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早的2002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出台以后,我国的上市公司发展迅速,许多的公司治理准则和监管方式已经不能与现阶段的资本市场相融合。因此,中国证监会在2018年9月颁布了新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大刀阔斧的准则变化带来了更加适配现阶段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经验和指导方针,旨在帮助上市企业更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的内部治理会直接作用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每年对外披露的年度报告,就是公司治理的直接产物。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理解程度,也会直接影响利益相关者做出的每一项决策。近年来,会计信息造假、公司治理缺失的案件层出不穷,究其本质原因,主要是现阶段我国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公司治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治理,一方面是外部的监管环境、资本市场环境以及一系列的政策因素。另一方面是自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企业的内部治理实质上是对企业内部人员的权利与责任的分配。由于中国的公司治理理论起步较晚,缺乏丰富理论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现阶段中国市场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完善,主要的公司治理模式是以内部治理为导向且围绕着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构建的。因此,本文主要从公司内部治理角度出发,主要围绕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2.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会计信息反映了一个时间段内企业的经营成果,最为直观地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的会计信息质量可以有效地缓解信息使用者和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性称性,有效地向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传达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上市公司想要披露出优质的会计信息需要依托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有关于公司治理的基础理论中提到,公司的最终目标不能局限于股东对利益的追求,而是应该同时兼顾多方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需求,企业应当构建完善的治理机制,合理的分配不同层级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委托代理理论提到,股东、董事会作为企业的委托人,将公司的经营权交给管理层,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但是由于管理层往往是从自利的角度出发,这与企业所有者的追求存在差异,这种情况就会导致二者之间对于经济利益需求的不对称,而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对性。此时,我们就需要引入公司治理这一机制,化解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目前已有大量文献对公司治理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进行探索和研究。何静(2018)提出,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1]。刘文金,陈丹(2019)在研究中发现,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会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从内部治理的角度上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存在正向影响关系 [2]。刘爱东,万芳(2016)在研究中发现,公司内部治理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影响。研究中发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性质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同时监事会规模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即监事会规模越大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越高 [3]。然而有学者在研究中得出不同的结果,卫真(2018)在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的关系进行研究中提出,上市公司股权的集中度在一定范围内时,对企业的影响是正向的。因为这时的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二者之间是正向影响关系,但当股权集中度过高时,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出现股东操纵企业利益的情况,从而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4]。杜永奎,初立明(2018)在实证研究中发现,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产生负向的影响,监事会规模可以抑制二者之间的负向关系 [5]。潘元伟(2018)在研究中提到,股东是公司最好的监管者,在股权比较分散的企业,股东对于企业的监管作用会被削弱或是消失,造成监管不力,从而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6]。但是,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会造成企业内部“一手遮天”的情况发生,这些大股东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操纵企业的财务信息,致使会计信息质量不能达到应有的披露标准。
通过整理和分析前人的研究结果发现,不同学者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结果不同,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会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基于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和管理层监督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研究假设。
2.1.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因此,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石所在。公司治理理论认为,股东与企业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既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又共同担负经营风险。在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是影响公司治理机制较为重要的因素。企业应当合理控制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保证股东利益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从而降低大股东对企业利益的操纵,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相反,如果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过高出现一手遮天的现象,就会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此时,公司第二到第十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牵制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角度提出如下假说:
H1: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正相关关系,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会计信息质量越好。
H2: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程度越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
2.2. 管理层监管
在现代企业中,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别归属于企业的管理层和所有者,呈现出两权分立的情况。公司的所有者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与管理层签订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各项契约,赋予管理层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实现企业的预期收益。在管理层中,董事会和监事会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从而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相较于公司的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的联系较少,能够更有效的对管理行为进行监控,因此,独立董事能够从更客观的角度出发,全面监督企业管理者的履职情况。此外,监事会被认为是公司设立的专职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可以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的各项活动进行检查,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之间可以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从而实现对管理层全方面的监控。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独立董事比例越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H4:监事会规模可能正向影响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来源
本文选取中国2015~2017年深主板A股上市公司数据作为初始样本,剔除了:1) 金融行业上市公司;2) ST和*ST公司;3) 所有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1287个观测值。本文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评级指数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内部治理指标及其他控制变量数据均来自与CSMAR数据库。本文采用Excel2016和Stata14.0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后续的回归分析。
3.2. 变量定义及模型构建
3.2.1. 被解释变量
现有研究中,部分学者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采用“内容分析法”,通过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和专家打分对其进行量化。为了克服“专家打分法”的主观性和数据选择的内生问题,本文手工搜集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核数据,以此度量会计信息披露质量(DIS)。该网站的评级共分为四级,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数字1、2、3、4代表,数字越大代表该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越低。
3.2.2. 解释变量
良好的公司内部治理可以有效缓解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对管理层形成一定的牵制作用,从而使得管理层认真履行其经营义务,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程度。公司内部治理效率主要取决于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层特征,因此,本文选择了股权集中度(TOP)、股权制衡(SHRS)、监事会规模(SN)、独立董事比例(IDR)作为公司治理的代理变量。
3.2.3. 控制变量
本文借鉴相关文献的研究,从公司财务经营的角度选取如下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规模(CS)、盈利能力(ROA)及财务杠杆(FL)作为实证研究的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从而使研究更加准确。每个变量的定义及表示于表1中列示。

Table 1. Definition of variables in the regression model
表1. 回归模型中各变量定义
因此,根据上述变量,本文的回归模型构建如下,其中Xi分别代表股权集中度TOP,股权制衡SHRS,独立董事比例IDR和监事会规模SN:
4. 实证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表2是对本文所使用的变量进行的描述性统计。主要解释变量公司内部治理指标中,股权集中度的均值为0.3287,表明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监事会规模的均值为3.8758,股权制衡程度的均值为0.8821,独立董事比例的均值为0.4061,且上述四个变量的标准差较为合理,表明样本公司的内部治理特征较为类似,不存在特别严重的异常情况;被解释变量的均值为2.0482,说明绝大部分深主板A股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评级为良好。

Table 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4.2. 相关性分析
从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大部分公司治理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均与被解释变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高度相关,每个变量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说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具体的相关性分析数据见表3。

Table 3. Pearson correlation analysis
表3. Pearson相关性分析
注:括号中为t值;*、**、***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4.3. 回归分析
在进行回归检验之前,由于本文选取的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在性质上存在差异,因此,考虑到选择变量的量纲不一致性,本文首先对所有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从而解决量纲不一致对模型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在回归分析的过程中,本文首先进行Hausman检验确定应当采用固定效应模型。随后,通过对混合回归和固定效应模型的对比分析,最终选择混合回归的方式对本文的研究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Table 4. Summary of model regression results
表4. 模型回归结果汇总
注:括号中为t值;*、**、***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从股权结构的治理层面上看,按照本文的变量定义,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在10%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性,即在企业股权分配的合理范围内,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多,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本文的假说一得到验证。而从股权制衡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程度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在企业经营的现实情况中,公司内部的股权制衡很可能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进而造成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的问题。
从董事会治理层面看,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但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在所研究的样本企业中,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并不明显。从表2对独立董事比例的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到其均值为0.4061,说明在深主板A股的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企业均可以满足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要求,但其设置如同虚设,未能发挥实质的监督作用,这种情况很可能出现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
从监事会治理层来看,监事会规模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为负相关,其显著性水平为5%,即监事会人数越多,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评价越好,这种情况说明在中国深主板A股的上市公司中,监事会成员充分发挥了其内部治理的作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完善起到关键的作用。从而验证本文的假说4。
5. 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15~2017年中国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公司内部治理特征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首先,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监事会规模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的影响,且影响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0%和5%,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规模越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越高。其次,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程度和独立董事持股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不显著。
本文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层特征给出如下建议:1) 从股权结构的角度看,上市公司应当合理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防止出现“一股独大”的问题;同时,企业应当合理分配股东的持股比例,在保证公司内部治理效率的前提下实现股权的牵制。2) 从董事会治理来看,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其独立性,使得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其公司治理义务。此外,针对特殊事务,公司高管可以适当给予独立董事相应的权力和奖惩措施,保证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到公司内部的管理与决策中,实现完整和可靠的会计信息披露。3) 从监事会治理来看,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应当鼓励监事参与到公司的内部治理中来,雇佣拥有专业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人才做监事,赋予监事会成员必要的话语权,从而有效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致谢
感谢导师在整个论文书写的过程中给我们提供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障碍,对帮助我们完成论文写作的导师表示由衷的谢意!同时,我们感谢匿名审稿人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使得本文的行文更加严谨。
基金项目
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政府监管、公司治理对碳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基于辽宁省资源类上市公司经验数据》(SYSK2019-02-01)。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经济增长视域下辽宁省新能源产业发展问题研究》(L14DJY066)。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新形势下辽宁省进一步发挥政府购买服务职能作用研究》(19D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