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倒装构式推导及语用功能分析
Derivation of Locative Inversion Construction and its Pragmatic Function Analysis
摘要: 任何语言都有其自然语序,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对语序进行区分。符合人们普遍认知规律的称为无标记句式(unmarked clause),即常规句;偏离人们一般认知规律的句子,称为有标记句式(marked clause),即变式句,倒装句式就是其中一种。人们在言语交际中通常倾向于使用“无标记”策略,但有时出于语用的需要,只好放弃经济原则,而选择话语标记语这样有标记的语言。话语标记语不但属于有标范畴,而且是典型的有标性语言,带有显著的认知心理上的异常性和突显性。汉英倒装结构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热点,近几年来,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研究汉英中的图式构式——方位倒装结构(locative inversion construction)。本文将基于前人对方位倒装结构的研究,运用实际例子对空间方位倒装结构的构式义、构式特征及语用功能进行分析。
Abstract: Any language has its natural order, which people will naturally distinguish it. Those that conform to the general cognitive rules are called unmarked clause; those that deviate from the general cogni-tive rules are called marked clause, and inversion is one kind of marked clause. People usually pre-fer to use the “unmarked” strategy in verbal communication, but sometimes they have to give up the economic principle and choose marked language like discourse markers for the sake of lan-guage usage. Discourse markers not only belong to the marked category, but are also typical of marked language with significant cognitive-psychological anomalies and prominence. The Chi-nese-English inversion construction has been a hot topic of research for scholars. In recent years, scholars have been increasingly inclined to study the schematic construction—locative inversion construction in Chinese-English. Based on the previous studies of the locative inversion construction, the writer will using practical examples to analyze the constructional meaning and features, and pragmatic functions of it.
文章引用:王丹. 方位倒装构式推导及语用功能分析[J]. 现代语言学, 2023, 11(12): 5900-5906. https://doi.org/10.12677/ML.2023.1112791

1. 引言

张克定(2011) [1] 以及莫启扬、文旭(2018) [2] 从认知语篇和认知语法的角度分别对英语方位倒装构式和英语分词倒装构式进行分析。韩景泉(2021) [3] 基于语段理论的分析推导出了英语处所倒装结构的句法生成以及汉语处所倒装结构的主要句法、语义和语用特性。学界一般认为,“处所倒装句(locative inversion)”由“常规句”转换而来,是“常规句”的倒装句式,两种句式表达相同的命题意义,差别在于前者凸显PP成分或标识句子焦点(何伟、于昌利,2021) [4] 。张克定(2011) [1] 则认为,“方位倒装(locative inversion, abbr. LI)构式是一种空间关系构式(spatial-relation construction)”,即通过人为加工将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的空间关系概念化之后形成的一定表达式,“其句首成分是具有空间、位置、方向等方位意义的介词短语”。在本文收集到的语料中,未标注部分例句分别来自于360百科中搜索到的倒装句例句和由作者自行创作的例句,剩余已标注的例句则来自于已有研究,由前人创作。作者拟对这些收集到的语料进行分析或再分析,以深入地对方位倒装结构进行构式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其语用功能。

2. 方位倒装句的构式分析

构式的联系观点指出,构式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通过继承关系相互联系,形成一个结构化的分类层级网络。在倒装结构网络中,方位倒装是倒装结构的继承,呈纵向联系(vertical links)的关系,两者在形式和功能上相似,都是将谓语和主语进行倒装,从而起到说话人想要强调某一话题的作用。方位倒装结构是倒装结构的一种特殊实例,是倒装结构的具体化。在方位倒装结构中,由方位PP占据句首的位子,逻辑主语被迫后移与谓语发生倒装。

2.1. 方位倒装句的构式推导

在英语语法中,当方位介词短语置于句首,后面的主语和谓语要倒置,例如:

(1) a) West of the lake lies the famous city.

b) South of the river lies a small factory.

c) Under the desk sleeps a cat.

以上句子均表示“某地有某物”,“某地发生某事”,即何伟、于昌利(2021)所认为的英语存在过程小句 [4] 。英语中具有相同意义的常规表达式为:

(2) a) The famous city lies to the west of the lake.

b) A small factory lies to the south of the river.

c) A cat sleeps under the desk.

在英语中,常规句式通常是SVO语序排列的,构式描写为[Subj V Obj],由此可推导出同(2)中的例句一样的常规表达式构式为[Subj V/VP LP],表示“某物存在于某处”,“某事在某地发生”。英语方位倒装构式的主语部分通常是一个名词短语(noun phrase, abbr. NP),因此可以得出:英语方位倒装的构式表达为:[LP VP NP]。

张克定(2011)根据图形–背景理论原则提出,英语方位倒装是一种GtF构式 [1] (Ground + transition + Figure construction),其典型结构为:方位短语 + 谓语动词 + 名词性短语。其中,G为具有背景作用的方位短语,F为具有图形作用的名词性短语,t为过渡,由谓语动词充当,表示G与F之间所具有的方位关系。英语GtF构式一般要涉及两个实体,表示两个实体之间的空间关系。例如:

(3) From the forest (G) came (t) the call (F), distinct and definite as never before. (张克定,2011: 4) [1]

其中“from the forest”是G (背景),方位介词短语,表示空间范围;动词“came”是t (过渡),表示名词性短语“the call”——F (图形)所处的状态。(3)表示实体“the call”在实体空间背景“forest”中的状态是“came”。

GtF构式可以是动态性的,也可以是静态性的,这取决于过读t的性质。如果一个GtF构式可以回答“What happened/ occurred/ too place”,则为事件句,是动态性的;反之,则属于状态句,是静态性的,因为实践是发生的,而状态是存在的:

(4) a) Down the hill rolled the baby carriage. (Coopmans, 1989: 3) [5] (动态性的事件句)

(b) Behind the sled was Francois, pulling till his tendons cracked. (张克定,2011:4) [1] (静态性的状态句)

2.2. 方位倒装的构式特征

2.2.1. 方位倒装的构式义

构式是一个单位符号,指“形式–意义”的配对。构式义囊括诸多的语言知识,涉及构式外部的、独立的语用意义,而这些意义取决于构式表达的意向和构式触发的条件(杨旭、郑慢,2020) [6] 。方位倒装的构式义是在本身构式的成分意义的基础上整合产生的,表达说话者的意图,以及说话人希望听话者注意的焦点信息。方位倒装是一种图式构式,说话人通过对抽象构式“[LP + VP + NP]”(方位短语 + 谓语动词 + 名词短语)的填充,实现说话人在不同语境下的说话意图。

例如对汉语图式构式“方位短语 + 谓语动词 + 名词短语”进行填充:

(5) a) 桌上放着一个苹果。

b) 草坪上坐着一群人。

c) 墙上长了一根草。

(5a)的外部形式是就是由LP“桌上”、VP“放着”NP“一个苹果”三个构式组成的复杂构式。其中“桌上”是由N和介词(P)组成的LP,名词“桌”的构式义是指a) 高挺的木质几案;b) 供人凭倚和支承物体的家具,又称台。在这里取用b的含义。“上”有几十种构式义,在这里我们取“方位词,指位置在高处的”这一意义进行运用。常见名词“苹果”的常用构式义有:a) 落叶乔木。叶互生,叶片有齿。是中国北方重要果树之一;b) 这种植物的果实;c) 代指美国的一家科技公司(Apple Inc.)及其产品。在这里取用b含义。因此“桌上放着一个苹果”的构式义为存在义,即“有一个苹果放在桌上”。

实际上说话人不止想表达“有一个苹果在桌上”这层最简单的存在义,其实意在通过强调苹果放在桌上,而不是在地上,或是其他地方,通过凸显空间范围“桌上”来向听话者传递新信息“苹果”的存在状态是“放着”的。正如陈莹、井茁(2021)指出,语言类型学普遍认为,常规语序为“主–动–宾”的SVO语言中,[SVO]构式的主语S被默认为主导话题或承载旧信息,而非常规语序的[VS]构式则赋予主语新信息 [7] 。

综上,我们将方位倒装的构式义概括为:说话人意图通过凸显句首的空间范围,向听话者传递位于句尾的新信息实体NP在空间中的静态存在或动态出现、消失。即可得,(5b)的构式义为通过凸显空间范围“草坪上”来向听话者传递新信息有“一群人”的存在状态是“坐着”的;(5c)的构式义为:通过强调“墙上”来想听话者传递有“一根草”的动态出现。

2.2.2. 方位倒装的构式特征

从上面的推导中可以得出,方位倒装结构的构式义不仅仅是表示“某地有某物”,“某地发生某事”那么简单,而是带有目的性的强调位于句首的背景,从而传递句尾新信息图形的状态。总结得出方位倒装构式具有以下两种语义特征:

i. 凸显句首的空间方位短语;

ii. 在句尾的NP中引入新信息。例:

(6) a) In the garden lay a man with red hair. (韩景泉,2021:3) [3]

b) In the cloud appear many golfers. (同上) [3]

在(6a)中,位于句首的LP “in the garden”凸显了后面事件发生的空间背景是在花园里,而不是在路边,NP“a man with red hair”像听话者传递了一个新信息_存在一个男人,一个红头发的男人,V“lay”则传递了“a man”的存在状态,是躺着的,不是坐着的,也不是站着的。

方位倒装构式中有三个必现成分,即[LP]、[VP]、[NP],类似(6a)中“with red hair”这样的伴随从句为非必现成分,只对NP起到一个修饰定语的作用。如果在方位倒装句中不凸显空间方位短语,转而凸显NP的状态,则此时的句子就不再是方位倒装。例如在英语分词倒装构式中(莫启扬、文旭,2018) [2] :

(7) a) Lying on the floor is a dog.

b) Standing at the corner is my father.

在(7a)和(7b)均存在两个动词,一个是位于句首的V-ing形式,即现在分词和位于NP之前的be动词。这两个句子中的be动词作为谓语,表示事物的存在意义,也就是说此时的be动词不再是对应常规句式的进行体助动词,而是系动词(莫启扬、文旭,2018) [2] 。若是用常规句式来表达(8a)和(8b)的含义,为:

(8) a) On the floor is lying a dog.

b) At the corner is standing my father.

动词be既可以表示“动作”概念,也可以表示“存在”概念,因为“动作”的动态性与“存在”的静态性相斥,如果想要对NP的“进行”状态进行强调,就只能在现在分词上实现——将现在分词提前,系动词be作为谓语。若是将(8a、b)中的现在分词去掉,不做强调,句子是否成立呢?

(8) c) On the floor is a dog.

d) At the corner is my father.

可以看出,(8c、d)两个句子有三个成分:LP、be动词和NP,是方位倒装结构的三个必现成分,且成分排列顺序和表示的意义均与空间方位倒装一致。句末的NP是句子焦点,LP则表示两个NP存在空间范围。所以,(8c、d)就是方位倒装结构中表示某物在某空间范围内的静态存在。由此,可证实方位倒装的第一个构式特征即为句首的必现成分是空间方位短语,若是由其他成分担当则不构成空间方位倒装结构。

方位倒装结构的第二个构式特征是谓语动词(VP)的非宾格性,指其构式中的动词必须是信息量小的,不会给话语带来新信息的动词。这就意味着在此结构中可能出现的动词,除了系动词be,就是非宾格动词。韩景泉(2021)指出,在处所倒装结构中经常可以见到“坐”、“站”、“躺”等描述身体姿势的不及物动词 [3] 。这类动词通常做非作格动词使用,用以表达论元名词的自主意愿行动。

(9) a) A man sat on the bed.

当这些动词作为动词时,(9a)中的直接论元“a man”为施事,能自主地选择实施有目的性的行为动作。像这样的非作格动词能接受像deliberately,on purpose之类的施事性修饰语。如:

b) A man deliberately sat on the bed.

如果将这类动词用于方位倒装结构中,则属于非宾格用法,如(10a)只能理解为一个男人坐在床上的持续状态,而不是他主动实施就坐这一行为动作。因此就不能携带向上面那样的施事修饰语。

(10) a) On the bed sat a man.

b) *On the bed deliberately sat a man.

有学者指出,在像(10a)这样的句子中,其中的动词后名词代表“施事”,他还指出“动词后边经常带‘着’,都不表示动作进行,而是表示动作产生的状态。”基于此,韩景泉(2021: 6)认为,“结合动词表‘状态’,而不表‘动作’这一语义表现,我们认为这些动词属于非宾格用法,其论元名词并不是‘施事者’或施事,而是状态事件所涉及的对象,即客体。” [3]

(11) a) 门口站着一个大爷。

b) 墙上挂着一幅世界地图。(韩景泉,2021:7) [3]

韩景泉(2016)指出,众多研究者将处所倒装结构看作一种具有特殊话语功能的结构,其动词后的NP充当句子的呈现焦点(presentational focus) [8] 。他举出如下的例子来对这一特征进行了说明:

(12) a) I am looking for my friend Rose.

b) Among the guests of honor was sitting Rose.

c) Rose was sitting among the guests of honor.

当说话者表明(12a)中的意图,听话者用(12b)的方位倒装句式来回答就显得不恰当。说话者已经向听话者提供了新信息Rose,对听话者来说此时的Rose是一个已知信息,不能作为句末焦点置于句末。显然(12c)的回答更为恰当,将Rose所处的空间位置“among the guests of honor”置于句末,作为呈现焦点。

再比如:

(13) a) Where is Mary?

b) In the kitchen is Mary.

c) Mary is in the kitchen.

例(13a)是一个特殊疑问句,说话者对新信息“Mary”所处于的地点信息进行提问,此时在听话者的回答中Mary就不再作为新信息出现,根据信息焦点原则,提问对象所处的空间位置才是句子的焦点。于是(13c)的回答比(13b)的回答要更恰当。因此得出空间方位倒装的第三个构式特征就是句末的必现成分是一个携带新信息的NP,反之则不构成方位倒装构式。

3. 空间方位倒装构式的语用功能

3.1. 突出主题焦点

张克定(2001)指出,所谓焦点凸显功能是指在语篇建构中倒装句的运用可以把交际者想要传递的重要信息置于句末,使之成为信息焦点而得到突出 [9] 。汉语的处所倒装结构通过线性语序编排将论元名词放在动词之后的常规直接宾语位置,目的在于使其在句尾成为一个焦点(focus)成分(韩景泉,2021) [3] 。通常情况下,句子的语序排列受到信息结构原则的制约,句子信息的编排一般原则是从已知信息到未知信息,且有可能作为后续语篇中的新话题。根据图形–背景理论,句首的方位短语表述的是背景,句末的NP表述的是图形。使用方位倒装构式的目的是让听者通过语篇的上下文建立起一个空间参照点,继而把注意力集中在随后出现的有标记图形上。

(14) a) 会场前方搭了一个台子,台上坐着主席团。(韩景泉,2021:11) [3]

b) Into the clearing where the moonlight streamed, they poured in a silvery flood; and in the centre of the clearing stood Buck, motionless as a statue, waiting their coming. (张克定,2001:4) [9]

(14a)中,第一个分句的句末焦点是“一个台子”,在第二个分句中出现时,就成了已知信息,于是放在句首,用以引出句末的焦点信息“主席团”,在第二个分句中,“台子”成了表示方位的背景,“主席团”是图形,是说话者希望听话者注意的新信息。斜体部分为方位倒装结构,背景都是“clearing(空地)”,表示句末焦点“Buck”静态存在的范围,说话者先在前面的语篇中建构一个空间参照点“空地”,继而把听话者的注意力集中在后面出现的有标记图形“Buck”上。

3.2. 强调情境

(14) a) 会场前方搭了一个台子,台上坐着主席团。(韩景泉,2021:11) [3]

b) Into the clearing where the moonlight streamed, they poured in a silvery flood; and in the centre of the clearing stood Buck, motionless as a statue, waiting their coming. (张克定,2001:4) [9]

语言是为交际服务的。说话人在向听话者描述某个内容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先叙述空间范围,使其能够在这一情境内发生的事。这一作用在文学作品中尤其常见。(14a)中,说话人将“会场前方搭了一个台子”前置,先叙述出“台上坐着主席团”这一内容所发生的情境,使得听话者能清晰地在脑海中想象出主席团所坐台子的位置。

(14b)中两个小句均将“clearing”前置,强调出后面内容发生的情境。“clearing”是一个静态背景,“they poured in a silvery flood”和“Buck stood motionless as a statue”都是这一空间背景中发生的动态事件。优先描述“clearing”,在第二个分句中引出“the centre of the clearing”,整个语境循序渐进,紧密流畅。

3.3. 焦点对比功能

(15) a) On the wall hung canvass, but not paintings.

b) On the wall hung canvass, but not on the easels.

c) Canvass hung on the wall, but not on the easels.

在上文的分析指出NP具有焦点的性质,因此在句子中很容易用作对比焦点(韩景泉,2016) [8] 。比较(20)中的前两个句子,可以发现,(20a)动词后的canvass和paintings形成焦点对比,语义表述更加清晰自然。若将(20b)中的“on the wall”作为焦点,和“on the easels”形成对比则不容易被接受。在这里影响句子合法性的不是焦点的语类,因为无论是名词短语还是介词短语在常规语序中都可以充当对比焦点,所以决定句子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是焦点对象的选择。

在方位倒装结构中,焦点是位于句末的NP,这时想要添加另一个对比焦点时,就要注意焦点对象的选择。(20b)中包含了两个焦点成分,分别是新信息“canvass”和“on the easels”,对比焦点对象选择错误,两者在句子内部的语义上冲突,导致无法解释该句子的意义。而常规句式(20c)中的两个焦点同为介词短语,且都是对“canvass”所处空间位置的强调,语义上很自然,所以该句子结构具有合法性。因此,如果想要在空间方位倒装结构中将两个焦点进行对比,应该注意对比焦点的选择。

4. 结语

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对方位倒装做出清晰的界定,并运用了大量例子对方位倒装结构的构式义、构式特征、语用功能进行分析。方位倒装结构是不同于常规句式的一种非常规语序表达,表示一个事物在某一特定空间范围中的静态存在或动态出现与消失,说明动词后的直接论元名词的存现状态,实质上属于存在过程小句。在图形–背景理论中,背景(Ground)是一个实体参照点,方位倒装结构通过激活这一实体参照点来建立起与另一个实体,即图形(Figure)的心理联系,并使其获得意识凸显性,这就是Langacker提出的认知参照点概念(张克定,2011) [1] 。同时,谓语动词,即过渡(transition)则具有表明构式整体意义的静态性和动态性的作用。英语方位倒装结构中的谓语动词具有非宾格性,进入到此结构中非作格动词实际上已经被非宾格化。方位倒装结构中有三个必现成分:LP (方位短语)、VP (谓语动词)、NP (名词短语),缺一不可,且各自具有独特的特征,英语倒装结构如是,汉语倒装结构也是。人们在言语交际中,灵活地调整语序,使用各种倒装句,使得交际的重点更加突出,以达到预期的交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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