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Exploration into the Teaching Reform of Building Regulations Cour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DOI: 10.12677/ae.2024.1491704, PDF, HTML, XML,   
作者: 邓贤丽: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
关键词: 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Building Regulations Course Teaching Reform
摘要: 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学习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也是二级建造师等执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该课程的综合性较强,在培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上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当前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的实际教学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课程改革途径上进行探索,提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建议。
Abstract: Building regulations is an important professional course for students majoring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it is also one of the required subjects for the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of second level construction engineers and other practitioners. This course has strong comprehensiveness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ultivating the legal awareness of students majoring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However, from the actual teaching of building regulations course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ere are still certain problems. This article explores curriculum reform approaches such as course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and evaluation methods, and proposes effectiv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lassroom teaching.
文章引用:邓贤丽. 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 教育进展, 2024, 14(9): 621-624. https://doi.org/10.12677/ae.2024.1491704

1. 引言

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意识与素养的形成对学生自身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1]。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其课程教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培育。由于建筑法规课程的理论知识比较抽象,且学生之前没有上过有关法律的基础知识,导致学生很难顺利的接受课程知识。因此,通过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就显得格外重要。

2. 建筑法规高效课堂的重要意义

教育教学始终应该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因此,作为本门课程的上课教师,必须对学生的基本学情有一个客观的分析,要先走进学生,再走进课堂,知己知彼,切实了解学生学习建筑法规的职业需求。从建筑法规课程的学习对象上来看,学生为高职院校的非法学专业学生,且学生在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知识的接受度上存在偏差,导致学生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时候由于知识不成体系而存在抵触心理,甚至会内心产生疑问,自己一个学习建筑工程技术的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从建筑法规课程的内容上看,其涉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知识等等,可以说,对于没有接触过、学习过法律基础知识的学生来说,其涉及的法律知识面是相对较广的。且建筑工程中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学生在学习的时候,如果未能厘清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就会影响到对建筑法规这门课程的一个整体的学习效果。因此,为了使得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树立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守法的职业操守、践行社会担当,将所学知识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所以,对建筑法规课堂中有关课程内容的选取、教学方法的转变、评价方式的创新进行改革,做到有的放矢,将对于学生的专业发展、职业素养和终身学习都具有深远的影响[2]

3.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1. 课程内容繁杂

建筑法规课程涉及到的内容很多,从现有教材上看,包括建筑法规基础知识、建筑许可法律制度、建筑发包承包及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筑合同法律制度,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安全生产、节能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建筑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等,可以说,在知识上是较为繁杂的。任课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会发现,某些章节的专有名词需要后面的学习中才能学习到,并且知识点会有交叉,且课程章节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逻辑性不强,对于学生来说,接受这种碎片化的法律知识会感到枯燥无味,知识不能有效连贯,存在前后跳跃,难以搭建系统性的知识网络,学了后面忘了前面,长此以往,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形成恶性循环。

3.2. 案例教学方法单一

以笔者所在院校为例,通过调查发现,在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改变了以往的“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采取了“教师讲 + 学生做 + 案例”的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教师提前选取案例,在讲授相关法规条文的时候,把案例加入其中,让学生进行探讨的一种教学模式。这种做法虽然改变了以往的教师主讲的传统教学模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发现,教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寻找案例,且出现了案例缺乏时效性,案例之间的“结构性”不严谨等问题,学生因案例陈旧、不贴合、不新颖等原因导致学习兴趣不高,一堂课下来还是任课教师在唱主角,未能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未能体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这样的教学最终未能走出传统教学模式的盲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思维能力的发散和动手能力的提升,导致整个教学过程还是停留在理论层面。

3.3. 课程考核方式单一

建筑法规课程在考核方式上,采用的是平时成绩占50%,期末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相较于传统以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为依据组织的纸质试卷的考核模式来说,我校在课程考核上遵循信度原则、效度原则、区分度原则、规范性原则,紧扣职业岗位(群)所需知识、能力和素质开展考核。其中,平时成绩包含课堂活动(表现)占比10%、平时作业占比20%、考勤占比20%三部分。但是,对于建筑法规这门课程来说,仅仅是在平时成绩部分通过课堂活动(表现)、平时作业、考勤来考核学生是远远不够的。有的学生为了获得平时成绩,每节课都来教室签到并且也按照要求提交作业,但是并未认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导致考核流于形式。并且在期末考核部分,往往是一张试卷定结果,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这样的题型设置过于古板,实际上也是在考查学生的记忆背诵能力,教师在阅卷的过程中,依赖的是标准答案。因此,必须在具体考核的过程中加大过程性考核、细化过程性考核,实现多元化评价评价,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4.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4.1. 有效整合教学内容

建筑法规因为繁杂且交叉,涉及面极广,但是实际上一学期里面学校的课时量有限,因此,课程内容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作为任课教师,应该明确教学目标,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对课程的教材内容进行取舍。当然,在选取教学内容上应注重时效性、实用性和实践性。一般来说,可以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有重点的选取教学内容,这样能帮助学生了解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如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应该怎样用所学知识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兼顾学生今后的考证需求,在教学内容上突出重点难点,使得课程教学有逻辑性、有连贯性。比如在建筑法规的教学内容选取上,首先应该侧重对建筑法规基本知识的概念的理解,其次是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勘察设计、监理、质量、安全生产、节能法律制度,最后是建筑工程纠纷的处理。至于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部分的知识,可以通过开设第二课堂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讲解。

4.2. 采取有效案例 + 任务单教学模式

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在以往的案例教学方法上,注意有效案例的选取,只有选择好与知识点相关的案例,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案例的选取应该对接法律事务,具备新颖性,讲究时效性,以此提升授课内容的鲜活度。要选取与建筑法规讲授的具体知识贴合度高的案例,这样容易被学生消化,授课意义才能凸显出来。要选取对接实际水平,难易适中的案例,让学生更好把握知识点。当然,一个好的案例的选取是第一步,在选取案例之后,任课教师可以通过把案例放在任务单里面的方式,提前设计任务单,按照问题引路、任务驱动、知识梳理、多元评价的教学模式,结合案例教学法进行课堂教学。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借助网络手机查阅资料,尽可能多的获取有用的信息。根据任务单,在课堂上利用小组活动的方式互相讨论,完成任务单。小组活动结束以后会给学生一定的展示学习成果的时间,借此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肯定学生做得好的方面,让学生感受到自主学习的快乐,更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再次,通过制作表格、绘制知识树、思维导图等多种形式将知识有效组织,目的是为学生更系统、更直观掌握所学内容,为学生辨别“任务成果”质量提供支撑。

4.3. 实行多元化评价标准

从现阶段的考核方式上来看,虽然有一定程度的过程性考核,但是过程性考核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在建筑法规课程考核评价上,可以依托学习通平台构建全过程、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实现评价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多面、评价载体多样、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的“三位一体,及时反馈”的评价体系,进行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201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包括“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因此,在实践教学中,根据所采取的有效案例 + 任务单教学模式,将学生分组教学以后,每个小组的学生根据所领取的任务单,通过课前自学、课中研学、课后巩固的方式完成任务单,引入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对每个小组完成的任务单进行评价。每个小组的任务分工可以是PPT制作、资料收集、答案解析、上台讲解等等。每个小组的组长根据小组表现进行打分,所有成员相加总分不超过60分;组间互评部分,打分范围为0~10分,取各组互评分的平均分;教师评价部分,打分范围为0~30分,评价指标为PPT制作情况、态度、小组配合度、上台讲解情况、解析质量等。小组成员最终得分在小组总分的基础上乘以组长自评分在本组总分所占的比例。并且通过任务单可以评选本节最佳学员,奖励积分5分;选出最优团队协作小组,最佳表现小组,奖励积分10分,按照比例对团队成员进行加分。任课教师手动在学习通平台为每位同学加分,作为课堂活动(表现)的一部分,这样能使得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公平的评价和合理的对待,从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多元化的学生评价体系,更加重视实践能力的养成目标。同时,在期末考核部分,除了考察基本的记忆背诵的知识点以外,应该加大开放型题目的占比,让学生充分发挥创新思维。

5. 结语

现代高职院校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培养专业技能过硬、迁移能力够强、法律素养较高的应用型人才的重大使命[3]。在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为保障建筑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以及完善学生自身知识储备和法律意识的培养,高职院校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注意有效整合教学内容,采取有效案例 + 任务单教学模式,多元化地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价,注重学生职业发展需求,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学生学习体验感,打造高效课堂,提升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专业实践性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马华学. 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的有效举措[J].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4(1): 172-174.
[2] 李颖. 基于工程实例的“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分析[J]. 职业教育, 2019(1): 209-210.
[3] 王潇.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研究[J].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4): 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