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和国家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而加强法治传播建设对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促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至关重要。回顾法治传播相关研究,其呈现多样化态势,既有关于法治传播本体概念、历史、发展脉络的讨论,也有对以往普法历程的回顾反思,以及法治传播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策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适时梳理与总结相关研究,整体把握国内法治传播研究的历史研究与逻辑理路,有利于了解当下研究现状与不足,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
2. 数据来源与研究工具
2.1. 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方面,本研究以中国知网数据库为主要数据源,采用“法治传播”or“法制传播”or“法律传播”or“普法传播”等主题词精确搜索,检索时间截至2023年3月4日,得767篇文献,剔除书评、通知等非学术性材料,得到样本文献706篇,时间跨度从1991年3月至2023年初。软件时间切片设置为1年,分析阈值设为Top 50,网络裁剪类型设为“Pathfinder”。
2.2. 研究工具
CiteSpace是当下流行的知识图谱绘制工具,具有多元、分时、动态等特点。该软件基于共引分析理论和寻径网络算法,对特定领域文献进行计量并采取可视化操作,能够对研究热点的演化历程和前沿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3. 现状分析
3.1. 发文量统计
论文发表量在衡量学科发展水平和科技产出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是科研成就与贡献的一种度量 [1] 。将我国1991~2023年法治传播研究年发文趋势制成图1,如图所示,我国法治传播研究大致经历了“萌芽–成长–爆发–调整”四个时期。萌芽期(1991~2001)呈零星研究状态,发文量较低,年均仅为2篇。

Figure 1. Annual trend chart of rule of law communication research (1991~2023)
图1. 法治传播研究年度趋势图(1991~2023)
1999~2000年逐渐增加,每年4篇。成长期(2002~2015)发文量逐年增长,至2015年发文量达40篇左右。这一时期发文量快速上升有着鲜明社会背景:中共十六大(2002)、十七大(2007)将“依法治国”上升到政治文明,并号召全面落实。十八大(2012)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 ,法制进程的增速促进了学界法治传播研究。爆发期(2016~2018)发文量较前一时期增长近一倍,分别为54篇、64篇、68篇,反映该领域研究从“冷”到“热”的变化趋势。其间一些新课题涌现,例如,法律人共同体在数字传播时代面临的沟通范式重构、权威消解问题、电视法治节目运营策略与效率提升等。调整期(2019~至今)三年突进式研究后,该领域研究进入调整阶段,发文增速放缓,但仍保持一定热度。
3.2. 作者分析

Figure 2. Co-occurrence diagram of core authors
图2. 核心作者共现图
制作核心作者共现图,见图2。由图可知,该领域共有479位作者(包括非第一作者),其中427人(89.14%)发文仅1篇,43人(8.9%)发文2篇,两篇以上仅9人(1.8%)。统计发文时间,近十年为278人(58%),过半研究者于近10年涉足该领域,但未深入研究。使用普莱斯公式M = 0.749
确定该领域产出较多、影响力较大的核心作者(Nmax = 发文最多者的论文数,M指核心作者的最低发文数),算得M = 2.247,即核心作者至少需发文2篇。统计后共有52人,王平以9篇居首,张晶晶、王更喜以4篇居后,再后则多为2~3篇。可知高产作者较少,且未形成核心作者群。合作研究方面,图中Nodes = 479、Links = 75、Density = 0.0007,表明该领域研究者数量虽多,但合作频次较低。王平、张晶晶、张法连等发文相对较多的学者则以独立研究为主,已出现的裴王建–王更喜、李缨–庹继光、张嘉琪–万雅静等小型合作团队合作频次较低,有待提升。
3.3. 发文机构

Figure 3. Co-occurrence diagram of core institutions
图3. 核心机构共现图
科研合作是知识普及与传播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3] 。制作相关机构共现图,见图3,在众多研究机构中,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以27篇、16篇和13篇居前三位。按地域划分,华东地区以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为中心,形成了包括华东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新媒体数据研究院、中华全国法治新闻协会、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网络;华北地区形成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合作网络。上述科研合作网络体现出研究力量分布的不均衡特征。同时,少数合作呈现出高校–政府机构跨行业合作的局面,但多数合作仍是同一高校内部或仅相近高校之间展开,空间距离成为重要影响因素。
3.4. 期刊分析
制作发文前10名期刊排名,见图4。前10份期刊共发文173篇,《新闻战线》发文41篇(23.6%),数量远超第二位《新闻研究导刊》(20篇,11.5%),其后发文数递减,《中国司法》与《声屏世界》发文量仅为10篇。分析《新闻战线》发文量较高原因,查得该刊于2022年第14期开设“一线报告–贯彻

Figure 4. Ranking of the top 10 published journals
图4. 发文前10名期刊排名
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法治传播”栏目,刊载多份稿件。其他期刊未举办类似活动,登稿以学者日常投递为主。这体现了征稿、论坛等活动推动研究的积极作用,但也说明“法治传播”领域学者研究自发性有待提升。期刊来源方面,《青年记者》(18篇,10.4%)、《当代传播》(12篇,6.9%)、《新闻爱好者》(12篇,6.9%)等核心期刊登载少数论文,多数文章所登刊物影响因子较低。影响因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期刊学术影响力,也反映了当下学界对某一领域关注程度 [4] 。期刊性质方面,10份期刊中法学刊物有《法制与社会》《中国司法》2份,其余皆为新闻传播类期刊,可见议题在不同学科关注度的差异。
4. 关键词分析
4.1. 共现分析

Figure 5. Co-occurrence diagram of keywords
图5. 关键词共现图

Table 1. Ranking of the top 10 keywords
表1. 关键词前10排名
关键词共现分析是指通过统计和比较某一研究领域文献中词语出现的次数,对该领域研究热点发展动向分析的文献计量方式 [5] 。制作关键词共现图,如图5所示,并将关键词前10进行排名,见表1。“法律传播”、“传播”并列成为前两名,因“传播”一词内涵宽泛,仅将“法律传播”视为核心词。“新媒体”、“法治传播”两词频次较高且与前后关键词存有差距,视作次核心关键词。“法律规制”、“新闻传播”、“网络传播”等词成为研究的重点。从中心度来看,“法律传播”排名第一,是概念连接的主要桥梁。此外,“网络传播”、“传播效果”、“法治”、“法制节目”体现出法治传播作为传播研究的本质以及交叉议题所具备的法学特征。
4.2. 聚类分析

Figure 6. Clustering diagram of keywords
图6. 关键词聚类图

Table 2. Detail table of cluster words
表2. 聚类词详情表
聚类是指对有明显类属或者特征的词语总结,得出相应标签,寻找该领域某一时期研究热点的方法 [6] 。制作关键词聚类图,见图6。图谱显示,本次聚类Q值 = 0.7785 > 0.3,S值 = 0.9464 > 0.7,社团结构显著,网络同质性较高,聚类效果较好。将聚类词详情制成表2,并与图6结合分析。可知“#1法制传播”标签是放射状分布的核心,与多个标签交叉,其标签序号虽非第一,但轮廓值(0.967)与聚类规模(49)较为靠前,可视作核心。“#0法律传播”与“#2法律控制”两标签均有较大聚类节点,是重要研究方向。“#4传播策略”、“#5新闻传播”、“#7传播政策”体现出法治传播研究对于理论和应用的关注。聚类标签进一步总结得到本体研究、法律研究、传播背景研究、政策与策略研究、涉农法制传播研究5个议题,以下结合文献分析。
本体研究。本体研究解决“是什么”的问题 [7] 。这里指对法治传播基本概念、历史、特征等方面的研究。对基本问题的解答有助于学术合法性的建立,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王更喜学者探讨了“法治”与“法制”概念的差异,认为“法制”一词强调法律的工具属性,实际运行中时常成为优势力量的附庸,而“法治”意涵更加丰富,既有工具性的一面,又存在对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价值性追寻 [8] 。学者胡菡菡指出概念模糊带来的弊端,认为基本概念不清晰,理论对话不足使得研究发展迟缓,难以适应当下多元、立体的自媒体传播格局 [9] 。此外,徐燕斌学者查阅了秦律汉简以及清末法律典籍,对当时法律传播实践进行了回顾,从时间维度丰富了法治传播研究的知识密度 [10] 。周丽珠学者从语言学角度入手,对法治传播过程存在的语言专业性与理解通俗性间冲突进行了分析,令人耳目一新 [11] 。
法律研究。该研究路径凸出研究中的“法”的因素,包括法治传播中普法责任分析、法治新闻报道中的法律关系分析、具体法律宣传研究等。学者陈思明从法治文化基础、法治运行原理、法治理论价值和法治传播价值四个方面对“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进行分析,指出该制度是普法动态化与新时代公权力监督常态化的需要,增强了现行普法主体的积极性,从制度层面推动了普法机制被动向主动的转化 [12] 。王平学者对我国新闻报道中的法律关系分析后,指出当前报道中因参与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存在法律“模糊地带”,从而导致非法获取信息、侵犯个人利益、舆论审判司法等冲突。其主张从科学立法、媒体教育、新闻工作者法制观念提升等方面着手改善 [13] 。王亚楠学者调研了《民法典》《广告法》传播情况,同时对法律援助中的制度与行为因素进行分析,指出在分众传播的当下,普法教育不可松懈,要主动回应民众关切的话题,创新法制传播形式,促进法治传播从制度规定向制度与行为双向转化 [14] 。
传播背景研究。移动终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结合推动了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给既有传播方式带来了挑战 [15] 。同时,面对复杂国际形势,增强国际法治传播能力,助力中国法治国家形象建设成为重要研究点。技术方面,新媒体法治传播所起的作用已成为共识,研究多是针对规制不足、主题泛化、娱乐功利等弊端提出规制。学者侯金亮使用“功能–结构”理论分析了新媒体法治传播的功能,提出法治化、“价值–技术”多元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完善从业人员自律机制三条治理路径 [16] 。李昭熠学者主张以媒介融合为契机,探索多渠道协同模式,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形成合力,形成“政务普法网站 + 双微协同”、“移动客户端+”等普法新模式 [17] 。社会背景方面,张法连学者指出新时代我国增强法治国际传播的必要性,认为我国在法制外宣领域存在“对外不会说,说了听不懂,懂了不敢信”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国际传播提升包括国家法律形象、法治政府形象、公正司法形象和法治社会形象在内的整体法制国家形象 [18] 。
政策与策略研究。中共中央陆续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为法律普及、法治文化建设指明方向。这与我国多主体普法、全民普法的要求相适应,同全面提升民众法制观念的任务相协调。相关研究方面,陈思明学者在八五普法开展之际,对我国普法历程做了回顾与总结,指出历次普法规划在对象、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其认为当下普法实践需要在确保政治性、全面性、有效性、联动性基础上,将社会公众纳入到责任主体当中 [19] 。学者何家华、李林则聚焦“全民普法”理念,考察了其产生与内涵,阐述了这一理念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20] 。此外,一些学者对具体传播策略进行研究。柴哲宏学者在考察广播、电视、短视频等媒体形式后,主张通过推动类型化与多元化传播,建立科学传播效果评估体系,保持内容专业性的同时打破节目间同质化倾向,提升传播效果 [21] 。张季萍学者更加关注个案,分析《法眼》抖音号、《法律讲堂》等节目后指出“酒香也怕巷子深”,新媒体时代法治节目重内容的同时也要树立用户意识,要通俗化表达,多元化传播,体系化输出 [22] 。
涉农法制传播研究。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大力增强农村法治建设,将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相关研究包括基本情况分析与策略研究。基本情况方面,叶国平等学者回顾我国农村普法历程后,认为农村普法在内容、定位、方式处于动态变化中。早期存在重视程度低、执行不力等情况,在后续普法中才逐渐改善。具体实践中将普法教育与村民实际需求相结合观念,推动“送法下乡”向“迎法下乡”转变 [23] 。刘金海学者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对农村法治传播情况以及农民法律意识进行了调研,指出电视成为村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24] 。普法教育后我国农民法律意识虽得到增强,但如何提升涉农法治传播效果仍需研究,学者王平建议增强从业者法律意识,采取寓教于乐表达方式,关切农民切实需求,加强违规行为监督等措施 [25] 。学者李小萍从农民主体出发,认为关键在法治传播中激发农民主体意识,确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和引导农民权利发展 [26] 。近来涉农法治传播研究有遇冷之势,固然议题冷热转换有其自身逻辑,但面对全国尚有众多乡村人口的社会现实 [27] ,加强研究,促进法治教育,提升基层法治信仰仍有重要意义。
4.3. 热点脉络分析
时间线图谱将聚类词按时间顺序从左到右排列,表示热点变化顺序。关键词突现图展示某些关键词一段时间内突增或突减情况,反映研究热点重大转向。将1991~2023年关键词按照时间绘成图谱,如图7所示,同时将关键词突状况绘制成图8。结合两者分析,可将该领域热点研究分为起步、发展、杂驳三阶段。

Figure 7. Timeline diagram of keywords (1991~2023)
图7. 关键词时间线图谱(1991~2023)

Figure 8. Emergence diagram of keywords (1991~2023)
图8.关键词突现图(1991~2023)
起步期(1991~2000年)聚焦于法律规范、法律文化、法的精神等基础法治理念,解决“传什么”的问题,这与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密不可分。十四大(1992)后,立法进程加快,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推动法律法规快速普及成为当务之急。“一五”、“二五”普法规划中“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的表述 [28] ,反映出该任务的迫切性。但这一时期普法多是法律知识的单向传播,民众处于被动接受状态。高效传播背后群众的参与权和认同感成为后续研究方向。
发展期(2001~2012年)关注全球背景、新传播形式、法治转变等方向。全球化、法治、主持人、法律信仰、专业频道等成为研究热点。原因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频繁的国际交流带来一系列制度与观念碰撞,推动我国法治制度、观念等方面变革 [29] 。实践中《法治进行时》《今日说法》等新形式普法节目带动了法制节目主持人、法治频道等议题研究。前述群众参与权和认同感讨论纳入“法治精神”、“普法策略”研究。这一阶段研究视野更为开阔,对传播媒介、传播行为等议题也逐渐开展研究,呈现“自觉”状态。
杂驳期(2013~至今)在移动互联网加持下,传播生态发生剧变,法治传播研究呈现多样化特征。既有为应对新国际态势而推动的法治国际传播研究,也有应对老人、学生等特殊群体的传播教育研究,以及多种媒介组合传播研究,特定媒介的传播策略研究等。多样性议题反映法治传播研究所蕴藏的巨大潜力。
5. 总结与讨论
九十年代初,我国法治建设加速,此时法治传播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之后,随着国际交往的密切以及对于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动,相关研究增加,发文量快速上升。在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加持下热度增加,议题不断丰富,研究视野从初期关注内容研究,逐渐拓展至媒介、渠道、受众等因素。同时,研究者也更加关注法治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将国内与国外结合,从而整体塑造我国法治国家形象,反映了我国法治传播研究从浅入深、从局部到整体的趋向。通过对法治传播研究的整体考察,我们能看到技术、政策、社会现实三者所构成的互动关系。早期普法时,考虑民众法治素养对于基础知识的偏向,以及电视媒介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后,对于普法主体的拓宽、普法对象的增加、渠道和方式的转变等都反映出三者的相互影响。总体来看,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为法治传播提供了现实需求,而媒介技术的进步则不断为之注入更多的可能性,二者相互交织,融合于当前处于冲突与变革的现实社会当中。
最后,针对既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在此提供相应建议,供后续研究参考。1) 对于学界关注度不足,或可采取多形式(征稿、约稿、论坛等)、多主体(高校、司法机关、法治宣传部门等)、多渠道(线上、线下、二者结合)的方式,提升法治传播研究的影响力。2) 关于研究质量,在后续研究中,相关学者不妨将研究“精雕细琢”,选择与主题契合的重点刊物,从而提升研究质量。3) 提升合水平方面,研究人员需打破学科、机构、地域壁垒,促进多元思维融合下的交叉合作,开拓研究视野,丰富研究主题。4) 针对研究方法失衡,需要避免路径依赖,采用多种方法,使用个方位“探照灯”来多角度“照亮”研究对象特征。
基金项目
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社会实践课程《媒介融合田野实践》”(项目编号:2021shsjkc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