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变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在深化,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高达2.64亿人[1]。老龄化的趋势不仅仅对家庭带来沉重的养老负担,更是对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寻找合适的老龄化政策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社会参与的视角,把老年人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并合理使用,有助于减轻社会压力,缓解人才资源结构性短缺,也是构建老年资本的有效手段。因此在社会参与视角下,多方面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有效途径。
2. 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积极老龄化
2.1. 人口老龄化的定义
我国人口老龄化指的是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年轻人口数量减少、老年人数量增加的变化趋势。国际上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定义为:60岁以上人口占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数的7%。根据这个定义,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8.7%,65岁以上人口为1.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5%。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且老龄化的程度在不断加深[2]。
2.2.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与特征
1990年来,我国的老龄化速度不断变快。目前中国人口结构为老年型。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到2040年后,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将在总人口中超过20%。同时,由于经济发展与物质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口高龄化的人数也越来越多,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近年来以每年5%的速度不断增加,预计到2040年将到达7400多万人,具体数据见图1。
Figure 1. Trends of population over 65 years old in China from 1953 to 2020
图1. 1953~2020中国65岁以上人口变化趋势
我国的老龄化从时间线上,呈现出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1982年至1990年,老龄化现象已经有了初步的显现,根据1982年开展的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只有4.9%的人口在65岁及以上。1990年至2000年,老龄化现象开始萌芽。在这个时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仅仅持续增加,速度也大大超过从前,这样的情况标志着全国老龄化时代的出现。2000年至今则持续加速发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已经从2000年的7.1%达到2020年13.5%,成为标准的老年型人口结构,我国的老龄化问题已经不可忽视[3]。
2.3. 积极人口老龄化的提出
健康老龄化是积极老龄化的前身,由欧洲老年医学界最先提出,他们认为个体身心衰老虽然无法实现逆转,但可以通过健康生活延迟身心的衰老;且老年期的健康程度是不健康生活方式在生命历程中的累积。积极老龄化则对这一定义做了更深刻的阐述。积极老龄化是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概念,核心是将健康、参与、保障构成一项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两者相辅相成,但积极老龄化从更宽、更深的角度,来有效应对了人口老龄化。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党首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3. 社会参与与积极老龄化
3.1. 社会参与的提出与内涵
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从广义上来看就是指老年人重新参与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表现为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几个方面。如再就业、参政议政、参与社区活动等[4]。这些参与不仅仅能够推动老年人重新实现自身价值,更是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积极老龄化的战略则对于老年人的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战略强调应努力创造条件,让老年人重新回到社会参与活动,重返除了体力劳动外的其他各个物质文化等领域,在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使老年人转化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早期的社会参与研究侧重于对老年这一社会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利用。活动理论作为社会参与的重要理论基础,强调了参与、活动与社会认同的重要性,认为老年人要用新的角色取代失去的角色,提出了个体在老年时期要重新适应社会,进行不同的社会活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理论也存在其局限性,即将中年人与老年人直接当作同样的群体,这不符合生理与心理的发展过程。
社会参与理论在活动理论下得到了新的发展与完善,着重体现在对主体的界定上。根据社会参与的定义,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从主体范围在我国得到了不断的扩展,老年人社会参与主体从“特殊”到“普遍”,最初的社会参与主体仅是退休干部,之后则扩大到科技工作者,到最后“惠及全体”,这其中的改变更加凸显了“普适”取向,也彰显了人本主义价值观。
3.2. 社会参与的内在动机
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动机与目的,可以用需求理论、交换理论以及社会资本理论来阐释。
马斯洛在其需求层次理论中,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划分为五个层次,当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人们便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对于老年人而言,归宿、社交或情感的需要,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主导需要,是老年人“自我实现”需求的前提和基础[5]。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我需求以及对社会有用的资源价值,社会互动通过将这些资源进行换置,满足了各自的需求。老年人进行持续的社会参与,不仅仅有利于老年人提高个人价值,并且也彰显了老年人在社会交换中独特的作用,因此老年人在社会交换系统中不可替代[6]。
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会资本是内嵌于社会网络中的资源,人们在采取行动时能够获取这些资源。老年人要依赖社会资本提高其生活质量。积极的社会参与成为老年人扩大社会网络,提高个人资本,保证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7]。
3.3. 社会参与下的积极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造成了一系列不可被忽视的社会问题,尤其体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老年人在退休后积极参与社会经济的生产与发展,不仅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途径,也是缓解人才资源结构性短缺,减轻社会负担的有效途径。老年人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参与,可以客观的对自己做出积极的评价与认同,而且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参与,最终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统筹发展,从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发展、提高老年文体活动建设、鼓励老龄人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自身优势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要求[8]。《意见》对推动老年人进行社会参与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4. 积极老龄化与社会政策支持
4.1. 老年歧视与老年友好型社会
不可否认的是,老年歧视已经成为又一个社会歧视问题,也就是在性别歧视与种族歧视后第三大广泛的歧视问题。其定义为社会中在一定程度上对老年人的成见、偏见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和行为。老年歧视对积极老龄化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例如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建设,一般只考虑了大部分人的需求,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缺乏考虑,有些则甚至直接忽视,亦或者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对老年人产生心理与行为上的排斥与抵触,认为他们没有能力完成一系列的社会活动等,这些物质已经精神方面的因素,都不利于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这些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推进积极老龄化建设,既有助于实现老年人个体身心健康,又能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最终实现积极老龄化。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生活,既能发挥自身专长和作用,还能继续保持或建立必要的社会交往关系。其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活动和社会交往机会。因此政府要制定老年友好政策,媒体也要加强老年友好宣传,推动人们改变对老年人的认知。
4.2. 数字鸿沟与积极老龄化
数字鸿沟指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群体无法享受到现代化的服务与学习。数字鸿沟产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体现在社会方面。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对于老年人的数字鸿沟并没有给予太多关注;即便政府举办一些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的活动,但是在老年人中却遇了冷,主要原因便是低数字接入意愿,因为老年人对于是否能够学习数字技术产生怀疑与抵触,导致自身没有学习的意愿。由于老年人因年龄歧视导致的低自我效能感,使得老年人的数字化改造遭遇挫折;政府对此问题关注的不足,也造成了弥合老年数字鸿沟公共政策的低效。
由于老年人口的占比近年来稳定增长,且网民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因此想要做到老年人数字融入,多个主体都应该参与其中;作为老年人主体来说,要积极主动参与数字化改造以突破数字鸿沟的壁垒;作为家庭与社会要利用自身的数字素养,对老年人进行数字反哺;作为市场要针对老年人进行智能产品适老性设计;政府要提供政策支持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由此来推动老年数字鸿沟弥合。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与全体网民规模见图2。
Figure 2. 1997~2021 CNNIC China Internet Development Report data
图2. 1997~2021 CNNIC《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数据
4.3. 适老化改造与社会政策支持
适老化改造是指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的生活场所,以及细节保护等作一定调整或修造,以适应老年人的生活习惯,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衰退导致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便利与安全。想要做好这方面的改造,不仅仅是家庭个人的事,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推动整个社区到社会为适老化建设助力。
社会政策上近几年也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来推动适老化改造的顺利实施,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法律层面上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通过宣传让老年人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制定与老年人有关政策时要询问老年人意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机制等;在生活层面上要打造老年宜居环境,由于老年人口大多生活在农村,要将改造重点放在农村,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实施适老化改造,城乡也需要加强数字化建设,加强老年人的数字教育培训;在文化层面上要加强对敬老养老的宣传引导,为老年人提供合适的优待政策,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敬老氛围,最终实现符合我国国情的适老化改造[9]。
5. 结语
在社会参与视角下,老年人并不是被当作完全被动的个体存在,他们也可以主动参与社会生活,回归各个实践领域,充分发挥其技能、经验和智慧,最终变成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作为老年人本身要正确和客观地认识自身的价值,提高社会参与的意识和能力;社会要继续完善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法律保障,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计划,推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区也要不断加强民间社会公益、志愿组织的引导和管理,畅通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渠道和信息,使老年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实现社会参与,最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