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意义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的城市生活水平突飞猛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生活空间逐渐转向现代化、系统化和消费化的方向。当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一是用城市化程度衡量城市发展的有效性,技术官僚和城市空间管理者利用城市规模扩张、土地出让和转移来提高国民GDP,导致新建城市成为“鬼城”和“沉睡城市”;二是用城市化程度来衡量城市发展的有效性。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人类社会中,人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生活”与“经济”的均等化进一步导致了“资源聚集”与“财富分配”的巨大差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与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相关的社会问题。第三,随着世界范围内的信息流动和便利的交通,城市与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当我们面对来自西方强大的文化侵略时,我们面临着“文化失语”的困境,这在我们的城市环境中尤为明显。第四,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对生活的追求已经忘记了与自然环境的联系,被放置,资源枯竭,生态被破坏。设计价值概念是指建筑师在设计城市环境时对善恶、对与错的判断。对设计价值的判断导致设计的最终结果——人的生存环境,它反映了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因此,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环境规划专业的角度,都需要从伦理的角度来审视存在的问题。
1.2. 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研究城市环境设计过程中的伦理维度,包括六个方面:精神维度、社会维度、经济维度、行为维度、审美维度、生态维度。
2. 精神维度
城市环境设计是利用不同的材料和建筑技术来创造一个真实的生活环境。其中,形式的建构模式、设计理念、设计价值,乃至空间的构成逻辑,都体现了文化习俗、哲学思想和时代精神对建筑的影响。这些因素会体现为人精神层面的伦理和价值观,人们在设计活动中遵循这些伦理和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关注其人文层面,探讨其内部的人文历史和外部的人文思想对其的影响。
2.1. 从人类思想史探讨环境设计的伦理内涵
思想,又称观念,是人的理性认识。思想是人类行为和情感的表达。在特定的时代,人们的思维发展会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影响,从而产生不同的设计伦理观念。通过对“思想史”的考察,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思维的发展”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解决“为什么要建”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古希腊的城市环境建设是一种以公民为中心的民主社会和城市空间。“城市是人类精神、道德和智力充分实现的唯一结构。”中世纪的哥特式大教堂,以其高大的垂直结构和梦幻般的彩色玻璃,给人带来一种庄严而神秘的感觉,使人感受到一种被压抑的宗教氛围。在文艺复兴时期,科学的进步和人文主义的回归导致了理性的回归。建筑师认为,古典柱形构图的比例和数学规则体现了和谐与理性,摒弃了中世纪以宗教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建筑设计范式。近代以来,现代建筑思想吸收了启蒙运动中民主、正义、自由的社会精神[1],“装饰即罪恶”、“形式服从功能”成为现代主义思想对人类环境新的伦理要求[2]。然而,当普遍理性变成技术理性时,功能主义就变成教条主义,在人居环境的设计过程中忽略了环境、地点、文化和地理的多样性。只有阻止技术理性对人居环境的影响,才能认识到人居环境的本质。栖息地是我们在地球上的避难所,当人类的社会所有权发生变化时,它就成为人类与社会、个人与公众之间的桥梁。现在,诗人海德格尔所推崇的“诗意栖居”或许是对人类环境最恰当的哲学解释。“居住”就是“死亡”。人类“注定要死”的观念可以存在于“天、地、神、人”的四重组合中。因此,人居环境设计的伦理本质上是对人的存在与世界关系的探索,即人如何存在于世界之上的问题。
2.2. 从文化观念层面探讨环境设计的伦理内涵
文化是人类精神的外在特征。英国学者泰勒认为,文化是一个综合体,包括道德、法律、信仰、艺术、习俗等。文化深刻影响着一个民族的信仰和行为,也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制度。文化的产生与环境的设计属于人类的历史创造活动,因此与伦理观念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特定时期的文化中。例如,设计伦理与传统建筑布局的关系就包含在中国传统的“礼文化”中。秦红岭在《建筑的伦理意蕴》一书中也提到:“封建伦理道德为了维护高人一等的秩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宗法伦理关系图式[3],从‘君臣父子’到‘君为臣之理,父为子之理,夫为妻之理’,都是等级关系的依赖和服从。”王权至上的礼仪处处体现在宫殿建筑的布置和建造上。中国传统建筑所创造的“生态观”和“场地观”隐含在“风水文化”中。文化理性主义的色彩对环境设计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社会性表现为正义、自由、民主。自普京和罗斯金以来,环境设计与时代精神所体现的伦理和道德观念紧密相连,建筑的“诚实”成为现代主义建筑设计的核心问题之一。与反对解构主义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相反,后现代主义提倡多元化的设计,这也给设计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1960年,全球环保意识的觉醒也使人们在设计中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联系。此外,维克多在《为真实世界的设计》中也提出了新一轮的设计伦理,如“什么是真正的设计需要”。
3. 社会维度
环境设计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与社会紧密相连。一方面,社会提供了客观的外部环境,环境的生产是孕育设计的土壤。同时,社会对环境设计的思想内涵和设计形式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设计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形成。人的生存环境对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具有映射意义。例如,宗法等级制度所延伸的符号、家庭与国家的同构关系,以及西方中世纪教堂建筑空间中所蕴含的“神权至上”的文化观念,都是由中国传统建筑布局中所蕴含的“中央教堂向右”的观念所投射出来的。同时也探讨了“人本主义”的设计价值观,从启蒙时代开始,逐渐发展到现代社会。柯布西耶在《走向新建筑》的序言中写道:“现代建筑关注的是房子,关注的是让宫殿倒塌的普通人,这是时代的标志。”此外,针对环境的使用习惯和精神需求,不同类型的人也需要考虑到居住环境的设计,创造符合地域“精神特征”的居住环境。在资本主义再生产的背景下,社会与发展的关系也与环境设计伦理的社会维度有关。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需求逐渐成为资本家获取利润的工具和营销手段。亨利·列斐伏尔认为,资本主义再生产把生产直接转化为社会生产。从经济上讲,这意味着资本家利用城市空间作为生产资料进行资本再生产[4],以获取利润。在政治上,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城市空间也成为满足政治统治需要而划分的不同阶层居住区的治理工具。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重新审视人居环境社会的社会性,将现代社会科学的理性危机与日常生活实践对人居环境设计的影响联系起来。
4. 生态维度
人的生存环境与自然环境是联系在一起的:虽然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但又受到自然的制约,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以人为本”导致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无限需求,自然生态也急剧恶化。因此,“以人为本”从生态学角度出发,为创造绿色、可持续、低碳、低能耗的人居环境提供了新的价值参考体系。从人类生存环境与自然的关系出发,探讨环境设计实践中的生态问题,是城市环境设计伦理学的另一个维度。在此,我们关注于以下几点
4.1. 生态指向
20世纪80年代,生态设计不仅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设计理念、方法和思路,而且在人类创造的整个过程中,注重将自然的平衡循环和适度作为设计的第一原则,力求在各个方面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强调再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战略,环境设计应遵循生态层面的本土化、经济化和自然设计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麦克哈格在谈城市与自然的关系时说:我们要创造一个有人性的又能改善人类生存的条件。
4.2. 可持续指向
可持续设计是指在合理适度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类世世代代利益的和谐关系,最终创造一个适宜的、绿色的、生态的人类栖息地。生态环境的伦理要求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4.3. 适宜技术指向
适宜技术最早是由诺贝尔奖得主阿特金斯和斯泰尔斯于1969年提出的,其初衷是阐明发展中国家不应盲目追随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而应探索一条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道路。适宜的技术首先必须符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其次,适宜的技术不是对高技术的排斥和抵制,而是对现代科学技术的融合和发展的辩证看法。
5. 审美维度
除了实用价值之外,审美体验应该是环境设计要创造的基本价值之一。对于人居环境的审美价值,不应一味追求形式美的审美体验,而应更加注重影响审美价值取向的审美精神的引导。从广义上讲,审美精神是一种审美的生活态度和对精神价值的判断。狭义审美精神是指在一个相对狭窄的审美领域中所表现出的独特的审美精神,是人在审美体验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思想、情感、意识、精神等方面的表现,是人的思想、价值观、情感在审美中的表现。人的价值自我实现是以真善美高度统一的审美精神为基础的,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精神价值。此种审美精神带有伦理价值的判断,是异于当下人居环境中普遍的“消费美学”以及“权力美学”等以经济与权力为主导价值取向的审美态度。
5.1. 以社会和谐为价值取向的审美精神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城市环境发生了跨越式发展。同时,它也给市民带来了一些弊端。仅仅通过政治和经济层面的调整和改革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通过美学精神来调和人居环境问题[5],建立城市环境设计。缓解矛盾,可以通过审美调节,将人们的社会关系从矛盾冲突转变为审美沟通。不仅如此,审美精神还可以将人的本性、价值和意义转化为揭示幸福生活真正内涵的审美转化,使生活真正成为具有审美体验的城市生活。
5.2. 以自然生态为价值取向的审美精神
毫无疑问,自然生态具有审美价值。康德曾经说过:“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是一种仁慈,因为除了给予我们有用的东西之外,它还以这种方式分配了大量人的力量,为此,我们可以爱大自然。”无论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是生态发展的理念[6],坚持人居环境设计的理念,无不彰显着自然生态的灿烂之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基础是协调人与自然矛盾关系的重要保障。
6. 经济维度
经济维度主要从阐明环境设计的价值,引导群众形成可持续消费观念入手,在消费和经济层面探讨环境设计应遵循的伦理原则。
6.1. 环境设计的价值思考
环境设计在不断创造“设计经济”的同时,也要实现“经济地设计”,即除了经济价值之外,还要有伦理价值,这就是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伦理价值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人文价值,即对环境设计的要求,其核心是对人的需求的关注。二是生态价值,要求环境设计应对当前的生态危机和资源短缺的自然状态的一种应对方式。
6.2. 对适宜的消费观念的引导
在经济维度中需要考虑的另一个方面是环境设计对消费者消费价值观的引导。设计是在消费中进行的,但设计不仅仅是为了消费而设计的。在当前的环境设计实践中,必须坚持可持续的消费理念,这涉及到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和公平消费三个层面。
(1) 适度消费。“适度消费”要求消费既不超前,也不滞后。“超前消费”超越了人们的基本需求,单纯以“奢华”和“时尚”为设计和消费的目的,导致铺张浪费,消费与合理需求相悖。“节约型消费”抑制了人的需求,降低了生活质量,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虽然在消费中减少了物质资源的消耗,但不利于生产性经济,因此不切实际。
(2) 绿色消费。环境设计的绿色消费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消费者应在消费对象上选择“绿色产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系统。其次,在消费过程中,开发商和建设单位应注意对建筑材料的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理,尽量回收利用,在消费过程中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立高效的经济模式,以最小的成本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第三,在消费观念方面,政府和企业应重视对公众的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行为。
(3) 公平消费。公平消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制度的公平性,二是承认分层消费的合理性,保持分层差异。比如在住房方面,中国先后推出了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不同于市场上的商品房,在设计上也需要满足各个消费阶层的审美体验和消费需求,满足差异化的分层消费需求的同时,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 行为维度
行为维度探讨了政府、企业和设计师个人在环境设计实践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责任和理念。
7.1. 强化环境设计伦理中的政府责任
在环境设计实践过程中,政府要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的最优控制与决策、最优管理与设计、最优把握与推进,不断优化政府行为。行政管理人员作为管理者,应具备进行价值选择的道德判断能力,应以民主和公平为最高价值原则进行人居环境规划设计决策,并具有服务精神,而不是基于个人偏好和功利目的武断地做出决策。要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惩罚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使其“不敢”失范。
7.2. 构建企业环境设计设计企业应具备的社会责任意识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要恪守诚实、公平的原则,以自身技术和工程管理的实力竞争,处理好各方利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济环境。第二,设计项目要以人为本,严格保证工程质量,把公众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三是要充分考虑人的行为特点和心理需求,在保证使用、安全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满足广大公众的精神需求。
7.3. 促使设计师承担环境设计伦理责任
环境设计应体现设计者对中国本土设计文化发展的思考,而不是一味模仿和重组原有的设计形式、形式和风格,而应在真正理解国内文化内涵、把握独特精神特征的前提下进行创新设计。此外,设计师应从专业角度出发,在保证工程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细化服务群体,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避免设计中出现等级差异的心理暗示,为社会正义而努力。最后,设计师和老板之间最好的关系是信任关系。当面对业主利益与社会利益、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冲突时,设计师确实处于两难境地。但出于责任考虑,设计师应在不损害业主利益的前提下,向业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业主沟通,提出改进方案,为业主提供更有价值、更合理的设计方法。
8.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探讨了城市环境设计的伦理问题,旨在寻找一种合适的环境设计价值观。伦理作为一个多层次、多尺度的社会系统,应该从精神层面、社会层面和生态层面进行探讨。从美学、经济和行为的角度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探索人们的思想史和文化观念如何在精神层面上影响环境设计伦理。在社会层面,探讨外部社会条件与城市环境设计伦理之间的联系。在生态维度上,从生态、可持续性和技术适用性三个层面实现城市生态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审美层面上,探索社会和谐与自然生态的构建之美。而在经济层面上,从建筑的角度来看它对建筑的影响。行为层面是指在城市环境设计决策过程中,所有参与者应遵守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构建以伦理为基础的城市环境设计伦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