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国是森林资源大国,在木质林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国家间贸易方面均位于世界前列。尽管近年来,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量受到经济下行压力、中美贸易争端和COVID-19等因素的负面影响,但其增长态势没有改变。据统计,我国木质林产品的进出口额在2021年达到了696亿美元,同比增长27.18%。木质林产品被认为是一国森林资源的延伸,碳排放滞后效应和替代效应均可依靠木质林产品实现,在2020年,中国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坚持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直以来,美国都是我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的首选市场,但是中美之间贸易纠纷不断,该产品的出口贸易严重受阻。这使得进一步拓展亚非欧市场成为值得探索的发展方向。一带一路国家中,有许多森林资源禀赋仍处于劣势的国家,例如印度、巴基斯坦、中亚五国等,我国每年向这些国家出口大量的初级木材加工品;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国家对木质林产品有相对旺盛的需求,但其制造业发展乏力,是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目标市场。
我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依然存在产品国际竞争力低下、进出口市场集中等诸多发展问题。此外,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国际环保意识的提升催生了一系列绿色贸易条件。为进一步扩大贸易发展的空间,贸易便利化应运而生,国际贸易环境在多方面得到改善,贸易成本显著降低。贸易便利化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的评估体系,它的实施也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一带一路”建设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林产工业又将在经济“新常态”时期以怎样的方式并驾齐驱?进口国的贸易便利化条件将会对我国木质林产品的出口产生何种影响?如何实现木质林产品资源在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合理流动和沿线国家的互利共赢?这都是我国发展木质林产品贸易过程中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
2. 文献综述
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指标体系最具影响力的是Wilson、Mann and Otsuki (2003)。他们将港口效率、海关环境、制度环境和电子商务作为四个一级指标测度一国的贸易便利化程度,这一体系为后来的学者广泛沿用和扩展 [1]。国内学者曾铮、周茜(2008)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了五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口岸效率、关税环境、规章环境、电子商务、商务人员流动 [2]。随后,崔日明、黄英婉(2016)在借鉴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总体规划和最终目标设定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认为市场准入一级指标相对最为重要,运输和基础设施次之,之后分别是营商环境、规制环境和边境管理。更进一步地,学者们逐渐开始将三级指标引入体系 [3]。陈继勇、刘燚爽(2018)借鉴了Wilson等(2003)以及段景辉和黄丙志(2011)的研究方法,将贸易便利化指标设定到40个三级指标,使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中三级指标交叉性小 [4]。
关于贸易便利化影响贸易的实证研究方法,国内外学者采取的模型类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被广泛使用的引力模型。孔庆峰、董虹蔚(2015)将贸易便利化综合指标引入拓展的贸易引力模型,研究验证了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贸易的促进作用上,贸易便利化因素的效果大于区域经济组织等其他因素 [5]。第三种是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第二种被用于实证研究的模型是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Walkenhorst等(2005)采用基于CGE模型的方法分析贸易便利化的经济影响,根据实证结果发现提升贸易便利化将会对OECD国家的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 [6]。第三种是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刘宇等(2016)以GTAP模型定量测算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关税削减和贸易便利性提升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研究表明时间成本对中哈贸易自由化的正面影响不可忽视,且它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大于关税削减 [7]。
3. 数据与方法
3.1. 研究对象
联合国粮农组织将森林产品分为非木质林产品和木质林产品。本文研究的木质林产品是指森林以及森林提供的以木材为形式的产品。鉴于本文以国际间贸易为例,因此参考FAO分类和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同时借鉴吴天博 [8] 等学者已有研究,将木质林产品分为8大类,具体包含的海关HS92编码如表1所示:

Table 1. Classification of woody forest products
表1. 木质林产品分类
注: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署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
参考中国一带一路网基础数据栏中的各国数据项选取样本国家。但个别年份因经济规模和统计原因,数据有所缺失。考虑到实证分析需要研究我国历年向各国出口的木质林产品贸易总额,因此我们在65个国家中选取在2010~2019这十年来与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额位于前15位的国家(十年贸易总额约占“一带一路”所有合作国贸易总额的79.24%)作为“一带一路”的样本国进行后续数据分析。具体国家及分布的区域板块如下表2所示:

Table 2. Representative countries and regions of the “Belt and Road”
表2. “一带一路”代表国家及地区分布
3.2. 变量选择
3.2.1. 核心解释变量
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以Wilson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参考孔庆峰(2015),Stenberg L C (2015) [9] 等学者的研究,选取以下4个一级指标,并细分到8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从边境障碍到境内障碍、从技术环境到制度环境、从基础建设到电子建设,力图多层次、全方面地构建出最终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体系,如表3。

Table 3. Trade facilitation indicator system
表3. 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
3.2.2. 控制变量
引力模型是分析国际贸易最常用的模型之一,本文根据众多学者已有的研究结果和文献梳理,在核心解释变量的基础上,加入部分新的控制变量。中国的GDPt,各进口国的GDPIt既能反映居民消费水平,也代表着一国的贸易需求。中国与各国的地理距离DISit直接决定了商品的运输距离。从一国产品贸易额和当年GDP之比得到各个进口国商品贸易开放程度OPENit。人均森林资源禀赋FORESTit表示一国每一百万人口所拥有的森林平方公里数。虚拟变量BORDER、APEC、SCO分别表示中国与进口国在地理上接壤与否,进口国是否属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是则为1,否则为0。
3.3. 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的数据时间跨度为2010~2019年,选取的20个三级指标数据均来源于GCR报告和GETR报告。我国向各国的木质林产品出口额来源于UN COMTRADE,15个样本国的GDP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贸易距离来自谷歌距离计算器。各国商品贸易额、森林面积、人口数据均来自于世界银行。两国是否接壤由CEPII国际经济地图数据库查询得到,一国是否属于APEC、SCO分别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官方网站、上海合作组织官方网站查询得到。
3.4. 研究方法
3.4.1. 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
因各三级指标数据的来源与取值范围不完全一致,且2010年的全球竞争力报告只显示排名,为使这些数据具有可比性便于后续分析,运用线性变换进行标准化处理(张晓静,2015)。为减少在权重分配过程中主观因素所产生的干扰,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实现降维。根据Stata16.0的Bartllet球形度检验p = 0以及KMO检验值0.769判断主成分分析法适用本文。
3.4.2. 贸易便利化与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的关系分析
荷兰经济学家Tinbergen (1962)首次在贸易问题中运用引力模型,随后,经过Linnemannn (1966)等学者的不断优化和改良,引力模型引入的变量增多,成为研究国际贸易流量最常用的模型。引力模型最初只引进两个解释变量:GDP和地理距离,模型的原始形式如公式1:
(1)
本文以我国向各国的历年木质林产品出口额为被解释变量,加入上文所述解释变量构建出拓展后的模型方程,如公式2:
(2)
其中,i表示进口国,t表示年份。α0为常数项,α1 − α9为待估参数,ε为随机扰动项。
4. 结果与分析
4.1.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发展不均衡
根据上一节所得出的TFI计算式,对选取的16个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测算,最终得到2010~2019年的连续数据,为简化表格,仅展示其中六年的便利化指数和国家排名,见下表4:

Table 4. 2010~2019 Trade Facilitation score and ranking of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表4. 2010~201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得分及排名
从各国贸易便利化的整体状况来看,“一带一路”沿线的贸易便利化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从2010~2019年,各国指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和排名浮动。新加坡、阿联酋常年处于领先水平,其中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十年来始终维持在首位。伊朗和俄罗斯在16个样本国家中排名较为靠后,在2019年,伊朗成为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最差的国家,属于不便利的国家。十年来,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总体发展平稳,排名保持在6~8名的范围之内,仍有进步空间。
从时序上看,近年来亚欧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均有改善,十年来指标数值提升最快的前两位分别是俄罗斯和菲律宾,其中俄罗斯的十年年均增幅达到了15.17%。而指标数值提升缓慢甚至出现下降的国家分别为: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马来西亚。这说明一国经济越发达,在提升空间有限的同时,相应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或许会更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不发达的国家虽然贸易便利化程度不及前者,但其尚存极大的进步空间。
4.2. 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木质林产品的出口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本文的实证采用2010~2019年中国与沿线15个国家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的面板数据。本文数据究竟适用混合回归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的哪一个,我们需要通过检验确定。首先对面板数据进行混合OLS回归,得到Prob > F = 0.0000,拒绝F检验的原假设,说明固定效应模型与混合回归模型相比,固定效应模型将会有更优效果;进一步地,本文试图用15个样本国家的检验结果推广到所有的一带一路国家,因此理论上而言,随机效应模型将优于固定效应模型。为验证猜想,使用Hausman检验得到如下表5的结果:
检验结果显示理论猜想成立,本文最终适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对样本数据的回归使用stata16.0,结果呈现在表6:

Table 6. Random effect regression results
表6. 随机效应回归结果
注: *、**和***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
出口引力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中国和一带一路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对我国的出口额均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无论是进口国还是出口国,一国越大的经济规模,将会引致两国之间越多的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两国之间的贸易距离每增加1%,将会降低中国0.22%的出口额,这一结果与传统贸易理论一致,地理距离仍在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但其影响力与其他影响因素相比相对较小。变量lnforest的系数说明进口国家的人均森林资源面积每增加1%,中国出口的木质林产品贸易额将减少0.18个百分点。该结果可以从资源禀赋角度分析,一国人均森林面积越大,表明木材这一资源越丰富,该国可以有更多的本国资源用于木质林产品的加工生产,显然这会导致该国从别国进口木质林产品的占比减少。当进口国的贸易开放程度提升1%时,中国的出口额将会增长0.5%,说明一国贸易大环境的改善将会对双边贸易产生优于其他单一因素的正向影响。两国同属APEC组织将促进中国与该国的出口贸易。
4.3. 贸易便利化分项指标对木质林产品出口呈现不同程度的显著促进作用
本文的核心变量贸易便利化对我国的木质林产品出口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该指标每提高1%,中国向对应区域的木质林产品出口额将增加0.39%,是出口贸易中较大的引力来源,超过了中国GDP增长所产生的正向影响。进一步地,本文在原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分别将构成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的四个一级指标作为TFI的替换变量引入模型,得到四个模型A~D,仍然使用随机效应回归,得到如表7所示的结果。

Table 7. Regression results of first-level indicators of trade facilitation
表7. 贸易便利化一级指标回归结果
结果显示,贸易便利化的四个一级指标对木质林产品出口均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于“一带一路”国家而言,在组成贸易便利化综合水平的四个一级指标中,基础设施与物流效率(A)是对出口正向作用最大的一个指标,作为进口国,国内基础设施与物流效率每提高1%,我国的木质林产品出口额将增加0.34%。这说明无论经济如何发展,贸易模式如何改变,商品贸易的基础一直都是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运输过程中效率的提升,国际间贸易仍然十分依赖进出口双方基建条件的支持;其次是政府与规制环境(C),1%的指标增长带来0.34%的贸易增长;再次是海关环境与边境管理(B),每提升1%,将会增长0.21%的木质林产品出口额;影响最小的指标是金融与电子商务(D),每1%只能带动0.2%的贸易增长。
5. 政策与建议
首先,进口国贸易便利化建设水平的提升应该继续并提速。作为出口国,中国可以通过技术输出与人才交流的方式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在进口国的落实。可以创新政策沟通机制,提供国际间直接交流和沟通对接的平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最基础的工程还是大力推进进口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水平,应当构建出整合海铁陆空四维度的立体化基建系统,构建特色的物流中转园区,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提高进口国的整体物流效率 [10]。
其次,在互联网、数字经济和跨境电商指数式发展的环境下,一带一路进口国,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一些亚非国家,更应该重视金融和电子商务指标的提升。例如建立健全融资平台,简化金融审批环节的手续,中国也应当借助人民币国际影响力提升这一契机,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配套以人民币支付为主的结算体系,为双方贸易往来提供资金和线上手续的更多便利 [11];同时,中国的先进电子商务企业应当认识到电子信息的全球性,大力向贸易合作国推广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搭建互联互通的全球电子商务网络。
再次,重视国内对木质林行业的技术创新投入。回归结果表明影响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额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森林资源。中国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因此应当用技术优势弥补资源劣势,将发展重点聚焦于提升林产品质量,提高从原木到加工产品的转化率,加快从数量增长型贸易模式到质量增长型贸易模式的转变速度 [12]。政府方面,以加大资金投入和优惠政策支持为主;企业方面,以改善生产工艺,提升加工产品附加值和激发技术创新人员的创造性为主。
最后,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发起国,中国应当致力于整个国际贸易大环境的改善。改革开放和推行贸易自由化是我国推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建设的自由贸易区和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均对我国木质林产品的对外贸易产生了重要且积极的影响。因此,应继续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搭建更完善互惠的国际自由贸易框架,坚定不移推动贸易自由化在全球范围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