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目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出高龄少子化的特征,根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3,我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的发展水平,这显示着我国已经掉入“超低生育率陷阱”。为改善这一系列问题,我国在2013年12月28日出台了“单独二孩”政策,在2016年1月1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出台了“三孩生育政策”。但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生育率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
在生育率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建设并完善生育支持支持体系有利于提升我国整体生育水平和人口质量。2021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2022年7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健全服务管理制度,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上政策明确了建设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目前我国各地区在生育政策设计与生育支持政策落地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各地区不管是对于生育支持政策的发展还是对于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都还远远不够 [1] ,这可能是因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政策效果未知 [2] ,鼓励生育的政策实施成本大于抑制生育所投入的政策成本 [3] ,导致各地区对于大力推进生育支持保障体系建设仍处于观望状态。
顶层设计的政策调整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可能表明全国层面和地区层面对于地区人口状况和地区生育预期之间的判断存在差距。毕竟,我国生育水平还存在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生育水平的区域性差异突出,西部地区的人口生育水平始终高于东中部地区 [4] 。北京和上海的总和生育率为0.868和0.740,而贵州、广西等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为2.118和1.936。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可能是传统社会观念和生育文化的影响。然而,各地区生育水平之间的复杂影响因素和差异化生成逻辑尚未得到证实。
因此,在生育率持续低迷和各地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的双重背景下,研究我国现阶段各地区差异化生育水平的影响因素及其条件组合路径,对推进我国各地区生产“因地制宜”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本土生育率回升和建设本土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31个省份为研究对象,建立了一个“个人–家庭–社会”的生育行为驱动因素分析框架,并运用fsQCA方法分析了影响生育行为的复杂因素和地区之间差异化的组态路径。试图在研究结果中发现关键性的组合路径,从而以更客观深刻的角度去理解生育水平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能有针对性地建设与不同地域生育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生育支持体系。
2. 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2.1. 文献回顾
生育水平是个体生育行为的集合,生育水平主要是通过各种因素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造成的。受到社会、经济、制度等环境的影响,生育意愿与生育水平之间可能存在着相互背离的现象 [5] 。因此,总结现有影响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考察其对各地区生育水平的实际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学者对于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众多,一类是理论研究,总结影响我国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复杂影响因素,一类是实证研究,验证影响因素与生育意愿或生育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现有低生育水平的定量研究中存在政策建议较笼统、定性研究中存在低生育问题关注不足的问题,我国生育研究亟需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方法结合。
在理论研究中,杨菊华提出生育支持的分析框架,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和社区等支持主体,给家庭生育决策的利益相关者提供生育的时间支持、资金支持、公共服务供给和就业支持等,并与外部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形成互动 [5] 。刘卓在总结我国生育水平变动三阶段的基础上,总结影响生育水平的主导因素是社会环境、自然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和文化因素,影响现阶段生育水平变动的主导因素是生育成本、社会文化观念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复杂叠加 [4] 。张孝栋在我国低生育率的背景下,从经济、社会、家庭、制度和文化规范五个方面解释了影响我国生育率下降的决定性因素,从女性生命周期、生育观念和性别偏好等方面刻画了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在理想与现实中的差距 [6] 。
也有学者从人口发展规律的视角出发,认为提高我国生育率需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包括减轻家庭在教育方面的经济和时间负担、缓解育龄人群的教育焦虑等,从而构建生育友好型、家庭友好型社会,帮助育龄人群平衡工作与家庭 [7] 。杨柠聪结合国内外文献,总结了经济因素仍然是影响人口生育的关键因素,还讨论了受教育程度、社会福利因素、外部环境、公共服务、身体健康、个人经济、朋辈压力、户口制度和职业性质等因素对人口生育的影响 [8] 。
风笑天认为目前对受教育程度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的相关关系存在争议 [9] 。因此,相关研究还需进一步验证和挖掘。韩振燕基于妇女福利的视角,认为生育津贴和产假、求职中的性比偏见、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妇幼保健医疗水平、儿童照料和学前教育是阻碍城市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10] 。
在我国大多数的育龄家庭中,子女抚育可能会增加女职工退出劳动力市场的风险 [11] ,生育行为对女性的劳动收入在生育当年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12] ,这其中又同时受到传统社会观念中性别比不平等、母亲抚养观念的影响 [13] ,祖辈照料和儿童托育服务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孩家庭在抚育与工作上的矛盾。
也有研究指出社会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越高,家庭生育意愿越高 [14] 。但是,我国部分省份的生育保险基金出现了赤字,以宁夏省为例,二孩政策下生育率的提高增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的累计赤字 [15] 。这可能影响到地区生育保险保障水平的降低,从而影响到家庭生育决策。
最后,不少研究讨论过城镇化、受教育水平、房价等因素与生育水平的关系。杨华磊在宏观视角上讨论了城镇化对生育水平的影响,认为在全国层面上城镇化对生育水平下降的影响是轻微的,在区域层面上,城镇化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可能呈现出U型关系,即城镇化较低的区域可能会降低生育水平,城镇化较高的区域可能会提升生育水平 [16] 。王金营基于北方七省市的数据,认为教育、时间精力、房价成为限制生育行为的“新三大因素” [17] 。
综上所述,影响生育水平的因素研究存在三大问题:首先,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缺乏有效的融合;其次,学界在对影响因素影响程度和相关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分歧;最后,现有研究缺乏对不同地区的比较研究和深入挖掘。
2.2. 分析框架
在组态视角下,多重影响条件相互关联并通过联动匹配共同影响结果构成,对多重条件组态(Configuration)的分析有助于厘清多重影响因素驱动下“同因异果”、“异因同果”的复杂因果机理 [18] 。因此,组态分析有利于对我国各地区现实生育水平进行比较研究,各地区能够在组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差异化的生育水平主导因素,针对性地发展有利于本地生育环境的政策措施,从而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构。同时,借鉴以往对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的影响因素研究,从宏观和微观辩证互动关系来看,个人因素、家庭需求和社会结构性因素对生育决策和生育水平的影响受到学界的广泛认同。因此,本文基于个人–家庭–社会三角关系,搭建一个多层次且全面的框架,对影响中国各地区生育水平的驱动因素进行组态分析。在此框架下,将考虑到个人因素,如受教育程度;家庭因素,如家庭代际支持;以及社会因素,如社会观念、政策因素、人口流动和城镇化。
首先是个人维度。生育行为关注微观个体的生育结局,个体的生育水平直接影响社会总体生育水平 [6] 。研究表明,个人受教育水平对个人生育决策和生育行为有重要的影响。现有研究对受教育程度与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之间的关系研究并不确切。有研究表明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生育意愿的数量和水平越低 [19] ,也有研究表明受教育水平越高生育二孩的可能性反而越大 [20] 。因此,本文纳入受教育程度作为个人维度影响生育水平的主要条件变量。
其次是家庭维度,家庭在生育行为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研究发现,祖辈支持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有积极影响 [21] ,由于幼儿照料压力是影响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因素,家庭代际支持成为促进各地区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
最后是社会维度,包括社会观念不平等程度、生育制度、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等因素。社会观念对生育水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性别不平等方面,研究发现,大多数家庭中母亲始终是婴幼儿的主要照料者,当家庭和工作发生冲突时,势必增加女性的生育成本,并降低家庭的生育意愿。人口流动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剧成为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22] ,流动人口婚育人群初婚时间的推迟和生育数量的减少,也会影响地区的生育水平。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还有许多影响因素本文的分析框架中尚未纳入,例如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房价和抚育成本等,一是因为现有研究普遍认为此类经济因素是影响家庭生育决策的决定性因素,重复研究意义不大;二是因为在fsQCA中纳入过多因素可能会影响组态路径的解释力度;三是因为数据的可靠性,在31个省份抚育成本等数据的获取过程中,部分省份的缺失值过多,会影响省份间比较研究的效度。因此,本文通过必要性分析,发现以上五个驱动因素作为单个条件因素时都不是影响地区生育水平变化的必要条件,可以进行条件组态分析。
综上所述,结合生育研究的相关文献和组态理论视角,提出“个人–家庭–社会”维度下生育水平的驱动因素分析框架图,如图1所示。

Figure 1. Drivers of fertility levels under “individual-family-society”
图1. “个人–家庭–社会”下生育水平的驱动因素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QCA)的优势在于其可以描述非对称的复杂因果关系 [23] 。其是一种融合定性与量化的混合研究方法,强调社会科学问题的复杂性,讨论复杂影响因素及其组合路径导致特定社会结果产生,有助于识别复杂因素组合下的因果机制及驱动变化的过程。
因为单一前因条件很少能够充分解释某一特定结果的存在,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因素是多个影响因素的复杂组合 [8] ,不同地区生育水平现状的背后存在不同的影响因素和条件组态,以往实证研究偏重以某个地区为研究对象,缺乏对于各地区生育水平的比较分析研究的深入。因此本研究在“个人–家庭–社会”的分析框架下讨论我国低生育水平背景下各地区生育水平的复杂影响因素,分析导致各地区生育现状差异化的组合路径。生育水平的影响因素与生育水平是明显的多因并发的复杂因果关系,因此QCA方法适用于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因为在隶属度中采取了更高的一致性标准,模糊集分析(fsQCA)结果通常比清晰集(csQCA)或多值集分析(mvQCA)的结果在实证上更加紧缩,并且,本研究的变量选取均涉及连续变量的处理,符合模糊集分析(fsQCA)的标准。因此,采用模糊集分析(fsQCA)进行数据分析,将变量转化为0~1的连续数值以表示隶属程度,使用fsQCA3.0进行数据分析。
3.2. 变量赋值
首先是结果变量的赋值,从国际上来看,一般以总和生育率的变动来衡量生育水平所处的阶段 [4] 。据此,设计2020年的总和生育率指标作为测量各地区阶段性结果的赋值标准。其中,在31个省份中总和生育率排名靠前(前15名)的地区为生育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在31个省份中总和生育率排名靠后(后15名)的地区为生育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
条件变量通过影响个体和家庭的生育意愿、生育打算和生育抉择,从而影响个体生育行为,进而影响各地区的生育水平。考虑到个体和家庭的生育抉择一般会在生育行为前1~2年发生,因此将条件变量的时间衡量标准选择为2017年。事实上,不同条件变量的时间滞后性对生育抉择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但从时间序列模型的角度看,所选取条件变量影响各地区生育水平的函数的结构稳定性较难发生变化,同时,检验结构变化也非本文关注的内容。
具体定义与编码如下:
首先是个人维度,受教育程度的衡量标准是各地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占6岁以上总人口的比例。其次是家庭维度,家庭代际支持的衡量标准是《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8》中各地区女性及其丈夫对QF703“祖辈料理家务或照看孩子”的回答。最后是社会维度,生育政策因素的衡量标准是在北大法宝中以关键词“生育”为主检索2013年以来各地区相关地方法规规章条目数量总和;社会观念不平等程度的衡量标准参考Smith的研究 [24] 采用各地区男女文盲率之比;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的衡量标准是各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本文数据来源包括《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国统计年鉴2018》和《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8》。
4. 我国各地区生育水平的影响因素及其组合路径分析
4.1. 单因素的必要性与充分性分析
本文采用通用的阈值设定:频次阈值设为1,一致性阈值设为0.8。一般而言,一致性 > 0.9的变量为必要条件,需要在后续充分条件时排除;一致性在0.8~0.9之间的变量为充分条件,即此条件能够构成解释结果的一种路径。经过fsQCA3.0软件运算,生育水平的单因素的必要性与充分性运算如表1所示。其中,低受教育程度和低城镇化率是影响我国生育水平相对较高地区的总和生育率的充分条件。

Table 1. The result of the necessity and adequacy calculation of a single factor
表1. 单因素的必要性与充分性运算结果
4.2. 条件变量组合分析
设置阈值为1,一致性水平为0.8,PRI一致性为0.75。我国各地区生育水平的组态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研究发现,生育水平相对较低地区的组态分析可以分为传统生育文化主导型和生育友好政策主导型;生育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的组态分析可以分为人口流出主导型和人口流入主导型。

Table 2. Configuration analysis of fertility levels in each region
表2. 各地区生育水平的组态分析
4.2.1. 传统生育文化主导型:西藏、甘肃、贵州、云南
较低的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代际支持程度、较高的社会观念不平等程度和低城镇化率组合构成的条件路径组成了我国西部地区的生育率高于我国平均值的生育图景。此类传统生育文化主导型地区生育水平的生产逻辑在于,其一,西藏、甘肃、云南等西部边境地区的人口流动率较低甚至为负;其二,我国长期以来对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宽松的生育政策;其三,西部地区在性别平等领域以及婚育文化观念中的“文化堕距”。以上原因造成后生育转变阶段西部地区与东部、中部地区相比生育水平差异较大。
虽然目前西部地区生育水平显著高于我国平均水平,但此类传统生育文化主导型生成逻辑在时间维度上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空间维度上不具有可复制性。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素质教育的普及和人口流失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等,西部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会不断下降。
4.2.2. 生育政策主导型:江西、广西、海南
在以江西、广西和海南为典型案例地区的高生育水平地区中,生育政策的改变是影响此类地区生育状况的重要影响因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广西省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受民族生育政策影响,在计划生育时期广西省普遍存在人口出生率较高、新生儿性别比偏高和生育质量偏低的问题。在“三孩”时期,地区总体生育水平受到延续性的民族生育政策和边境复杂人口特征的多重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修订生育政策的频率较高、时效性较强,呈现出相较于其他地区生育水平较高的现实图景。
不管怎样,广西省人口内部要素仍然存在人口流失严重、劳动力资源匮乏、性别比失衡严重、人口文化素质低、抚养负担过重等问题,同时,相较于延续性的生育政策影响,人口老龄化现状也影响着此类地区的人口结构,如果实现延续性生育政策和生育友好型政策体系的有效衔接是其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
4.2.3. 人口流出主导型:辽宁、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重庆
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以辽宁、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和重庆为首的典型案例地区中,人口流出问题是影响其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人口受教育程度和社会观念不平等程度通过互动对其较低的生育水平产生影响。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人口流失问题日益凸显,改革开放以来逐渐从人口净流入地区转变为人口净流出地区,并且其中青壮年人口流出现象突出,男性流出人口高于女性,流出原因以务工为主,超半数流出人口有意愿今后留住在流入地。
对于此类地区而言,人口流失的原因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制度政策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相关地区应从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建设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出发去留住青壮年人口、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出生率。
4.2.4. 城镇发展主导型:天津、上海、江苏、湖北、北京
以上海和北京为首的超大城市的超低生育率问题由来已久,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此类地区生育水平转型较快的重要原因,同时,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政策因素和家庭代际支持会与城镇化水平一同影响此类地区的生育率和生育环境。
以上海为例,现有研究发现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的生育意愿都在弱化、男孩偏好不强烈、一孩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发现居民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存在“倒挂性”,这与我国生育水平较高地区的生育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即文化程度越高、经济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越可能选择生育二孩。并且,此类地区存在生育行为长期低于生育意愿和婚姻与生育“脱钩”的现状 [25] 。这类地区提示我们要深化对于低生育水平地区成因的探索与研究,并选择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以应对超低生育率现状。
4.3. 稳健性检验
将一致性水平阈值从0.8调到0.95后再次进行组态分析,频数保持不变。由此可见,在调整一致性水平阈值之后得出的研究结论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认为分析结果可靠。
5. 研究结论
地区生育水平的差异性可能由多种影响因素的复杂组合所导致的,不同影响因素之间的组合可能会呈现出“同因异果”或者“异因同果”的生育现实。基于以上研究空缺,本文尝试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CA)来解析多要素并发的因果复杂性问题,深入不同地区差异化生育水平的生成逻辑,从而为各地区挖掘本土生育支持政策组合创造良好的基础。
本文选取我国31个省份作为案例对象,研究影响我国各地区生育水平的影响因素及其组合路径,建立了“个人–家庭–社会”三大维度的生育水平驱动路径分析框架,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以生育水平相对较高/低作为结果变量,从个人、家庭和社会维度总结了五个因素作为条件变量,经过单要素的必要性分析与生育水平组态方案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多种影响因素组合构成了我国低生育率的复杂现实。本研究以总和生育率为结果变量,运用fsQCA分别分析了影响我国高生育水平地区和低生育水平地区的生育水平复杂动因,并总结了4种生成路径,包括传统生育文化主导型、生育政策主导型、人口流出主导型和城镇发展主导型。
结合低生育水平地区与高生育水平地区生育政策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本研究认为,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程度和社会生育观念等差异化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生育政策措施对维护良好的生育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