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国快速工业化造成资源、生态、环境过度消耗,环境日趋恶化,严重威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一脉相承的人民立场的立场根基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奋斗目标,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在美好生态愿景中彰显出深厚的人民情怀,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与自然思想的历史新高度。建党百年之际,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潮头,中国共产党人以宽广的世界视野和深邃的历史眼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擎画出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壮阔蓝图。
天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指南、理论支撑和根本遵循,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开创绿色发展的新局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天津。
2.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意蕴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刻把握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是对人与自然这一传统关系在新时代背景下进行全新性、本质性的思考,完美地回答了一个14亿人口大国,如何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时代之问”,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无与伦比的理论创造力,极大地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在21世纪的时代视野,体现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探索和思想创新的鲜明品格。
2.1.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新论断突破主客二分的认识论
西方生态伦理学审视人与自然关系时秉持“主客二分法”,并且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两大对立学派。工业化以来,人的主体性的过分张扬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日趋紧张,自然生态系统内部也失去平衡,主客二分模式的反主体效应进一步凸显 [1]。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唯物辩证法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命题,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 [2]。但“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 [3],承认自然界对人的价值,但反对将自然界仅仅作为满足人类需求和欲望的工具,摒弃人与自然的机械对立,既满足人类的需要又保证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从而超越了片面的人类中心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4]。强调支配自然是推动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反对贬损人类价值和权利,反对把人与自然界完全等同起来使自然界完全脱离人类的需要和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是实现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而超越了片面的自然中心论。
“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 [5],“人与自然共生共存,伤害自然最终将伤及人类。” [6]。习近平总书记把人与自然的“对象”关系发展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对象性”关系 [7]:人与自然之间不是主客体之间的单向联系,而是一种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交互共生关系,人类与自然是伴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形成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关系 [8]。通过改变人的实践活动方式,最终能够消除人类与自然的异化关系,实现马克思所主张的“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9]。
“生命共同体”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命题从根本上超越了数百年来人类在工业化进程中对待自然的思维方式和利用方式,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升到新的高度,为人类正确看待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实现人类的需要又保证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和共同进化提供了根本的哲学基础。
2.2.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新命题完善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
生产力是人类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将生产力分为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自然力寓于生产力的三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之中,自然生产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因此马克思得出了“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 [10],“一切生产力都归结为自然界” [11] 的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地区的工作经历和思考是生态生产力理论产生、完善、凝练的的源泉。在陕西梁家河插队从事农业劳动期间,他带领村民修建陕北第一口沼气池,解决了村民的生活难题。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为解决正定人多地少的矛盾,他提出“要发展好林业,利用好荒滩”。在福建工作的17年间,他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发展和生态省建设。而主政浙江期间,他提出了“八八战略”,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 [12]。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13] 的新命题在生态维度上拓展了生产力理论,把生态要素、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整体作为生产力的总体范畴进行分析,改变了以往将自然力归于社会生产力的附属品的观念,不再把生产力的关注角度局限于进入社会生产过程且来自自然界的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坚持生态环境与生产力的内在统一性,生态环境系统不仅为人类生产力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支撑,而且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而那些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生产力的做法,最终反噬人类,出现“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恶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生产与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的角度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强化了生态本身具有生产力属性的价值认同,实现了由单一的自然生产力向整体的生态生产力的发展,体现了生产力发展中实现人与自然真正和谐的价值诉求,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2.3.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价值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人类对自然的无情掠夺,对财富的无限制索取,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过程中存在的不可持续发展的严重性,最终导致人类的生存危机。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从偶发性、局部性的环境污染,到持久性、区域性的生态破坏,为我们反思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敲响了警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发展理念继承了马克思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的理念,生动精辟的论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绿水青山不仅具有自然价值、生态价值,也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一定条件下“绿水青山”型资源环境要素能够向“金山银山”型资产转化,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不能为了“金山银山”而牺牲“绿水青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新路径。
两山理论破解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不能两全的悖论,深刻的影响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各地区都在推动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机制,用绿色发展挖掘“绿水青山”的经济潜力。两山理论是一场深刻的绿色革命和实践探索,不仅成为新时代绿色发展的理论遵循和路径选择,也为推动世界绿色发展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3.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天津实践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时就提出了“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天津,着力保护生态环境” [14] 的重要要求。八年来,天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用最坚定的决心和最有力的措施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3.1. 践行绿色发展观,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1) “调旧”“育新”提速新旧动能转换。天津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破解“钢铁围城”“园区围城”困境:3家炼钢企业有序退出,2017年以来通过关停取缔、改造提升、搬迁改造整治散乱污企业2.2万家,撤销取缔工业园区132个 [15]。根据绿色发展需要布局生产结构,助力石化、冶金、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用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的不断攀升,“1 + 3 + 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逐步确立。
2) 推动企业绿色转型。通过政策引导、智库问诊、业务培训交流和资金奖励等方式,有效化解企业绿色转型的“痛点”和“难点”。按照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高效化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全方位绿色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绿色发展,启动环境保护企业“领跑者”制度,激发企业污染减排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从“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转变。全市绿色工厂工业总产值已突破3000亿元 [16],实现绿色发展和经济效应“双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3) 深耕自主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天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创新搭平台,创环境,促转化。多年来,天津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投入始终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连续10年位居全国第三。培植创新创业沃土,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集聚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和高端研发机构。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实施“五新工程”行动计划,打造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供需对接、成果融资等科技成果市场化流动平台,推动大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卡脖子”技术难题,通过“一事一议”、“绿色通道”等方式给予立项支持,赋予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3.2. 践行基本民生观,增进民生福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期盼日益迫切。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天津市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
1) 提升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蓝天”。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能源结构,提升燃煤、工业、扬尘和机动车等领域的治理水平,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化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联动。
坚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村污水“三水”共治“保碧水”。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60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1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每年约10亿吨污水“由废转清”。12条入海河流 “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全部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
攻坚土壤、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地下水四大领域“保净土”,出台《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源头预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分类管理,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坚持铁腕治污,强化污染者责任。
2) 实施“871”生态工程,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天津持续实施875平方公里湿地升级保护、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区建设和153公里海岸线严格保护重大生态建设工程(“871”生态工程)。制定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1 + 4”规划,对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全面升级改造,重点推进七里海、北大港、团泊、大黄堡四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修复工程,有效促进湿地生物群落的重建及湿地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的恢复。
统筹生态、生产、生活空间,避免城市盲目扩张。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之间,建设736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实施造林绿化、拆迁与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十大重点工程,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出台“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严格保护153公里海岸线。进行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和合理开发利用,解决渤海沿岸海域开发建设、围填海建设造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海洋资源环境及生态价值。
3)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聚焦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任务,按照“六化”和“六有”标准,全面启动完善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和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实施全域清洁化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臭”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3.3. 践行生态政绩观,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在政绩考核上,把生态文明建设当成“硬指标”而不是“软指标”,完善各区绩效考评发展指标体系,突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环保重点工作为保障的工作思路。把生态政绩观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紧箍咒”,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修订完善《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以严肃问责倒逼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共问责1885人,其中局级28人、处级831人、处级以下1026人。把生态环保作为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重点,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3.4. 践行严密法治观,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天津市构建最严密的环境监管机制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保障。
1) 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天津市着眼常态长效,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陆续出台一系列体现天津特色的生态环境法规。同时为破解生态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修订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污染防治措施。2019年1月通过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更是国内首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目前天津现行有效的生态环保领域法规达到三十余部,初步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文明地方法规体系。
2) 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为彻底铲除“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畸形现象,天津市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和审判委员会纪要五个配套办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使得污染者在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笼子扎得更紧,进一步提升环境违法成本,倒逼生产者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3) 推进审判组织专门化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法治的公信力。司法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公民生态环境权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天津推进环境司法审判组织专门化建设,天津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和海事法院分别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天津海事法院集中管辖海洋环境案件,中级法院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整充实审判力量,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4. 天津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启示
天津把握时代脉搏,扛起时代责任,勇作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天津武清区、静海区、西青区、蓟州区先后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天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为打造美丽中国的现实样板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4.1. 推动生态与产业相互促进,畅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1)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的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激励保护者,增强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天津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保证了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1 + 4”规划流转集体土地、生态移民和生态补水工作的实施,实现保护区生态质量全面提升,促进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的良性互动。
2) 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激发绿色发展的内在动力。天津中新生态城实施生态城市和智慧城市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严格落实生态城市指标体系,除交出“100%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无废城市”等亮眼的成绩单之外,还开辟出一条产城融合的绿色产业体系发展新路径。生态城市建设带动绿色产业加快聚集,智能科技、现代文旅、大健康成为生态城三大主导产业,2016年还成功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示范。
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天乡村优势资源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出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津味”休闲农业品牌。农家乐、民俗村、休闲农庄等业态蓬勃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业态和新动能,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
4.2. 强化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体系,有效形成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合力
“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顶层设计,也离不开全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努力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 [17]。天津强化公众参与,把清洁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融入日常实践,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
1)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坚持开门立法,每一次生态环境的立法都通过网络、报纸、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健全环保举报公众号、热线、便民专线等方式,完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坚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制度,有效维护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 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宣传。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为契机,天津引导社会各界自觉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治的刚性推动市民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人们的生活信念和自觉行动,形成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巨大力量。
3) 推进市场化环境治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为破解环境治理力量薄弱、效能不高、市场无序等难题,天津在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处理、海绵城市建设和环境信息化等领域引入合同环境服务、PPP、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参与、激励有效、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政府、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多方共赢的环境治理之路。
4.3. 拓展京津冀区域协作,共建生态文明大格局
天津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势和利益格局,坚持京津冀“一盘棋”,把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历史机遇,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大生态、大系统着眼,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加强与北京、河北在生态环境共治共享领域的合作,推进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强化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实现了规划、标准、监测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四个统一”,实施生态环境协同立法、联合执法,联动实施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推进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天津突破行政区划壁垒,切实筑牢首都“生态护城河”,破解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了京津冀区域整体生态承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国其他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提供经验和借鉴。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20年度天津社科规划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天津实践”成果(项目编号:TJYJ20XSX-025)。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