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些年来,“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概念 [1] 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这个概念实践首创于大连市,大连市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将赋闲在家的下岗女职工作为供给方,为那些亟待照护的老人上门提供养老服务。与单一维度的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不同,居家养老服务指的是不局限于家庭内部,也依靠社区力量,为生活在其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医疗保健、心理关爱和生活照料等服务,是家庭和社区共同助力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养老模式。我国养老体系基本上呈现“9073”“9064”的态势,即90%的老年人选择由家庭保障养老问题,6%~7%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3%~4%的老年人则选择机构如养老院养老1,可以反映出我国老年人仍然较为依赖家庭养老方式,但目前老龄化、少子化问题日益突出,单一的居家养老已经不足以满足小型家庭的养老需求,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却十分有限,因此,在政策指引和老龄化背景下需要探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供需关系。
我们从CLHLS问卷中八类社区服务项目总结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问题。供给方面,从图1中可以发现,尽管当前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比较丰富,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八类项目中只有保健类项目和处理家庭、邻里纠纷项目的服务供给较多,其余项目供给极少。需求方面,保健类项目仍然是体质渐弱的老年人核心服务需求,这与老年人生命周期阶段性变化息息相关。根据这八类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比可知,八类项目的供需都不匹配,供给平均线处于0.4以下,需求平均线则高于0.6,说明目前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缺口很大。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老年人的自费能力低,社区养老服务的价格,老年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信任度低等,但直观原因仍是供给不足导致的,随着供给的增加,可以满足部分老年人的有限需求,问题在于需求能够借此得到满足进而减少还是从供给引致派生出更多需求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另外见图1可以发现,八类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基本上保持一致的趋势,供给少的项目需求也相对同类项目较少,而供给较多的项目需求也相对较多,由于供给具有滞后性 [2],并且在不考虑价格的前提下,初步表明了供给对于需求的引致作用,但还需进一步进行实证检验。本文的创新点:不仅仅局限于老年人的自身特点,兼顾分析老年人自身情况,而且从中观角度,分析社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对需求的影响作用;并且通过实证检验,发现老人自身条件越好,对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则越低,而社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越多,则老年人的需求也越多。

Figure 1. Comparison of the supply and demand of various community elderly care services
图1. 各类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比图
接下来的部分安排为:第二部分为综述研究并提出假设,第三部分为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接下来是实证分析的结果,最后为总结与建议。
2. 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研究综述
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不同于收费的家政服务,也不是纯公共产品,由于居家养老服务部分项目是以低价来收费的,其中包括了政府和社会力量以及企业各方的参与,因此类似于准公共产品。尽管养老服务并非简单的商品,但也服从经济市场上的供求定理。研究还发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不仅相互关联,且呈现出先后次序,但在不同时期,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排序会产生变化 [3]。学者从个别地区出发,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问题具象化,例如贵州省由于经济较为落后,年轻劳动力流出大,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严重,提倡贵州应在农村地区建立双向反馈机制鼓励互助养老 [4]。重庆市老龄化进程加速,应加速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定量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学者提出了相应建议,以促进重庆市养老服务进展 [5]。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关系在城市与乡村各具特点,在需求方面,照料、慰藉服务中,农村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城镇老年人要低得多,而医疗保健服务则高于城镇老年人。供给方面,城镇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持有的医疗保健、心理安慰服务更多,服务次数、时长、项目也更多。供需双方存在的这些城乡差异,政策制定方可以此作为参考 [6]。
除养老服务外,供需问题也是卫生经济学的一个研究重点,因为在医疗服务方面,如果供给对于需求的诱导很大,可能会导致医疗市场失灵,市场失灵加重需要政府的介入,但对于医疗供给对于需求的引致作用,学者们经过理论实证研究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7]。供给诱导需求理论一直引发争议和讨论,由于供需协调的目标很难设定,实证分析就无法对目标进行判定 [8] 我国医疗市场中,医疗服务供给与医疗服务使用量间的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显示医疗供方对医疗需求有影响 [9]。不同于医疗,回归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的供需目标定位应是实现均衡发展,解决当下供需关系的错配问题,即供给对于需求的响应不足问题。为此,应优化养老服务外部环境,提高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 [10]。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呈多样化,而实际供给不足,解决供需匹配问题,需明确政府在服务市场中的核心作用 [11]。另外,养老服务的供需缺口随着老龄化进程而增大,提供供需耦合度,既可以有效应对老龄化,也能够提供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 [12] 综合养老和医疗市场的供需分析,发现供需不匹配的原因一可能是由于供给不足导致的,原因二可能是居民本身条件较好,实现了一定的自我满足,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引发的需求弹性较小。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越多,则能够引致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增长。
假设2:老年人个人条件越好,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则越低。
3. 变量描述性统计
3.1. 数据介绍
本文选用了中国老年健康与家庭幸福调查这一微观数据库,CLHLS由北京大学负责调查,该数据库较为全面系统地收集了老年个体数据,有利于总结我国老龄化社会变迁的趋势,探讨居家养老服务这一议题,为本文进行大样本分析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经过数据处理后,最终适用15,874个老年样本。
3.2. 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为社区服务需求,即老年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CLHLS数据中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分为具体的八类,学者们在衡量需求时,认为选择其中一类或几类,则认为个体有需求,我们也延用这一做法。
解释变量为合并后的四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原本八类项目可根据所属类别归纳为4类供给,分别为照料服务类、保健服务类、娱乐服务类、法律服务类。具体赋值方式见下表1。

Table 1. Meaning of variables and interpretation of assignments
表1. 变量含义及赋值解释
3.3. 计量模型设定及描述性统计
被解释变量是老年个体是否具有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属于二分类变量,选择probit模型进行回归,计量模型为:
其中,
表示为第i个老人是否具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需求则为“1”,否则为“0”;
表示第i个人所在社区是否提供照料服务,提供则为“1”,否则为“0”;
表示第i个人是否所在社区是否提供保健服务,提供则为“1”,否则为“0”;
表示第i个人是否所在社区是否提供娱乐服务,提供则为“1”,否则为“0”;
表示第i个人是否所在社区是否提供法律服务,提供则为“1”,否则为“0”;
为变量系数;
为一系列的个人禀赋变量等;
,为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误差项。
从表2可以看出,社区服务需求均值较大,而除保健类服务供给均值超过0.5外,其余服务供给均较低,说明居家养老服务有一定的供需缺口;性别分布相对均匀;农村老人、高龄老年人较多;老年人的自评健康状况中等偏上;受教育程度年限均值为5.7,且标准差偏大,说明大多数老年人大多未上过学或是小学学历;自评经济情况均值中等偏上;子女照料和社会保障均值较高,说明大多数老年人能够获得家庭和社会提供的养老支持。
4. 实证研究
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在使用回归方法前,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主要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会导致模型预测失真,检验结果见表3。

Table 3.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the main variables
表3.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根据表3可以看出主要变量的相关系数较小,通过判定,认为模型中多重共线性不严重,可以进行下面的回归分析。
4.2. 基本回归分析
社区服务需求是0~1变量,选用probit模型对其进行回归,同时,采用了加入控制变量和替换回归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结果见表4。
注:括号内为t统计量,*、**、***分别表示统计量在0.1、0.05、0.01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第(1)、(3)列为仅加入社区服务供给的回归结果,第(2)、(4)列为加入个人禀赋特征和其余两类供给后的回归结果。两种模型结果可以看到显著性、系数大小、方向并无二致,说明研究结果较为稳健。首先,从社区服务供给角度分析,四类服务供给都能较为显著地提升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其中保健类服务供给对于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最大,法律类服务供给次之;根据上文分析,这与保健类服务供需为各类服务中最高有关,随着身体器官衰弱,老年人可能对于保健服务的需求高,从而拉动了社区的此类服务供给,同时保健服务又会反过来引致出老年人更多的社区服务需求,形成良好的供需循环;法律类服务供给的增加也能明显提高居民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说明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化解邻里纠纷,不仅能有效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而且能够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助于银发经济的蓬勃发展。照料服务作为老年人基本养老要求,社区在为老年人提供起居照料和日常购物服务时,能够明显地引发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而娱乐类服务供给在未加入控制变量前不显著可能与遗漏变量有关,尽管系数较小,但仍然为正向促进作用。综上,验证了假设1: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越多,则能够引致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增长。
其次,从个人禀赋状态角度分析,老年人性别对于养老服务需求的差异并不明显;农村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有更大的需求,这与农村地区提供的养老服务较少有关,也说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会引致需求的增长,尤其在供给较少的区域中,引致的需求相对其他区域会更大;老龄老年人相对于低龄老年人而言,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更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越好,则对于社区提供的服务需求也越少,这是因为越健康,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较强,对一些基本的养老服务例如居家的起居照料、普通日常购物、以及看病送药等服务需求较少;受教育程度越高、经济状况越高,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则越少。以上就验证了假设2,老年人个人条件越好,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则越低。
最后,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外,养老服务供给方的还有家庭层面的子女照料,和社会层面的社会保障。而这两类养老服务也能够明显地增加老年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这也说明,无论哪类主体提供养老服务,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都会随着供给的增加而增加。并且进一步验证了假设1。
4.3. 不同类别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响应分析
在基本回归分析中,已经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接下来为了进一步明确在不同类别服务的供给情况下,不同类别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响应程度,重新定义被解释变量,变量赋值与同类别服务供给赋值方式相同,将需求划分为四类,探讨同类别及不同类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供需关系。
见表5得,在16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交叉供需关系中,只有保健服务的供给明显减少了老年人对于照料服务的需求,给出如下解释:因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在一定时间内较为稳定,可以认为在老年人在获得保健服务后,身体健康状况有一定好转,且保健服务能够增加社区服务人员与老年人的互动交流,因此保健服务的提供可以减少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不过这种挤出效应很小。另外,保健服务的提供对老年人法律需求也呈现负向作用,娱乐服务的提供可能会减少老年人的保健需求,但这两种负向影响很小,并且在统计上已经不再显著。除此之外,其余供需关系皆为正相关,而控制变量对于四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方向、影响大小、统计的显著性并无太大改变,再次验证了结果的稳健性。

Table 5. Analysis on demand response of different types of community pension services
表5. 不同类别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响应分析
4.4. 异质性分析
老年人由于社会背景、区域分布、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们将从区域分布、生命周期阶段、是否独居三个方面集中分析不同类别老年人的个性化特征,明确其供需的弹性差异,这有利于为政策部门实行分级分类的差异化服务,提供精准有效的建议。
见表6结果,首先从区域特征分析,城镇和农村的老年人对于照料服务、娱乐服务和社区居家服务的供需弹性并无太大差异,且在统计上也不明显;农村老年人对于保健服务和法律服务的供需弹性都高于城镇老年人,也就是说保健服务和法律服务两类项目的提供对于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引致作用要大于城镇老年人,这也与农村地区医疗保健与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较少有关,政府和社会力量应增加这两类服务在农村地区的供给,例如增加农村医疗护理站点,开展普法活动等。
其次,从生命周期阶段性特征分析,照料服务的供给对于需求的影响在高低龄老人之间也无明显差别。而低龄老年人对于保健服务供给对于需求的敏感程度更高,这是由于低龄老年人在进入老年群体初期,尤为重视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而高龄老年人相对于低龄老年人来说,在法律服务供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关系中表现得更敏感,关于这一点,可能是由于高于80岁的老年人自身健康条件、家庭情况较好,且对于例如遗产分配类的法律知识较为感兴趣,从而引致出更大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Table 6. Analysis of the supply and demand relationship of community elderly care services in different categories
表6. 不同类别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关系分析
最后,从老年人居住情况分析,尽管独居老人照料服务的供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高于非独居老人,也符合现实情况,但在统计分析中并不显著;非独居老人在保健服务、娱乐服务供给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间的关系更为敏感,这是因为独居老人相对于有配偶家庭支持的非独居老人来说,生活各方面可能更为困难,且由于政府的关注支持,部分独居老人较早地享受到了国家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另外,独居老人对于法律服务供给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较为敏感,这可能和高龄老年人出于同一原因,也可能独居老年人对于独居的安全问题更为关心所致。
5. 结论与建议
基于CLHLS2017-2018的数据分析,我们从供需关系的视角出发,尝试寻找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优化路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较大供需缺口,供给远远小于需求,市场容量大。第二,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都能明显推动需求的增长,而非增加供给后,需求就停滞或缩小,说明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需求尚未达到饱和。第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交叉供需关系基本上都显现正相关,其中保健服务和法律服务需求对于各自的供给响应互动最为密切。第四,不同维度特征的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关系敏感性不同。需要注意的是,研究结果并没有否定需求的拉动作用,现代经济社会仍然是需求主导,只有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有需求,供给才会衍生,供需联动。
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缺口背后的原因是政策层面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系统化的布局设计。在城市地区,社区的服务供给不足、且部分供给收费高昂,而老年人由于经济原因,购买能力不足。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参与建设,更提倡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服务。其中,政府应承担责任,制定科学政策方针,布局福利设施规划;社区应提供场地,建设社区养老中心,搭建居家服务平台;企业可提供部分收费服务,但提倡企业既能实现盈利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不向老年人收取高额服务费以牟取暴利。未来银发经济将带来一个不可估量的市场,社区部门可以和中介性、盈利性服务机构合作,在政府的扶持下,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更好地匹配老年人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确保社区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各方合力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NOTES
1资料来源:国家卫健委。http://www.nhc.gov.cn/xcs/s3574/202104/0c1cf92f2b7b4cfe890234a1c3d5593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