了高度集权和效率,但其“刻削毋仁恩和义”3的统治方式,最终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了二世而亡的结局。贾谊在《过秦论》中痛切指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4这一历史教训迫使汉初的统治者必须重新思考治国理政的根本指导思想,不能再简单地蹈袭秦政[1]。
与此同时,汉初面临的现实社会困境极为严峻。长达数年的楚汉战争,使得社会经济遭受了毁灭性打击。《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5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民生凋敝,国库空虚,整个国家百废待兴。在这样的废墟上建立的新政权,首要任务并非开疆拓土、彰显威权,而是如何让社会喘息、让经济复苏、让百姓得以生存。因此,强调清净、宽容、与民休息的治国理念成为时代的迫切需求[2]。
在思想领域,秦朝奉为圭臬的法家学说因其与秦亡的紧密关联而公信力崩塌,难以继续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核心。然而,国家治理不能处于思想真空状态。汉初统治者必须在历史反思与现实需求之间,寻找或建构一种新的、更具适应性和生命力的治国思想体系。正是在这种“秦政失效”与“汉业待兴”的双重压力下,原本在先秦时期并立甚至在某些方面对立的儒家与道家思想,开始了其历史性的接触、调适与融合进程。
在经历了秦代“焚书坑儒”的打击后,儒家思想是如何复苏并调整自身以适应新的需求?原本主张“绝圣弃智”“小国寡民”的道家思想,是如何演变成为适应大一统帝国治理需要的“黄老之学”?儒、道这两种渊源不同、旨趣有别的思想体系,为何能在汉初这一特定历史阶段实现融合?更重要的是,这种思想层面的融合,是如何跨越理论与实践的鸿沟,最终转化为具体的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实践,从而奠定了汉初的政治格局与社会面貌?本文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与探讨。
2. 汉初儒道思想融合的基础
任何思想的演进与交融都不是凭空发生的,必有其深厚的现实土壤与内在理路。汉初儒道思想的融合,必然是根植于当时严峻的时代困境和特定的治国需求,同时也与儒道两家自身在汉初的调适态势及内在的共通性密切相关。
(1) 汉初的时代困境与治国需求
汉初的困境是全方位的,深刻影响着治国方略的抉择。
经济层面,凋敝已极,亟待休养。长期的战乱导致劳动力严重流失,农业生产陷入停滞。《史记·平准书》云:“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6描绘了当时从朝廷到民间极度的贫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急功近利、大兴土木、加重赋役的政策都无异于涸泽而渔,必将引发新的动荡。因此,实行以“不扰民”“不夺农时”为核心的“休养生息”政策,成为统治集团迫在眉睫、别无选择的战略。这为主张“清静无为”“俭啬寡欲”的道家思想的兴起提供了最直接的现实动力。
政治层面,结构复杂,需要平衡。汉承秦制,建立了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但同时又分封了诸多异姓王与同姓王,形成了郡国并行的独特格局。中央朝廷与地方诸侯王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张力,如何既维护中央权威,又避免激化与诸侯的矛盾,防止再现战国纷争或秦末蜂起的局面,是对统治者政治智慧的严峻考验。这要求治国思想不能是单一、刚性的,而需要具备一定的弹性、包容性和策略性,能够在“集权”与“分权”“有为”与“无为”之间寻求动态平衡[3]。
思想层面,有待重建,需求包容。秦朝“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化专制政策随着其灭亡而破产,法家思想因其强烈的功利性、刻薄寡恩而与亡秦教训绑定,短时间内难以成为意识形态的主导。然而,一个庞大的帝国不能没有一套提供合法性解释、整合社会价值、指导政治运作的思想体系。汉初统治者需要的,是一种既能避免秦政之弊,又能有效维护统治秩序;既能满足当下休养需求,又具备长远发展潜力的思想。它必须是稳定的,但又不能是僵化的;它需要权威,但又不能是专横的。这种需求,为多种思想的竞争、对话与融合打开了空间。
(2) 汉初儒家与道家思想的发展态势
面对新的时代要求,儒道两家都进行了积极的自我调适,为彼此的融合准备了条件。
西汉初期道家思想上升为统治思想,一方面是客观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道家思想本身的自我改造[4]。道家思想的兴起,主要表现为黄老之学的兴盛。黄老之学并非先秦老庄道家的简单延续,而是道家思想在战国末期至汉初与法家、阴阳家等流派融合后的产物。它保留了道家“道法自然”“清静无为”的核心概念,但将其从一种人生哲学改造为一种君主统治术。它强调“无为而无不为”,主张君主应“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因循旧制,不妄作更张,让臣下和百姓各司其职、各安其业。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评价道家“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7,正指出了黄老之学“虚无”其形而“因循”其用的实用主义特征[5]。这种“无为而治”的理念,高度契合汉初经济恢复、稳定社会的迫切需要,因而迅速得到从高祖到文帝、景帝乃至窦太后等统治集团上层的青睐,成为汉初七十年间事实上的主流治国思想。黄老思想作为西汉初期的主要政治思想,在儒家上升到统治思想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不仅兼采众长,而且也为儒家思想成为主导思想奠定了基础。
儒家思想的复苏,则是一个在逆境中调整、寻求再生的过程。虽然儒家思想在秦朝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却一直没有中断。儒家学者并未消沉,他们开始反思自身学说的得失。以叔孙通为代表的一批儒生,表现出了极大的灵活性。他摒弃了儒家繁琐古礼中不切实际的部分,为汉高祖刘邦制定了一套简易可行的朝仪,使刘邦感叹:“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这表明儒家开始将其礼治思想与现实政治需求相结合,注重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儒家学者也开始吸收其他学派的思想资源。陆贾向刘邦建言“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8并著《新语》,在强调仁义教化的同时,也吸收了道家清静无为的思想,主张“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9,体现了早期儒道融合的倾向。儒家自身“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复古旗号,及其对伦理秩序、等级名分的重视,也使其在构建社会长期稳定机制方面,具有潜在的价值[6]。
更重要的是,儒道思想在深层次上存在共通性基础,为融合提供了可能。首先,二者都蕴含“民本”理念。道家主张“与民休息”,反对过度盘剥,认为“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其无为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无不为”于民之自化、自富。儒家更是民本思想的倡导者,孟子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0的著名论述,强调“保民而王”。虽然二者出发点不同,但在关心民生疾苦、重视百姓生存这一点上是相通的。其次,二者都追求社会秩序的稳定。道家希望回归“小国寡民”的朴素秩序,或通过“无为”实现社会的自然和谐;儒家则致力于通过礼乐教化、正名定分来构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差序和谐。尽管对“秩序”的理解和达成路径有异,但渴望稳定、厌恶混乱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些共通点,如同思想的榫卯,为儒道在汉初特定条件下的结合提供了结构性支撑[7]。
3. 汉初儒道思想融合的路径
儒道思想的融合并非一蹴而就,也非仅凭帝王好恶所能决定,它是一个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动态历史过程。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以下三条相互交织的路径展开。
(1) 思想内核的渗透与整合
思想融合最深刻的层面在于学理内部的相互吸收与改造。汉初的学术氛围相对自由,为这种互鉴提供了环境。
道家对儒家的吸纳,在黄老之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纯粹的原始道家对儒家仁义礼智多持批判否定态度。但汉初的黄老之学则呈现出开放包容的特征。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被认为是黄老学派的重要文献。其中不仅讲“道生法”,强调法治,也多次提及“仁”“义”“礼”“德”。如《经法·君正》篇提出“体正信以仁,慈惠以爱人”,主张“主惠臣忠”[8]。这显然是将儒家的伦理政治观念纳入了道家的理论框架,使“无为而治”的内涵不再是消极的放任,而是包含了积极的伦理导向,即君主通过自身的德行示范来实现社会的教化与治理。黄老之学由此弱化了道家“绝仁弃义”的极端倾向,变得更易于被注重伦理秩序的统治阶层所接受。
儒家对道家的借鉴,是其在汉初实现复兴转型的关键。面对黄老之学的主导地位和“无为而治”的现实成效,儒家学者必须回应时代课题。他们开始借鉴道家的宇宙观和治国理念,为其仁义学说寻找更宏大的理论基石和更务实的策略补充。陆贾的《新语》开篇即言“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具有明显的自然天道观色彩。他主张“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11,将“无为”与儒家的“谨敬”德行联系起来[9]。陆贾的“无为”一方面继承了原始道家无为思想,另一方面又是对儒家伦理纲常的继承。贾谊的思想更具代表性,贾谊反对统治阶级运用无为思想,提倡礼治和积极的处世态度。他在《治安策》中力主积极有为、削藩强干,但其哲学基础却深受黄老影响。他在《鵩鸟赋》中阐发的万物变化、祸福相依的思想,以及在其政论中对“势”的重视,都可见道家思想的痕迹。特别是他提出的“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12,这种德刑并用、预防为主的治国思路,实际上融合了儒家礼治的教化精神与黄老道法结合的权谋智慧[10]。贾谊的思想从侧面反映了儒道思想的历史位置的转换,这也为以后董仲舒总结儒家理论和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学术著作的融合实践,以《淮南子》为集大成者。这部由淮南王刘安召集门客编撰的巨著,虽以道家思想为主旨,但“纪纲道德,经纬人事”,广泛吸收融合了儒、法、阴阳等各家学说[11]。它一方面高扬“无为”的旗帜,另一方面又大谈“仁义”“礼乐”,认为“仁义者,治之本也”,试图将儒家的伦理价值建立在道家自然天道的基础之上,构建一个“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的庞大而兼容的思想体系。这标志着汉初学术思想融合达到了一个理论化的高峰[12]。
(2) 士人阶层的传播
思想融合需要载体,而汉初的士人阶层,特别是那些活跃于政治与学术之间的知识分子,正是承担这一角色的关键群体。
士人阶层的思想转型是普遍现象。汉初去战国未远,士人大多学养不拘一家,具备兼容并蓄的知识结构。他们为了进入仕途、实现抱负,必须使自己掌握的思想学说能够切中时弊、打动君主。因此,主动融合儒道等各家思想,形成一套既符合统治者当前偏好,又蕴含儒家长远秩序理想的治国方案,成为许多士人的自觉选择。他们既是思想的学习者、吸收者,也是思想的整合者、传播者。
代表性士人的实践,有力地推动了融合思想向政治实践的转化。陆贾作为高祖身边的谋士,其《新语》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他成功地将儒家“仁义”理念包裹在道家“无为”的形式中向刘邦兜售,起到了沟通儒道、启迪圣听的作用[13]。贾谊则是汉文帝时期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兼政论家。他的思想底色是儒家的,他强烈主张定制度、兴礼乐、施教化。但他对形势的分析、对诸侯王问题的解决方案,充满了现实主义的策略考量,其中不乏黄老“因势利导”“以柔克刚”的智慧[14]。他的主张虽未能在文帝时期完全实施,但其思想却深深影响了后来的景帝、武帝时代的政策。这些士人通过向皇帝进言、撰写奏疏、著书立说等方式,将他们融合了儒道的思想直接呈现在最高决策者面前,成为连接思想世界与政治实践最活跃的桥梁。
教育与传播的助力同样不可忽视。汉初虽然未设立官方的儒家教育机构,但私人讲学之风渐起。一些大儒如申公、韩婴等传习《诗》《书》,在传授儒家经典的同时,也不可能不受到时代思潮的影响。他们的弟子门人进入朝廷或地方为官,自然会将这种经受过时代调适的儒家思想带入行政实践。同时,士人的著述流通,也使得融合后的思想观念在社会精英阶层中扩散,逐渐形成一种思想共识和文化氛围,为政策的制定与推行减少了阻力。
(3) 统治者的推动与保障
在封建时代,最高统治者的态度和政策取向,对思想融合的方向与速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汉初数代皇帝在基本遵循黄老无为的同时,对儒家思想采取了渐趋包容和利用的态度,从政治上保障和引导了儒道融合的进程[15]。
统治者的思想选择体现了实用主义的倾向。汉高祖刘邦起初鄙薄儒生,但其身边不乏陆贾、叔孙通这样的儒生以务实之功赢得信任。他晚年“过鲁祀圣”,“以太牢祀孔子”,发出了尊儒的信号。汉文帝“本好刑名之言”,但也征用儒生,如贾谊、晁错等。他设立《诗》《书》博士,显示出对儒家学术的尊重。汉景帝时期,虽然窦太后好黄老,不悦儒术,但景帝本人对儒生窦婴、袁盎等多加重用。统治集团上层的这种相对开放和多元的态度,为不同思想的共存与对话提供了基本的政治空间。尤其是一些儒家学者能够身居要职,使得儒家理念有机会直接参与政策酝酿。
政策制定成为思想融合的试验场与体现。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中,统治者往往不拘泥于一家之说,而是采取“拿来主义”,选取各家思想中有利于巩固统治、稳定社会的成分。在选官制度上,一方面延续秦及汉初的军功、荫任、赀选等途径,另一方面也开始零星地“举贤良方正”,这既符合黄老“尚贤”的主张,也开启了儒家“选贤与能”的制度化先声。在赋税政策上,“轻徭薄赋”是道家“无为”“俭啬”思想的直接体现,如文帝十三年“除田之租税”,景帝时“三十而税一”。但同时,重农抑商的倾向,又与儒家“重本抑末”“使民以时”的农本思想暗合。在律法改革上,废除肉刑、约法省禁,既体现了黄老“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反思,也符合儒家“德主刑辅”“恤刑慎罚”的仁政理想。在礼仪制度上,叔孙通制礼,虽被纯儒讥为“不合古”,但其“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的原则,本身就是一种融合与变通,旨在建立一种能被新贵族集团接受的、简便可行的等级秩序,兼顾了儒家的“礼治”功能与道家的“简易”原则[16]。
4. 汉初儒道思想融合的政治实现
思想融合的最终意义,在于它能够转化为切实有效的政治实践,塑造现实的社会经济政治格局。汉初儒道思想的融合,正是在“文景之治”的各项具体国策中得到了充分而鲜活的体现。
(1) 经济领域: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
这是儒道融合政策最成功、最显著的领域,其核心是“与民休息”。
轻徭薄赋与重农政策,是道家无为思想与儒家民本、农本思想的完美结合。道家主张“我无事而民自富”,反对统治者过多干预经济、掠夺民财。儒家强调“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论语·颜渊》)13和“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14。汉初统治者将这些理念付诸实践。高祖时即减轻田租,十五税一。文帝前元二年、十二年,两次将田租减半,变为三十税一,甚至在前元十三年全免天下田租,直至景帝元年才恢复三十税一。同时,大幅减轻徭役,文帝将成年男子的徭役从每年一次改为三年一次。这些措施极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将道家“无为”的抽象原则,转化为让民众得以休养、积累的具体实惠。在“重农”方面,文帝多次下诏强调“农,天下之本”,亲耕籍田以为示范,并开放山川池泽供民渔采,鼓励增殖人口。这些举措又带有儒家“劝课农桑”“施行教化”的积极色彩。
松弛对工商业的管控,是道家“因循自然”“少干预”思想的直接应用。汉初除对盐、铁等少数关键物资可能有所控制外,总体上采取了“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的自由政策。商贾可以自由周流天下,交易有无。这不仅促进了商业的复苏和物资的流通,也使得许多因战乱而失业的人口得以在工商业中找到生计,间接稳定了社会。《史记·货殖列传》生动记载了汉初从国家到民间“无为”政策下经济自然复苏、富商大贾周流天下的繁荣景象。这种相对自由的经济环境,是黄老“无为而治”在经济领域的典型体现。
经济政策的成效是极其显著的。到了文景时期,社会财富得到巨大积累。《史记·平准书》描绘了当时的富庶:“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15经济的快速恢复和繁荣,为社会稳定、政治巩固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也是“文景之治”被称为“治世”的根本前提。
(2) 政治领域:集权与分权的平衡
在政治架构和权力运作上,汉初的实践也深深烙上了儒道融合的印记。
郡国并行制的推行,是平衡艺术的一大体现。全面推行郡县制在当时可能激化与诸侯的矛盾;全面恢复分封又可能导致中央虚弱。汉初采取了折中的郡国并行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黄老“因循”思想的结果——因循秦之郡县,又因循楚汉战争时分封的现实。同时,它也在某种程度上兼顾了儒家“亲亲”原则和“大一统”理想。然而,这一制度内含的矛盾终究需要解决。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主张以和平的、渐进的方式削弱诸侯,既体现了儒家维护中央权威的立场,其具体策略又深得黄老“以柔克刚”“分而治之”的权谋精髓[17]。景帝时晁错激进“削藩”引发七国之乱,而平定叛乱后,朝廷继续推行类似贾谊的策略,最终在武帝时期通过“推恩令”等基本解决了诸侯王问题。这个过程,正是儒道两种政治智慧在实践碰撞中调整、融合并最终找到有效路径的缩影。
选官制度的优化,悄然引入了儒家的价值标准。汉初选官以军功、荫任、赀选为主,标准相对功利和世袭。但“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16这类不定期的特科,开始将“贤良”“方正”这样的道德品行作为选拔标准,这正是儒家所推崇的。文帝前元二年、十五年的两次举贤良,并亲自策问,晁错即在其中脱颖而出。虽然此时被举者未必都是纯儒,对策内容也可能融合各家,但这一形式本身,标志着儒家“选贤与能”的政治理想开始被纳入国家制度层面,与黄老“尚贤”主张相结合,为后来察举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律法的宽和化改革,是儒道共同批判秦法严酷的成果。萧何定律,已作删削。文帝时期更是进行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改革。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其女缇萦上书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文帝深受感动,下诏反思“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17于是废除肉刑,以笞刑代替。这一改革固然有偶然的人情因素,但其思想背景,正是儒家“仁政”“恤刑”观念与黄老“清静”“简政”思想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使得汉律向着更为宽缓、人道(相对而言)的方向发展,体现了融合后思想对法律制度建设的积极影响。
(3) 社会领域:礼法并用的治理模式
在社会治理层面,汉初呈现出一种“礼法并用”、宽松与教化相结合的特色。
礼仪教化的推行,是儒家思想逐渐渗透社会秩序建设的表现。尽管汉初崇尚简易,但建立基本的社会等级秩序和皇家威仪仍是必要之举。叔孙通制礼仪,使得“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刘邦体验到了“为皇帝之贵”。这不仅是满足个人虚荣,更是通过礼仪这种可见的形式,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和官僚体系的等级尊卑,这正是儒家“礼治”的核心功能——别异、定分。此外,朝廷也提倡孝道,褒奖“三老”、“力田”,选拔“孝廉”,这些都是儒家教化理念在社会政策中的初步落实。虽然规模力度远不及后世,但方向已经明确。
社会矛盾的化解,主要依靠黄老“无为”指导下的宽松政策。汉初统治者深知“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因此尽量减少对社会的强制管控和横征暴敛。除了轻徭薄赋,对于一般性的社会事务,政府干预较少,让民间社会有较大的自我管理和恢复空间。对于地方豪强,在景帝以前也基本采取容忍态度。这种“无为”式的治理,客观上给了社会矛盾以自然消化的时间,避免因政策操切而激化冲突。贾谊、晁错等人虽然看到了豪强坐大、贫富分化等潜在危机,但文帝、景帝时期总体上仍维持了这种宽松基调,以稳定为第一要务。
民生保障的强化,则体现了儒家“仁政”、“民本”理念的具体化。遇到自然灾害,朝廷通常会下诏赈济,减免租税。文帝后元六年大旱蝗灾,下诏“诸侯毋入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庾以振贫民”18。对于鳏寡孤独、高龄老人,也常有赏赐布帛酒肉的政策。这些举措,是将儒家“老者安之”“少者怀之”的理想,转化为具体的国家责任和社会福利政策,与道家“以百姓心为心”的关怀亦有相通之处[18]。
5. 结语
汉初儒道思想的融合,是一场在特定历史条件催生下,由学术互鉴提供理论、士人践行充当传播中介、政策引导奠定制度保障的深刻思想演进与政治实践过程。这一融合是基于二者在“民本”“秩序”等根本问题上的共通性,通过相互吸收、调适,最终形成了一种以黄老“无为”为形式框架、以儒家伦理为价值导向的治国理念。这一融合的政治实现,全面体现于汉初的经济、政治与社会政策之中:“与民休息”的经济政策,是道家无为与儒家民本思想共同浇灌出的果实;郡国并行与法律宽和政策,展现了在集权与分权、德治与法治之间寻求平衡的融合智慧;礼法并用的社会治理,则标志着儒家伦理秩序观念开始逐步嵌入相对宽松的社会空间。正是这种立足现实、兼容并蓄的思想与实践,成功地引导汉王朝度过了立国之初最艰难的阶段,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缓和了各类矛盾,造就了为史家所称道的“文景之治”。
然而,这种融合也具有其历史阶段性和内在张力。它主要适应了社会“恢复性”发展的需求。当国力强盛、中央集权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控制需要更加系统化时,黄老之学过于消极、因循的一面便显得不合时宜。儒家思想中积极有为、构建大一统意识形态的特质,则更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并非对汉初思想的彻底否定,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既有融合成果的一次重新提炼与升级——将儒家推至前台,而其内涵早已吸收了道、法、阴阳诸家的养分,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精髓。
汉初儒道思想的融合与政治实现,是中国古代政治智慧的一次精彩亮相。它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成功的治国之道,往往不在于坚守某一家派的纯粹教条,而在于能够顺应时势,灵活吸收和整合多种思想资源,将其创造性地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与政策。这一历史经验,对于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包容性与适应性,乃至思考今日的国家治理,也极具借鉴意义。
NOTES
1注释:等到秦始皇即位,他发扬了六代君王遗留的功业,挥鞭用武力来征服各国。(出自:贾谊著. 过秦论[M]. 北京: 中华书局, 1961.)
2注释:陈涉一人起义就使国家灭亡。(同脚注1)
3注释:秦朝统治刻薄寡恩,缺乏仁慈、恩惠、和谐与道义,强调严刑峻法而忽视道德教化。(出自:(汉)司马迁等撰. 史记 第1册 卷1-7[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2.11. 第223页.)
4注释:就因为不施行仁政而使攻守的形势发生了变化。(同脚注1)
5注释:汉朝兴起,承继了秦朝的弊政,诸侯并起,民众失去了本业而大批饥荒。一石米要五千钱,人们互相残杀啃食,死的人超过了一半。(出自:班固撰;颜师古注. 汉书·食货志[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6注释:自天子以下备不齐一辆四匹同样颜色马拉的车子,大将丞相有的乘坐牛车,老百姓家无余粒。(出自:司马迁. 史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59.)
7注释:其方法以虚无作为根本,以因循作为运用。(出自:周谷城, 潘富恩主编. 中国学术名著提要 哲学卷[M].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2.10. 第150页.)
8注释:可以在马上夺天下,难道可以在马上治理天下吗?(出自:《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9注释:君子治理国家时,表面上好像没有事情发生,寂静得没有声音。(出自:陆贾. 新语[M]. 王利器, 校注. 北京: 中华书局, 1986.)
10注释:人民是最重要的,国家其次,君主最轻。(出自:《孟子·尽心下》)
11注释:治国最高的根本法则,莫过于“无为”;而君主最高的行为操守,莫过于“谨敬”。(出自:陆贾, 新语[M]. 王利器, 校注.北京: 中华书局, 1986.)
12注释:礼的作用是在坏事发生前加以防范,而法的作用是在坏事发生后予以惩处。(出自:贾谊. 治安策[M]//阎振益, 钟夏. 贾谊集校注. 北京: 中华书局, 2000.)
13注释:百姓富足了,君主怎么会不富足?
14注释:不耽误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就会吃不完。
15注释:京城国库里的钱累积万万,穿钱的绳子都已朽烂,以致无法清点数目;国家粮仓里的粮食,逐年累积堆叠,溢到仓外露天堆积,甚至腐败到不能食用。(出自:司马迁. 史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59.)
16注释:选拔品德高尚、行为端正且敢于直言进谏的人。(出自:《史记·孝文本纪》)
17注释:那些要截断肢体、在肌肤上刻字的刑罚,给犯人带来终身无法消除的痛苦,这是多么的残酷和不道德啊!(出自:班固. 《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M]. 北京: 中华书局, 1962.)
18注释:诏令诸侯停止进贡,开放皇家山林湖泽,减少宫廷用度,裁减侍卫官吏员额,打开粮仓赈济贫苦百姓。(出自:班固. 《汉书·文帝纪》[M]. 北京: 中华书局, 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