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中国老龄化进入深化的程度,老年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已无法只依靠传统养老模式进行解决,集合家庭社区机构养老优势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也成为研究热点,积累了大量文献资料。在提倡“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学得、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宏观要求下,全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老人社区服务系统,在部分大中城市初步形成了以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和文体娱乐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将老年人作为养老服务研究的最直接对象,其本人是否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是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最关键的依据。而城市交通便利,对外流通性、灵活性显著,资源集聚优势明显,经济发展迅速,人口流动性强,人口结构逐渐失衡,少子化老龄化问题突出,养老服务需求量日渐增加,“在地老化”也将成为大部分老人的新选养老方法。本文利用2018年的CLASS数据,分析城市老年人不同个人状况、不同健康状况、不同家庭支持下对居家养老方式的选择意愿。通过研究中国城市社区居民老人的实际照料状况、赡养意愿,并结合开放性、复杂性的共治体系,在对话、公平竞争、妥协、合作和团体行为的社会制度下,联合管理模型的多元共建理论,联系构建在政府部门、市场经济、社区三个架构下的多中心联合治理理论,提出相关建议为更好地满足城市老年人口的多样化养老需求,逐步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超大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 文献综述
2.1. 国内社区居家养老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养老服务的学术研究比较多,居家养老成为主要关注方面,通常与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医学、科技等相联系,从需求、意愿、模式等方面为讨论重点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分析研究。王丽敏 [1] 指出目前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已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服务供给不足、资源分布不均、区域差异显著等问题。廖鸿冰等 [2]、邬沧萍 [3] 认为由于我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间较短,仍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主体职能模糊等问题。张程川 [4]、赵娜 [5] 等指出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多元化、信息化、模式化,同时存在设施不完善、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王丹妮 [6] 提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覆盖面窄、受益人群少、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高志华等 [7] 通过阐述“智慧社区 + 居家养老”模式,针对社区居家养老供需不平衡、需求层次有差异、科技支撑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陈蔷 [8] 通过比较物业服务介入社区居家养老的三个典型成功模式,表明居家养老意愿还受到了老年人思想观念的影响。徐明江 [9] 等人认为高学历、退休前有工作、有伴侣和孩子或健康状况较差的老人,更偏向于选择在社区居家养老。张菀煜 [10] 通过对城镇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发现身体状况、生活费用支付能力和对“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的认知三个因素是影响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意愿的关键性影响因素。王茂林 [11] 在对公租房社区中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的主要影响因素展开调研时,发现老人社会认同感越强、对孩子们的依赖性也越高、对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的信息更全面、对居家环境评价也更高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就更强。同时研究还表明,老人的健康状况与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相互影响,并通过互动共同影响了老人的居家养老意愿程度。
2.2. 国外社区居家养老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在服务供给上,Carmen Guida和Gerardo Carpentieri [12] 认为社区照顾服务应由全社会共同参与,并提出建立基于GIS的程序,量化并评估城市对老年人初级卫生保健提供系统的可及性水平,从而有利于加强服务供给。在保障上,Javier López和Cristina Velasco等人 [13] 认为建立组织良好、人性化、足够灵活的卫生系统可以为改善养老服务提供保障。在政策支撑上,Stenphen H Conwill [14] 认为政府应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保险业支持养老服务业。在需求评估上,Jordana Salma和Bukola Salami [15] 提出利用CBPR方法对特殊老年群体的需求进行评估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区参与。Janine Stein等人 [16] 发现评估老年人未被满足的服务需求时,心理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对于行业监管体系方面,Mari Kangasniemi等人 [17] 提议建立有效的多层次质量监测系统,重视老年人护理投诉信息,确保老年人所接受服务的质量。
2.3. 述评
我国有关居家养老与思想情感文化观念相联系的相关学术研究仍有缺乏,从对文献的核理总结中发现,影响老年人居家养老意愿的因素有很多,但目前多项研究已共同证明,个人特征、健康状况、子女数是其主要的影响因素 [18] [19],根据调查内容和社会支持理论发现家庭因素在劳动力和经济支持外还存在重要的情感支持因素如子女情感上的支持 [20]。国外关于人口老龄化特别是养老服务相关的研究起步较早,各层面的研究也较成熟,在证明心理因素影响养老选择方面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一些新兴的概念如多元共建有助于我们深处地去探究影响我国老年人居家养老选择的因素以及寻求规范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新方法。因此本文试图在基于基本的个人和子女因素变量外加入家庭里的经济支持和情感因素变量,将居家养老与情感观念相结合进行研究突破,探讨潜层次影响城市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因素,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针对老年人不同养老需求提供更加特色和多样化的服务给予一定理论支持。
3. 数据和研究设计
3.1. 数据来源
文章的主要研究数据取自于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研究计划与数据中心主持开展的中国全国老年社区追踪调查(CLASS) 2018年度调查问卷(居民问卷)。其专项调查范围覆盖了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州)的11,418个调查对象。CLASS研究中针对养老意向问题“您今后打算在哪里养老”,根据研究目的保留选取并合并意愿为在自己家、在孩子家中和在社区或养老院生活的样本,同时剔除了拒绝完整确定回答模块问题的数据,并针对自变量缺失问题对样本进行了处理和清洗,最后纳入考虑的样本数为解决有相应养老意向问题的2025位60周岁或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即为本文的研究目标对象。
3.2. 变量选择
根据CLASS问卷中A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中的“您的户口属于”的调研结果,提取非农户口的样本数据合并为城市社区样本。进一步根据D中设问者“您今后打算在哪里养老生活”的问题调查结果,从其中去除缺失项后,将老年人对于新生活形式的意愿问题,大致分为在自己家里、在儿女家里和在社会机构或健康院中养老生活四种情况。于是将在自己家里、在子女家里和社区养老整合为居家养老,在养老院养老设为非居家养老,使用是否选择居家养老作为二分类因变量。
根据以往研究和数据特点,本文在选取年龄、个人收入、性别、文化程度、自评健康、子女数六个主要因素作为控制变量的基础上,融入子女经济状况、子女情感支持、家人意愿作为关键自变量,设置年龄、个人收入、子女数为连续变量,其余变量为虚拟变量。对于年龄取现今的年份减去出生年份所算出的结果数并取平均数,个人年收人在纳人模型时取对数形式。自评健康部分,将一般及健康设为健康,否则都为不健康。在家人意愿和子女支持两个部分中:1) 家人意愿:分为赞同和不赞同两类。根据原问卷中对于“你的家人愿意你去住养老院”这一问去除了非意愿回答项得的结果,将“不愿意”设为赞同,“愿意”设为不赞同。2) 子女支持:① 经济支持:问卷询问了老人的子女的经济状况,非常宽裕、比较宽裕、基本够用统一分为经济状况不困难,比较困难和非常困难则并为经济状况困难。② 情感支持:问卷咨询老人与子女多久见一次面,设置至少一周与老人见面一次,即为高频,否则为低频。
3.3. 研究方法
通过描述性数据分析,揭示不同家庭情况、不同个人特征、以及不同健康状况下的城市社区老人口的居家养老意向,并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了影响城市社区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主要因素。年龄按照从小到大,子女数根据问卷中的健在子女数的填写为1~9、收入分组则根据个人的年收入从低到高,都定义为连续变量进行分析。其余变量都按二分变量定义为虚拟变量。以上具体变量设置分布详见表1。
4. 结果
4.1. 基本情况
此次利用2018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经过大数据筛选后共调查2025名回答了养老意愿问题的全国六十周岁及以上城市社会老年人口。从指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来看,基本上无异常数据,由于所设大多数变量都是虚拟变量,可以从观察值、均值、标准差看出样本各个意见的百分占比。首先,根据数据显示,目前有1915名城市社区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占94.57%,剩下110名选择非居家形式——养老院养老,占比5.43%;其次男性960名,占47.41%,女性1065名占52.59%;文化程度为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共1671名,占82.52%,初中以上的为354名,占17.48%;自评不健康的有1750人,占86.42%,健康的有275人,占13.58%。在这些被调查的老人中,有1684名的子女支持其居家养老,占比83.16%,还有341名老人的子女支持其父母养老院养老,占比16.84%;其中有70名老人的子女的经济状况困难,占3.46%。1955名老人的子女的经济状况不困难,占96.54%。在情感支持方面,有1297名老人与子女的见面次数为高频,占64.05%,还剩728名老人与子女的见面次数为低频,占比为35.95%。数据平均年龄为71.83岁左右,取对数后的平均年收入为8.93万元。详情见下表1。

Table 1. Variable setting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表1. 变量设置及描述性统计
4.2. 因素分析
本文采用二分类回归模型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城市社区老年人是否选择未来居家养老为判定基准,其基本表达式如下:
本次研究中,老年人对社区提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否有需求作为因量:0、1分别表示没有或有需求;P代表老年人需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概率;p是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反映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养老居家选择而言,除了调查者年龄以及子女经济状况对被解释变量居家养老选择不具有显著性影响外,其他变量均对其具有显著性影响。除了年龄以及子女经济状况变量不是虚拟变量外,其他变量均为虚拟变量且各个变量的对照组在下表回归结果中展示。通过因素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收入对数、调查者性别、家人意愿至少在10%显著性水平下对居家养老选择具有负相关显著性影响,教育水平、健康状况、子女情感支持至少在10%显著性水平下对居家养老选择具有正相关显著性影响,也就是说收入越高越不倾向性于居家养老选择,男性比女性更不愿意居家养老,家人越是赞同居家养老,而老年人也会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子女情感支持频率越高、自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也更趋向于选择居家养老。子女数的多少在当下对于选择养老方式的影响差异不具有显著性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P > 0.1)。见表2。

Table 2.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home care willingness of urban elderly population
表2. 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0.1、0.0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5. 讨论
5.1. 受传统养老思想的影响,当前的城市社区老年人口仍比较偏向居家养老
呆在熟悉环境中养老仍然是当下老年人的主选。一组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大约97%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或者社会赡养。其中,7%的老人通过社区的方式养老、医疗等服务。90%的当代老年人与大多数普通业主共享社区空间。然而,满足需求的过程是曲折的,社会成本高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家庭收入越低的老年人,需要赡养的比率就越高。研究结果表明,调查地区内94.57%的六十周岁或以上的都市社会老人更渴望居家养老,健康状况越差的老年人口更渴望获得家庭的赡养,渴望居家养老的比率也越高。与其他研究结论相同的结果是,子女经济情况较差、岁数高、文化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口,更渴望居家养老 [21]。所在家庭人口数量多、可以获得子女帮助或者亲属赡养的老年人比较偏向于居家养老。此外,也有调查表明相对一部分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并不完全熟悉,这也是导致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主要原因。
5.2. 家庭因素仍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我国应对城市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体系还不够完善
家庭的支持意愿仍深刻影响着城市老年人口的居家养老意愿,儿女情感上的支持度高和家人对于居家养老意愿的赞同使得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由于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在“三明治阶层”时代下,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和工作压力,家庭对老年人的赡养功能也在下降。在老龄化居高不下的背后,不愿“麻烦子女”的顾虑、年轻人日常工作的繁忙和老年人生活中的一些不便正成为许多家庭成员之间的现实矛盾。当家庭试图在家庭关系之外寻求帮助时,社区服务逐渐成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化解矛盾的需要。
6. 对策建议
6.1.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法规
政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更好地区分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促进缴费缴纳程序实现透明化。扩大商业保险参保规模,强化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合作广度,落实税收优惠力度,动态调整商业养老保险“保本微利”限度,监管其合同规范程度。面对突发事件,应加大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基金支持力度,资源照顾贫困弱势群体,规范认定标准认定流程,分类识别常态服务匹配对象。加强各社会部门和团体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社区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弹性调配机制、不一刀切也不松散的管理制度。
6.2. 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
推进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金融手段作用,联合机构促进服务专业化,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鼓励养老服务企业间合作,发挥第三方管理优势,提倡“一城一险”模式,发挥保险市场活力。重点培育专业护理人员,加强建设特色基层卫生护理机构。提高个人商业保险参保率,扩大规模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多样化服务,鼓励捐赠帮扶困难群众,利用多平台合作整合收集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分类评估,科学整合调配养老服务资源。
6.3. 增强社区公共卫生的管理能力
强调社会“共”的职能,社会内部举办各类活动,增进居民间的沟通与联络,提高市民之间的连带情感,以及对社会的归属感。创建社区服务站点,具体服务专门化。创建社区服务站点,保证服务专人负责,设置群众意见反馈渠道,保障建言献策途径,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意识。建立“一站式”需求信息收集平台,“人找政策”转“政策找人”,加强志愿服务协调管理,广泛动员专业人才参与。
6.4. 强化个人健康理念,注重家庭责任
培养个人政策理解能力,加强具体化理解医保政策。积极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强化保险政策了解。根据需要开展引导教育工作。加强学习基础医护知识,发展家庭之间互助联动,提高参保意愿,促进参保行为。鼓励居民自发地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家庭社区普及新时代积极的思想文化观念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将家庭责任融入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中。
7. 结论
社区居家养老有利于弥补机构养老的不足。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石,坚持政府主管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有机结合,有助于精准识别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特色的养老服务。新常态下,采取促进多元主体深入参与的相关对策对问题加以解决,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多元共建视角下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需要全民参与,共同努力,合力推进。该文重点从系统论的角度入手,实证分析寻求探究了当前新时期城市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意愿新的影响因子,然后从多元主体力量参与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结合居家养老意愿影响因素从四个主体维度为优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提供了一些参考建议。各主体所承担的职责和分工各有不同,但彼此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只有各元主体充分合作,密切联系,多元主体力量联动参与,由政府把控全局,做好统筹规划,市场为养老服务供给提供动力和支持,社区为多元主体协作搭建沟通平台,家庭和老年人需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的社会实践中来,才能充分发挥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大效能,才能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目标,有助于实现全部居民获得更加全面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