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种质资源一般可分为三类:现代育种新品种、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种。很多古老的地方品种,是农户祖祖辈辈保存下来的,是农户自己选育的“好”品种,基本就存在于农户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每个村庄都有上百个之多林草地方品种,作为特定地区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人工培育形成的独特资源,拥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它们不仅是当地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生态服务还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寄托和文化传承。然而,随着快速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林草地方品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这些品种在传承过程中被大量淘汰和遗失,据相关统计,由于修路、开矿、城镇开发区建设等人为因素,许多林草地方品种的生存环境已经遭到了严重破坏,分布区日益缩小,遗传资源急剧减少。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统计: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地方品种的数目,1956年有11590个,2014年则仅剩3271个,主要粮食作物地方品种数目丧失比例高达71.8% [1]。我国首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于2019年启动[2],但对林草地方品种的逸散、遗失暂时还未见展开专项调查的报道,保护林草地方品种已成为当务之急,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林草地方品种能够得到有效地保护,为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2. 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林草地方品种流失现状
2.1. 快速城镇化导致栖息地快速减少及种群规模迅速下降
有研究指出,中国城镇化与森林生态安全之间存在“⋂”型关系[3]。在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有助于森林生态恢复,而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城市扩张和高强度人类活动可能导致森林资源的减少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6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65.2%,比上年末提高0.5%。2022年,上海89.3%、北京87.6%、天津85.11%,广东、江苏、辽宁、浙江、重庆、福建等省份城镇化率都已经超过70%。山东城镇化率64.54%,接近全国城镇化率65.22% [4]。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快速扩张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大量林草地被转化为住宅、商业和工业用地,导致林草地方品种的栖息地大量丧失,土地资源的大量占用直接影响了林草地方品种的生存空间[3]。即使部分林草地得以保留,也可能因城市化过程中的道路、河流等障碍物而被分割成多个小块,形成栖息地碎片化现象,这种碎片化现象使得林草地方品种难以在有限的区域内找到足够的食物和栖息地,从而增加了其生存的难度。
2.2. 快速城镇化加剧植物生存环境恶劣
快速城镇化的在增强了人民生活幸福感的同时,也导致城市环境的急剧变化,如城市热岛效应、土壤水分保持力下降、各种污染物排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城市地区的种质资源保存是极其不利的。热岛效应会对植物造成热胁迫,影响植物的物候期,影响植物与传粉者的同步性,进而影响植物的传粉和种子传播[5]。高楼大厦导致城市栖息地破碎化,减少了植物生长的交流空间,从而影响了植物的繁衍和传播[6]。硬化路面、地面减少了土壤的水分保持能力,影响植物的水分吸收和蒸腾作用,导致植物受到干旱胁迫;土壤与大气之间的物质交换减少,影响了土壤养分的循环和有效性,进而影响植物的营养状况[7]。工业排放、城市垃圾等污染物不断积累,导致土壤减少和水源污染,从而进一步影响了植物的繁殖和种子的质量,间接影响植物的传播[8]。此外,快速城镇化中大量种植的同质化绿化树种还带来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以及病虫害暴发等问题,使得林草地方品种失去了与其他物种共同生存和繁衍的机会,不仅影响了林草地方品种的生存,也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平衡性造成了破坏[9]。
2.3. 过度开发利用
为了获取木材、药材等资源,部分地区对林草地方品种进行了过度砍伐,过度开发不仅导致林草资源的枯竭,还破坏了其生态环境,使得林草地方品种难以恢复和繁衍。特别是近些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原本作为林草地方品种栖息地的区域被开发为旅游景点,虽然生态旅游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带来了经济收益,但同时也对林草地方品种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破坏,如游客踩踏、垃圾污染等。又如,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长腰山的过度开发,导致该区域被房地产开发项目蚕食,严重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挤占了滇池生态空间,影响了滇池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10]。
3. 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林草地方品种流失的原因
3.1. 缺乏保护意识
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社会关注的焦点往往集中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上,而对林草地方品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意识相对薄弱,这种缺乏保护意识的现象在政府和公众层面都有所体现,政府可能过于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为了建设住宅、商业区和工业区,通常会对自然植被进行移除,这直接破坏了林草品种的自然栖息地。例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案例研究表明,城市蔓延的严重风险区与生态保护压力高值区的重合面积达到583.83 km2,其中较高风险区与侵蚀度高的地区重合面积为311.73 km2,冲突度为53.39%;高风险区与侵蚀度高的地区重合面积为47.70 km2,冲突度为8.17% [11]。地方品种的林草往往具有独特的遗传特性,对环境变化有较强的适应性。这些遗传资源的丧失会影响未来生态恢复和生物育种的工作。公众则因为缺乏相关知识,对林草地方品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山东省是香椿的主要产区,多年前申请地理标志农产品多达13处,而我们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例如章丘文祖香椿、济宁瓦屋香椿、阳信红香椿、德州神头香椿、烟台西牟红椿等几近消失殆尽。另外在贵州贵定县农村四旁大量种植的滇楸,其中不乏大量黄心材滇楸优良品种,颜色金黄,也随着城镇建设被大量采伐而大量逸散。
另外,由于缺乏保护意识,一些地方在城市化进程中未能充分考虑林草地方品种的保护问题,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忽视了林草地方品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缺乏前瞻性的规划方式使得林草地方品种在城市化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破坏[12]。此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多数地方对林草地方品种的保护措施不够到位,尽管一些地区已经意识到了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导致保护措施难以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剧了林草地方品种的流失。
3.2. 管理体制不健全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地方关于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缺乏专门针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这使得在保护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保护工作的难以有效进行。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机制往往存在缺失或执行不力的情况。例如,在林草地方品种流失的监管上,缺乏有效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难以及时发现和应对流失问题。此外,林草地方品种的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如林业、农业、环保等,但由于权责不明确,往往导致责任推诿、工作重叠或遗漏等问题,影响保护工作的效果[13]。管理体制不健全还会影响公众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参与度,公众是保护林草地方品种的重要力量,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可能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渠道,导致公众对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低[14]。
3.3. 资金投入不足
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资金投入不足成为林草地方品种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林草地方品种的保护工作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保护区的建设、维护、监测以及科研等多个方面,然而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许多保护项目难以得到有效实施。比如,一些关键的林草品种栖息地可能因缺乏资金而无法建立有效的保护屏障,导致这些品种面临更大的流失风险。资金不足还会影响对林草地方品种的科学研究和保护工作,科学研究是了解林草品种生态习性、制定保护策略的基础,但缺乏资金使得科研团队难以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同时,资金不足也限制了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使得一些先进的保护手段难以得到有效推广和应用。此外,资金不足还影响了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保护意识的提高是减少林草地方品种流失的关键,但缺乏资金使得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活动难以开展,导致公众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4. 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林草地方品种保护措施
4.1. 加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
加强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合力,增强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和保护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首先,多渠道进行宣传,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林草地方品种的重要性和保护意义;或者制作宣传海报、视频等多媒体材料,使公众能够直观了解林草地方品种及其生态价值。其次,定期组织林草保护知识讲座、展览等公益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志愿者等参与,提高公众参与度;结合植树节、环保日等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关注。再次,将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培养学生的保护意识;面向社区、企业等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另一方面,构建良好的文化氛围。首先,挖掘和传承与林草地方品种相关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通过文化活动、节庆等方式展示其独特魅力;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工作中,增强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和保护动力。其次,借助文化产业的力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林草保护文化品牌,提高林草地方品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文化创意产品、文艺作品等方式,将林草保护理念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此外,举办国际性的林草保护文化论坛、展览等活动,推动全球林草保护事业的共同发展。
4.2. 健全法律法规及管理体制
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我们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特殊性和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确保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也可参照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林草地方品种保护法规,提高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健全林草地方品种保护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破坏林草地方品种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除此之外,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级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林草地方品种保护责任制,将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监管体系,加强对林草地方品种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林草地方品种资源的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非法采集、砍伐、贩卖等行为的发生。
4.3.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投入是保护林草地方品种的关键措施之一。通过资金来源的多元化、资金使用的精细化和资金监管的严格化等措施,可以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为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首先,资金来源多元化,如政府拨款、环保基金及社会资本。政府应当将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保护项目,根据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年增加财政拨款额度;设立专门的环保基金,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赠等方式参与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基金可以用于支持保护项目的实施、科研工作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举办等;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林草地方品种保护领域,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企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如,河北井陉县与德龙钢铁集团合作打造花椒产业基地的成功案例,展现了社会资本在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其次,资金使用精细化。将资金重点用于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和恢复的重点项目,如森林保护、草原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确保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资金浪费;用于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和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监测设备、防火设施、生态修复设施等,提高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确保林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投入资金用于培养林草地方品种保护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可以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鼓励更多的年轻人投身于林草资源保护工作。
再次,资金监管严格化。建立健全林草地方品种保护资金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和合理。
4.4. 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
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不仅能够提升我们对林草地方品种保护的认识水平,还能为实现科学、高效、可持续的保护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因此,在保护林草地方品种的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大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的力度。
科学研究能够深入了解林草地方品种的生态习性、遗传特性以及与其他物种的相互关系,为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策略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系统调查与监测,科研人员可以准确评估林草地方品种的种群数量、分布范围及生境状况,为制定保护规划和优先保护对象提供数据支持。与此同时,技术支持在保护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借助先进的遥感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生物技术等手段,可以实现对林草地方品种资源的动态监测和精准管理,提高保护效率。此外,遗传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等现代科技的应用,为林草地方品种的繁育、复壮及生境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
5. 结束语
在本文中,我们探讨了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林草地方品种流失的问题,分析了其背后的原因,并讨论了其对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建议。对林草地方品种流失问题紧迫性的认识,以及采取行动保护这些珍贵资源的必要性有必要再次重申。加强立法保护、增强公众意识、开展资源普查和评估、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可持续农业实践、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促进地方品种的利用和市场开发、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建立长期的资金和资源投入机制以及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也是当前一段时间比较好的策略。我们当前研究还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包括数据的不完整性和对地方品种流失长期影响的评估不足等问题。我们呼吁未来的研究能够采用更全面的视角,考虑更多的生态因素,并进行长期的跟踪研究。
总而言之,林草地方品种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其保护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展望未来,我们乐观地认为,通过跨学科合作、政策支持和公众参与,我们可以有效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林草地方品种。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创新解决方案被提出和实施,以及更多的成功案例被分享。
基金项目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流苏树优良品种繁育与推广示范项目”(鲁[2023] TG010)。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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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