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古往今来,“自由”一直是文家必辩之义。西方从古希腊时期就酝酿起人文主义和自由精神,人被发现之后,自由观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和演变,在马克思之前,自由或走向主观意愿的唯心主义,或走向理性自由。马克思则以实践作为其自由观的基础和载体,把人置于社会现实之中,强调通过客观必然性与主观能动性的统一达到自由,赋予了自由实践与辩证的特点。而在中国,自由思想也始终蕴含在传统文化之中,儒、释、道三家就分别从入世、出世、济世的方向对自由进行了探讨,通过反躬自省,内求于心的方法,充分显示了意志的能动作用,也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特自由观。每种文化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在新时期,放眼世界,审视自我,正确理解和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自由观的精神内涵,重释现代自由精神,对人类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2. 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
把人置于社会现实之中,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的基础。人从一出生就接触自然界,接触由人组成的社会和实践,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 作为社会存在物,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更无法避免人与人相互结成的社会和社会关系。所以,人的自由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1] 人类解放和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其体现的自由观诚然是以社会现实中的人为对象。不同社会环境具备不同物质、精神条件,制约着自由的拓展程度,也影响人对自由的不同理解。马克思关注到人的社会性,把人从抽象拉回现实,较之前人有观念性突破。
从实践角度出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的特性。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人的本质,生产劳动的方式和内容,即人的实践活动决定了人是什么样的,也就决定了自由的状态。社会人的实践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自由的规定性也应当首先从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进行考虑。既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文化条件塑造出对应的社会条件,作为实现自由的现实基础,社会条件必然主导社会环境,对人的实践和自由产生无法选择的影响;但是人可以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社会条件,进而更好地追求自由,这也是实践无可比拟的优势。
重视客观必然性与主观能动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的重点。实践性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认识世界,更要改造世界,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更要掌握了它的性质、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运用它为人类服务,人才能真正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2] 重视客观必然性与主观能动性的统一,人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才能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3. 中国传统文化自由观
3.1. 儒:入世的自由
儒家对现实保持积极的态度,主张积极入世,承担社会责任,从现实生活中求自由。虽然儒家经典中未出现“自由”二字,孔子却用一段话表达了对自由的追求:“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用一生修养阐述了自由的境界,从浅层次的求学入世,安身立命,到知本性之“然”和“所以然”,最后达到既不违反礼乐制度,又能率性而为,行随心性的完全、彻底、理想自由之境。儒家追求的自由是入世有为、天人合一的自由,这是一种内在精神和道德上的自由,“仁”、“礼”、“忠”、“恕”等是达到自由的精神修养途径。
3.2. 道:出世的自由
道家提倡清心寡欲,“自然无为”,用一种顺应本性、顺应自然的方式来实现自由,得道者,得自由。道家讲求对万事万物因循自然,顺应万物的本性,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自然,也即不使用外力去挑战客观规律,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老子·道德经》)的自由境界。庄子以“逍遥游”为自由的最高境界,“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庄子·逍遥游》),能“游”则得自由,而“游”的关键在于把握“道”的自然本性。从“有待”到“无待”,心斋坐忘,虚己以游世,方能达到逍遥自由之境;“苟得于道,无自而不可”(《庄子·天运》),得了“道”才能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求一种出世的自由。
3.3. 释:济世的自由
佛家讲求“顿悟成佛”,普度众生,觉悟心性则得解脱。佛家认为“人性本净,为妄念故盖覆真如,离妄念,本性净”(《六祖坛经》),所以远离尘世烦扰,虔心修行可以获得自由。修行修言、行、心三方面,达自度、普度两境界,是一种循序渐进的理想境界,不仅强调了个人自由的诉求,也传达出群体自由的追寻。以禅宗《十牛图》为例,从寻牛、见迹、见牛、得牛、牧牛、骑牛归家、忘牛存人、人牛俱忘、返本还源、入廛垂手十种境界,展现禅者由修行、开悟、调伏业识,终至见性,进而入世化众之心路历程。这种自由兼有济世情怀,求于心,心性觉悟,则至精神自由境界。
从儒、道、释三家所蕴含的自由精神来看,自由的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已存在,虽然对自然界和社会持不同的态度,追求自由的路径也不尽相同,但在自由的最高层面,确有相同之处:天,道,心性是与自由相通的关键因素,传统礼制制约了自由的获取程度,孕育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性自然主义特点。回归内心,重视和追求精神自由之境,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自由观的独特风格。
4. 两种自由观的差异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孕育于不同的历史环境、文化土壤,所以呈现出对自由的不同理解,一个重实践,一个重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带有人道主义关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业资产阶级社会对工人的压迫日益严重,劳动异化带来人的孤寂和无能为力,给人的生命描上了悲剧色彩。怀着对现实的人的深切关怀,马克思引进实践观,从抽象性转向了现实性,力图拯救和解放困顿劳苦的人们。马克思之前的自由观走向意志自由,而马克思以其社会观点和实践观点,重新构建了关于自由的思维模式,即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和统一。而中国则是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伦理关系基础上,形成了封建帝制、传统礼制的社会基础,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言行必须符合正统制度与礼法的要求,所以自由本身就带有不自由的烙印。在这种社会条件下,顺天知命,追求精神的自由比现实中的自由更具有可行性。两种文化孕育的自由观有如下方面的不同。
在起落点上,一为个体到群体,一为群体到个体。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由观重视个体的生命和自由,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3] ,从“每个人”的存在与需要出发,为的是达到“一切人”的群体和社会自由,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中国传统文化以伦理为本位,重视群体,社稷为先。儒家以“仁”、“礼”为核心的道德教化,道家“自然无为”的统治方法,着眼于群体与社稷安定、发展,总是由群体观念过渡个体观念,把社会和国家置于首位,在此之下,才考虑个体自由和发展。二者实现自由的方向截然相反,存在价值观上的根本区别。
在实现路径上,一为主客统一,一为内求于心。马克思通过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统一,即客观必然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统一来实现自由,从人与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关系入手,得出自由就是不断化解这之间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赋予了自由变量的性质:特定时代的自由的总是具体、现实的,但是着眼于整个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实践,自由就具有了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上升的特征。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对事物的直接领悟,以直觉作为哲学的出发点,从人的内心探索自由。传统文化本身就蕴含自由的因素,强调对人生的反思,反躬自省、内求于心,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大学》),道家“无为而无不为”(《老子·道德经》),得道而得自由,佛家心性顿悟,兼济世人,不论是修身,得道还是顿悟,都源于人内心的意志作用的感性活动,重视用思想的能力、意志的力量去寻求严苛社会条件下的自由。
在可行性上,一为现实性,一为形而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以把人置于社会现实之中,以实践为出发点,强调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和统一,在重视有限条件的基础上,由外向内探求,讲求主观能动性对客观规律的把握和运用,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从社会条件考虑,对客观必然性持有不同的态度,儒家积极入世,道家顺应自然而避世,佛家逃离尘世,总体上意识到客观必然性的束缚,但更重视无限条件,由内向外探求,从思想意志和内心出发追求自由,在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对立中,更具有形而上的意味。
在作用上,一为指导革命,一为辅佐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的指导思想,以实践性指导国际工人运动,主“动”,自由更是革命的意义和最终目标,即实现人类解放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哲学讲究“内圣外王”之道,哲学与政治思想不可分离,主“静”,自由观也体现在维稳政治统治上。儒家讲究行善治人,内省修炼,天人合一,道家讲究自然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投射出一种“向天”的自由精神。
5. 两种自由观的贯通
在当今开放与发展的时代,社会融合进一步提高,中国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迎来了西方文化的冲击。在自由观问题上,中西方文化异本异源,存在根本性对立与差异,若讲调合,缺乏历史基础和思维模式;若讲沟通与借鉴,则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对重释现代自由精神也有建设意义。
5.1. 必要性
两种自由观各具特色,各有优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统一,赋予自由观实事求是、不断发展的科学内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由观虽各有小异,但精神大抵相通,即通过内求于心、反躬自省,通达精神自由之自觉境界,实现道德上的自由。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精神,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的自由观念里,也是现代自由精神的最高境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有其自身的优越性,科学内涵值得吸收借鉴。现代自由精神总的发展方向,是在扬弃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保持民族性,吸收先进文化成果来丰富和完善自身。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样需要对两种自由观进行沟通和借鉴。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此作了十分明确而简洁的概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自由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组成部分,理应顺应这个发展潮流和趋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的实践性,在尊重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二者的统一,使现代自由精神拥有“面向世界的”、“面向未来的”、“科学的”优秀品质;同时,牢固中国文化的民族精神,扬弃地对待传统自由观念里的礼制、道德,善于反躬自省,向内探求,重视意志的能动的作用和精神自由的自觉境界,赋予现代自由精神“民族的”、“大众的”特点,为“四有”公民提供自由发展的精神根基。二者经过沟通交流和相互借鉴,内省与外求双管齐下,重塑富有鲜明的时代性、浓郁的民族性、实事求是的科学性等特点的现代自由精神,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2. 可能性
纵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由观存在起点、实现路径、可行性与作用等方面的不同之处,但两种文化的最终目的同归于“人”:为了人,为了所有的人。马克思从把视线转移到现实中的人本身开始,就始终以解放全人类和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最终目标,发展人道主义的自由观;中国哲学以人生为对象,以反思人生为己任,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 [4] 。哲学融入人的生活日常,自由呈现为修身养性、反躬自省、内求于心,从个体性上升至群体性,是个人自由与群体自由的统一。从同归于“人”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由观都表达了对人的积极关怀。
在自由观念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交流借鉴的可能性,根本在于二者的互补性质。实践性与道德性是两种文化的最突出性质。中国传统文化“早熟”,理性早启,所以自由观长于理性,短于理智。不论是儒家的“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天人合一,还是道家“齐生死、一物我”(《庄子·齐物论》)的逍遥得道,抑或是佛家觉悟心性的入廛垂手,自由观念尽情地攀爬理性高度,达到道德的至高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现实实践出发,以理智高度达到主客体统一的自由,用科学基础弥补了中国传统文化自由观中,从“地”到“天”的这段空缺,现代自由精神也据此形成统一贯通的完整体系。
冯友兰先生的四境界说认为,人生境界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包括顺乎本能和社会习俗的“自然境界”,为己的“功利境界”,为社会的“道德境界”,和为宇宙的“天地境界”。自由是随着四个境界的不断提升而逐渐释放,最终达到至高境界。现实人之本性即“自然境界”的自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由观则在“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中间进行调和,而最高的“天地境界”只有中国哲学能通达,“天地境界”里的自由已然成为一种自觉,是一种“超道德”、“超自由”的状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和辩证性,是把自由拉回人间的现实意义;中国哲学的传统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人需要高度的觉解才能领悟自由最高理想形态,“由觉产生的意义,构成了他的最高的人生境界” [4] 。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才是现代自由精神应具有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