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00年的8811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类型已经进入老年型。预计到2040年的时候,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将越来越严峻 [1]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养老模式一直还是“养儿防老”,传统的养老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构建现代养老模式体制意义重大。
2. 社会支持系统与农村孤寡老人群体概念界定
1) 社会支持系统
社会支持是指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行为的总和。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环境的挑战。社会支持主要由正式社会支持(由政府或社会组织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依靠专门人员提供专业帮助和服务)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由个人、家庭、邻里亲友及志愿者群体提供的无偿服务)组成 [2] 。社会支持系统能给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全方位的帮助,深入地解决弱势群体面临的困境。本文所研究的社会支持包括来自政府、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日常生活照顾及精神等支持。
2) 孤寡老人群体
孤寡老人群体是指那些60岁及60岁以上,无配偶或配偶已逝,无子女或子女已身亡或女儿已出嫁不承担抚养义务(即无赡养人),生活无法自理或自理能力差的老人 [3] 。农村孤寡老人则是指生活在农村中的孤寡老人群体。本文中所指的孤寡老人是可以有女儿,但是女儿是已经嫁出去并且不会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只是提供一些经济物质上的支持。
3. 我国社会赡养体系发展情况分析
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社会养老系统也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比如说加大对老年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大资金的投入,以及鼓励支持老年社会工作的发展等。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比如对某些特定群体的照顾不足,对农村孤寡老人社会赡养缺位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发展差距大,突出表现在城市社区中,大力发展了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诸多方便,既保证了老年人的日常照顾,又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在我国广大农村中,社会养老工作一直是处于缺位或者落后的状态,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享受到社会赡养的福利,相对于城市老年人来说,农村的老年人更需要照顾,特别是农村孤寡老人群体,他们经济生活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差,一旦失去劳动能力,那将难以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2) 老年社会工作的发展
老年社会工作在整个社会工作实务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老年社会工作的发展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专业支持。老年社会工作即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社会服务,以协助老年人解决生理、心理和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使老年人能够继续参加社会活动,幸福安度晚年的专业服务活动。近几年来我国老年社会工作获得较大的发展,但还是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地区,深处内地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尚处于缺位。随着城乡老龄化加剧,推进老年社会工作向广大内陆农村地区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4. 农村孤寡老人群体社会赡养现状调查分析
本文主要调查资料和实地数据均来自广西玉林Y镇,下辖4个村民委员会和10个村居委会,有农户和居民38,244户,总人口75,471人。Y镇农村初步摸底共有孤寡老人两百七十多人。本次调查通过深度访谈和实地观察农村孤寡老人为主,并以访谈孤寡老人的邻居、亲戚为辅,进行定性分析,以下表1是五位具有代表性的个案访谈情况。
从以上表格中可知,调查对象中女性人数比男性多,其年龄都在65岁以上,文化程度基本处于小学水平,有两位受访老人为未婚。除了B4是先天性的精神问题外,其他的老人为后来生活变故所造成。
1) 农村孤寡老人物质生活现状
根据对个案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农村孤寡老人在经济物质生活很匮乏,无自理能力,生活上无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赡养服务。
在调查B4家的情况时村民A说到:“他本来不住在这,他哥哥死后才被哥哥的二儿子赶到这里住的。这里本来就是他们家的旧屋,一看就是危房,现在谁家还会住这种缺砖少瓦的泥砖房啊,下个雨都要担心房子塌了被埋在里面呢!”

Table 1.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case
表1. 个案基本情况
注:G1、G2、G3是女性,B4、B5是男性。5位个案的基本情况多是来源于笔者与个案的访谈和从个案邻居亲戚处了解得知。
村干部c说:“我们村里面有好几个孤寡老人,都住在泥砖房里面,我们这些村干部也很担心他们的人身安全,但是也没有办法给他们解决住宿问题,国家也没有这方面的 政策下来,村里面有没有前,所以只能祈求不要出事咯。”
G3笑嘻嘻地说:“我看到哪家有喜事办酒了就在门外边守着,有好多好吃的呢!”
B4说道“以前哥哥在的时候给饭我吃,现在他死了就没人理我了,他的儿子儿媳妇就想着把我赶走,只是偶尔给一两顿饭吃,每天肚子饿的时候只能在别人家门口守着,运气好的话人家会给我一点饭。”
2) 农村孤寡老人精神生活赡养现状
农村的老人不同于城市的老人,特别是在贫困的农村地区,老年人的精神状况很少有人去关注,而且他们的日常生活都无法保障,更别提精神生活上的满足。然而当老人的精神出现问题的时候,没能得到他人或者社会的救助,心理障碍无法解除,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让他们的精神状况越来越糟糕。笔者在调查中发现B4精神问题是先天造成的,G1和G3都是因为后天的生活状况变化造成的精神不正常。G1、G3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儿子意外离世,没有了依靠,生活压力和外界舆论压力使他们无法承受而导致精神疾病。
村民D:G3“三年前她的老伴和儿子刚去世时,她还是会与我们正常交流的,但是过了半个月后,就慢慢变得孤僻起来,不怎么与我们交流了,别人问她话她也不搭理。她的这种状况越来越严重,她有时会自己自言自语,但从不与他人交流。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偶尔把头探出窗外,看到有人看她立马又把头缩回去,并躲在家中的家具后面瞪大眼睛看路过的人,给人感觉她就是疯了。更让人伤心的是她的女儿自从儿子办完丧事后就回海南了,后面就没来看过她,听说也不给她寄生活费。唉,真是可怜啊!”
村民H说:“G1在小儿子去世时,与平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当她收到大儿子去世的消息时,当场晕了,第二天一头半黑的头发全白了。两个儿子都没了,谁遇到这样子的事情不伤心呐。自那以后,她的精神就不太正常了,经常一个人傻笑或者发呆,我们也想帮她,可是我们农村人没文话,都不知要怎么帮呀!”
5. 农村孤寡老人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
农村孤寡老人生活现状主要是物质生活赡养和精神生活赡养无法保障,故笔者认为农村孤寡老人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务必优先从经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方面入手。
1) 经济制度支持系统
民以食为天,加大农村孤寡老人的经济物质支持,能从根本上缓解孤寡老人的生活压力。在经济上给予孤寡老人支持,就解决了农村孤寡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 [4] ,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据统计,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在农村存在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等问题,除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外,基本上还处于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阶段。但是,随着城镇化、家庭小型化、老龄化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己经受到挑战,使得农村孤寡老人养老局势更加严峻。所以要解决好农村孤寡老人的社会赡养问题,必须要建立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 。那么,国家在经济制度层面承担着重要的角色,要巩固和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的经济物质生活制度系统支持,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治理,才能确保农村孤寡老人的权益,进而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 日常生活照料系统
在农村孤寡老年人的需求中,为孤寡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就解决了孤寡老年人老有所依的问题。农村孤寡老年人身边无子女照顾,每日的生活起居成了大问题。为了保障和提升农村孤寡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加强对其生活照料支持,让农村孤寡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比如说可以兴办农村养老事业,在城镇养老院或者疗养院等社会公益单位可为农村老年人养老做保障,政府可以为农村孤寡老年人群体给予政策支持,如免费入住或者收取少量的费用等;亦或者兴办农村养老事业,加快农村老年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孤寡老人吃饭问题,可在村中设立长者食堂等,免费为农村孤寡老人提供一日三餐。以此同时,可倡导邻里精准互助,这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要做好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宣扬尊爱、爱老、助老的精神,倡导邻里互助。以村民委员为基础成立老人互助小组,为孤寡老年人提供服务。
3) 情感支持系统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人们也会去关注自己的情感需求。从情感支持的角度去探讨农村孤寡老年人的社会赡养问题,为农村孤寡老年人建立一条完善的情感支持体系。通过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快老人社会工作的发展步伐。不仅是在城市社区中能见到社工,拓展老年社会工作向广大贫困农村地区的发展,让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走进孤寡老人,担负起弘扬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传统文化的宣传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深入到农村地区,让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农村孤寡老人链接资源,帮助他们学会自助,在身边陪伴他们,让农村孤寡老人得到科学合理的照顾。同时需要心理咨询师的介入,为孤寡老人解除心中的芥蒂,能敞开心扉重新接受身边的人和事,重新接受这个世界,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6. 结语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农村孤寡老人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解决好农村孤寡老人群体的社会赡养问题,对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并向农村地区拓展,建立一支强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为农村孤寡老人构建一个经济物质生活和情感全方位帮助的社会支持系统有着重要意义。
基金项目
本文为广西科技大学基金项目《社会工作协同农村社区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