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饮酒》(其五)描写陶渊明弃官归隐田园,躬耕自资而悠然自得的心态。前四句描写诗人虽身居“人境”却不受世俗烦扰,精神超脱的思想境界,中间四句叙写诗人归隐后将自我精神世界和自然景色相融合,后两句意在表达诗人从自然美景中感悟到的人生意趣和真谛乃至“得意忘言”的人生体验。研究者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角度分析《饮酒》(其五)原文及英译本,采用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三大元功能之一即概念功能对其原文和Burton Watson、方重和许渊冲的英译本进行对比分析,重点研究原作与英译本在及物性系统中过程类型选择的差异性以及因差异形成的语法隐喻。由于系统功能语言学偏向于描述性理论,即对翻译现象的描述和解释,缺乏评价,故论文引用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论和许渊冲提出的“三美论”来评价诗歌译文得失。
2. 概念功能及语法隐喻简介
韩礼德在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功能语法导论》)一书中提出的“标准”理论模式中,语言存在三大元功能:人际功能为核心;概念功能为人际功能提供信息来源;语篇功能辅助前两种元功能的组织运用 [1] 。具体可解释为,概念功能通过语言描述表达我们之于心理世界和物理(外部)世界的经历和经验。人际功能是指人们通过语言来建立、保持或破坏人际关系;用语言表达观点、态度和看法;或用语言来影响他人行为。Geoff Thompson在Introducing Functional Grammar (《功能语法入门》)一书,将概念功能细分为经验功能和逻辑功能。经验功能通过及物性系统实现。在系统功能语法中,及物性指的是过程(Process)与其要求的参与角色(Participant Role)和环境成分(Circumstantial Element)之间的语义关系。韩礼德认为,“及物性系统可以细分为六个过程类型:物质、心理、关系、行为、言语、存在” [2] 。根据《功能语法导论》第三版解释,逻辑功能关注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言单位(包括小句、词组、短语)所构成的复合单位之间的关系。小句复合体主要从两方面考虑:1) 逻辑依赖关系;2) 逻辑语义关系。逻辑依赖关系包括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逻辑语言关系包括扩展和投射两种类型。扩展指的是一个小句对另一个小句的意义进行补充,是对同层次经验的直接描述。投射主要关注言语和思想 [3] 。在语法隐喻上,韩礼德提出了隐喻式和一致式的概念。研究过程主要涉及概念语法隐喻和语气隐喻的分析,此处对两者进行简要阐述。概念语法隐喻可以从及物性分析和名物化两方面来看,及物性方面表现在过程和功能成分与原作是否一致,或是否“更加靠近外部世界的事态”。名物化则使用名词或名词词组来表达过程意义。语气隐喻则是用一种非典型的语气来实现一种言语功能 [4] 。
3. 功能对等论和三美论简析即应用
尤金·奈达提出的“动态对等”论也称为“功能对等”论,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达到对等:“词汇、句法、语篇、文体”。其大致对应了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研究语法的三大视角中的两大重点:“词汇语法”和“语义”。文章结合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探究诗歌英译中的词汇和句法选择体现了原诗的何种语义,或原诗的语义如何通过词汇等手段来展现。
许渊冲先生提出的“三美论”包含“意美、音美、形美”。三美论指出了中国诗歌美的原因和关键所在,对中国诗歌英译赏析和评价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5] 。意美重在诗歌的意象与意境的还原,让读者在读译本时产生的所知所感如近似原作;音美,简而言之即诗歌的韵律美,中文诗歌讲究四声平仄,抑扬顿挫,押韵等,对应的英译本因有文体之分,音节,押韵方式各有不同,大体可通过音节和声调的组合、头韵、尾韵或眼韵的使用来展现;形美即译本在形式如诗句长短,工整与否上的近似。
4. 《饮酒》(其五)原文与英译本的概念功能分析
为论述便捷且方便读者阅读,研究者在原作诗句及英译本后标明所属过程类型,另分别将华兹生、许渊冲和方重三位译家的译文分别简称为“华译、许译和方译”,详细对比分析如下:
1) 结庐在人境,(物质过程)而无车马喧。(存在过程)
a) 华译:I built my hut in a place where people live, (物质过程)
and yet there’s no clatter of carriage or house. (存在过程)
b) 许译:Among the haunts of men I build my cot, (物质过程)
There’s noise of wheels and hoofs, but I hear not. (存在过程)
c) 方译:Among the busy haunts of men I build my hut, (物质过程)
But near to no noise of wheels or trampling hoofs. (物质过程的环境成分)
根据及物性系统涉及的六个过程分析,原作诗句前小句为物质过程,隐性参与者为诗人即过程发出的动作者,过程为“结”,目标为“庐”,环境成分为“在人境”,而后小句为存在过程,存在物为“车马喧”。在英译本中,三位译者都将隐形参与者做了显性化处理为“I”的出现,但过程选择稍有不同。华译和许译在此句的翻译上都选择了物质过程和存在过程来体现诗句意义,做到了与原作形式功能上对等,而方译将前后小句合二为一只选择了物质过程。根据逻辑功能分析,不同点在于,华译的前后小句的逻辑关系为并列关系,即两小句地位平等,关系紧密。许译没有使用连接词“and”而单独翻译了两小句。方译进行还原语序后即“I build my hutamong the busy haunts of menbut near to no noise of wheels or trampling hoofs.”可以看出为含有嵌入句的简单句。原作该诗句意在突出诗人虽身处喧嚣嘈杂的尘世却不受烦扰的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因此重点信息在后小句。由此看来,根据逻辑功能突显诗句意义,译文可采取逻辑依赖关系中的主从关系,或使用嵌入句,将后小句处理为主句,或将前小句处理为嵌入句,从而更符合意义上的一致性。
2) 问君何能尔?(言语过程)心远地自偏。(心理过程)
a) 华译:You ask me how that could be? (言语过程)
With a mind remote, the region too grows distant. (行为过程)
b) 许译:How can it leave upon my mind no trace? (物质过程)
Secluded heart creates secluded place. (物质过程)
c) 方译:--you would stop to ask me how, (言语过程)
The distant heart creates a distant retreat. (物质过程)
该诗句的前小句为言语过程,此处讲话者也为隐性参与者,既可理解为诗人以外的他人,也可理解为诗人自己,即诗人自问自答,受话者为诗人本人,讲话内容为“何能尔”即问诗人如何做到这般脱俗。后小句为诗人的心理过程。前小句的英译本中,华译和方译都选择了言语过程,且对讲话人显性处理为“you”,第二人称的介入增加了文本和读者的互动性和呼唤功能。许译选择物质过程与原诗句体现的过程存在性状上的不一致性而形成了概念语法隐喻。系统功能语言学形式和意义关系的解释为,形式是意义的体现,意义来自形式与功能的结合 [6] 。在语义层面上,原诗中的“问”为言语过程,语法层面上,心理过程的参与者即感知者,常为有生命且有感知能力的个体,但许译的物质过程将参与者改为“it”,弱化了主观感受但回指了上一诗句的“车马喧”,用物质过程更直观地体现言语内容。方译虽明显采用了言语过程的标记动词“ask”但使用陈述语气进行翻译,与原诗的疑问语气形成语气隐喻,从读者角度出发,方译的陈述语气给读者造成了阅读体验和心理上的一种截断,从词汇语法层面上,方译增译了“stop”这一动词,强行给读者增设了一小道屏障,才引出言语过程,从诗歌的意义层面,原诗这一问句问出了从古至今世人对诗人内心世界的憧憬和向往,有抛砖引玉之效果。相比之下,原诗的疑问语气更能引起读者对诗人回答的好奇。后小句的英译本中,三位译者皆未选择与原作相同的心理过程,从及物性角度分析,同样构成了概念语法隐喻。原诗句中的心理过程暗含隐性的感知者即为诗人,现象为“心远”。许译和方译选择以“heart”为动作者、“creates”为过程的物质过程,原诗心理过程的现象在译本的物质过程充当动作者,起到了突显和明示作用,从诗歌意象来看,许译和方译都扣到了“心”这一关键意象,从而意义上与原作更为贴近。华译选择了只有一个参与者即“the region”参与的行为过程,将与“心”相关的成分处理为环境成分即“witha mind remote”。从作格分析角度对比三个译本,许译和方译的动作过程“creates”为“heart”发起导致的,符合诗人强调内心世界的重要性。华译的动词过程“grows”为“the region”的自发动作。从参与者的选择和动作过程来看,许译和方译更得原诗精髓。
3)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物质过程)
a) 华译:I pick chrysanthemums by the eastern hedge,
see the southern mountain, calm and still. (物质过程)
b) 许译:I pick fence-side chrysanthemums at will, (物质过程)
And leisurely I see the southern hill, (物质过程)
c) 方译:Picking chrysanthemums under the eastern fence, (环境成分)
Leisurely I look up and see the Southern Mountains. (物质过程)
在此句诗的翻译上,三个译本都选择了与原作相一致的物质过程,华译的物质过程包含两个动作“pick”和“see”,两个动词地位相等,方译则不同,将“采菊”以“picking”非谓语做伴随状语处理为物质过程的环境成分,意在突显诗人“见南山”之举,从原诗视角出发,诗人的两个动作应是同时进行,所以方译此处处理更为妥当,更符合上下文语境,也符合了功能对等论中的语篇层面的要求。许译保留了原作的诗歌形式,以两小句翻译,增加并列连词“and”构成逻辑依赖关系中的并列关系,正好践行了许译本人对诗歌翻译秉持的美学思想之一——音韵美,前后小句在音节上相等,诗句朗朗上口。此外,两次物质过程的叠加,强化了情景和意境的结合,达到了情景交融的效果,同时,动作者“I”的反复出现加强了诗人与读者的情感共鸣。
4) 山气日夕佳,(关系过程)飞鸟相与还。(行为过程)
a) 华译:The mountain air is beautiful at close of day, (关系过程)
Birds on the wing coming home together. (物质过程)
b) 许译:Where mountain air is fresh both day and night, (关系过程)
And where I find home-going birds in flight. (物质过程)
c) 方译:The mountain air is good both day and night, (关系过程)
And the birds are flying homewards together. (行为过程)
第四句的翻译上,总体观之,华译和方译都不约而同符合了许渊冲提出的“三美论”中,“意美”这一重要原则,完整保留且译出了诗歌的重要意象——“山”和“鸟”。三个译本的前小句一致选择关系过程,且为关系过程中的归属类,在词汇语法的运用上,英译本和原诗高度一致,以形容词描绘自然景色之美好,符合功能对等理论中词汇层面的对等。后小句中,华译和许译选择物质过程,在保留“鸟”这一景物意象的基础上,华译以“birds”为动作者,增加了动作目标“home”,将日落西山,鸟儿结伴归巢的画面完美呈现给读者。许译始终从诗人视角出发,强调诗人对大自然景象变换的感知,以“I”为动作者,“birds”则变为了目标。同样以“birds”为动作者的方译与原诗达成一致性,特别之处在于以副词“homewards”修饰动词“are flying”的结构起到了前两位译者选用物质过程的同等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对“日夕”的理解,许译和方译均进行了拆译,但根据诗句的后小句可以推测“日夕”含义为日入黄昏,渐入傍晚。因而将华译的前小句与方译的后小句结合,可达到对原作形式上、意义上和功能上的对等。
5) 此中有真意,(存在过程)欲辨已忘言。(言语过程)
a) 华译:In all this here’s some principle of truth, (关系过程)
But try to define it and you forget the words. (物质过程)
b) 许译:What is the revelation at this view? (关系过程)
Words fail me e’en if I try to tell you. (物质过程)
c) 方译:In such things I find the truth of life. (物质过程)
I would tell how, but have forgotten the words. (言语、物质过程)
诗末两句,前小句为存在过程,后小句既涉及言语过程又包含心理过程,过程差异在于动词的使用,因此原诗的“辨(通‘辩’)”和“言”体现了言语过程,“忘”则是心理活动的描写。前小句的存在过程描述诗人领悟到蕴含在大自然中的人生真谛,后小句运用言语和心理过程描写诗人想要表达内心感悟却难以言表。三个译本选择的过程均与原作不一致。就前小句而言,存在过程更强调存在物即“真意”,华译和许译虽选择了与原作不一致的关系过程,但从词汇语法层面来看,两个译本的句式都意在突出关系过程中“属性”这一功能成分。方译的物质过程则再次回归诗人视角,强调诗人与自我感悟的内在联系显性化。华译和许译运用不涉及“人”为参与者的关系过程,让读者在阅读诗歌时也不由自主带入诗人的身份,“真意”的领悟既在诗人也在读者。此外,许译与其他两位译者不同之处在于问句的使用,原诗为陈述句,而许译采用疑问句,形成了语气隐喻,增强了与读者的互动性,引起读者对“真谛”感悟和诗人内心世界的探究。就后小句的翻译而言,三个译本均采用物质过程来描述诗人的心理过程,将诗人的内心活动形象化、具体化。方译在物质过程前保留原诗中言语过程的特点,用“tell”这一动词在词汇层面与原诗形成对等一致
5. 《饮酒》(其五)原文及英译本及物性对比分析
通过《饮酒》(其五)原文和三个英译本的及物性系统六过程的数量和占比统计如下表1:

Table 1. The number and share of the six processes of transitivity in the original text and English version
表1. 原文和译本及物性系统六过程的数量占比
由表可看出原作对及物性系统六过程均有涉及,从英译本角度来看,物质过程占比最大,原因在于英译本大部分对隐性参与角色进行了显性化处理,从而增加了动作者和目标,动作过程涉及的动词相应增加,让诗人形象、对自然景物的感知、诗人与大自然的互动以及内心世界的变化更为完整生动。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英译本更偏向具象表达。从过程类型覆盖面来评判英译本与原作的贴近程度,许译的版本在心理过程、言语过程和行为过程都存在缺失,华译的英译本除心理过程外,其他过程均有涉猎,与原作较为贴近。从功能对等中词汇层面或从系统功能语言的词汇语法层面来看,华译将原诗首句的“车马喧”翻译为“clatter of carriage or house”存在理解偏差,从而给读者营造的意境与原诗的意境或有出入。其次为原诗第四句中“远”的理解和翻译,华译和方译用了较为普通的“distant”和“remote”,据《牛津高阶英汉词典》解释,这两个词侧重于描述时间或空间上的遥远距离, [7] 诗人此处强调心理上自我对外界的隔离,重在自我感受,因而许译采用“secluded”更为贴近诗人感受,更为传情。从许渊冲的三美论来看,许译以实际翻译行为践行其诗歌翻译的美学思想和翻译原则,尽可能还原古诗意象和意境的描绘,以尾韵的变换对应诗歌“an”一韵。华译和方译虽未采用明显的韵体,但诗歌的意义传达和意境描写都极大程度保留呈现给读者。就形美而言,三个译本的诗句都较为简短,句式简单,从句的使用率微乎其微,与原诗的简洁精炼相符合,语言风格凝练近似诗人。综上,各译本在诗歌英译上各有所长、各有千秋。
6. 结语
本文在概念功能视域下对《饮酒》(其五)的原作及三个英译本分别进行了及物性系统六过程的详细分析,结合逻辑功能视角对部分诗句的意义突显进行了探讨,同时指出英译本与原作在过程类型选择差异导致的语法隐喻,分析了一致式和隐喻式对诗歌意义再现的作用,最后引用了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和许渊冲先生的三美论辅助赏析和评价英译本的优缺点。系统功能学认为,意义的体现需要形式和功能的相辅相成,二者缺一不可。由此看来,从系统功能语言视角赏析诗歌英译,应以展现诗歌意义为导向,译本在语义层面或词汇语法层面上选择的一致性或非一致性即采用不同的功能,都要体现诗歌内容的意义所在。注意诗歌形式的美学价值,尽可能还原形式之美,既保留了诗歌的文学性,也可以拉长读者对诗歌美的感知和感悟。研究过程运用描述性理论和规定性理论分析,意在研究诗歌意义如何由概念功能体现以及赏析和评价译文,重在体现系统功能语言学在古诗英译分析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