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共十八大以后,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三农问题”逐步得到有效缓解。但由于粮食价格增长弹性较小,而农业生资价格和机耕作业费刚性增长较快,粮农收益空间被大幅压缩,很多粮农利润都在盈亏线上徘徊,这严重地影响了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期间,国家建立实施了粮农收益补偿等引导性政策,中央财政每年向粮农发放补贴平均下达100亿元以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显著性略弱。为此,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应“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1] 。足以说明全国普遍存在粮农收益保障体系不健全,已建立的相关机制执行不到位,落实效果不突出,粮农收益收到不同程度威胁等问题。对资源型城市来说,迫切需要解决的替代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就业等突出问题,粮食不仅是消除饥饿解决温饱的需求,更是满足轻工业发展原料供应和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所以,研究解决其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建设,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
2. 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普遍认为粮食是世界生存保障,许多国外学者都将粮农收益视为粮食保障之关键。Andreu Mas-Colell等(1995)早就提出,粮食是未来世界难以解除的担忧,农场主生产利益不容忽视、破坏和侵犯。为此,应建立粮农收益保护措施 [2] 。由此掀起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研究热潮。G. Heor (2019)认为地方政府应优化农业生产体系保障粮农收益,改善和升级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科技供给效益;实施农业生产模式转型和科技引领,改善和升级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为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积极转化和经营科技成果的外部金融等支持环境 [3] 。Carl Smolian (2020)认为没有收益增长,空谈收益保障是毫无意义的。应建立政府投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长期融资机制,扩大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等,促进农业工业化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增加粮食生产主体收益 [4] 。Zhorg K和Tu W (2019)认为应建立健全农业企业利益联动机制,合理协调企业、农民和各企业实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共同实现多种收入增长,建立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机制 [5] 。
在国内,学者高度关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研究,多数学者认为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关键;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高强(2022)从土地流转和保护角度,提出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措施,主张应加强节本增效的政策衔接配合,健全土地流转和设施用地政策,严防农村耕地撂荒 [6] ;蒋和平(2022)认为应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和激励发展生态高值高效粮食产业,地方政府应建立粮农增收保障政策,包括不可抗力导致亏损的分类直补政策和新型农民培养政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生产技能型、技术指导型、产业服务型、市场经营型和专业管理型的职业农民,提高其抵御农灾能力 [7] ;芦千文、孔祥荣(2022)认为,应健全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补齐农业生产服务政策短板,推动种粮农民生产经营方式转型,提升农民种粮要素服务支撑体系 [8] 。有学者提出“政策保本、经营增效”观点,得到普遍响应。刘慧(2022)认为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保供稳价直接关系粮食等农业生产稳定。农业政策至多只能起保本作用,要让农民种粮有钱赚,还需靠经营增效和利用农资集采成本优势 [9] 。孙生阳(2022)也认为,政府应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体系,实现政策保本。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对种粮农民的培训力度,狠抓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培育,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农收益 [10] 。近年来,学者越来越关注种粮成本与风险控制。宋玉遐(2023)就认为,要降低种粮成本和风险损失,粮食种植集约化程度、机械化和社会化需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资源配置应更合理,保障粮食生产经营效率 [11] 。
综上,学界一致主张将国家政策作为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突破口。国外学者强调生产补贴保本、生资价格平抑、农业信贷和职业农民培育等政策体系;国内学者提出粮食价格保护、农业保险赔偿、促进土地流转和加强农业生产及农机补贴等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体系。但针对大庆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问题的研究还很鲜见。从而,为命题研究创造了十分宝贵的空间;前人许多重要研究成果和主张,可为本研究提供重要的科学借鉴和参考。
3. 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涵义
3.1. 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概念
通常认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是指在粮食生产过程中,保证其有足够的收益,以确保农民的粮食生产和收益的有效实施。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狭隘性,可理解为农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狭义概念。实际上,种粮农民(以下简称“粮农”)收益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比如销售收入要素、生产投入要素、政策补贴要素等,各要素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比如收入扣除成本为粮农净收益,收入与收益成正比,成本与收益成反比等;政策补贴可减少生产要素投入,从而增加粮农收益等。这些要素关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持续运行,并进一步地与各种内部、外部要素发生联系,并产生不同结果。比如当收入受到市场购买力、供求关系影响而产生的价格波动,会使之朝着高低不同方向变化;同理,成本也将受上游农资供应价格、劳动力成本、机耕作业效率等影响而发生改变。因此,需要掌握影响要素关系的运行机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调整措施和方法,确保收支变化都能够朝着有利于收益增加的方向运行。由此可见,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实质是指农民在粮食生产过程中,保证其能够取得并实际获取和拥有足够收益的要素结构关系和运行机理,旨在让种粮农民拥有足够收益支撑其持续从事粮食生产。
3.2. 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客观效应
狭义讲,种粮农民收益即为粮农收获粮食后进入市场流通并收取现金利益的过程;但从广义角度看,种粮农民收益应涵盖粮食生产销售全过程的利益形成体系,具体包括种粮成本控制、灾情损失控制、机械收割产量保障、物流费用与质量控制、销售价格保障、收入资金结算保障等。可以说,狭义的粮农收益是农民物质利益的核心,也是需建立实施利益保障机制的关键;广义粮农收益是狭义粮农收益的延伸和拓展,即以粮农以理想的价格售卖粮食并及时足额获得现金收益,并且在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实现了最大化的预期净收益。与之相适应的收益保障机制,也应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但广义的收益保障机制,其保障领域更为广阔和全面,保障效能更强。
3.3. 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特点及其要求
资源型城市粮食生产没有收到应有重视,粮农收益被视为农民自发行为,其收益保障机制相对落后。大凡资源型城市都是靠“吃资源饭”延续和发展,即使在生命衰退期实行转型发展,也多数都不考虑农业,而是竭尽全力搞可以直接创造税收的大中型工商业的招商引资。甚至不惜代价地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党政高端资源,分环节划层次地成立招商引资责任“专班”。农业毕竟是位于“三大产业”之首的基础产业,经常成为党政领导工作报告中不得不提的行文结构要求,不论其思想上如何轻视,也务须要轻描淡写的总结一番。由于对粮食生产没有深深地植根于党政高层的治理理念之中,成为不可没有但不需重视的遭冷落产业。所以,各地的农业基础设施破坏殆尽,甚至连灌渠都完全荒废,即使农业主管机关也无人问津,“两会”代表委员有关提案也很少立案解决。据调查,大庆市所辖四县特别是肇州县境内,绝大多数农村没有水库,也就不见一条可用排涝灌渠,几乎没一眼可供全村(屯)统一使用的机井,任凭百姓和两会代表委员多么强烈呼吁,党委政府都无动于衷,调研干部熟视无睹。这种农业环境下,农业生产全靠农民拼命,农民收入全靠老天脸色和心情。粮农基础收益都无法保障,增加收益等便成为无稽之谈。这也从侧面折射出资源型城市健全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资源型城市迫切需要健全粮农收益保障机制。抛开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战略大计不论,单说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发展,绝对不能跨越和脱离发展轻工业。正所谓“粮头食尾”、“粮头工尾”。大庆作为旱田种植区,是全国著名的玉米主产区,还生产高粱、葵花、大豆和旱稻等。这些粮食,不仅保证城乡口粮消费安全,还牵涉到能源产品如酒精、再加工食品如玉米浆、淀粉、油脂等,还有各种饮品、营养品和滋补品的生产等,这都是关乎百姓生存和生活质量改善不可或缺的产业形态。从产业链角度看,粮食及其加工的副产品和剩余物,是饲料生产的主原料,成为养殖业发展的“主食”。因此,农业成为畜牧业不可替代和或缺的上游产业,畜禽加工又是畜牧业的下游产业。所以,粮食处于资源型城市食物链的顶端,虽无法决定城市发展的命脉,却牢牢占据着城市运行的“命门”,能注定一个城市的生死。所以,对于没有丰富的可替代资源的资源型城市来说,实现转型发展要从重视农业开始,重视农业必须从粮食生产入手。重视粮食生产就要主抓粮农收益,建立健全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凡是国家给予农民的补贴等,地方绝不挪挤贪占;凡是欠农民的,务必想方设法帮助农民催收到手;凡是亏农业的,一定抓紧投资落实解决;凡是占农民的,必须马上归还。
3.4. 资源型城市构建实施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必要性
3.4.1. 资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资源型城市脱离不可再生资源依赖而独立发展是迟早的事。为此,全世界资源型城市无一不尽心尽力谋求经济转型和升级发展,以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转型发展中,最重要的任务是“保盘”,保城市生存盘,保人口人才盘,保经济结构盘。也就是当资源趋近枯竭或已经枯竭,而城市能岿然不动。这样,就必须依靠资源依赖期城市,牢牢把握地方本级的基本命脉即人口,不求增长但绝不能快速流失,尤其是城乡人才资源不能大量流失。人口决定农村社会经济形势走向,也必然决定着城市和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与稳定性;农业劳动力人口、种粮经验丰富和科技头脑发达以及有组织号召力的农民一旦流失,农业必将衰退,农村渐趋凋敝,伴之而来的,是城市粮油果蔬短缺和物价上涨,大量轻工业或农产品加工业材料供应困难,引发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商业投资资源外流或撤退,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城市全面萧条。这绝非危言耸听,国际国内都有过先例,教训十分惨痛。所以,作为城市生存依赖和城市经济振兴支撑的农业经济,特别是粮食经济,应成为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进入资源衰退和枯竭生命周期的资源型城市,必须重视农业振兴,而粮食生产当为重中之重。而保障粮食生产和商品粮供应的最为关键一点,就是通过建立实施有效的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全面保障农民收益,稳定农村人力资源,推动农村振兴和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3.4.2. 正确处理粮农收益机制关系的客观需求
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发展,需要立足当地经济资源和条件,发展可持续性强的轻工业和商品流通业,并依此带动服务业发展。粮食是东北域资源型城市最稳定、最丰富也是最宝贵的经济资源,是大庆发展城镇工商贸服业的基础。保护粮农收益,就是保障商品粮生产供应,成为化解资源型城市发展替代产业矛盾的关键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压舱石”。为此,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首先是物质利益保护与精神利益保障相结合。粮农常年辛勤耕耘劳作,又受到自然环境制约,能创造的收益很低微,也极不稳定。其周而复始的高强度劳动付出,与收益期望很难匹配,甚至常因天灾而颗粒无收,依靠积蓄维持生存和简单再生产。所以,他们需求的主要是价值体现,最重要的就是可以维持和改善生活以及再生产投入的巨大物质需求,也是对劳动成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尊重。为此,建立粮农收益保障机制,要侧重物质利益保障的政策制度建设,该给农民的必须都给农民,而且应给足给到位,不能以管理费、分期付等任何名义和借口,违规地克扣勒卡,侵害种粮农民利益;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农民收益都是第一位的“三农问题”,而农民的思想、情绪稳定和心理平衡,便是与获取收益满足感息息相关的重要干扰因素。可见,资源型城市既要搞好农民耕作收益保护,还要正确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抓好农业经营体制和农村社会环境建设,积极做好农村城镇化建设工作。
其次,是粮农基础收益与粮农增长收益保障机制相衔接。土地耕作质量影响粮食产量和质量,质量决定价格水平,产量影响收入规模。为此,要从夯实粮农基础收益机制入手,在粮食生产投入系统,集中搞好厉行节约和风险止损,保障种子肥料生资无害化和高效化,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机耕服务,全面恢复全域村屯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修复,确保粮农的生产投入低风险或无风险、高效能,切实能够保证农民种粮有收成且能够丰收,收获见利益且收益稳定;并且,要确保国家给予的粮食种植补贴及时足额地补贴到位,遭遇天灾农业减产绝产时保险要及时测产赔付损失,因故未参保的粮农损失要建立特殊救助办法。同时,要完善粮农增加收益保障机制。粮食收获了,能不能卖出高价钱,怎样能卖出高价钱。这不仅是农民个人关心的问题,而应成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问题。表面看,粮款收入农民囊肿,是其个人收益。但实质是粮农安心务农的农村人口稳定和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守田种粮的发展大计,是商品粮持续稳产高产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长远大计。所以,各级地方政府要有大高瞻远瞩的治理理念和高度开放的思想胸怀,拿出切实行动来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使出城市招商引资的能量和政策策略为粮农找市场、谈价格、监督收购和粮款结算。
4. 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架构
4.1. 资源型城市构建粮农收益保障机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农业稳市、以粮兴农、因粮富民为指针,认真总结垦地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建设和生产经营等成功经验,努力借鉴农垦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创造与驻庆农科高校院所的科技联动和智慧融合平台,构建适宜大庆粮农的收益保障体系,形成粮食增产增收经营体制、政策制度、执行措施与办法交融的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确保调动粮农积极性,扎根大庆安心种粮、种好粮、多种粮,并为自身持续创造更多收益。
4.2. 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的组织机制体系
粮农收益形式和来源渠道多样性,决定了其对保障机制需求的多类型化和多层次化。从收益模式对应需求的保障机制角度,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应分为粮农基础收益保障机制、粮农增加收益保障机制和粮农实现收益保障机制三类;每类收益保障机制都对应地分布在一个相应的收益生成系统内。其中,基础收益机制是粮农收益免受农业生产系统息息相关的内外部环境要素损害的保障系统,称之为“农业环境系统”,包括各种可能影响粮食产量、质量和销售价格的农业生资品质与价格、机耕作业质量效率与费用、农业基础设施辐射面与可用性等牵涉到粮食产能投入节支降耗的要素;增加收益保障机制对应着粮农收益生成并逐步增长的粮食生产过程,或说是粮食生产过程中通过粮食产量和质量要素应该产生并增产增收的保障体系。因此,自然应分布于农业生产系统,并广泛地寓含确保粮食丰产丰收的代收代储质量与效率、灾害抢收和保险赔付、晾晒仓储运输和销售渠道与价格保护等要素活动;实现收益保障机制分布在收益管理系统,着重应解决收获粮食销售能不能直接拿到钱和收款后如何合理安排资金问题,主要包括销售粮食收入的现金结算保障、农业信贷偿还秋整地作业费控制、农机维修养护和再生产资金储备等安排,直至进入下一个农业生产循环。粮农基础收益机制包括地权保障机制、生产经营体制创新保障、经营创收机制、政策保护机制这四个机制单元;粮农增加收益保障机制包括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科技支撑机制等三个机制单元;粮农实现收益保障机制包括环境保障机制、粮食销售风险预警和结算监控机制三个机制单元。需注意,不仅各机制单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而且每个单元还统领这若干影响单元功能和运行趋势的相关要素。例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体系。
首先,地权保障机制、生产经营体制创新保障是保障农民生产的基础,确保农民有稳定的土地资源和现代化的生产手段,经营创收机制、政策保护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加以推进和实施,成为是保障农民基础收益的关键 [12] 。其次,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制定相关政策和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和权益不断提高。毕竟,现代粮农收益,不能完全局限于其生产粮食创造的经济价值,还要兼顾农业生产闲置季节的“务工收益”;同时,建立农业科技支撑机制和环境保障机制,用科技功能和手段,推动粮食生产现代化、标准化和数字化,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农民生产效率和质量提升粮食质量,降低种植成本,增加粮农收益。最后,粮食销售风险预警和结算监控机制是保障农民收益实现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粮食销售风险预警和结算监控机制,防范风险,确保农民收益。从中看出,各种收益机制之间,都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紧密关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体系,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和权益,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4.3. 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架构
分析表明,粮农基础收益机制作用于农业环境系统,主要是农资装备投入和农业基础设施保障等生产投入系统;增加收益机制作用于农业生产系统,是涵盖粮食种植、耕作栽培管护、粮食收割到寻找收购市场的整个生产过程;实现收益机制则作用于收益管理系统,实际是粮食脱粒销售并切实取得全部现金收益,进而对售粮款进行支配和管理的整个过程。每个系统内,都存在若干生产和经济要素活动,各自分别接受相关政策制度措施的运行保障或保护。这样,就形成了相对健全的粮农收益保障机制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

Figure 1. Income guarantee mechanism system for grain farmers in resource-based cities
图1. 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体系
图中显示,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体系架构,总体上由战略层、战术层、操作层和执行层构成,但最终解决方案不外乎三个方面:中央和地方的法规政策保护、农民强化经营管理自保、村集体组织如村委会和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互助组或家庭农场联合保护这三大核心措施,也是各级机制要素和运行指标的全面汇集和综合。换言之,所有的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其健全性评价都应围绕国家法规政策、粮农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村集体组织动员联保三个维度展开。其中,粮农经营管理自保是起决定作用的内因,是解决粮农收益保障的核心,也是其收益保障机制建设的根本;法规政策保护和村集体组织动员联保,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外因,它们以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根本出发点,旨在助力农民增加种粮收益,致力于降低农民生产风险打击。实践中,三者缺一不可,并互为影响和作用,形成国家重点扶持和保护但不“包办”、农民积极自救自保为主但不孤立、村集体努力动员不能无作为的综合型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形成完善、健全的综合型保障体系,是研究贯彻落实农民利益诉求反哺农业生产的客观评价依据。
5. 资源型城市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实施
5.1. 法规政策权利保护
5.1.1. 加大粮食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力度
增加收益保障机制,是在确保无损害收益要素发生和灾害损失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新品种培育选用、农业新科技成果运用、现代化设备装备投入等生产要素运用,确保粮食产量提高,并通过新型农业主体和现代农民的先进营销渠道和手段,促进粮食以理想化价格销售确保粮农收益增加的保障体系。其中机械收割降损督查,是粮食出产区政府应尽快落实的重要工作。长期以来,机械收割工作不论是农民自养机车作业,还是委托农民合作社代收,也有地区采取雇用国有农场“代耕”,都当成农民自发行为,基层政府完全不介入或置之不理。结果,经常出现收割机故障、代耕代收作业讲效率枉顾质量,轻则造成粮食丢夹落穗,重则延误收割农时,出现增收不增产现象。这方面,在农业机械化比较落后的大庆五区四县乡村屡见不鲜,农民苦不堪言;晒场收储物流环境和粮食市场价格保障等机制,同样不能看作是农民自家的事情,政府至少应先行做好基础铺垫和专业引导工作。就大庆农村实际情况看,自从1983年土地承包到户以后,普遍再无统一的粮食晾晒、通风、脱粒、存储的场院,完全依靠农民在自家院落或村屯空闲岗地甚至在道路、公路上晾晒粮食,遭损很大而且耗费工时过多。对此,建议借鉴国有农场经验和“通村路”做法,在每个自然屯分别建造不少于5000㎡的混凝土硬面场院,其使用分配和管护实行屯长负责制。
5.1.2. 为粮农宣传辅导政策法规
实现收益保障机制,是在粮食进入交易市场并完成交易后,能够确保粮食销售资金及时足额结算到粮农手中,并形成可支配资产入偿还农村信用社或商业银行贷款本息、预付或预留下一生产周期生产资料购置款、农机农具维修改造与配件采购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买两款结算监控措施健全实施。实践中,一些粮食加工企业在粮秋收季节集中收储原料粮,但由于资金储备不足,往往欠付农民大量交售粮食款,使粮农收益掩埋了很严重的风险。比如大庆市大同区酒精厂,2020年和2021年收购周围农村的农民玉米,累计欠粮食款数千万元。虽然有政府担保,但政府也无力代为偿还,农民叫苦不迭却又无可奈何。农民是以种粮为生的弱势群体,承受风险能力相当弱,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村委会)应切实承担起为农业生产和农民收益服务的职责,既要保证国家给予的政策补贴不降任何借口、不打任何折扣地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还必须高度关注辖区农民秋后售粮动向。凡是集中向企业交售的,基层党政干部和村委会成员一定向农民宣传《经济合同法》,辅导农民如何订立粮食购销合同,索取该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规范《欠据》;指导农民认真做好农民降低和削弱收益风险的帮扶工作,稳定粮农生产信心,提振而不是打击种粮的种粮积极性。
5.2. 加强粮农经营管理自保
种粮农民辛苦工作一年,能获得的收益屈指可数。如果遇到天灾,可能出现减产甚至可能绝产到颗粒无收。为此,广大农民应学会千方百计自保。首先,应积极参投阳光农业保险。阳光农业保险是农民自发组织和筹资、由国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机构,被称为“农民自己的保险”。由于受信息化条件限制,大庆市多数地区农民至今并不知晓其内涵和价值。为此,建议农村干部带头参保前提下,要积极宣传动员本村屯百姓,争取不漏一户地投保。这样,一旦遭遇天灾和不可抗力威胁,保险就成为降损、止损的最重要、最可靠的自救举措。在大灾之年,损失能够得到一定弥补,便是“少亏为盈”。所以,投保是农民自我保护收益的最有效手段,务必高度重视并落实到投保行动中;其次,要多学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用科技武装农业生产力。懂科学才能精技术,才可以大胆利用新品种、新肥料、新装备和新技术,将农业耕种和植保等农业生产管理全称融入科技武装,才能科学地抗旱排涝和除虫灭草驱灾害,实现稳产高产增收益;最后,要实施标准化作业和精细化管理。农民要善于固定资产投资,独家或联合出资购置大型农用和运输车辆、无人机、灌溉设备、耕种机械和农具、庄稼成长和气象检测设备等,全面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作业,田间管理要自动化和精细化,确保粮食增产的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劳动力,腾出时间搞运输和外出务工等赚钱,全面增加收益。
5.3. 村集体组织动员村民联合保护收益
作为代行村集体组织职能的村委会,应切实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按照目前黑龙江省的村集体编制,各行政村村委会下辖各自然村(屯)均设立“小村长”或“屯长”,负责执行村委会下达的各项行政指令,领导和协调所在屯的各项事务性工作。要正确发挥这些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对农民收益的联合保护工作。粮农收益最核心的是粮食销售收入。为此,建议在村屯农民粮食交售和收购环节,由村委会全面负责,就近联系粮食收储公司,并商谈交售粮食质量等级与价格、扣水扣杂规则、集中交售时间段、资金结算办法与要求等相关事宜,并通过屯长向粮农发布通知,由农民自行决定交售品种、数量和运输;各村屯应限制粮农与外来粮商直接与村民直接交易,应成立由屯长和2名义上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售粮委员会,负责与外来收购粮商就粮食收购价格与现金结算等适宜进行谈判,谈判确定收购后通报村民交易,并做好谈判与交易记录,每年向全体民村公示一次。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杜绝农民交售粮食风险,确保丰年增加收益。在此过程中,经过村委会确定统一交售给粮食收储公司和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原则上应一律即时现金结算,即“一手交货一手收钱”。倘若发生先收粮后付款的,村委会应承担敦促收购单位尽快结算粮款并承担违约利息的责任,避免农民承受粮食销售风险;如有村民不执行村屯组织有关粮食交售意见和决定,自主对外交易且经研判切实存在风险的,屯长和谈判委员会应积极劝阻,但不予强行阻止,毕竟发生风险由农民自身承担。
6. 结论
特别强调支出,增加收益保障机制中的“农闲创收保障机制”,需要基层政府用执行行动和服务理念加以合理保护。受气温和光照时间影响,黑龙江农业生产每年一个循环,即每年只能种一茬庄稼。这样,一年中有5个月左右时间处于整体农闲状态;此在机耕作业逐渐取代手工耕种时代,粮食种植、田间管理和收割等农忙时间大幅缩短,农业生产从春到秋也会有一些空闲时间。除了家务外,体力充沛、精力旺盛的农民们会不失时机地到处务工,从事为种田大户插秧栽苗、构建或维修大棚、采摘瓜果、做建筑力工等工作。从而,在不影响自家农业生产前提下,创造额外收益。这是利农利己也利国的好事,政府和社会都应予以鼓励和支持。那么,政府在行政监管等方面,就应该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手下容情,不能派出所民警动辄就上道检查农民自驾农用车、电动车,而应采取正确引导和热诚劝导的方式,帮助农民解决务工负担和压力。基层政府所有领导干部和职工都务须明白一个道理:自己苦心、费心、热心工作,才是为农民贴心服务;只有贴心服务,才能让农民暖心;农民暖心,才能安心务农。这是农村基层党政工作的基本守则和“王道”,是稳定农村人力资源和建设粮食生产大军的硬道理。为此,提出如下三点主张:
1) 围绕粮农收益保障目标安排部署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建设。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应从支出节约的基础环节着眼,以增加农民收入渠道、结构和规模为重点,以农民收入能够切实转换成可支配利益为根本,构建基础收益机制、增加收入机制和实现收入机制健全性、完善性和系统性的战略层级。
2) 粮农收益保障机制要明确全责并筑牢责任评价体系。国家有宏观调控法度,农民有自制自保风度,集体有联控联建热度形成以国家保护为基本、以农民自强自保为根本、以村集体联动督促为辅助的“三位一体化”收益保障机制,作为对地方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效果和执行力的重要责任评价层级。
3) 基层党政机关务必认真履职确保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层层落地招招见效。党政机关特别是基层乡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的责任评价目标,紧密围绕宏观战略层级内容对战术层和执行操作层的要求,因地因时制宜地研究制定具体化的粮农收益保障机制体系及其落实执行办法,确保粮农收益保障机制建设有条不紊,内容有章有节,落实掷地有声。
基金项目
大庆市人文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大庆市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研究》(DSGB2023013)。
参考文献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