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施蒂纳伦理学利己主义的批判
On Marx’s and Engels’s Criticism of Stirner’s Egoism
DOI: 10.12677/ACPP.2021.104067, PDF, HTML, XML, 下载: 295  浏览: 611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付志勇, 易宗念: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关键词: 个人利己主义物质生产唯物主义Individual Egoism Material Production Materialism
摘要: 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体的人的存在,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这里的人指的是处在一定条件下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着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与世隔绝的人。基于这种能动的生活过程之上的历史唯物主义,从而就和那种基于僵死事实的堆积之上的抽象的经验论,以及将历史看成是主体的想象活动的唯心论,截然地区分了开来。这种区分不是基于思辨的基础上的,而是基于对现实中的个人及其实践活动的考察之上的。
Abstract: The first premise of human history is the existence of individual human beings. Human beings are the premis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People here refer to development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reality, and observable through experience. People are not abstract or isolated.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based on this dynamic life process is thus completely distinguished from the abstract empiricism based on the accumulation of facts and the idealism that regards history as the subject's imaginative activity. This distinction is not based on speculation, but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individuals and their practical activities in reality.
文章引用:付志勇, 易宗念. 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施蒂纳伦理学利己主义的批判[J]. 哲学进展, 2021, 10(4): 379-383.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1.104067

1. 引言

施蒂纳是德国无政府主义者、青年黑格尔派思想家,他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是无政府主义思潮的代表作之一,而这种无政府主义思潮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伦理学上具有一种激进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观点。《德意志意识形态》三分之二的章节都是用来批判施蒂纳伦理学的利己主义观点,所以本书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次系统阐释,同时也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道德哲学著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道德观点在其中得到了较为集中的表达。

2. 施蒂纳的伦理学利己主义

施蒂纳认为,人们彼此之间不可能完全相互理解,那些对自我的定义都不能够充分表达我们的经验本质。他认为,个体的自我实现的基础,就是每个人都努力去实现其利己主义。利己主义又分为有意的利己主义和无意的利己主义两种,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意味着人能够自由地选择其行为,完全地意识到他只是在实现自己的个体欲望;后者意味着人拥有一种空洞的理念,即他在实现一个“更高的原因”,而没有意识到他其实是在实现一种让他感到开心或安全的欲望。这些“更高的原因”不过是虚伪的概念,只有背离了这些概念,人们才能得到自由,而自由就意味着,成为人自身的创造物和造物主。利己主义的方法就是权力,它是唯一得到证明的获取财产的方法。

在施蒂纳看来,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如国家、财产权、自然权利、社会等等,仅仅是幻想,是头脑中的幽灵。他拥护利己主义和一种反道德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们应该在利己主义者联盟中结合起来,并且只有当其自身利益相同时才联合。对他而言,财产仅仅通过可能性而产生:“任何知道去获取和保卫某种东西的人,对他而言那种东西就是财产。”( [1], p.224)他认为为别人服务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除非是为了其自身利益考虑。他否定社会的现实性,将之视为幽灵,而只有个人才是其自身的现实。从而,施蒂纳提出了“利己主义联盟”观点,这种联盟是一种非系统的联合,与国家相对立。这种联合只是利己主义者之间的关系,它通过有意的行动而被各种团体所不断更新。这种联盟不是一种权力机构,而是个人的自身意愿。施蒂纳批判了传统的革命观,认为社会运动旨在颠覆国家的观点只是一种暗含的中央集权者,因为它们暗含了之后新的国家的建立。

施蒂纳质疑那些“更高的原因”,即人们为之奋斗的事业,如道德的善事、宗教的事、集体、人类、国家的事等等,他认为这都不是“我的事”,都不是我应该关心的事情。施蒂纳说,神只想使自己满足,神的事业是纯粹利己主义的事业;人类只看到自己,使自己得到发展,而人民和个人在人类的事业中受尽折磨;那些将自己的事情当作集体的事情来做的人,也不过是打着关心集体幸福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所谓真理、自由、人道、正义,也不过要求人们振奋精神并为之效劳。施蒂纳举例说,所谓的爱国不过是“人民以他们的尸体为原料而成为一个‘繁荣的民族’”,所有这些不过是以个体的牺牲为代价的有利可图的利己主义。施蒂纳总结说:“与其无私地为那些伟大的利己主义者继续效劳,还不如自己也成为利己主义者。”( [2], pp.4-5)像神和人类将其事业置于自己的基础上一样,我也将我的事业置于我自己的基础上,同神一样,一切事物对我来讲都是无,我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就是唯一者。但是这个我并不是空洞无物的存在,而是一种创造习性的存在。我的事业既不是神的事,也不是人的事,既不是善的事,也不是恶的事,而是唯一的事,就像我是唯一的一样,对我来讲,我是高于一切的。

施蒂纳说:“这都不是我关心的!第一个和首要的是善的原因,然后是上帝的原因、人类的原因、真理的原因、自由的原因、人性的原因、正义的原因;然后是人们的原因、国王的原因、祖国的原因;最后甚至是心灵的原因,以及其他一千种原因。”( [1], pp.5-7)施蒂纳否定了那种要求个体为了某种不是为他自己的善而牺牲的道德理论,而共产主义也被纳入了这种理论之中,因为在他看来,共产主义是一种要求个体的人为了它而牺牲自己的善的原因。施蒂纳认为,每种善的原因表面上冠冕堂皇,其实不过是一种利己主义的原因,人对善的原因的追求不过是一种对个体的牺牲和自我否定。既然施蒂纳对这些善的原因都不关心,那么他关心的只有那种伦理学上的利己主义。

施蒂纳在其著作中的主要攻击对象是费尔巴哈的伦理学人道主义,他认为费尔巴哈并没有超越宗教的限制,而只是用人来代替了上帝的位置。费尔巴哈提出,上帝是人的特征的抽象化和人格化,是从人的局限性和客观化中抽象出来的,而被想象成一个区别于人自身的存在。“神的主体是理性,而理性的主体是人。”( [3], p.247)一旦上帝被人所取代的话,那么宗教压迫的、异化的本质就会被克服,宗教最终会由每个人对自己的爱扩展到爱一切人,而上升为爱的宗教,整个历史无非是这种宗教的发展史。施蒂纳认识到,费尔巴哈试图用他的人道主义来解决宗教异化的难题,但是事实上,他只是重新产生了这一难题,因为在这里抽象的人上升到了神的层次。他还认为,人应该放弃对个体发展和自我提升的追求,因为这会导致个体用宗教的、自我否定的态度去对待自身的可能性即非异化的自己。这种发展自身能力和天赋的追求,不过是一种用来牺牲自己的异化了的善的原因。

施蒂纳认为,只有个人主义的历史才有价值,个人的目的就是一己之私利,就像植物并不是按照某种使命生长一样,我也不是按照任何什么使命生活,而“人”的理想通过以下命题得到实现:“我,这个唯一者是人。”( [2], p.415)对我这个唯一者所做的本质的说明或者所规定的概念都是不充分的,而那些在我之上的更高本质,如神、善等等都是削弱我的唯一性的东西,我应该将我的事业放在我自己这个唯一者身上,我是我的权力的所有者,是我的事业的创造者,我是易逝的、终有一死的,所以我就是无,我把无当作自己事业的基础。

3.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施蒂纳的批判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批判了有关抽象对象现实性的论证,坚持必须基于具体个体存在的感性活动之上来描述现实性,从而初步涉及到了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作为实存的个人与政治道德的关系问题。但是,博士论文对个体性的讨论还是很初步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澄清了他的个体性概念,并对其在道德上的后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即讨论了个体的人的实现和发展,并批判了以施蒂纳为代表的抽象的利己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施蒂纳的批判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施蒂纳和费尔巴哈一样,在人性论上陷入了唯心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认识到施蒂纳的著作对于批判费尔巴哈的伦理学人道主义具有启发意义:仅仅是思想中的改变并不能解决异化难题,或者废除个人对自我的放弃——这是宗教实践的特征。然而,施蒂纳本人犯了他所指责的费尔巴哈一样的错误并陷入唯心主义,施蒂纳对这一难题的解决方案也是只能在思想领域中实施的:个体简单地选择追求作为利己主义原因的他们自身的狭隘利益。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道,施蒂纳“所得出的结论仍是一个无力的道德戒条,即每个人应为自己找求满足并由自己来执行刑罚”( [4], p.395)。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因为施蒂纳对全部现实的历史一窍不通,他认为历史进程必定只是“骑士”、强盗和怪影的历史,他当然只有借助于“不信神”才能摆脱这种历史的幻觉而得救,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宗教的观点:它把宗教的人假设为全部历史起点的原人,它在自己的想象中用宗教的幻想生产代替生活资料和生活本身的现实生产。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

第二,施蒂纳将个体定位成孤立、静止的原子。马克思对施蒂纳的伦理学利己主义的批判,揭示了和他在博士论文阐明的抽象个体与具体个体之间的区分的连续性。在施蒂纳看来,人们在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只是一种幻觉甚至是一种危险性的欺骗,要解决异化难题,就要从个体的社会关注退回到自我的利己主义之中。这种伦理学利己主义不仅号召个体信奉自私的行为和态度,它还主张个体应该满足当前的发展水平,而不是努力去提升自己,它将人类个体定位成一个静止的、孤立的原子,而不是在社会中发展和存在的具体个体。施蒂纳说,如果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他将这种困难看成是一种个人的存在和本质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他们自己的矛盾,这种恶劣环境是他们自己的恶劣环境,而且他们可以或者安于这种环境,或者忍住自己的不满,或者以幻想的方式去反抗这种环境。马克思和恩格斯反驳道,如果千百万无产者根本不满意他们的生活条件,那么,根据上述论点,这是不可避免的不幸,应当平心静气地忍受这种不幸。可是,这千百万无产者或共产主义者所想的完全不一样,而且这一点他们将在适当时候,在实践中,即通过革命使自己的“存在”同自己的“本质”协调一致的时候予以证明。

第三,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力地回击了施蒂纳对共产主义的诋毁。在施蒂纳看来,通过废除一切私有财产的做法,共产主义必然也要废除个人的独立存在,结果又把每个人投入几乎是刻板划一的兵营生活。共产主义者就这样毁灭了个性、独立性和自由,共产主义把个人连同他获得的私有财产这个个人必不可少的属性或基础用来祭祀共同体或社会的幽灵,对共产主义者而言,“我们从中得到一切的社会,是一个新的主人、新的幽灵、新的‘至高存在’”( [1], p.111)。在他看来,共产主义要求个体必须牺牲自身。马克思和恩格斯回答说,绝不是这种对个体的诋毁,共产主义社会要求这样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即个体的幸福能够在现实中被追求到,而这种要求在施蒂纳的伦理学利己主义中是无法实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者是要‘为社会’‘牺牲’,其实他们只是想牺牲现存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他必定会把共产主义者的觉悟——即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斗争是所有超出资产阶级制度的人的共同事业——叫作他们为自己作出的牺牲。”( [4], p.233)在这里,个体和社会之间的关联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的论证中进一步得到澄清。

第四,施蒂纳无法理解具体的个体所面临的挑战。施蒂纳既然将个体理解为抽象的、孤立的,那么他显然无法理解具体的个体在现实中所面临的挑战。施蒂纳反对任何有组织的政治活动,在他看来,在这些活动的基础上协调的、有计划的行动将会使个体服从于集体的需要。施蒂纳设想诸个体可能自发形成一种“利己主义联盟”,其目的是限制任何社会因素入侵到利己主义的追求之中,但是他没有说明这种联盟如何能够达到;而且,他没有想到,即使这种联盟能够形成,岂不是形成了一种新的集体。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这些“联盟”——利己主义者的自愿联合——的产生是由于直接的需要,由于对保护财产、增加各成员的生产资料和防卫手段的关心,这些城市的平民是毫无力量的,因为他们都是只身流入城市的彼此素不相识的个人,他们无组织地同有组织、有武装配备并用忌妒的眼光监视着他们的力量相抗衡。与之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向了现实的工人运动和革命,而施蒂纳背离了这种现存的政治潮流,退回到了观念的领域,从而他不能达到任何异化难题得到解决的真正说明。

4. 结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第一次成熟表达,也是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第一次持续地阐释和应用,系统地批判了施蒂纳伦理学的利己主义观点,并且较为集中地表达了其道德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体的人的存在,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这里的人指的是处在一定条件下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着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与世隔绝的人,而社会结构和国家就是从这种从事着能动的、物质性生产的人的活动中产生的。从而,基于这种能动的生产过程之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就和那种基于僵死事实的堆积之上的抽象的经验论,以及将历史看成是主体的想象活动的唯心论,截然地区分了开来,这种区分不是基于思辨的基础上的,而是基于对现实中的个人及其实践活动的考察之上的。

基金项目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伽达默尔的一体性政治哲学及其现实意义研究(17Q040)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Stirner, M. (1995) The Ego and Its Own. Leopold, D., Tra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2] 施蒂纳. 唯一者及其所有物[M]. 金海民,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9.
[3] 费尔巴哈.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M]. 荣震华, 王太庆, 刘磊, 等, 译. 上海: 三联书店, 1959.
[4] 马克思, 恩格斯. 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