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网的构建
Establishment of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Network of the Oil Companies
DOI: 10.12677/JOGT.2019.416095, PDF, HTML, XML,   
作者: 丰鹏云: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湖北 潜江;汪夯志, 张 宇, 谢 毅:荆州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湖北 荆州
关键词: 石油公司经营风险风险防控体系风险应急体系普法建设法律队伍建设Oil Company Business Risk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Risk Emergency System Construction of Law Population Construction of Law Team
摘要: 为了降低石油公司经营风险,适应石油行业环境发展的客观需要,石油公司急需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网。构建的具体化包括一体化、流程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构建方法主要包括: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明确石油公司法律工作体制机制架构,落实法律机构层级及相关职能;二是创建石油公司内、外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三是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层级(管理部门、法务部门)管控职责;四是创建石油公司法律风险应急体系(风险应急汇报、应急预案确定、风险过程控制、风险解除归结);五是加强普法建设;六是加强法律队伍建设。
Abstract: To reduce the business risks of oil companies, oil companies urgently needed to establish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network to meet the objective needs of the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of the oil industry. The establishment included its integration, process, systemat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ization. The method mainly includes that one is to improve the system mechanism, clarity the framework of the legal work system of the oil company, implement the hierarchy and relevant functions of the legal institutions; the second is to establish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oil companies; the third is to implement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responsibility of the hierarchy of legal risk prevention (management and legal departments); the fourth is to establish the legal risk emergency system of oil companies (risk emergency report, determination of emergency plan, the control of risk process and the risk relief and resolution); the fifth i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popularization and the sixth i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teams.
文章引用:丰鹏云, 汪夯志, 张宇, 谢毅. 石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网的构建[J]. 石油天然气学报, 2019, 41(6): 57-62. https://doi.org/10.12677/JOGT.2019.416095

1. 法律风险防控网构建的必要性

1.1. 降低经营风险的需要

任何一个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离不开对经营风险的规避和有效控制。法律风险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核心内容。国内石油公司普遍具有“四大”(生产规模大,污染耗能大,资金调度大,社会影响大)和“四多”(机构设置多,管理层级多,外部关联多,用工方式多)的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石油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 [1],因此降低经营风险必须完善风险应对机制 [2] [3]。

1.2. 行业环境发展的客观需要

1) 随着国家国企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石油公司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现代化制度建设要求越来越迫切。

2) 随着国家对依法治企的大力推进,环境安全、资源配置、知识产权、劳动关系、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管和约束不断加强,相关条法条规也在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地方性政策保护、维权意识、工农关系与企业之间的冲突矛盾客观存在,这些都加大了石油公司的外部风险系数,需要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网来应对。

3) 随着国内石油公司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在与国际融合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因为意识形态、经营理念、文化风俗、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面临他国政策法律限制、国际资本管制、经济安全审查、技术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安全评估等有针对性的特殊对待,随时可能发生法律风险 [4]。只有建立高标准的法律风险防控网,才能有效应对国际法律风险的高危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 构建的具体化

2.1. 一体化

改变过去松散的管理模式,化零为整,将体制机制建设、法律队伍建设、普法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法律风险应急体系共5大版块,全面纳入法律风险防控网。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核心,法律风险应急体系为补充,普法建设和法律队伍建设为辅助实施手段,将各版块工作有机结合,连为一体,互相支撑、互为保障。

2.2. 流程化

各版块工作都以流程为导向,将工作从石油公司机关推进到生产基层,确保每个工作点的步骤与其他工作点的关联都清晰明确,环环相扣,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实现法律工作在全过程中高效高控。

2.3. 系统化

网内各项工作系统归类,配套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和特点。

2.4. 制度化

网内体系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职能职责,确保有制可依、有责可追。

3. 构建方法

3.1. 完善体制机制

1) 明确石油公司法律工作体制机制架构。体制机制建设是公司法律工作推行的基础,结合石油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法律机构,明确相关管理制度。

2) 落实法律机构层级及相关职能。建立体制机制后,要明确并落实机构职能及各层级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3.2. 创建石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3.2.1. 建立石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石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根据业务风险点的不同特征,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流程,形成一个风险控制线;再结合业务部门相应质量体系、内控体系,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面。通过这种多方位“点、线、面”的联合形成石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同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拓展调整,通过对法律风险的过后归纳和对法律风险的预见评估,不断对体系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完善,保证石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发挥最大效用。

3.2.2. 建立石油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石油公司外部法律风险即非公司内因引发的风险,主要源自市场经济环境和市场政治环境。这种外因引发的法律风险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共性即人所共知具有普遍性特点的风险,是可预见的;特性则具有区域性、意识性、针对性、不稳定性的风险,是难以预见的,风险防控难度较大。针对此种情况,石油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外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3.3. 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层级管控职责

3.3.1. 管理部门职责

石油公司各级管理层应有效监控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业务法律风险。其主要负责履行的管理职责有:

1) 贯彻落实执行石油公司全年法律业务风险层级防控管理政策,确保其在发现有违规管理事件时能及时组织采取适当的责任纠正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发生违规事件责任人的直接相应法律责任。

2) 选(招)聘、任命石油公司法律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切实确保其法务工作的整体独立性。

3) 识别分析石油公司所正在面临的主要全年法律业务风险,审核并批准实施石油公司全年法律业务风险层级防控工作计划,确保负责石油公司各级法务审计部门与内部法务审计管理部门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法律工作沟通协调。

4) 明确负责石油公司各级法务部门的法律业务风险层级防控管理职责。

3.3.2. 法务部门职责

石油公司法务部门在其负责人的管理下,协助石油公司管理层有效识别和管理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其具体履行的基本职责有:

1) 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最新发展,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其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石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时为石油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建议。

2) 制定并执行石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计划。

3) 审核评价石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法性,组织、协调和督促石油公司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对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进行梳理和修订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石油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

4) 协助石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相关员工进行法制宣传、专项法律事务培训,包括新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以及相关员工的定期法律业务培训,并成为员工咨询有关涉法事务问题的常设联络、服务部门。

5) 组织制定石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程序以及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及时评估石油公司内部制度和操作指南的适当性,为石油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恰当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提供指导。

6) 积极主动地识别和评估与石油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风险,包括为石油公司参与重大项目投标、签订重要合同、制定项目管理规划,进行石油公司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提供必要的合法性审查,识别和评估石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7) 实施对有代表性的重大法律事务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测试,如重大工程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全过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处理情况,参加合同交底工作,对于项目实施中的签约行为、签字行为等进行规范,及时收集有关可能引起争端事项的相关证据,并进行相应的调查。法律风险评估测试结果应按照石油公司的内部法律风险防控程序,通过石油公司法律风险报告流程及时报告,以确保有关问题及时得到处理。

8) 针对有关石油公司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包括已经正式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诉讼(或者劳动仲裁)诉讼案件、劳动合同争议或者仲裁诉讼案件或者其他法律投诉、群体性诉讼事件以及未来可能持续发生的其他有关石油公司存在重大法律诉讼风险的劳务争端等,及时向相关石油公司高级技术管理层人员提出法律分析报告,确定具体应对措施思路,以便及时处理,减少法律风险降低损失。

3.3.3. 提高石油公司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不断提高石油公司员工防范市场法律法规风险的知识能力,需要加强石油公司法律法规、市场交易规则的理解学习,增强石油公司员工自身防范法律法规风险意识;重视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创新,完善石油公司风险生产防范相关制度措施保障;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确保风险防范相关法律法规风险措施落实有效到位。

3.4. 创建石油公司法律风险应急体系

加快创建和健全石油公司风险法律防控、风险识别应急管理体系。石油公司在正常经营发展过程中,仅仅通过风险识别法律防控风险程序,不能完全有效应对法律上的风险。随着石油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入和外部市场结构的不断变化,新的法律风险也会随之产生。当新的法律风险产生,原有体系不能及时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采取应急机制。

法律风险应急体系包含应急汇报程序、应急预案程序、应急审批程序、过程控制程序、归结程序。

3.4.1. 风险应急汇报

生产经营过程中,新风险一旦发生,执行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层级汇报,确保新风险得到及时分析评估,确保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制定。

3.4.2. 应急预案确定

总法律顾问根据应急预案研判风险系数,评估石油公司内部控制的可能性,并形成意见进行报送。对风险系数大的风险,采用外控程序,即通过中介机构聘用专业人员进行风险控制;风险系数小的风险,采用内控程序。

3.4.3. 风险过程控制

应急预案通过后,应立即进入过程控制。采用内部控制方式的,由总法律顾问、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和项目执行人员共同拟定详细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监控措施执行全过程,直到风险解除。在控制过程中一旦发现风险不能有效解除,启动外控程序,石油公司法律机构及相关人员配合外聘专业机构完成好相关工作,全程跟踪直到风险解除。

3.4.4. 风险解除归结

风险解除后,要对风险进行归纳总结,即根据风险控制的过程记录,将新风险纳入石油公司现有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内。

3.5. 加强普法建设

3.5.1. 进行普法规划

普法规划是普法体系的总纲领,对推进石油公司依法治企、增强石油公司全员法律意识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其内涵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主要要求、工作计划、实施方式、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内容。石油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进行细节调整,以达到最好的实施效果。

3.5.2. 制定普法程序

结合石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普法程序,将相应的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层层推进,不流于形式。

3.6. 加强法律队伍建设

3.6.1. 专业化管理

实行专人专项负责制,明确法律人员专职专岗地位,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对法律队伍定期集中培训、定期考核,保证队伍专业素养不断提高。

3.6.2. 人才库建设

一是石油公司内部选拔。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统一考核,评选优秀人员纳入到人才库,作为石油公司内部储备。

二是外部竞聘。通常是解决风险过程中,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专业人才选拔,竞聘成功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纳入到人才库,作为石油公司外援储备。

参考文献

[1] 周森凉. 地市石油公司须防控法律风险[J]. 中国石化, 2009(11): 27-29.
[2] 汤玉波.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租赁加油站主要法律风险类别与防控措施研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9(3): 5-6.
[3] 吴红峰, 郭志兴, 马学军. 防法律风险 促管理提效——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纪实[J]. 中国石油企业, 2013(Z1): 114-115.
[4] 王娜. 防范和控制国有石油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法律风险[J]. 国际石油经济, 2011, 19(4): 78-83,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