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哲学视角下儒家生命共同体思想研究
A Study of Confucian Thought on the Community of Lif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Philosophy
DOI: 10.12677/ACPP.2023.121051, PDF, HTML, XML, 下载: 263  浏览: 440 
作者: 张曦文: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杨占坤: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 银川
关键词: 生态哲学生命共同体儒家思想Ecological Philosophy Community of Life Confucianism
摘要: 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类不可能脱离自然而存在。而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高度深刻的表达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内涵的核心。古代儒家思想也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内涵深刻的生命共同体思想,有助于加深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为人类开展具体的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引导,具有现实意义。
Abstract: Marx believed that man is a product of nature to a certain stage of development, nature is the basis of human existence, and man cannot exist apart from nature. And the report of the 19th Party Congress pointed out that “man and nature are a community of life, and mankind must respect nature, conform to nature and protect nature”, which highly and profoundly expresses the core of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Ancient Confucianism also pursues the harmonious coexistence of man and nature, and its profound idea of community of life helps to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and provides correct guidance for mankind to carry out specific practical activities, which ha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文章引用:张曦文, 杨占坤. 生态哲学视角下儒家生命共同体思想研究[J]. 哲学进展, 2023, 12(1): 284-290.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1051

1. 儒家生命共同体的基本概念

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在不同时期都深入探索和研究了天与人的关系,形成了一些自然观和伦理观,内含生命共同体思想。质言之,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是“究天人之际”的学问,它主要是围绕着天人关系来探讨,其中也包含了非常重要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即生命共同体思想。不同时期的儒家大家提出许多思想成就,这些学说思想揭示了古时人们对生命共同体的认识,尤其是极具代表性的“天人合一”概念。因此要对儒家的生命共同体思想进行深入探析,先对儒家天人关系有关的概念进行阐明具有必要性。

1.1. 天与人

天人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国古代哲学和伦理学家比较关注并予以探讨的一个问题。要想探讨天与人的关系,即要明白天的含义、人的含义。

1.1.1. 天:儒家生命共同体的环境

“天”不仅是天文学家的研究对象,也是古代哲学家们研究的主题。在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经常提到和讨论“天”。按照他们的说法,“天”滋养着生活在其下并以其为食的人们,所以“天空”相当于人们生活的环境。“天”的概念既是明确一致的,也是含糊不同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天”也是具有多层次含义的。根据学者冯友兰的讨论,它可以分为五个层次。第一个意思是“物质性的天”,指的是天在日常生活中与地相对的概念。它强调了天堂的固有和物质性质。第二个意思是“主宰性的天”,即在民间信仰中把天人格化为神,主宰人间的万物。第三个意思是“命运性的天”,相当于所谓的运气。在社会生活和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是人们无法预见的,也无法通过外部力量来改变的。《国语》中曾说:“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暗喻上天已经预设了一切,人不能改变这些预设。第四个含义是“自然性的天”,就是指现在常讲的自然。《春秋繁露》中曾记载的具有“十端”的天就是指包含万物的自然之天。第五种含义是“正义性的天”,指的是上天将赋予世界的美好品德和行为。如孔子便认为上天赋予人以美德,也就是说,人的内在美德是与生俱来的。

1.1.2. 人:儒家生命共同体的成员

人是生命共同体中重要的一员。对人类发展史的研究表明,人与自然界密切相关。人不是突然无缘无故出现的,而是从自然界中演化而来,在自然界中生存、发展。人类具有与动物相似的生物特征,如寻找食物和繁殖的能力,这些都是自然的。人生活在自然中,而自然是人生活的外部环境。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生活在其中的人必须积极适应这些变化。但人不仅仅是适应自然界的变化,人拥有着其他生物所没有的意识和智慧,所以他可以思考和工作。人类将自己从自然界的约束中解放出来,利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开展具体的实际行动,以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这是人的两面,一面是自然,一面是社会。它表明,人与自然既密切相关又相对独立,为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古代儒家思想也对人的两面性进行了探讨。例如,荀子对人的两种属性作了精辟而全面的解释。荀子曾说:“不可为而为之,谓之自然。”“凡自然者,天之本也,不可学也,不可造也。” [1] 从荀子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认为人都有一种自然属性,这种自然本性不是后天的,而是上天赋予的,是人体固有的。同时,人的自然本性也反映了他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例如,对温饱的需求,对美好事物的渴望,等等。但真正的人,完整的人,并不只有物质需求。与普通动物不同,人与人之间也形成了一个社会,人也有自己固有的社会素质。荀子还强调,为了达到和保持幸福的状态,人类必须充分利用他们自己所拥有的基本功能以及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自然界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使他们能够全面发展。一方面,人能够主动适应自然,发挥自己的功能,另一方面,人能够利用和改造自然,充分利用自然的一切。这使人变得特别伟大,并使他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家在几千年前就对人有了深入的了解,很明显,古代儒家对人和自然有着深刻而全面的认识。

1.2. 合与一

中国古代没有明确提出“自然”的概念,当提到人以外的外部环境时都是以“天”概括。中国古代的“天”大致可分为五层含义,当相对于人这个主体而言时,可以将“天”等同于现在所说的“自然”。这时天人关系也就可以等同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不仅追求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同时也追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睦。

1.2.1. 合:人与自然密不可分

儒家著作中经常出现“和”与“合”的字眼。各个时期的儒家都力图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而真正达到这种境界意味着万物在天地的食物上共同生长而不互相伤害,并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而不互相抵触 [2]。这是“合”的最高境界。儒家的“合”是追求天地万物的和谐共生,“和”正式提倡人与人之间建立和睦的人际关系。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3]。“和”是指人与人之间团结一致、关系和谐的状态。孟子还继承了孔子的和谐思想,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也在努力追求和与合。他认为,万物的有序生长和发展,天地长治久安的建立,都是追求和谐的结果:“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在各个时期的儒家理论思想中,都可以找到追求合与和的痕迹,“天人合一”、“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等重要思想都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些思想激发了儒家对天人关系的探索。

1.2.2. 一:人与自然内在统一

“自然”一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概念释义。由于人类理解和自我意识的局限性,人们对自然的理解是不同的。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不可避免地受到历史发展的影响,并带有历史的印记。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也是如此,它受到历史发展的影响,带有历史的痕迹。因此,我们发现,历史上可能存在着不止一种对自然的认识。人类对自然的理解有限,部分原因是人类自身发展过程漫长,因而缺乏自我意识和认知能力,还有部分原因是外部资源或技术水平有限。例如,儒家一直在探索的天人关系,也是对古代自然的探索。儒家所研究的天人关系中的“天”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并不相同,但在当时,“天”和“地”的概念以及同时存在的所有事物都可以被视为自然。如今,学者们将“天”的含义简化为五个层次,其中一个层次是自然天,而与自然天相对的是地。谈到自然界的天空,“天空”最重要的作用是它创造了万物,使人类和物质的存在成为可能。天地并不包含万物,而是滋养万物,为万物的存在创造条件。万物是指存在于世界上的所有事物,抽象但普遍,不能仅仅与自然相提并论。由于万物存在于天地之间,其存在依赖于天地,而天地又滋养着万物。孔子的三才思想是第一个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更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根据《三才》,天、地、人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三者并存。虽然三才的概念与自然的概念不同,但三才之间的关系与我们现在讨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相似。三个相等的人物并列在一起,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相等的。虽然古代的“天”与今天的“自然”并不相同,但儒家在谈到天与人的关系时,常常将天与地和其他万物一起提到,因此,儒家所设想的天与人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关系。

2. 生态哲学视角下“天人合一”中的儒家生命共同体思想内涵

“天人合一”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天人合一”学说起源于先秦时期,在宋代张载正式提出之前,已经发展了很长时间,从而成为一种理论观点。在前文中,我们描述了“天堂”一词的几种含义和解释。在圣人和哲学家的著作中,“天”有时指的是天的物质属性,即天空,有时指的是天道和天德等精神属性。对儒家思想有一定研究的季羡林先生认为,儒家思想中“天”的多种用法不利于现代人的理解,因此他主张根据《中国思想大辞典》对“天”进行简化定义,理解为我们现在熟知的自然,那么天人合一表达的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此外,在不否认天的多重含义的情况下,方克尔前辈认为天的最基本含义是自然,并强调尽管天与人的关系在中国哲学中非常重要,但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含义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其他含义所衍生的原始含义。至于“天”的神学意义,他认为在古代,对神灵的崇拜具有神秘学意义,但仍然通过自然现象警告人类,根据这些现象,人类将较少地破坏自然。在这个意义上,“天”仍然可以还原为自然问题,天人合一可以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合”这个词意味着联合。古代的“合一”一词相当于现代的“统一”。统一是承认两者之间的亲密和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不否认它们的差异。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经历了一个萌芽、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不同时代的儒者对天人合一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所以天人合一的思想有几层含义,但人与自然具有内在统一性是不同时期的儒家大家关于天人合一基本的体现。

2.1. 《周易》思想主张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涵

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已经发展了很久。人与天的关系最早见于《周易》,书中提到“天地之大德曰生”,意思是说,天地是大德,生生不息,滋养万物。这意味着,所有生命的诞生都是天地滋养的结果。因此,人和其他生物都起源于天地,与天地不可分割。“《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4] 在这句话中有天道、人道、地道,它们统称为“三才”。在解释《周易》时,董仲舒认为,当时人们所知道的世界是由天、地、人共同组成的。他认为,天、地、人将整个世界结合成一个整体,展示了儒家的自然界是一个内部的、有机的、统一的整体的概念。真正理解“三才之道”的前提是理解它将世界划分为三个有机系统——天、地、人——它们在这个系统中有机地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解读《周易》,我们可以发现,古人将人、天、地视为一个共生的共同体。首先,人是由天而生,天生万物。如果天被理解为自然界的人,那么,正是自然界孕育了人和万物。第二,自然界不仅维持人和所有其他生物的生存,使他们能够生活,而且还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从而能够确保生命的延续。归根结底,人、天、地构成了一个宇宙,即人、天、地被看作是一个紧密交织的整体,共同存在,密不可分。

2.2. 孔子思想主张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涵

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5] 孔子认为,是因为天才有了四季变化,万物才可以发育生长。在这里,天可以被理解为自然。因此,大自然具有维持生命的功能。孔子还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5] 他把人的品质归结为自然界的山和水,从而在人和自然之间建立起联系。从孔子的这两段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古代,人们对自然有一种深深的爱和敬畏,并意识到它对生命的重要性。天让四季变化,万物生长,人类从自然界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大自然,即外部环境,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条件,而且还提供了精神条件。人从美丽的外部环境中,从美丽的风景中得到精神支持,深化自己的精神世界,从而增加自己的道德教育。这就是为什么儒家非常重视天,重视作为外部环境的自然,重视人与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2.3. 张载思想主张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涵

张载在《西铭》开篇写道:“乾称父,坤称母,予慈藐焉,乃混然中处。” [6] 乾指的是天,坤指的是地。张载把乾和坤比作他们的父母,并说一个人“混然中处”,即完全生活在天地之中。张载认为,天和地就像人的父母,人以天和地为食,生命存在于它们之间,依靠它们的滋养。

此外,张载还提出了“天人合一”的说法,这再次表明儒家将人和自然视为一个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我与也。” [6] 张载的《西铭》中提到了这一点,其中“天地之塞”指的是张载认为气无处不在,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由气组成的。气不能直接看到,没有明确的形式,有时是悬浮的,有时是运动的,并根据其广度和密度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气有两种一般的表现形式,第一种表现在万物中,第二种表现在太虚中。之所以有这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是因为“气”既会积累,也会消散。当“气”积累时,它通常以万物的形式出现,而当“气”消散时,它以太虚的形式出现。当气处于连贯状态时,它以各种具体事物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当气分散但处于不连贯的状态时,它就是太虚。一切和太虚就像水和冰的关系,它们是不同的状态。因此,无论是万物还是虚空,都是气的不同表现,天地合于气。任何有具体表现的、肉眼可见的东西都是气,人是气,天是气。因此,很明显,人与天便是合一的,是一体的。

2.4. 程颢思想主张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涵

除了张载,程颢也从本体论的角度论述了天人是有机的统一体。他认为“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 [7] 不管是天道还是人道它们都是属于一个道,本质是相同的。所以对于本来就是统一的,不用再说合一。他提出了“万物一体”说,认为天地间的万物是具有内在同一性的,内在本质是一致的,有着共同的本源。这也是从本源的视角揭示了为何万物一体,为何天人本一。因为他认为天地间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其它万物都是由理派生的,理就是一切万物的本原。由此可知,人与天虽然表面上看没有紧密关联,外在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它们都是由理派生的,同出一体,因此就是紧密相连的。

从“三才之道”“天人一气”以及“万物一体”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儒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张载和程颢分别从本体论上分析了天人关系。虽然它们将天与人以及天地万物归结为了不同的本质,但不难看出不管他们将天人万物的本源归为何物,它们都是强调天人的统一的,认为天与人息息相关且具有内在统一性的,这也就表明天人合一的思想者蕴含生命共同体思想。

3. 生态哲学视角下儒家生命共同体的现实指向

儒家生命共同体思想是儒家生态思想和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统一体,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是在现代生态困境的背景下讨论人与自然关系而诞生的,符合现在发展的实际情况,拥有科学的判断,表达了最美好的发展愿景。

3.1. 发展愿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儒家对生命共同体发展的设想是希望人与自然能够达到和谐共存的状态。儒家思想产生于早期小规模经济的背景下,当时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低下,人们不得不砍伐野生植物和猎杀野生动物,以获得生存的基本物品。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儒家发现人类高度依赖自然,而自然有其客观规律。因此,儒家认为,为了可持续生存,人类必须充分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万物的关系,维护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秩序 [8]。为了维护人类生存的基础,儒家认为人和自然是一个有着共同命运的共同体。儒家的生命共同体思想不仅承认人的价值,也承认自然的价值。人和自然界的万物共同生活在伟大的自然环境中,人和其他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价值和作用。人类和其他事物都会影响更大的自然环境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自然界既有工具性的价值,也有内在的价值。人们可以从大自然的价值中获益,但也需要保护大自然的力量,要知道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我们在利用自然的时候,不能忽视自然的客观规律,不仅要保护自己的需要,还要保护自然的生存权,使我们和自然都能不断进化,永远延续。

3.2. 价值追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现代科学已经证实,生命的基础是由细胞构成的,大多数生物体的遗传机制是相似的。这表明人类在本质上与所有其他生物相同,具有共同的生命起源。人与其他生物之间没有特别的区别,人与其他生物是平等的。儒家思想也这样认为。

人和自然界同源同质,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人,都来自同一个来源,从同一个根中诞生。天地创造了万物,具有最高的德性,而从天地中诞生的万物也具有不同的价值。虽然人与其他众生同源,但他仍然是天地的最高产物,与其他众生不同的是,天地赋予他美德,他有道德情感。因此,儒家关于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建议,赞扬人对天地的关怀,人的仁慈应该从对自己的关怀延伸到对自然界所有生物的关怀,人应该善待人以外的所有生物 [9]。人不仅要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要关注人与自然界万物之间的关系,关注自然生态领域。儒家认为,人与亲属之间以及人与万物之间是有区别的,人不能也不应该平等地爱所有的事物。善待自然并不意味着牺牲人类的发展,人与自然的生存和发展之间也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人有能力在自己权益的基础上维持自然界万物的长期生存,也有能力利用万物,保障自己的生命权,维护自然和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注和重视自然界中所有事物的权利和价值,确保它们得到基本的尊重和保护。儒家认为自然界的万物都是与人类共生的生命共同体,通过维持其他万物的持续生存和发展,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争取更大的机会。因此要秉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价值追求。正如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10]。

3.3. 保障体系: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

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是一种新型的生态伦理思想,根据这种思想的主张,人类和自然是一个共生的共同体。它的创建和发展不仅是为了实现生态理论的突破和发展,也是为了解决当前的全球生态危机,改善人类与自然的关系。Ralston认为,成功促进环境伦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使道德成为一种权利,通过它可以影响人们。通过这种方式,有可能影响环境中的人类行为。儒家的古籍中包含了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古老思想。普通人只考虑自己的生存,为了应付而肆意开发自然,而不考虑自然能否承受,过度开发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国家应该通过法律法规防止人们过度开发自然。许多儒家经典著作都提到了环境保护立法,建议人们利用适当的时间进行耕种、捕鱼和狩猎,并为正确利用自然制定禁令和礼仪。尽管儒家学派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环境保护,但值得肯定的是,历代王朝都认为环境保护立法的思想很重要,并试图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显然,法律的制定离不开理论,而法律的实施必须有法律的保障。没有理论就不能制定法律,而法律的适用必须由法律来保证。儒家的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正确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方法,它是科学和可行的,它为制度建设和法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4. 结语

如今,生态危机已经引起了人类生存的危机。人类生存的危机实际上是人类关系的危机,其中最基本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因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大自然提供的物质资源。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的重要性,并给予其高度重视。今天的自然危机主要是由于人类错误的价值观造成的。所以,为了解决生态危机,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必须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从生态哲学的角度来看,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都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中,其中的物种在感性认识上似乎是相互独立的,但没有任何生物是独立存在的。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体通过转化物质和能量来维持其生存,正是在这一转化过程中,自然界得以形成。自然界中的所有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它们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受到其他生物的制约和影响,人类在利用自然时,不能忽视它们的相互联系,不能孤立地考虑它们的机械性。从生命论的角度来看,人在本质上与其他生物没有区别,因此无权对其他生物规定生存的权利和价值 [11]。人的生命并不比其他生物的生命更高贵,既然人与其他生物一起生活在自然界中,他就必须遵守平等的法则。

儒家关于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恰恰在于,人与自然被视为一个共生的共同体,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状态。它不仅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表达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向生态文明社会的过渡,有道德才会高尚、有修养才会文明。自觉遵守环境保护行为准则和对自然的道德责任意味着高道德标准。正是由于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领导,人类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危机使人们认识到环境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儒家生命共同体思想全面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将人的仁爱之心从人推广到自然万物,同时坚持人的行为与天道和谐,要适度克制,争取人与天道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儒家关于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可以引导人们正确理解和管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确保考虑到两个人的利益,考虑到眼前和长远利益,提高整个社会的环境和道德意识,从而缓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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