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重心在于推动多元治理主体和谐有序参与治理,进而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其中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尤为重要。又乡村振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而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提高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参与度 [1] 。因此,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良性发展,既能巩固后脱贫时代精准脱贫的成果,又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也能增强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
当前学界的研究主要围绕城市居民社区参与情况展开,李德智将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看作社区居民在一定的利益驱动下,通过特定的方式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过程 [2] 。而农村社区是血缘、亲缘及地缘关系更加深厚的生活共同体,除了利益驱动外,还有什么因素能推动其居民社区参与?又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农村人口流动频繁,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为了构建农村社区共同体,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制度 [3] ,农村居民必须共同承担社区事务,这就需要信任的支持让农村居民们拧成一股绳。
因此,本文以社会信任理论为研究视角,探讨社会信任在农村居民社区参与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社会信任程度不同会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有怎样的影响效果?进而为引导农村居民群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 研究述评与研究假设
2.1. 研究述评
唐京华将农村社区治理定义为“一种处于传统封闭乡村到现代开放乡村之间半开放的农村社区治理状态”,即农村社区治理从封闭环境向开放环境转变,从熟人社会到半熟人社会的转变 [4] 。在农村社会结构、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环境等都在逐渐发生改变背景下,农村社区的建设需要动员农村社区居民参与,这直接影响农村社区建设的成效 [5] 。而在动员过程中,取决定性因素的是农村居民的意愿,学者们发现农村居民对“权益维护”的参与意愿最为强烈,“志愿服务”参与意愿次之,“选举投票”参与意愿最为薄弱 [6] 。基于此,加强居民作为强互惠者或者合作者的愉悦、希望,能够提高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水平 [7] ,不仅深化了农村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更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8] 。但是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仍不够高,基层政府过分治理使得农村社区治理不能充分体现居民参与的意愿 [9] ,导致农村居民有效参与存在很大问题 [10] 。因此,农村社区实现参与式治理,必须从农村居民的视角和立场出发,以立足于农村居民的切实需求 [11] 。
当前,已有文献对农村居民参与已形成“政策刺激–积极动员–意愿影响–行为动机–经验成效–困境及对策”的研究体系,清晰的研究脉络及演进转变都展现了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前进道路,为完善农村社区治理建设提供参考方向。
但是,既有文献对农村居民从个人到参与社区成为社区共同体的实质影响因素研究较少,而由于“过渡性”的农村社区不是完全熟人社区,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人们必须通过共同行动去承担任务,这就需要信任的支持 [12] 。因此,本文借助卢曼的社会信任理论,从信任维度探讨其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2.2. 研究假设
卢曼将社会信任视作一种简化社会复杂性的机制,因为,信任可以帮助社会行动者区分复杂以及不确定的信息转变为可信的和不可信的。从微观角度而言,信任能够帮助行动者在面对信息匮乏的陌生环境时建立起内心的安全感,赋予其行动的勇气;从宏观角度而言,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它与社会结构、制度变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卢曼将社会信任划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两种类型。基于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1) 人际信任
人际信任是互动双方通过彼此间长期的交往而不断积累交往经验从而对彼此产生的一种心理信任,进一步区分为基于情感的信任和基于认知的信任。情感信任则建立在某种情感认同的基础上,本研究以血缘信任作为情感信任。认知信任指基于能力和可靠性产生认同,进一步转换为信任,因此本研究将乡贤信任作为认知信任。
假设1a:血缘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血缘信任更高的农村居民,越容易社区参与。
假设1b:乡贤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乡贤信任更高的农村居民,越容易社区参与。
2) 制度信任
制度信任是一种稳定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建立在资本、权力等媒介之上的。它是一种对系统的信任,这里的系统包含权力系统和组织系统。由于本文研究的农村社区,研究单位较小,因此将乡镇政府信任看做是对权力系统信任的表示,将自组织信任(比如村委会和社会组织这样能自治的组织)看做组织系统的信任。
假设2a:自组织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对自组织给予更高信任,其社区参与的概率越大。
假设2b:乡镇政府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对乡镇政府给予更高信任,其社区参与的概率越大。
3. 研究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治理调查(China Social Governance Survey,简称CSGS),该项目每年调查一次,采用定额抽样的入户(或线上)调查方式,分别调查中国城市、农村每年的社会治理现状及公众对当前社会治理现状的态度和看法。本次项目一共调查了29个省份,共完成4749份有效问卷。不论是抽样方法还是调研范围亦或是调查质量都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代表性,因此本文选择该数据进行分析。又本文以农业户口的居民为研究对象,并考虑到样本居民的参与行为能力,选取18岁及以上,100岁以下的农村居民为样本,经过对各相关变量的处理,剔除缺失值后最终剩下1524个有效样本。
3.2. 变量测量
1) 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并将其操作化为“近3年来,您是否参加过村委会民主选举”、“近3年来,您是否向村委会提建议或意见(如参加,村民理事会、议事会)”、“近3年来,您是否参加过社区(村)公共事务管理(如治安巡逻、纠纷调解)”、“近3年来,您是否参加过社区(村)内的公共服务、公益活动(如环保、爱心行动)”,分别将四个问题的选项“是”赋值为1,将选项“否”赋值为0。同时,再将四个问题的加总,进一步处理为有序分类新变量“社区参与”,分值为0~4,数值越大表示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程度越高。
2) 自变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根据社会信任理论及本文的研究对象,将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两大部分。
将人际信任细化为基于血缘的信任和对乡贤能力的信任,分别操作化为“您对家人的信任程度”,并将选项“非常不信任”、“比较不信任”、“说不上信任不信任”、“比较信任”、“非常信任”依次赋值为1、2、3、4、5,处理为有序分类变量,分值越大,信任程度越深;“您认为乡贤能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并将选项“作用很小”、“作用较小”、“作用一般”、“作用较大”、“作用很大”依次赋值为1、2、3、4、5,处理为有序分类变量,数值越大,代表农村居民对乡贤能人的信任越大。
将制度信任细化为将对乡镇政府的信任作为对权力系统的信任,操作化为“您对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并将选项“非常不信任”、“比较不信任”、“说不上信任不信任”、“比较信任”、“非常信任”分别赋值为1、2、3、4、5,处理为有序分类变量;细化为将村委会和社会组织的信任作为对组织系统的信任,操作化为“您对村委会的信任程度”、“您对公益组织(如志愿者组织、环保组织)的信任程度”,并将选项“非常不信任”、“比较不信任”、“说不上信任不信任”,赋值为0,将选项“比较信任”、“非常信任”赋值为1,处理为虚拟变量。再将“村委会和社会组织”这两个问题的分值加总得到新有序分类变量“自组织信任”,分值为0~2,数值越大表示社会信任程度越高。
3) 控制变量
本研究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政治面貌这几个方面。其中将性别为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 1;年龄为连续变量,取值范围为18岁到100岁,并按照青年(18~40岁)、中年(41~65岁)、老年(66岁~100岁)进行年龄划分,分别赋值为0、1、2;受教育年限将未受过教育赋值为0、小学赋值为6,初中赋值为9,高中赋值为12,大专及以上赋值为15;婚姻状况中将“丧偶、未婚、离异”赋值为0,代表无配偶,已婚赋值为1,代表有配偶;政治面貌中非党员赋值为0,党员的赋值为1。变量的选取及说明见表1。
3.3. 模型设定
根据因变量“社区参与”是有序分类变量的特性,本研究选择有序逻辑回归,但传统的有序逻辑回归模型要求极为严格,其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系数β在各有序等级中必须相同,因此本研究放宽等比例假设条件,使用广义有序Logit模型,即Gologit模型 [13] 进行分析,表达式如下:

Table 1. Variable selection and description
表1. 变量选择与说明
其中,Yi表示第i个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水平;
j表示社区参与程度的次序项;
M表示社区参与有序分类变量的类别个数;
aj表示社区参与的次序项的ologit的一个分界点;
βj表示自变量社会信任对因变量社区参与第j个类别项的影响系数;
Xi表示,第i个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情况
因此,Gologit模型的不同社区参与水平Y的概率计算如下:
本研究中,社区参与一共有5个类别次序,所以M = 5,即:
1) 当j数值为0时,将类别0 (没有参加过社区与参与)与类别1、2、3、4 (参加过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进行比较;
2) 当j数值为1时,将类别0、1 (没有参加过社区与参与和参加过一次)与类别2、3、4 (参加过两次、三次、四次)进行比较;
3) 当j数值为2时,将类别0、1、2 (没有参加过社区与参与和参加过一次、两次)与类别3、4 (参加过三次、四次)进行比较;
4) 当j数值为3时,将类别0、1、2、3 (没有参加过社区与参与和参加过一次、两次、三次)与类别4 (参加过四次)进行比较。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1) 人口统计学特征描述性分析
人口统计学变量通常与居民的行为特质相关,是研究社会信任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影响的参考标准 [14] ,因此本研究首先从农村居民的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和政治面貌等可能影响其社区参与的因素进行分析。
从下表2可知,尽管本研究中男女性别占比差不多,但是男性在社区参与中更积极,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前农村社区参与女性力量还比较薄弱,如何发挥女性重塑社会公共性、促进多元参与等积极作用 [15] ,是破除农村社区治理效能低的关键点。同时,在农村社区参与中,青中年群体发挥了主要作用,但是中年群体和老年群体社区参与意愿和行为更为强烈,有过社区参与的居民几乎是没有过社区居民的两倍。并且,随着教育资源的平衡,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大约有一半的居民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但农村人口流动性强,尤其高教育水平的居民更想在城市拼搏,导致了社区参与并不满足教育程度越高,居民的社区参与越强。婚姻状况也会影响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有配偶的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程度更高。不仅如此,在党建有效引领农村基层治理下 [16] ,党员同志也积极社区参,虽然农村非党员居民的占比更大,但是党员居民的社区参与程度是非党员居民的1.8倍,党员居民对社区参与的意愿和行为更加积极。

Table 2. Demographics and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of rural residents
表2. 农村居民的人口统计学情况与社区参与
2) 社会信任的描述性分析
社会信任是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 [17] ,根据卢曼社会信任理论,本文将社会信任分为血缘信任、乡贤信任、自组织信任和乡镇政府信任。由下表3可知,农村居民对于血缘关系十分信任,超过95%的居民认为血缘关系值得信任,但仅有不到30%的居民认为乡贤能人发挥作用较大值得信任。同时,有70.74%的农村居民信任自组织,其中都信任村委会和社会组织和只信任某个自组织的比例差不多,在村委会深入基层为群众服务时,各类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获得居民们的信任。在农村社区,除了村委会直接对接居民外,乡镇政府也给予社区及居民帮扶与资源,因此有60%左右的农村居民信任乡镇政府。

Table 3. Social trust of rural residents
表3. 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情况
3) 社区参与的描述性分析
从下表4可知,农村居民大部分都有过参与社区的经历,但参与水平较高的仅占8.53%,参与水平偏中下的较多有45.41,近40%的居民没有社区参与的经历。可见,当前农村居民社区参与还不足,参与水平较低,不利于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因此,在农村社区向开放环境、半熟社区转变的背景下,农村居民必须培养社区主人翁意识,共同行动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推进国家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需要信任的支持,那社会信任在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Table 4.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level of rural residents
表4. 农村居民社区参与水平
4.2. Gologit模型估计结果
1) 人口统计学变量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模型1研究农村居民人口统计学变量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卡方检验结果为Prob > chi2 = 0.000,并且伪R2为0.0495,模型1显著。由下表5可知,随着社区参与程度的提高,农村男性居民、有配偶的居民和党员居民更愿意进行社区参与。虽然农村居民的年龄和教育年限与其社区参与均呈现正向影响,但是随着社区参与程度的增加,年龄越大、教育程度越高的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越低。

Table 5. Gologit Model 1: Based on the influence of demographic variables
表5. Gologit模型1:基于人口统计学变量的影响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p < 0.1, **p < 0.05, ***p < 0.01.
2) 基于血缘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模型2研究在其他变量一定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基于血缘信任进行社区参与的情况,虽然卡方检验结果为Prob > chi2 = 0.000,并且伪R2为0.0503,模型2比模型1解释力更好。但由下表6可知,农村居民基于血缘信任影响其进行社区参与并不显著,可能原因是农村社会结构改变,导致社会关系从熟人到半熟人的转变,加之农村二次空心化带来的冲击,也使农村基于血缘关系的联系虚化、不紧密,进一步导致仅靠血缘信任不能推动其社区参与行为的发展。假设1a不成立。

Table 6. Gologit Model 2: Effects of consanguinity based trust
表6. Gologit模型2:基于血缘信任的影响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p < 0.1, **p < 0.05, ***p < 0.01.
3) 基于人际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模型3研究在一定的变量控制下,农村居民基于血缘信任和乡贤信任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卡方检验结果为Prob > chi2 = 0.000,伪R2为0.0545,模型3解释力增加。
由下表7可知,农村居民对乡贤信任的程度越高,其社区参与程度越高,验证了1b假设,说明乡贤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乡贤信任更高的居民,越容易社区参与。

Table 7. Gologit Model 3: Effects based on interpersonal trust
表7. Gologit模型3:基于人际信任的影响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p < 0.1, **p < 0.05, ***p < 0.01.
4) 基于人际信任和自组织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模型4研究在变量一定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基于血缘信任、乡贤信任和自组织信任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卡方检验结果为Prob > chi2 = 0.000,伪R2为0.0594,增添“自组织信任”后模型的解释力更强。
根据下表8可知,农村居民对自组织越信任,越积极参与到社区中去,印证了2a假设,自组织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居民对自组织给予更高信任,其社区参与的概率越大。同时,在乡贤信任和自组织信任的共同正向作用下,血缘信任也开始对社区参与发挥作用,但血缘信任只有在社区参与达到最高水平时才发挥其作用,并呈负向影响,即农村居民对血缘信任越高,其社区参与程度增加,但是积极性会减少,因为信任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属能做好社区参与的各项事务,其自身不需要对社区有所贡献,社区也会发展得越来越好,所以其自身参与的欲望会降低。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假设1a不成立。

Table 8. Gologit Model 4: Effects of interpersonal trust and self-organizing trust
表8. Gologit模型4:基于人际信任和自组织信任的影响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p < 0.1, **p < 0.05, ***p < 0.01.
5) 社会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模型5研究了社会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卡方检验结果为Prob > chi2 = 0.000,并且伪R2为0.0612,在用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解释农村居民社区参与时,模型5解释力最强。
由下表9可知,农村居民对乡镇政府的信任越大,其社区参与程度越高,在乡镇政府的支持和动员下,农村居民往往会参与每一项社区事务,这验证了2b假设,乡镇政府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即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居民对乡镇政府给予更高信任,其社区参与的概率越大。
研究结果也显示,除了血缘信任对社区参与呈现负向影响外,社会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具有正向影响,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越高,越可能社区参与,社区参与程度也就越高。

Table 9. Gologit Model 5: Effects of social trust on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of rural residents
表9. Gologit模型5:社会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p < 0.1, **p < 0.05, ***p < 0.01.
5. 结论与展望
本文对影响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社会信任因素进行了探讨,基于社会信任理论划分出基于情感信任的血缘信任、基于能力认知的乡贤信任,基于信任组织系统的自组织信任和基于信任权力系统的乡镇政府信任。研究发现,社会信任在农村居民社区参与中发挥了正向的积极作用,农村居民对不同主体的社会信任程度对其社区参与产生正向或负向的影响。
第一, 农村居民的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和政治面貌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社区参与有正向影响。但由于农村社会结构的改变,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并不随着程度的增加进一步影响社区参与。党员居民的参与效果明显,因此要积极发挥农村党员居民积极投入社区参与的带头作用,也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女性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其能够增强制度柔韧性的积极作用。
第二, 农村居民仅靠血缘信任的力量不足以推动其社区参与,而在乡贤信任、自组织信任和乡镇政府信任的正向推动下,血缘信任能在最大程度上鼓励居民社区参与,但要注意由于对血缘关系的盲目信任会导致农村居民自身社区参与的积极性降低的情形。尽管农村社区渐渐过渡到半熟人社区,但是其基于血缘关系的凝聚力仍不容小觑,要把握住血缘信任的凝聚效果,以血缘纽带带动农村居民社区参与,构建农村社区共同体。
第三, 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越深,越能推进其社区参与行为。农村居民对乡贤由于其能力展现出来的声望产生信任,在乡贤能人的带领下更易社区参与;同时,由于乡镇政府给予农村居民的资源帮扶以及村委会和社会组织这些自组织对农村居民的深度服务,农村居民们对这些主体产生了信任,进一步提升对制度的信任,并在制度的推动下积极参与社区各项事务。基于人际信任的主动参与与基于制度的被动参与,社会信任对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都产生了积极的正向影响。
本文也存在不足之处:首先,社会信任包括很多因素,本文仅选取其中四种,不能涵盖所有的影响因素。比如,政府信任还应涵盖中央政府信任、省级政府信任、市区级政府信任、县级政府信任,本文基于农村社区研究范围较小仅选取乡镇政府信任,未能研究政府信任的各个层级的信任影响。其次,本文对变量的处理较为简单,未能使用因子分析进行核心变量的提取,导致核心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较低。最后,本文仅研究社会信任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但是农村居民社区参与往往是由多个影响因素的乘积函数,不同的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交互效应,本文未能对这些交互效应进行剖析,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多个因素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进一步挖掘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