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本类型理论角度浅析字幕翻译——以电影《绿皮书》为例
Subtitle Translation Stud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xt Typology—A Case Study of Green Book
DOI: 10.12677/ML.2023.119541, PDF, HTML, XML, 下载: 566  浏览: 1,002 
作者: 仰林凤:安徽大学外语学院,安徽 合肥
关键词: 文本类型理论字幕翻译《绿皮书》Text Typology Subtitle Translation Green Book
摘要: 20世纪70年代,凯瑟琳娜•赖斯以对等理念为基础提出了文本类型理论,并列举了一些操作准则,用于评估译文的充分性。在文本类型理论下,电影属于视听类文本,但是又具有其它类型文本的特色。本文以文本类型理论为基本框架,借助赖斯的操作准则,对电影《绿皮书》中的字幕翻译实例进行简要评析,主要阐述文本类型理论对电影字幕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提供借鉴意义。
Abstract: In the 1970s, Katharina Reiss put forward the text typology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equivalence and listed a series of instruction criteria for evaluating the adequacy of translation. Under the theo-ry of text typology, film belongs to audio-visual text, but i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other types of text. With the text typology theory as the basic framework and with the help of Reiss’s instruction criteria, this paper conducts a brief evalu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subtitle translation examples in the film Green Book, aiming to expound the guiding role of the text typology theory in film subtitle translation practice and provide reference significance.
文章引用:仰林凤. 从文本类型理论角度浅析字幕翻译——以电影《绿皮书》为例[J]. 现代语言学, 2023, 11(9): 4026-4032. https://doi.org/10.12677/ML.2023.119541

1. 引言

随着全球影视业的蓬勃发展,大量国际影视作品不断涌入中国市场,并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期。同时,电影字幕翻译成为中国观众及时获取影视信息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翻译界重视。电影《绿皮书》2019年在中国市场上映后,观众好评如潮,这与其成功的字幕翻译是密不可分的。

电影作为一种视听型文本,同时又具有感染型文本等特点。在进行字幕翻译的时候,译者需要考虑到电影的受众,从而采用相对应的策略。对电影字幕翻译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电影艺术的理解,而且能够更好地运用翻译理论进行翻译研究。因此,本文旨在用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简要分析电影《绿皮书》字幕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并根据操作准则对译文进行简要评析。

2. 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对电影字幕翻译的研究早于我国,所以西方学者在字幕翻译领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一些欧洲学者。Jan Ivarsson于1992年出版的Subtitling for the Media: A Handbook of an Art在实践翻译基础之上分析了字幕翻译技术的发展历程,提出的理论更具有现实指导作用,这也是欧洲第一部全面对字幕翻译进行研究的著作,在字幕翻译理论史上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1]

在我国,钱绍昌教授是国内较早指出影视字幕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重要性的学者。钱绍昌教授指出:“译制片受众的数量远远超过翻译文学作品受众(读者)的数量,但与之相反,翻译界对影视翻译的重视却远不如文学翻译。” [2]

电影翻译在促进中西方文化跨文化交流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时空因素的影响,电影翻译无法与文学文本一样给人们提供深入品味的机会,电影翻译要求简洁、及时和通俗易通。为此,电影翻译人员应结合电影相关文化背景细致考虑,既要尊重翻译的综合性、系统性,又要从多维度开展电影字幕翻译工作,以使翻译后的电影字幕能够准确传达电影主题信息。 [3]

纵观字幕翻译的研究历程,大多文献主要是从目的论、关联理论、功能对等论、生态翻译学等角度研究字幕翻译的策略和方法。除了专注于赖斯文本类型理论和翻译批评模式外,其他研究者则是将赖斯的翻译思想囊括于功能目的论流派中,与其他几个代表人物弗米尔、赫尔兹-曼塔里、诺德等,进行多角度研究。 [4]

3. 研究理论

在《翻译批评:潜力与制约》 [5] 中,赖斯认为,无论是做翻译还是进行翻译批评,都必须有共同的翻译分析基础和翻译批评标准,这个标准需要是客观、清晰、具体且可行的。要客观地进行翻译批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存在一种能涵盖所有文本种类、适用于所有类型文本的类型学。类型的重要是因为它和内容形式、翻译策略有直接的关系。 [6] 为此,赖斯借鉴了语言学家布勒对语言功能的分类,又从其他语言学家处吸取营养,将文本类型划分为信息型、表情型、感染型和视听型四种类型,每种类型的文本又有各自对应的语言功能、语言特点、文本焦点、翻译目的和翻译方法。 [7]

信息型文本的主要功能是呈现事实,要求快速、准确、完整地传递信息内容。信息型文本注重内容,关注“是什么”,语言特点表现为逻辑性、客观性、直陈性。该文本通常以“它”(事件或事实)为中心,因此多采用第三人称,诸如时事新闻、商业信函、货物清单、商品使用说明、官方文件、报告、以及自然科学、工商经济等专业技术领域的文献等。 [8] 此类文本的翻译要求对内容的忠实传达,批评家做出合理评价的指导原则首先是“译文是否完整地再现了原文的内容”;其次是“原语的内容是否得到了全面体现”,这就要求译文的语言形式要完全适合译入语的语言习惯。换句话说,就是“译文语言受目标语的支配”。翻译信息文本时,译者的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传递原文所包含的信息,译文需选用完全符合译入语该类文本的写作规范和语言表达习惯,以使读者正确接收原文的信息。 [5]

表情型文本的主要功能是传递写作者的情感和心境,注重形式,语言特点表现为审美性强,修辞手法多样,词汇优美抒情。表情型文本通常以作者为中心,语言上以“我”为中心,多使用第一人称,诸如随笔、传记、小说、轶闻、以及诗歌作品等。面对表情型文本时,译者应采取仿效的翻译方法,尽可能地忠实于原作者,力求产生与原文美感、意境、艺术性及美学效果近似的译文。重形式文本的翻译要求译文和原文有相似的形式和同等的美学效果,相对而言,对内容的要求就退居次要地位了。这样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译文语言要受原语言的支配”。如果“原语由于和目标语结构不同而无法再现类似的双关语时,那么就只能使用一种不同的但是可以达到类似美学效果的修辞,或者在目标语中引入一个不同的但是在原语中不存在的双关语”。 [5]

感染型文本的主要功能是对读者产生说服力,注重吸引力和感染力。感染型文本的语言特点表现为使用对话体,在传递信息时带有明确的目的,即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手段以诱发读者产生某种反应或采取某种行动。该文本以信息接收者为中心,呼吁对象为“你”,多使用第二人称,诸如商业广告、布道、讽刺诗、说教文章、论战、竞选演讲等。面对感染型文本时,译者可以适度偏离原文,采取编译的方法,得到具有创造性的译文,以实现动态对等的效果。对这类文本翻译的第一要求是“使译文在目标语中产生的效果和原文在原语中产生的效果一样”,即“保持原文固有的感染性”。翻译感染型文本时,译者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原文所要实现的目的,通过感染而引发读者的某种行为。因此,在翻译此类文本时,译者可以适度地偏离原文的内容。 [5]

视听型文本,顾名思义,不是以传统的阅读方式传递给读者,而是写出来让读者听的,因此经常伴有音乐、画面等非语言媒介,诸如电影、电视、歌曲、广播等。翻译时始终应该遵守的原则就是使翻译作品在目标语听众身上产生的效果和原语言在原来读者身上产生的效果相同。视听型文本是赖斯首次独立分出的类型,也是向来争议最大的一类文本。比如,如果把广播讲话,纪录片归入重内容的文本类型也行得通。同样,戏剧可以归入重形式的文本类型,悲剧和喜剧可以归入感染文本类型。所以此文本类型与其它三类文本有较大的交叉重合部分。 [7]

在真实的翻译实践中,一个文本未必只对应一种功能,而可能是多种功能的混合与重叠,例如广告既有信息功能又有感情功能,此时便会出现“混合型文本”。在文本有多种功能的情况下,功能有主有次,是否成功实现原文的主要功能成为衡量译文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译者应该根据混合型文本的主要功能来采取恰当的翻译方法。

4. 《绿皮书》字幕翻译实例评析

钱绍昌曾提出影视语言的特点在于其聆听性、综合性、瞬时性、通俗性和无注性,这些特点使得影视字幕翻译成为一种特殊的翻译活动。一方面,影视作品是综合性艺术,观众通过耳朵聆听,其语言和画面具有瞬时性,无法做到时时注解;另一方面,影视作品要做到雅俗共赏,老少皆宜,语言必须流畅通顺、通俗易懂。 [2] 这就要求译者用大众化、通俗化、简洁化的语言进行字幕翻译,根据实际情况对字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将作者的真实意图有效传递给观众。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具有评价与规范意义。评价意义包括对所处文化情景中翻译功能的鉴定;规范意义是指对未来的专业翻译工作者进行培训,要求他们译出合适的(即具有某种功能的)、满足客户需要的作品,并且要求译者寻求充分的理据来保护其译作免受委托人和使用者的不合理批评,因此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9]

尽管很多文本都是混合型的,赖斯强调,“评判译文最重要的因素是,它是否传达了原文的主要功能”。她还建议“根据文本类型来选择翻译方法”。评估译文充分性的操作准则包括语言要素和非语言因素。

语言要素包括(1) 语义对等;(2) 词汇对等;(3) 语法和文体特征

非语言因素(1) 情景;(2) 主题;(3) 时间;(4) 地点(国家和文化的特点);(5) 译文读者;(6) 原文读者;(7) “情感暗示”(幽默,讽刺,感情等) [7]

以下为电影绿皮书中具体的翻译实例。

例1:Of course I don’t want you to miss a show, you ungrateful bastard!

译文:我当然不想让你错过演出,你这个白眼狼!

此处发生的背景是:谢利博士被抓,托尼前去救他。无论托尼怎么解释,警察都不放人。为了不让谢利错过今晚的演出,托尼只好妥协,通过贿赂警察的方式救出了谢利博士。但是谢利博士不理解托尼贿赂警察的这个行为,因为他坚信自己是被冤枉的,随即与托尼就这一点开始了争吵。情急之下,托尼骂了谢利博士一句“白眼狼”。“ungrateful bastard”如果直接翻译,就会翻译为“不懂感激的混蛋”,这样的翻译比较平铺直叙,可能做到了语义和词汇对等,但是没有很好地传达其中的感情色彩。而“白眼狼”这个词多形容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这样翻译比较符合中国观众的认知习惯,考虑到了“译文读者”,使得观众能够准确体会到托尼在这种情境下既愤怒又失望的心情,准确地向观众传递了电影情节,让电影情节变得紧凑连贯。

翻译视听型文本始终应该遵守的原则就是使翻译作品在目标语听众身上产生的效果和原语言在原来读者身上产生的效果相同。 [8] 同时此处又含有一定的情感色彩,表达了托尼的愤怒和失望。翻译成“白眼狼”既考虑到了语言要素,又考虑到了非语言要素,一定程度上能够感染文本接收者。

例2:You think I’m doing this for my healthy?

译文:你觉得我这么做只为了我自己?

此处谢利博士对托尼有误解,产生了一定的分歧。谢利博士认为托尼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才决定帮他。感到委屈和不解,托尼无奈地反问谢利。这句话按照字面意思,可以对应翻译成:“你觉得我这么做是为了我的健康?”放在这样的情境下,这种翻译可能会让观众感到困惑,无法理解,感觉像突然跳转到另一个话题。结合当时的情境,故将其翻译为:“你觉得我这么做只为了我自己?”这样翻译能够让观众在观影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同理心,了解托尼当时的感受,理解剧情的发展。这样的翻译使得电影情节连贯,不会突兀,人物的对话就比较饱满,观众也更能理解当时的情境。从赖斯的操作准则来看,此处这种翻译处理没有一味追求语义和词汇对等,而是考虑到了人物对话有关的情景和主题。“健康”可以看作是“自身利益”的一部分。

例3:So where did this Tory the Lip moniker come from? I got it when I was a kid, because my friends said I was the best bullshit artist in the Bronx.

译文:你这个托尼·利晋·嘴哥的称呼哪里来的?我小时候的绰号,因为我的朋友们说我是布朗克斯区最能扯犊子的。

此处字幕译文中添加了“嘴哥”“扯犊子”,而没有按照字面意思翻译为“嘴唇”“胡说八道的艺术家”。这样的处理方法,不但使表达更加生动形象,而且贴合了该酒保的身份。这样的口语化翻译,充分考虑到了语言要素中的“语法和文体特征”。虽然电影属于视听型文本,但此处具有表情功能,译者应采取仿效的翻译方法,尽可能地忠实于原作者,力求产生与原文美感、意境、艺术性及美学效果近似的译文。此处重在表现该酒保的形象,语言应与形象相符。

例4:Don’t bother. You took all the fun out of it.

译文:别费劲了。我的乐趣都被你搅黄了。

此处发生的语境是:托尼捡起掉在地上的石头,没有归还原处,而是据为己有。谢利坚持要求托尼将石头放回去,并表示如果他想要这个石头,自己可以买给他。“搅黄”这个词表示:把事情或计划扰乱了,以至于失败或不能实现。这句话译者巧妙地将“take all the fun out of it”翻译成“乐趣都被搅黄了”,不仅准确传达了源语信息,考虑到了原文读者;而且展现了汉语特色,照顾到了译文读者。将“took”翻译成汉语对应的“搅黄”一词,对于中国观众来说更加通俗易懂,也准确传达了本身的含义。此处不仅仅传达了信息,而且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托尼其实是有点抱怨和无奈。作为一种视听型文本,此处又包含信息功能和情感功能。所以在翻译时,要根据其主要功能来选择翻译方法。从操作准则的语言要素和非语言要素来看,此处翻译方法不仅实现了语义对等,传达了信息,而且照顾到了译文读者,也实现了“情感暗示”。

例5:He can’t be out here at night. This is a sundown town.

译文:【种族隔离时期 ,某些美国城市不允许黑人日落后在当地逗留】他晚上不能在这逗留。这里是个落日镇。

有天晚上谢利和托尼开车赶路时,突然被警察拦停检查。警察看见谢利是个黑人后,对托尼解释了拦停他们的原因。中西方文化存在一定差异,也许有些中国观众对于种族歧视了解得并不是很多,或者说不能及时推断出此处情景即落日镇与种族歧视的关系。若此处直接将“This is a sundown town”译为“这里是个落日镇”,而不对日落镇加注,可能中国观众就会不知所云,一时不能很好理解电影中警察说谢利不能逗留的原因。此处重在传达原文情景的信息,务必要忠实准确。就非语言因素中的地点因素来看,即国家和文化的特点,此处译文采用加注的方法,很好地保留了当地的文化特征,避免产生误解。

例6:Good luck!Break a leg.

译文:祝你好运,演出成功!

在谢利开始演出之前,托尼对他说了这句话。此处有个背景知识:在西方文化中,恶魔撒旦总是会让“事与愿违”,所以人们用“break a leg”表示好运。在一个演员上台之前祝他“break a leg”是英语国家的一个特色表达。鉴于中西方文化存在一定差异,此处若按字面意思直译为“摔断腿”,这会让中国观众觉得莫名其妙。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故将其翻译为“演出成功”。这种翻译做法充分展现了当地的文化特点,也传达出特定的文化内涵。从评估译文充分性的操作准则来看,此处涉及到非语言要素,即很好地考虑到了译文读者,同时也将其中蕴含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此处为真诚的祝贺,而非是诅咒。

例7:When you work, work, when you laugh, laugh, when you eat, eat like it’s your last meal, whatever you do, do it a hundred percent.

译文:工作时,努力工作;大笑时,尽情地笑;吃东西时,要像在吃最后一餐一样去享受;不管你做什么,都要全力以赴。

托尼不仅和谢利分享了炸鸡,而且还分享了这句激励他的话。此处字幕译文中按照原文,使用了排比的句式,同时还省略了“you”。这样处理符合视听型文本的特点,符合电影字幕翻译中语言精练的要求,而且简单易懂。此处还增加了“努力”、“尽情”等词,让整个句式更加丰富饱满,实现了语义对等,并贴合了原文具有的含义。以原文分析为基础的删减法和改译法,在不少情况下,是实现译文预期功能的必要手段。 [10] 在此种情景下,这样的翻译符合口语化的特点,而且具有一定的感染力。从文本类型理论来看,此处翻译既传达了原文的信息,又体现了其感染功能;从操作准则这层面来看,此处翻译不仅实现了语义对等,适当的增译还体现了当时情景下的感情色彩。

例8:When I think of you... I’m reminded of the beautiful plains of Lowa.

译文:当我想到你,我就想起艾奥瓦州美丽的平原。(与“飞机”同音)

托尼正在给他的妻子写信,请谢利帮忙指导下。于是谢利教他写这一句话,作为信的开头。由于托尼的文化知识水平有限,他以为谢利博士说的是飞机,然后问:“什么飞机?”随后谢利博士解释了是平原。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译者将其翻译成了“艾奥瓦州美丽的平原”。同时又考虑到观众也许会困惑为什么谢利博士说的是平原,而托尼却认为是飞机,所以就增加了注释,解释了平原与飞机的发音相似。这不仅及时减少了观众的困惑,而且也使得上下文紧密衔接,使观众对电影情节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一种视听型文本,及时的注解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将观众带到当时的情境中。文本类型理论要求译者要关注原文的主要功能,从而选择相应的翻译方法。从操作准则中非语言因素来看,此处增加注释很好地考虑到了译文读者。在托尼本人已经产生疑问的前提下,此处翻译就有必要对其解释清楚。

5. 结论

本文以赖斯的文本理论为框架,对电影绿皮书的字幕翻译进行了简要分析。电影作为一种视听型文本,同时可能是一种混合型文本,在进行字幕翻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翻译时始终应该遵守的原则就是使翻译作品在目标语听众身上产生的效果和原语言在原来读者身上产生的效果相同。在文本有多种功能的情况下,功能有主有次,是否成功实现原文的主要功能成为衡量译文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译者应该根据混合型文本的主要功能来采取恰当的翻译方法。

赖斯强调,“评判译文最重要的因素是,它是否传达了原文的主要功能”。她还建议“根据文本类型来选择翻译方法”。评估译文充分性的操作准则包括语言要素和非语言因素。张美芳认为,文本类型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评价文本功能的理论框架,并为英汉翻译研究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11] 本文列举了一些翻译实例,根据操作准则对其做出了简要分析,体现了文本类型理论对字幕翻译的指导作用,提供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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