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除了反思当下,总结经验,还有必要回头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是我国当前文化自信的源泉,而中华上下午五千年,各家思想流派有关社会治理的思想灿若繁星,其中以儒家、道家两家思想影响最为深远。目前学界对于儒道社会治理的思想多为单独研究,纵向梳理其发展脉络,少有横向对比,对比研究有利于充分吸收两种不同思想的养分,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路径。故此本文在对价值、本体、人欲、义利四重关系的探讨中,充分梳理儒道社会治理思想内容,辨析儒道社会治理思想的方法论异同,及其在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启示。
2. 从价值之辩中看德治与善治
探究社会治理,首先需要明确社会治理追求的价值是什么,这是问题的逻辑起点。
2.1. 儒家之德治和道家之善治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非常重视道德的社会政治作用,“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做人与为政都要坚持道德为先。孔子将其对个人的教化伦理思想转向治国理政的领域,主张推行“德治” [1] 。认为应主要依靠道德教化而不仅仅是靠外在强制力来治理民众,这样才可以使民众不仅在行为上遵从社会秩序,而且在内心形成一种是非善恶感。德治除了要求民众,对统治者同样有所要求,“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2要求统治者应以身作则,做好榜样。这一思想也为儒家后人接受并继承。
故此,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可以说儒家在社会治理价值的取向上是尽可能多地培养道德人。
道家老子提出以善治国,所谓“善治”。“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3老子在明确赞赏水之品格的同时,指明了国家治理应达成的价值取向。在这一点基础之上,老子又提出了“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4其中,“正善治”“以正治国”的“正”既可取“政”,也可为“公平”“正直”之意 [2] 。
道家对于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也十分明确,即为“正善治”。对待国家、社会事务的处理要做到公平正直,方为善治之道。
2.2. 德治与善治的比较
由儒家和道家在社会治理价值取向上的不同,我们可以比较儒家德治和道家善治。
二者之间有相同之处,比如,都有涉及“德”这一概念。相较于儒家将“德”作为治理社稷的纲本,对于道家而言,善始于道,在日常生活中则可表现为“德”。老子曰:“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5
不同之处在于,儒家德治思想是一个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德主刑辅,依靠礼治、贤治,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和落实标准。而道家上(尚)善的善治思想则从一般性的哲学意义上追溯了社会治理的方略,“道”为万物之源,也是万事万物存在运转的根据,能称之为善治的,一定是因为遵循了天道,都是因天道存在其中。
3. 从本体之辩中看仁政与无为
儒家和道家在本体论上的观点迥然相异。儒家在本体论建构中突出表现为天道与人性合一 [3] ,其坚持性善论;道家则认为“道”是构成世界的本体,是天地万物运转的法则。
3.1. 儒家之仁政和道家之无为
儒家早期本体论主张实现天人一体,后期经心学的壮大,进一步发展为心性论,但都统一强调天道与人道真正的合一,将人性本体化为天道。在此基础之上,儒家提出了“仁道”的要求,实行仁政。“仁”体现着一种道德的自觉。在社会治理中,一方面,对于管理者而言,要摒弃利己思想,做一个具备利他主义品格的仁德之君;另一方面,对于普通民众,儒家强调以和为贵,“礼之用,和为贵。”推崇孝道,“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6孝是行仁之本即“爱由亲始”,孝是仁的精神源头及实质。
在道家本体论的建构中,“道”是世间万物的起源,是统配世间所有的事物的总规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7道的本质特性即是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老子强调人必须要尊重事物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顺应自然。故此,道家主张无为而治的治世准则。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顺道而为,以“无为”实现“无不为” [4] 。管理者不需要特意推行什么政策,只用给予老百姓自由的空间,让百姓自己进行生产生活即可。相反,如果管理者出于私欲而“有为”,违背自然规律过度地干预和管理百姓,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造成“恶治”。老百姓同样也要尊重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顺应人的淳朴本性。
3.2. 仁政与无为的比较
儒家和道家在不同的本体论基础上提出了社会治理的不同思想。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其思想都是为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治理思想中体现了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忧虑与批判;而不同主要体现在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导向上,儒家推行仁政,从上至下,从日常生活的多个方面提出要求,以期积极作为改善现状,达到理想治世,更加注重能动性。道家则强调万事万物皆有天道,只需顺应自然,尊重规律,无为而无不为,注重天道即客观规律。
4. 从人欲之辩中看礼治与无欲
欲,指人的欲望,人有很多种欲望,“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9是欲望,对地位、权力、财富的渴望也是欲望。儒家强调人应该克制欲望,所谓克己复礼;在道家,欲则是与道相反的一对范畴,欲是主观的,道是客观的,主观的欲源于客观的道,不能抛开道而谈欲。
4.1. 儒家之礼治和道家之无欲
“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10儒家强调以克己之私欲作为德行修养的基本内容,为实现这一点,儒家赋予礼以立身的道德意义,克己复礼,实行礼治。礼治在先秦儒家的发展史上,先由孔子阐发,孔子致力于恢复的礼,是周礼,更多地是一种政治规则和伦理规范。孟子对礼进行了道德化的改造 [5] ,荀子则常将礼义连用,阐释了礼的人文意义。对于管理者来说,礼治是教化百姓,治理天下的办法,“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11礼治可以帮助管理者规范民众言行。对于百姓而言,“不知礼,无以立”,礼为个人立身处世提供规范,为参与社会活动提供准则。
而在道家看来,与“道”相反相成的欲,是不应该存在的,或者说是我们应该摈弃的,倡导“无欲而治”。无欲而治一方面要求管理者自身要做到无欲,方能不被主观因素所惑,做到顺应天道,按自然规律办事、管理百姓;另一方面,只有管理者做到了无欲,方能上行下效,老百姓自然也能无欲而行,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顺应本心,不争不偷不抢,清净无为 [6] 。如此一来,太平盛世可观矣。
4.2. 礼治与无欲的比较
儒家和道家在对待人欲的态度上有所不同,儒家强调节制,道家倡导无欲,所以相应出现礼治和无欲而治的治理思想。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儒家思想发展至宋明理学时期,开始喊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这不能不说是受到了其他各家思想特别是道家的影响之后理学做出的新调整,此时儒家对人欲的打压到达了新的高峰。
所以,儒道两家虽然在对待人欲态度的轻重程度上不同,但二者对待人欲的大方向皆是持负面态度,主张不应放纵个人欲望。
5. 从义利之辩中看义治与无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无论是谈人之追求还是国之治理,往往都是绕不开的话题。毫无疑问,儒道两家都不是尚利的取向。
5.1. 儒家之义治和道家之无争
儒家在利益面前,倡导“义”,以义治对待利益考验,其崇尚道义论。在儒家看来,“义”是比利益更重要的东西,孔子有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2但这并不代表儒家不追求利,“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儒家不是不讲利,只是讲求要在道义下追求,义重于利,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义乃“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前文提到,荀子则常将礼义连用,阐释了礼的人文意义,儒家发展到荀子,将义上升到了治国理政的高度。仁义治国,此谓义治。其主要思想有三:一是从义不从君,为人臣者,以义为先,要敢于直言进谏,国运才能昌盛;二是隆礼义,荀子认为义是礼的内在要求,礼是义的外在表现,强调要礼义并举,重义轻礼;三是礼义治国,管理者在关键时刻要敢于用礼义之道去规范民众的行为,教化民众 [7] 。
如果说儒家对利仍有追求,那么道家对待利则是无求。道家面对利益,主张无争,不争不抢,顺应天道。前文提到,道家讲善治,上善若水,老子指出水的一个重要品质,便是无争。水利万物而不争,故莫能与之争。所以社会的治理也是一样,面对利益,道家主张我们需要具备无争的品格。如果管理者在处理利益问题时候能做到无争,那么他自然会顺应天道而为,老百姓也自然会信服他的统治;普通人如果能在生活中做到无争,那么他将能够拥有像水一样以柔克刚的能力。
5.2. 义治与无争的比较
儒家和道家面对义利的态度首先都是不尚利,具体的做法有所差异,体现出儒、道一为入世之学,一为出世之学的思想智慧。
儒家强调在义的框架下追求合理之利,道家则没有对于利的强调和追求,主张与世无争的处世态度。
6. 结论与展望
经过在价值、本体、人欲和义利四重关系中对于儒道两家社会治理思想的对比,我们不难发现这两大治理思想中的许多共通之处:在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上,都提到道德的重要性;在面对私欲的时候,都主张不能放纵欲望;在面对利益之争的时候,都强调淡薄功利。这些共通之处值得今天我们在治理社会时加以研究和借鉴。具体看来,笔者初步总结了以下四点思想启示,以求对于当下社会治理难题的破局提供些许参考。
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开展社会道德文明建设。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我们提出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这实际上与儒道社会治理思想的主张不谋而合。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伴随着高速发展的硬实力,我国公民的道德文化素质提升仍然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但面对当前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的要求,我们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奋斗。
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力量。
儒道两家基于本体论的不同观点对于社会治理有迥然相异的看法,我们应当坚持大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将二者不同之处结合起来看待,把握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既要吸收儒家经验,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又要积累道家教训,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做到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儒道两家在人欲之辩中都主张不能放纵个人欲望,这反向印证了欲望的客观存在。适当的欲望可以激励个人前进、推动社会进步,但不合理的欲望则会把个人和社会推向深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加强法治建设,把管理者和公民对于欲望的追求框定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以求推动社会的发展。
四是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儒家和道家都强调淡薄功利。那么在如今,面对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当代之“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之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之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之义。唯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保证社会治理效能,才能从上至下抵制不“义”之利的诱惑。
NOTES
1《论语·为政》。
2《论语·颜渊》。
3《道德经》第八章。
4《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5《道德经》第四十九章。
6《论语·学而篇》。
7《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8《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9《礼记·礼运》。
10《论语集注·颜渊》。
11《论语·子路》。
12《论语·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