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2018年9月,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为依托,深入推进东北振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和交流合作,使南北互动起来。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成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应有之义。全域旅游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旅游业成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强化区域协同的重要抓手。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东北尤其是黑龙江省如何突破地域限制,构建与京津冀地区有效的协同发展机制,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所带来的辐射效用促进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区域旅游产业协同发展的理论基础
2.1. 哈肯的协同理论
哈肯最早提出协同理论,他根据组织的进化形式,将组织分为:他组织和自组织 [1]。他组织是指其运行需要外部指令来实施。与之相对的是自组织,它不需要外部指令,而是依靠系统内部的运行规则,有条不紊地自动地形成运行指令,是高级组织的存在,如生命系统和社会系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自组织理论开始建立并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系统论。这一理论以复杂的自组织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系统研究这些组织如何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到高级。自组织理论主要有三个部分组成: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 Structure)、协同学(Synergertios)、突变论(Catastrophe Theory)。基于协同理论以及旅游产业的特点,本文认为区域旅游产业的协同发展包含三个层面的协同:一是不同区域间旅游产业的横向协同,二是同一区域内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横向协同,三是旅游产业内部不同要素的纵向协同。
2.2. 巴纳德的系统组织理论
巴纳德认为,社会的各级组织包括军事的、宗教的、学术的、企业的等多种类型的组织都是一个协作的系统,这些协作组织是正式组织,巴纳德认为组织不论大小,其存在和发展都必须具备3个条件,即明确的目标、协作的意愿和良好的沟通。他对组织合作的研究标明,合作共生是实现组织目标和促进各方行为一致协同的基本活动。联盟的组织共生行为,会形成自组织和他组织主导的内外协同机制,而这种机制又会促进不同的合作共生生态 [2]。联盟协同机制是指在自组织和他组织的内在与外在因素互动作用下,所形成促使联盟成员在目标和行为上具有协调性、一致性与连续性的自行运行体系(表1)。
Table 1. Comparison of self-organization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表1. 自组织与他组织及其内外协同机制比较
从自组织与他组织视角看,联盟的协同包括内在协同与外在协同,内在协同就是联盟组织各成员之间的自然协同,同时也是由于联盟组织内在要素作用而形成的协同。外在协同是指联盟组织与外部相关体形成的协同,同时也是由于外在要素的作用而形成的协同。联盟组织的建立、成长、发展、成熟和衰落及终止解散,遵循组织生命体的基本规律而变化,这些运行变化一定是在内外要素的相互作用的结果(图1)。
Figure 1. The internal collaboration of self-organization and the external collaboration of other organizations
图1. 自组织内部协同与他组织外部协同关系
联盟所形成的协同包括初级协同,即联盟中一般的基础的活动协作;中级协同,即信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高级协同,即协同一体化,形成股份合作集团。协同机制一旦建立起来,联盟也会趋于稳定,随着协同机制的不断完善,联盟的成长性会得到提升,联盟品牌资产和成员品牌资产会得到增值(图2)。
Figure 2. The consistency and asynchrony of the alliance growth cycle and the collaborative symbiosis mechanism
图2. 联盟成长周期与协同共生机制的一致性和不同步性
3. 黑龙江省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的可行性
3.1. “互联网+”为区域旅游协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随着“互联网+”的概念深入人心,智慧旅游正在全国各地快速推进。目前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共有18个,其他各省市也纷纷启动智慧旅游建设。2019年9月,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大数据中心正式成立,大数据中心可以实现信息共享,旅游消费行为特征的识别和分析,为黑龙江省有效对接京津冀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理念将大大节约实践和空间成本,推动区域旅游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横向的网络协同,通过智能旅游网络将黑龙江省、东北区域和京津冀地区有效地联系在一起,实行旅游资源、客流、信息共享,实现同一时间内不同区域的资源利用最大化 [3]。二是纵向的网络协同,政府、高校科研机构、旅游企业、旅行辅助人和游客形成上下游纵向协同闭环,利用大数据不断获取和学习旅游者消费习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旅游产业运行状态。
3.2. 全域旅游成为促进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的重要契机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域旅游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有效促使东北与京津冀形成共识,开展实质性的协同合作。作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全域旅游无疑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发展全域旅游,拓展区域旅游发展空间,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培育旅游市场新主体和消费新热点,有利于创新金融产品,盘活旅游资产;有利于按旅游人口需求创新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和建设规划。有利于统筹域内各类资源,进行高效配置。
3.3. 旅游资源的整体性和互补性为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
黑龙江省旅游资源最为突出的就是森林和冰雪旅游资源。黑龙江省森林面积达2128万hm2,是全国最大的天然林区,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2.39%,是天然的森林氧吧,具有开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丰富的资源优势。黑龙江省的冰雪资源总量全国第一,是中国冰雪资源最丰富的省份 [4]。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以及多年来的文化积淀拥有丰富的自然冰雪资源和人文冰雪景观,为冰雪旅游的开展提供广阔的空间。除此之外,中俄边境异域风情、现代化的生态农业、凉爽宜人的气候条件都成为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多彩的龙江旅游资源与京津冀旅游资源形成鲜明的互补,尤其是黑龙江省夏季凉爽的气候条件和冬季的冰雪旅游对京津冀游客产生强烈吸引,为我省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提供可能和重要支撑。
4. 黑龙江省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面临的瓶颈
4.1. 区域间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国家战略被提出后,京津冀携手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基于政策支持和地缘优势,发展迅速 [5]。东北作为老工业基地,近些年经济发展缓慢,与京津冀地区的差距在不断扩大。据2018年数据显示,京津冀区域总产值高达85,139.89亿元,而东北三省区域总产值(56,751.59亿元)仅为京津冀的67%。旅游产业方面,2018年京津冀旅游总收入为16396亿元,黑龙江省旅游收入为2244亿元,约占京津冀的14%,区域间产业发展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6]。
4.2. 缺乏产业协同合作的有效政府协调机制
促进黑龙江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本质上是要形成一个互惠互融的经济圈。黑龙江省充分利用京津冀强大的辐射效应,依靠先进的互联网、交通网和政府间合作实现协同发展。但现实合作中,由于东北与京津冀区域旅游市场规模发展不平衡,导致区域互利机制难以有效形成,即京津冀旅游对黑龙江省的旅游依赖性不强。京津冀旅游企业更愿意将客源在内部市场消化,节省旅游成本,提高旅游企业自身收入。因此,从政府到企业,没有形成主动的分享动机和供应理念。这是当前最主要的制约因素。
4.3.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亟待转型升级
目前黑龙江省旅游产业依然停留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层面,没有跟上时代步伐。主要表现在:一是旅游产品缺少特色和文化底蕴。文化是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黑龙江省拥有大冰雪、大森林、大农业、大湿地等独特的旅游资源,是龙江人世代生活的土壤。厚重的历史和民族文化没有得到充分的挖局和包装,特色不够鲜明。二是旅游观念落后,全域旅游观念没有形成 [7]。目前由于利益关系,各地还存在明显的“条块分隔”现象,各旅游区域间缺乏合理规划和联动。“一锤子买卖”的侥幸心理依然盛行,近年来出现的天价鱼、雪乡等旅游负面事件严重影响力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的形象。三是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尽管黑龙江省已经在提升旅游基础设施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由于黑龙江省山地和农村面积广大,一些景区可进入性和精品特色住宿等方面的建设上还不能满足京津冀等高端旅游消费者的需要,难以形成有效吸引。
4.4. 面临其他省份的竞争
黑龙江省地处我国北部边陲,相对于其他省份在与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上并没有区位优势。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对周边省份都具有巨大的辐射和提升作用,尤其是随着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力度不断加大,对于周边亟待产业升级转型的省市同样具有强烈的吸引力。首先的竞争来自京津冀内容的河北省,河北省位于京津复地,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其次是东北其他省份。辽宁紧邻京津冀,滨海资源独具魅力;吉林与黑龙江省旅游资源重叠度极高;内蒙古有广阔的草原风光和独特的民族风情。除此之外还有山西、山东、河南等省份积极要求与京津冀对接。这些都为黑龙江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巨大的挑战。
5. 旅游产业协同机制设计
5.1. 跨区域协调机制
区域旅游产业协同必须建立在区域间有效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我们要在构建强有力的区域协调机制上争取有重大突破,实现跨区域配置资源。要实现这一目标单靠黑龙江省自身无法完成。因为京津冀旅游一体化已经推进多年,在景区、交通、数字、旅行社等多方面已经初具规模。因此黑龙江省首先要利用东北区域旅游协同,加强与吉林、辽宁、内蒙古的合作,才能形成与京津冀相当的体量,拥有话语权。东北旅游联盟已经趋于成熟,有较好的基础。东北旅游资源与京津冀旅游资源既有差别又能形成有效互补,能够对京津冀旅游形成核心吸引。然后在东北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基础上,尝试与京津冀区域构建跨区域协同机制。其次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协调发展委员会,相关省市政府共同参与,构建产业对接、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建立旅游产业相关领域的对接平台,统筹推进区域合作重大事项。通过常态化的定期会晤,就东北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对接思路、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等问题进行探讨,对区域重大项目进行表决,形成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职能部门建立协调落实机制,保证高层决策事项的落地与执行,统筹规划改善区域内的政府和市场环境。社会组织积极搭建区域信息共享、企业合作、产业对接平台,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图3)。
5.2. 多元利益共享机制
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用政府行政手段推动东北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在短期内可能会奏效,但很难维持长久。因为地方政府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当前各地发展都以GDP为主要衡量标准,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北京、天津的旅游业已经相当成熟,如果要进行协同势必要进行旅游产业的转移,向其他地区倾斜,必然会打破现有的地方政府利益固化的格局,导致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如果没有利益共享机制加以维持,必将面临分崩离析的境地。我们必须要创新性建立多元利益协调机制才能够保障区域协同可持续发展。首先对政府主导的转移企业或项目,采用“谁转移,谁受益”原则,将转移企业或项目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地方税收纳入到本区收入中,实现利益补偿。其次对于旅游企业间的项目合作协同或转移,有针对性的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及风险投资等形式对投资企业进行补偿。
同时我们可以借鉴欧盟旅游一体化相关政策,成立东北与京津冀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旅游发展基金,该基金的使用和审批权归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构建区域协同预算机制,根据区域协商的政策目标和战略发展方向,在基础设施、景区建设、数字平台等方面优化基金的使用配置,在财政预算和产业规划之间建立直接联系。该基金的来源是从东北与京津冀地区每年的旅游年收入中进行一定比例的协同贡献率,结合地域空间以及常住人口的比例进行加权综合衡量计算得出 [8]。这样就可以实现多元利益补偿机制,使暂时性损失的地区能够从利益补偿中得到有效利益保障,在各方整体利益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把蛋糕做大,提高整体收益,促进区域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5.3. 协同成本分担机制
黑龙江省要实现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发展,还要构建成本分担机制。利益和成本是并存的,不能一方只有享受利益而不承担成本义务,要让成本和红利之间形成对等的关系,对于多方共建共享的项目要在合作前经过充分的协商,合理划定项目产权以及收益的分割方式。同时,按照受益程度确定费用分摊的原则,并按照相关的专业标准核定分摊数额。尤其在旅游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各地政府都是付出成本的主体,就必须要在区域之间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界定好责任和受益者。成本分担机制的好处是一方面将巨额经济成本细分,减轻各方的经济压力,以较少的投入完成较大的工程,有效化解风险,提高收益率。另一方面是要让成本付出得到相应的补偿,激发各方积极性。比如京津冀为黑龙江省接入异地保险结算制度,方便省际间老人异地旅游结算。从长远看,这是对黑龙江省有利的事情,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在基础设施建设初期适当增加投入比例。而且笔者认为,如果想有效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黑龙江省应该在合作初期应主动承担一部分费用,这样有效避免在前期协商谈判师的互相推诿现象,实现项目快速对接。
5.4. 区域差异化分工机制
区域旅游产业协同也需要充分考虑旅游资源区域结构的特征。旅游资源区域结构是以旅游资源的自然属性为主得出的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状况及特色,它是以自然资源本身的性质、特点、数量、质量为依据划分的,是综合旅游经济区域结构的基础。东北地区与京津冀地区旅游资源都十分丰富,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化。如京津冀人文旅游资源丰富,东北地区自然风光旖旎。因此我们还要构建区域差异化分工机制,突出区域旅游特色和优势,不能够千篇一律,顾大求全,这也是破解区域协同瓶颈的有效手段之一。根据不同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旅游资源特点合理布局旅游核心经营内容。做到适当取舍。这一点可以借鉴泰国的旅游经验。泰国主要的旅游城市是曼谷、普吉岛和清迈,这三个城市构成了泰国旅游的核心吸引力。但是他们三者的定位非常清晰,曼谷作为泰国首都强调多元化的都市吸引,普吉岛则以美丽的海滨风光为主要吸引,清迈以清新淳朴的小城气息吸引游客,彼此分工明确,形成合力。纵观东北与京津冀地区我们也可以实现差异化分工。北京是首都,是国际化大都市,旅游业发展程度最高,发挥它的中心地职能,通过丰富的旅游资源和频繁的国际节事活动对国内外游客形成核心吸引。以此为中心向周边腹地辐射,其他地区要积极做好承接工作:秦皇岛–葫芦岛–大连一线的滨海旅游;吉林–黑龙江为主的大农业、大冰雪旅游;京津冀–黑吉辽蒙一脉相承的长城文化旅游,形成有效的优势互补,区域联动。
5.5. 旅游信息共享机制
东北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还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平台,构建旅游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京津冀以及东北各省已经建立自己的大数据网络平台,均涵盖旅游产业,包括旅游目的地信息,入境旅游者数量、消费偏好、各项消费实时数据等内容。首先黑龙江省与京津冀在旅游大数据、整体营销、区域间企业合作等方面实现互融互通,才能确保黑龙江省与京津冀协同的步调一致,减少盲目性,提高对接的有效性。其次我们要建立区域旅游信息中心。该中心的核心职能就是根据大数据统一调控旅游信息,如旅游目的地营销、旅游淡旺季的游客分流、旅游服务人员信息等,有效配置区域旅游资源,实现智慧旅游信息无缝合作。第三我们可以借鉴“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的网络化发展模式,打造东北与京津冀旅游一体化战略,创新性建立网上旅游超市,搭建旅游交易平台,从政府招标、企业推广、产品定制、客户个性化需求发布等实现多元化无障碍对接。最后我们还要充分适应当下消费者的习惯,依托国内优质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开发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专属APP,使得旅游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查询到东北与京津冀旅游的相关活动信息,构建网络集散中心,为旅游者出行和旅游提供便利。
Figure 3. Innovation and coordination mechanism
图3. 创新协同机制
6. 结语
创新是引领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新时代东北全方位振兴正如火如荼的开展着,黑龙江省必须解放思想,抓住机遇,迎头赶上,充分借助周边省市力量,形成向前发展的合力。本研究通过大量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以旅游产业为切入点,设计出黑龙江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创新性机制和路径,以期为我省经济全面振兴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下一步研究要着眼于两方面问题的探讨:第一是东北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效果评价标准研究。通过研究成功案例,设计出一套适合于评价不同区域产业协同的评价标准,为黑龙江省产业协同提供参考;第二是以具体案例为基础,深入研究不同路径的实施情况,重点考察顶层合作意愿、存在的现实障碍和解决方案,协同后各方的收益效果,可能出现的更好的旅游产业协同项目等。
基金项目
本文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8GHL733)“东北全方位振兴视角下黑龙江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机制研究——以旅游产业为例”和东北石油大学青年基金项目(2018QNQ-12)“基于协同理论的东北与京津冀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