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造成大学生人数大量增加,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日益提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给学校的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学生本人及其家庭带来了不良的影响。究其根本,主要是由于高校学生心理素质不够过硬,法律意识淡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不够明确造成的。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探析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而健全相关管理调节机制,这对维护高校和学生的切实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建设现代化法治构架国家有着非常大的现实价值。
2.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问题专门立法,所以大部分高校在处理学校伤害事故时,大多依据国家教育部在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是《办法》里的条例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学生,高校大学生与中小学生不同,绝大数高校大学生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大多时候还要参考《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来解决相应的问题。
2.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
在教育部颁布的《办法》总则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1] 。依据这条规定,我们认为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构成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一是受害对象是特定的,受害对象只能是在我国高等学校学习生活的在读学生,通常意义上我国高等学校分为三种类型:公办本科、民办本科、独立学院。二是受害地点是特定的,要在高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高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或者发生在该高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内。三是伤害的行为对学生产生一定的人身损害后果。法律上这种人身损害不仅包含身体伤害,还包含精神伤害。
总结而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就是大学生在参加高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高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时,以及在高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该学生人身损害的事故。
2.2.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
2.2.1. 伤害事故类型多样
高校生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光是按照责任主体进行分类,就分为以下四种:高校过错责任型、学生过错责任型、第三方过错责任型以及意外事故类型。笔者将会在下文对于这四种类型的学校伤害事故进行简要分析,只有分清了责任主体,才能对于事件进行公正处理 [2] 。
2.2.2. 伤害事故原因复杂
一件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有多方面因素的介入,除了学生自身,往往还涉及高校管理方面和第三方责任人。因此,在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时,必须全面具体,调查清楚各方因素与事故发生之间因果关系比例的大小,以及搞清楚他们对于事故产生结果严重程度影响的大小。
2.2.3. 伤害事故处理困难
由于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多样、造成其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一旦发生情况较为严重的事故,如学生由于事故出现了伤残、死亡等,将会牵扯到多方因素,导致事件在处理时产生诸多困难,必须多方位、全面考量,进行严格的法律责任认定,并做好令各方满意的赔偿措施。
3.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3.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分类
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划分,可以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分为三种类型进行探讨:高校过错责任型、学生过错责任型和第三方过错责任型 [3] 。
3.1.1. 高校过错责任型
高校过错责任型一般是指高校及其教职员工由于没有履行应尽的法律职责,或因学校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主要情况具体如下:学校的公共设施、教学设备没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或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导致安全事故、学校食品或医疗安全问题出现纰漏、学校未能在组织的户外活动给予学生相应的安全保障、学生突发疾病没有及时送诊以致学生病情加重、学校教师对于学生进行人身伤害等等 [4] 。出现以上这些情况,高校应承担相应的损伤赔偿责任。
3.1.2. 学生过错责任型
学生过错责任型一般是指由于学生自身过错而造成其他学生受到人身伤害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情况如下:学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对其他学生实施伤害的行为、教师对于学生危险的行为加以劝阻、告诫之后,学生仍不改正,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生对自己所患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而产生严重的后果等等。由这些原因造成事故的,学生本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担自己承担后果。
3.1.3. 第三方过错责任型
第三方过错责任型是指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由于除了高校和学生本人以外的第三方的过错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比如校外人员在校内施行了暴力侵犯行为,因学校安排活动所联系的校外经营者或校外的活动相关人员犯下过错致使事故的发生,由第三方负法定的责任。
3.2.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则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致使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用来追究判定侵权人民事责任的原则。在我国,归责原则大概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三种。我们可以通过归责原则来确定侵权行为人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需要承担多少的民事责任。
3.2.1.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要采取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在责任认定时,应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责任的分担,以各方行为产生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与过错产生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
3.2.2. 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所做的行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担承担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的106条第3款规定:尽管行为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大学学生伤害事故中,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则依据无过错原则进行处理 [6] 。
3.2.3. 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事件当事人各方都对于伤害结果的产生都没有过错,并不能推定是哪方过错,必须有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以弥补损失和体现公平时采取的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各方当事人依据实际情况来分担法律责任,而对于“实际情况”的考察包括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出现较严重的损害程度,二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4.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4.1. 对于高校的负面舆论影响较大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如果处理不当,再经网络舆论的发酵,就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高校会被瞬时推上风口浪尖。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现下,群众们则充当起了“小法官”的角色,先是各抒己见,对于事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再对高校施加压力,要求高校严厉的处理此类事件。如果高校处理的不够及时、或者有失公平,则会引起一场舆论危机,产生极大的破坏性 [7] 。如一些公众号会恶意诋毁高校,出现网络谩骂、无故质疑教育部门和法律部门等。若不加以干预,久而久之,民众会对高校甚至政府失去信心,个体事件会上升至公共事件,对于学生、高校、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严重危害社会安定。
4.2. 赔偿金额过于高昂
高校在处理相关事件时,出于舆论和尽快解决问题的压力,往往会选择用赔偿金的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和解。但由于没有具体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规定,经常会被学生家长狮子大开口要价。高昂的赔偿价格给高校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很多高校难以负荷一笔又一笔的赔偿金额,只能通过挪用国家财政拨款的专门教育经费来解决问题 [8] 。有些高校为了减少高校伤害事故的发生,会减少学生的课外活动,并暂停、中止一些有风险的体育项目,这对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展开是非常不利的。
4.3. 没有统一的判决标准
由于关于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的法律不够明确,导致高校在处理相关事件时,并不能统一判决标准,更多的时候依靠高校管理人员的主观价值对事件进行裁判。就会出现不同高校对于同类案件或者相似案件处理结果相差很大的情况,这样会使得案件受害者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社会公众也会对于高校的处理方式进行比较,这极大的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9] 。
5.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对策
5.1. 加快完善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凡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高校作为学生成年后接触的第一个小型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10] 。但是,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是不够完善的,导致高校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会出现不及时、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所以国家需要尽快针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专门立法,在立法时不仅要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而且要明确赔偿机制,保证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5.2. 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和法治教育
高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地方,也是学生生活的地方。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迷惘期,刚刚离开父母,独自参与集体生活。经最近调查表明,不少大学生有着各种各样的心理压力,包括家庭压力、学业压力、感情压力、宿舍压力等等,过多的心理压力堆积起来甚至会导致产生心理疾病,所以宿舍互殴事件、学生自杀事件时常发生。因此,高校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素质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和开展心理知识讲座,为学生提供相应心理咨询和心理指导,替学生疏解压力,切实地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处理学生遇到的难题 [11] 。高校学生是为祖国奋斗的新兴青年,是建设祖国的希望与栋梁,更应该知法、守法,只有知法才不会犯法。高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多多开展法治课堂来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做到从根源上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5.3. 加强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降低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高校应当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意识,建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机制。不仅要保证教学活动区的安全,也要重点排查学生公寓、学生活动区域的设施。对保卫处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和考察,安排日常的巡逻工作和安检工作。在出现可能会损害学生安全的公共事件时,学校要事前做好预防工作,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予以防范,努力将损伤降到最低。
5.4. 利用新媒体的力量了解学生诉求,营造法治校园氛围
当前,互联网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媒体的形态也演变的多种多样。高校管理层应把握时代潮流风向,借助新媒体的力量来了解学生的诉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搜集相关信息、设立网上信箱等等 [12] 。也可以通过线上课堂来引导学生学会化解矛盾,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高校与高校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息互通,经常相互学习交流,同步提高对于学生事故处理的解决能力。
6. 结语
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它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维护了社会和谐和保证了社会的长治久安。这要求国家教育部和法律部门给予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更多的关注,尽早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法律责任的界定,通过法律手段降低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高校也应当采取科学的教育方式和管理方式,切实地解决学生的问题,为学生的生活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