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本文以“艺术新课标”来代指“2022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 [1] 。“艺术新课标”对目前实施的2011版课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完善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动,此次课标修订从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课程实施等方面向全体艺术教育工作者与学生的工作和学习提出了基本的要求。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基本正按照2011版课标进行,但有许多问题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本文结合实际教学情况,对艺术课程中音乐课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与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使音乐课程对学生艺术能力的综合发展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尽可能发挥到最大化。
2. 2022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音乐部分浅析
“艺术新课标”对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等具体内容均做了细化与调整。首先,在课程标准方面完善了培养目标、优化了课程设置、细化了实施要求;其次在课程内容方面强化了课程育人导向、优化了课程内容结构、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增强了指导性、加强了学段衔接。结合文件具体内容,笔者对音乐课程标准中做出的具体改动进行简单的梳理与分析。
2.1. 紧贴年龄特征,学段划分精准
此次颁布的“艺术新课标”将学生的学段进行了新的划分,由之前的三个学段:1~2年级、3~6年级、7~9年级,重新规划为四个学段:1~2年级、3~5年级、6~7年级、8~9年级。学段划分更细致化,使教学方案更加贴合各个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为了兼顾“六三”学制、“五四”学制的不同要求,将6、7年级的学业要求进行了单独的更为详尽的表述。
1~2年级的学生从幼儿园刚刚步入小学,形象思维活跃,好奇、主动、模仿力强等身心特点非常突出,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适合着重地培养其对于音乐的好奇心与探究欲,这是培养儿童对艺术特别是音乐感知能力的良好契机;3~5年级的学生随着认知范围的不断扩大,体验与探索事物的能力不断增强,审美能力也在逐渐加强,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就可以在音乐教学中加入一些思想层面的内容,更利于发挥音乐对人的教化作用,例如激发学生对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以及对待事物的乐观态度等;6~7年级的学生生理、心理已逐渐成熟,在学习与生活上也初步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就可以在教学中加入更多思想层面的内涵与蕴意,如爱党、爱国、爱社会等。在音乐素养方面则更应注重对音乐欣赏、感知、评述的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不能再浮于表面;8~9年级学生的心智已基本成熟,大部分学生已步入青春期。在这个成长的特殊时期,学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意愿增强,表达感情的方式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们对于音乐的认识与理解逐渐有了个性化,对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不仅要在意识形态层面上进行培养,更应培养其具备一定的音乐的欣赏和创造能力。
2.2. 明确指导思想,课程内容细化
此次颁布的“艺术新课标”在教学内容方面作出最大的改动就是更加具体化,不仅明确了“为什么教”、“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还明确了“怎么教”。其次就是突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强化了音乐的教化作用。
如图1所示,在欣赏、表现、创造、联系这四大主要艺术实践的基础上,“艺术新课标”对不同学段的学生提出了具体的学习任务,并将学习内容嵌入到学习任务中。其中1~2年级低年龄学段的课程内容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唱游”。所谓“唱游”就是让学生以唱歌为主,通过身体律动等多种表演形式来反映音乐并展示自己情感的活动,其特点可以总结为“寓教于游戏”,以此达到培养和提升儿童音乐感知能力的目的。其他学段(3~9年级)的课程内容首先是将评述与听赏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学生在聆听的同时要感知、体验音乐表现要素,这里我们可以将欣赏与评述的过程简单地总结为四个步骤:感知、听辨、理解、表达(评价)。“艺术新课标”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学生对音乐的独特感受和见解,鼓励学生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达。”其次,将小型歌舞剧表演作为独立的学习任务。小型歌舞剧是集音乐、舞蹈、动作、美术、文学等诸多要素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有助于加强音乐与其他艺术类学科的联系,也利于提高学生的跨学科实践能力和综合表演能力。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感受民族艺术文化的精髓、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艺术课程在培育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学段的教学目标中都明确指出“以中国作品为主、外国作品为辅”的教学内容配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放在1~2年级学段学生音乐课程的初始位置,并着重强调各学段学生应学习或欣赏不同难度的我国民歌、戏曲、舞蹈等多形式的艺术作品,将本民族的优秀艺术作品放在音乐课程的首位,这为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以及坚定文化自信提供了坚实的教育基础。
2.3. 评价过程具体化、人性化
评价是检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此次颁布的“艺术新课标”中将“主要环节评价”具体划分出了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期末评价三个部分,要求将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与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评价,特别强调了教学评价要全面、综合。其次,要重视艺术课学习的过程性、基础性考核与评价,这也充分坚持了以素养为导向、以评促学的基本原则。
关于艺术学业水平考试,对考试命题的要求作出了十分精确的说明。给予学生艺术学习的自由选择权,根据学生的选择进行专项考核。

Figure 1. Curriculum content framework of music
图1. 音乐学科课程内容框架
3.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堂现状
“艺术新课标”中明确提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课程基本理念,音乐课程不应是直接“灌入式”的知识输出,而应是以引导的方式让学生体验、感悟、实践与创造的过程。但目前,音乐课程的开展情况却陷入了机械化与程序化的境地。
日照市新营小学是1997年10月新建的市教育局直属小学,现有43个教学班,学生3015人。教职工100人,中学高级教师18人,省特级教师4人,省教学能手4人,全国、省、市优秀教师、劳动模范、教学能手45人。学校曾荣获“山东省教学师范学校”、“山东省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等30多个奖项;还设立了春季读书节、夏季艺术节、秋季体育节和冬季科技节“四大节日”,也曾入选山东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拟命名单位名单,在日照市中小学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下文中笔者将以日照市新营小学为例,将目前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中存在的问题及“艺术新课标”实施的展望进行简要的分析与讨论。
3.1. 教学内容开展过于简化
首先就音乐课中的欣赏、表现、创造三个主要部分的课程开展进行简要地分析:歌唱课的教学步骤普遍为:先听一遍歌曲——朗读歌词——老师介绍歌曲——学唱;欣赏课的教学步骤普遍为:听一遍曲子——老师介绍作曲家、演奏乐器、曲子所表达内容;器乐课的教学步骤普遍为:聆听——老师标注教授指法(目前新营小学音乐课器乐学习部分为葫芦丝、口风琴)——练习;而关于编创课程(包括即兴表演、音乐编创等),课程开展率则极低。
课程导入是让学生对新课程产生兴趣的关键一步,却也是音乐教师最容易忽视的一步。激发和培养学生对于音乐的兴趣是一节课程顺利进行的铺垫。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却往往将这一步省略,并习惯性将音乐作品给学生听一遍后再直接将作品的理论知识及情感意义向学生灌输,学生失去了主动思考的过程,强行获取的知识只会使他们觉得枯燥无味,更不用说提起兴趣了。
在课程主体内容的教学中,仅以“学会”为目的追求数量,以完成课标要求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学会演唱多少首歌曲、演奏多少首乐曲”的硬性指标,但却忽视了学生对于歌曲或乐曲本身的质量学习,即歌曲、乐曲的情感表达和学生跟随音乐展开想象与体验的教学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是课标中课程性质对于审美性的要求。表现美的前提是感受美,音乐课程要做的更多的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如果音乐教学只停留在知识、技术层面,那么就失去了音乐课的真正意义。就如同“唱歌”是否等于“歌唱” [2] ,是一个非常值得广大音乐教师思考的问题。
3.2. 硬件设施不齐全,使用率偏低
音乐教室和钢琴作为音乐课程的基本要素是必不可少的,如表1所示,目前新营小学设有三间音乐教室,并配备一架钢琴、三台电子钢琴,但这些琴并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求,目前面临的状况是:一、二年级的音乐课程无音乐教室可用、无琴可用。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内容设置中,奥尔夫的声势教学与打击乐器(三角铁、沙锤、串铃、响板等简单的奥尔夫乐器)的课程内容安排是十分普遍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音乐教材中,声势教学与打击乐教学的部分根据不同学段的教材占比在20%~30%不等。日照市新营小学分别在每个音乐教室中配备了约每种打击乐器2~3个,但种类不尽齐全,且在真正的教学过程中,打击乐器的使用率是极低的。在与多位音乐教师交流的过程中得知,课堂纪律无法维持、孩子情绪无法控制是打击乐器无法真正投入课堂使用的主要原因。

Table 1. Current situation of music teaching equipment and equipment in Xinying Primary School
表1. 新营小学现有音乐教学设备、器材情况
3.3. 课程评价固化、片面
课程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态度、过程表现、学业成就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查的手段,但教师在实际的课堂评价中却常出现单纯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为标准进行评价的片面行为。以歌唱教学为例,在某节歌唱课中,老师要求每位学生对歌曲进行一次演唱,并对学生的这次演唱进行等级评价;同理的器乐课,老师教授给学生一段口风琴旋律后让学生自行练习,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后每人单独演奏,以个人演奏的情况为标准进行等级评价。这是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师最常用的评价方式,这样的课程评价都是非常片面的,也是音乐课程长期发展过程中教师形成固化思维的结果。
4. 新课标要求下授课方式新探
4.1. 以兴趣为出发点,引导式教学
目前中小学音乐课堂给人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教师授课思维僵化、语言肢体过于呆板。究其主要原因,我们可以归结为教师的“惰性思维”。我们可以把教师在一节课程的作用比做黑夜里大海上的一座灯塔,是起到指引、指明方向的作用;而学生就好比一艘艘小船,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无边际的向前。只有这座灯塔足够明亮,才能让茫茫黑夜中大海里的船只找到前进的方向,而相反如果这座灯塔只发出微弱的光,忽明忽暗,海里的船只就很容易迷失方向。这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教师正确积极的引导在课堂中是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的。教师应当热情饱满的引导学生进行主动的思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知识的讲解,主动思考的过程会增强学生的记忆,同时加强学生对知识与能力的掌握与提升。摆脱直接强硬的知识输出,把更多的时间和空间留给学生进行主动的思考是当下许多音乐教师迫切需要做出的改变。
“艺术新课标”的课程理念中提到“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艺术感知及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使学生在欣赏、表现、创造、联系/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丰富、健康的审美情趣。”由此可见,兴趣与热情是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创造能力的伊始,也是审美教育顺利实施的保障。
以最近很火的流行歌曲《孤勇者》为例,当孩子们一听到这首歌时,最先出现的反应便是亢奋,并很自觉的大声跟唱,其中多数孩子是可以非常流畅的背唱的。由此可以看出,兴趣是学生学习音乐的一大动力源泉,找准孩子的兴趣点,可以让音乐课程的开展事半功倍 [3] 。因此,适当的在音乐课堂中引入教材以外的、内容积极向上的、孩子们感兴趣的流行音乐无不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手段。
现阶段中小学音乐课中欣赏课程的内容设置多为器乐合奏或交响乐的曲目,在欣赏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发现学生们对于这些作品中加入的拟声化音乐元素的兴趣远大于器乐所演奏的旋律。如人教版一年级音乐教材中《跳圆舞曲的小猫》这一管弦乐合奏曲中加入的猫和狗以及其他小动物的叫声;人教版二年级音乐教材中《火车咔咔咔》这一马林巴合奏曲中出现的模仿火车鸣笛及行进的声音等。当学生听到这些声音时会变得十分兴奋且不自觉的进行模仿。由此可见,少年儿童对于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的一些声音是十分敏感的,因此,教师可以以此为切入点,引导学生从生活中发现音乐并学习音乐,让学生知道音乐是无处不在的,以此更好的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现行人教版音乐教材中“活动”这部分内容,如一年级下册中的两节活动课,一节是节拍练习,读童谣《我家门前有条河》,另一节是舞蹈《快乐小舞曲》。在这两节课的进行过程中,学生的兴趣明显高于歌唱课与欣赏课,尤其是舞蹈的学习,每个学生都十分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并非常乐于进行单独展示。低年龄段的学生对事物还处于探索状态,好奇、爱动是他们的突出特点,所以教师不应再以“麻烦”为由将活动课或表演课自动跳过,而应更多的开展此类课程,以助于激发学生爱表演天性,同时对提升学生对音乐、表演的兴趣也大有裨益。
“艺术新课标”将审美感知放在了课程目标的首位,其次是艺术表现,然后才是创意实践。音乐课程是让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逐步形成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课程,因此对学生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要比音乐表现更为重要。加强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理解,引导学生通过作品展开想象,作品的教授不要再流于表面,让学生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再进行技术层面的要求,以此来更好的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进而让学生了解作品背后的民族、国家文化底蕴,以达到提升学生审美情趣的目的。笔者对新营小学一到五年级的160名同学进行了对音乐课态度与感知力的随机调查,如表2。

Table 2. Students’ attitudes and perceptual abilities towards music classes
表2. 学生对于音乐课的态度与感知能力
4.2. 关注学生学习习惯,增强学习积极性
歌唱是中小学音乐课程中占比最大的一个部分,也是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在课余时段学校广播里播放的歌曲学生们都是朗朗上口的,且传唱度比音乐教材中的歌曲要高的多。针对这一现象,新营小学也采取了相应的手段,即在每个年级的音乐教材中选取三首歌唱作品在广播里进行循环播放,以此达到让学生在有意无意中学习并传唱的效果。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说一句有趣的话、做一个搞怪的表情甚或一个夸张的模仿都会引得学生哄堂大笑且记忆深刻,我们可以抓住学生猎奇的这一特点,在教学过程中用生动的语言和夸张的表现力让学生对于作品的感情处理以及演唱演奏方法记忆深刻。以人教版音乐教材一年级下册歌唱课《洋娃娃与小熊跳舞》为例,这是一首速度偏快、旋律欢快活泼的歌曲,歌词内容十分简单易懂,即歌曲题目的字面意思。教师可以在学生学会演唱的基础之上,用较为夸张的示范手法,将正确和错误的演唱情绪都示范一遍,引导学生将这首歌曲演唱的积极跳跃,就像洋娃娃和小熊跳着欢快的舞蹈,而不是死气沉沉、拖拖拉拉。在这种形式的引导下,学生既能很快的明白老师所要表达的意思,也会积极的进行思考与模仿,以此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4.3. 保证基础配备,引入优质资源
“艺术新课标”中明确指出“学校应创造条件,配齐基本的教学设施(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工具材料设备储藏室)、器材(如常用乐器、画具画材、摄影器材、工艺工具与材料、数码艺术器材等)和书籍(如艺术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学生学习用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重要图书和期刊等)。”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硬件设施的配置直接决定了音乐课程能否顺利展开。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教学手段也逐步现代化,目前教师所使用的课件等教学资料已配备的十分完善,但音乐课作为一门实践性课程,没有教具的扶持,仅靠电子设备的助力是无法顺利开展的。所以,对于音乐教具的配置是重要且必要的,不同学校对于音乐教具的完善程度也足以看出该校对于音乐课程的重视程度。
对于地方优质文化社会资源的利用,也是学校应选择和考虑的。新时代社会发展迅速,优质社会资源也不断增多,学校不应闭门造车,而是应秉持开放的课程资源观,在保证学校课程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础上更多的利用优质校外资料,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教育教学的便利 [4] 。在美育和艺术教育高度发展的今天,音乐课程不应再是被学校忽视的一部分。
4.4. 全方位多角度评价,发挥课程评价积极作用
艺术新课标中明确指出“依据课程的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掌握艺术知识、技能的情况,更要重视对价值观、必备品格、关键能力的考查。”音乐教师应清楚的认识到,把一首歌唱会、唱好,把一首曲子学会、演奏好并不是我们音乐课程的目的,而真正有意义的是学生参与学习的过程与感知、审美能力的提升。所以在课程评价的过程中,知识、技能层面的评价不应是全部,学生的学习能力、价值取向也应是评价的一部分。只有全方位的评价,才能使课程评价起到激励增强学生学习艺术的动力与信心的作用,从而使课程评价发挥其真正意义。
5. 结语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教育的问题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并会持续存在的,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改革与完善教学方法,使音乐教育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合力,不仅仅需要国家层面的努力,更需要广大一线音乐教师的共同努力。以上笔者提出的问题只是较为突出的一些方面,以上观点只是建议与参考,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完善,我们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音乐教师只有将指导方案认真落实,教育过程中不断思考、发现问题、教育方式方法不断革新,才能使音乐真正达到育人的目的,才能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