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学视域下中小学家校协同育人路径探析
An Analysis of the Way of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ng Education betwee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xist Anthropology
DOI: 10.12677/ASS.2023.127479, PDF, HTML, XML, 下载: 175  浏览: 261 
作者: 杨 桦: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关键词: 马克思人学思想中小学家校协同Marx’s Humanistic Thought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摘要: 家庭和学校在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二者缺一不可,家校协同育人是“双减”政策之后教育的发展趋势。马克思人学思想强调以人为本,为系统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提供了理论指引,其中“现实的人”是家校协同育人的逻辑起点,“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家校协同育人的核心要素,“人的全面发展”是家校协同育人的价值旨归。深刻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人学思想的丰富内涵,有助于在其指导下进一步凝聚家校合作共识、完善家校合作机制、丰富家校合作形式,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实效。
Abstract: Family and school play different roles in the cultivation of young students, and both are indis-pensable.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education after the “double reduction” policy. Marx’s humanistic thought emphasizes people-oriented, provides theoretical guidance for the systematic promotion of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in which “realistic people” i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people are the sum of all social relationships” is the core element of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and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people” is the value goal of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Deeply understanding and grasping the rich connotation of Marx’s humanistic thought will help to further consolidate the consensus on family school cooperation, improve the family school cooperation mechanism, enrich the forms of family school cooperation, and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family 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under its guidance.
文章引用:杨桦. 马克思人学视域下中小学家校协同育人路径探析[J]. 社会科学前沿, 2023, 12(7): 3505-3510.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3.127479

1. 引言

对于人的培养自古以来都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学校和家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功能互补。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无论是知识体系的构建积累还是理想价值观念的塑造培养抑或是社会交往能力的形成与提升,都需要学校和家庭合理分工,协同发力,共同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在以往的教育实践中,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和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负担着知识传授和人格培育的重要职责,但极易出现家庭对学校教育依附严重或部分学校将“教”的责任转移至家庭的现象,例如“家长退出班级微信群”、“家长代老师批改作业”等家校矛盾新闻。自2021年7月“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以来,相关学科类培训减少,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尤其是课后服务的全面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密切了家校联系,使家校协同育人的氛围渐趋浓厚。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对于家庭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育人功能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重视家庭教育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守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1] 。而如何系统推进新时代中小学家校共育需要更为完备的理论支撑,马克思、恩格斯毕生致力于人的解放事业,早在其人学理论中就对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发展进行了完备阐释,强调以人为本,指出个体的发展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且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自由全面的成长进步,这也为新时代系统推进中小学家校协同共育提供了基本理论指引和根本价值遵循。

2. 家校协同育人的内涵

“协同”一词最初来自于古希腊语,“和谐”、“合作”是其基本范畴,随后《说文解字》在保留古希腊语系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将“协同”定义为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使其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物理学家哈肯首次将“协同理论”应用于系统要素的配合转化,而“协同育人”即是协同理论在教育领域的移植。我国协同育人研究专家南国农教授认为“协同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方式,它是联合对学生有影响的各社会机构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以提高教育的效果、效率和效益。” [2] 并提出协同教育将是未来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向。协同教育理论认为,家庭、学校、社会作为三个独立的教育系统,能够通过协同使得其中一个系统的某些要素进入另一系统并与其要素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新的功能,但同时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单个要素,共同处于整个协同系统之中。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认知、情感和个性的形成与发展受家庭与学校影响较大,且家庭和学校各自的教育功能具有互补性,通过充分利用家庭与学校资源的优势特征,协同双方力量,有助于实现教育合力最大化,实现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3. 马克思人学视域下家校协同育人的价值意蕴

家校协同育人是在双减背景下产生的新的教育命题,是联同家庭和学校力量开展的双边互动的新教育实践,旨在结合双方教育优势、发挥多边力量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而马克思人学理论强调以人为本,在马克思人学视域下探讨家校合作共育的价值意蕴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3.1. “现实的人”是家校协同育人的逻辑起点

人是什么?这是自古以来无数哲学家一直思考的问题,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家忽视了物质对于意识的决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将意识视作独立于物质的精神存在,并将现实的存在的人等同于拥有自我意识的绝对精神的个体,从而极易陷入唯心主义的桎梏。马克思对于“人的到底是什么”的思考自黑格尔哲学中对抽象的人的批判开始,立足于唯物主义的视角,从个人的现实性出发提出个体的存在是自由自觉的意识活动,而正是这种自由、自觉的属性才使人成为人本身。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能够成为人的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就在于它充分展现了人的主体性,这一劳动过程是自主的、自觉的,而非被动的、他觉的劳动。基于此,要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应当从人本身出发,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向内挖掘发展动力。同时,人是有生命的处于社会之中的、具有精神与意识、能够独立思考的个体,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人。因此双减政策之后的家校合作育人的持续推进,同样是从“现实的人”这一逻辑起点出发,坚持学生主体性这一根本原则。由于青少年同时处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这两个教育子系统中,学生不仅仅是教育实践的参与者,更是具有自身独特需求的主体,是完完整整存在的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占据着主体地位,应当充分调动中小学生参与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其主动交流探索,表达自身需求。同时家庭和学校只有在以学生需求为根本的基础上,才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着共同的教育发展目标,二者是协同共生的关系,才能够在把握自身角色定位的前提下正确发挥育人功能。

3.2.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家校协同育人的核心要素

人的本质问题是马克思人学理论中最基础同样是最核心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只有在明晰个体是以何种存在物的形态产生和发展的才能进一步确定个体的属性及发展状态,并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针对人的本质作出了明确的表述,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 这表明马克思不仅仅将人视作传统意义上的独立的个体,而是从实践的角度将人置于全部的社会关系之中去理解。在整个客观的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作为有生命的物质性存在,人首先应当表现出的是具有自然属性的自然存在物,当作为“自然存在物”的“本体的人”逐步脱离了某种离群索居的或者虚幻的状态,逐渐处于一定的发展过程之中,并且能够被观察到时,个体的社会属性才凸显出来。同样正是在个体从自然属性到社会属性的变化发展和结合之中,“现实的人”的真正属性才得到确证。同时,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即在于每个个体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都无法离开群体而独自存在,也正是在群体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中,个体的力量和能力得到不断发展。家庭和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各自具有独特的优势,家庭是由血缘关系组成的,是一种纯粹的自然关系,个体从出生开始就处于家庭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之中,也正是在这种纯粹的初级的教育场中,个体开始持续接收文化知识,进行社会道德伦理的学习和个性的发展,因此家庭教育对个体的影响是全面且直接的。而学生进入学校后,学校教育相较于家庭教育突破了地域性和血缘关系的局限,能够更加系统、更加深刻的在各个方面对学生施加影响,二者所具有的教育功能也具有互补性。马克思对于“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深刻理解对于家庭与学校在教育方面通力合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表明系统推进家校协同育人需要充分发挥家庭与学校二者的教育优势,更够让学生在家庭与学校共同的教育场中得到个性发展、能力素质、道德理想等全面的提升,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3.3. “人的全面发展”是家校协同育人的价值旨归

马克思关于个体发展的观点在其人学理论中处于最高层次,从多个角度论述了个体的发展以及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展望。马克思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旧式的分工和劳动的异化才导致了个体片面的、局限的发展,在充分认识到资本主义剥削和压迫的本质后,马克思在深刻批判旧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指出个体只有在不断摆脱自然条件的束缚和资本异己力量的压迫之后才能充分展现自身的意志。而人的发展的最终追求马克思也在《共产党宣言》中作了表述,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4] ,这同样是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发展的科学判断。此外,马克思认为个体的发展包括实现实践能力、思维能力、认知能力、社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进步,在挖掘个体内在潜能的基础上,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个体全方面的提高和完善。同时,个体的能力、思想、素质发展越全面,个体越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主体性,按照自我需要和志趣自由、自主地展现个性和发挥特长,在某种程度上这同样是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协调 [5] 。同样地,个体在创造自身价值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以个体的充分发展为根基的。中小学学生长期处于沉重的校内课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之下,不利于其身心健康与创新思维的发展,双减政策的实行既是党中央对基础教育生态的调整,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决策的体现。家校协同共育合作策略的目的在于多方位、全方面地优化教育环境,利用各自的教育功能和教育途径实现育人主体多元、育人方式多样、育人范围多面,能够系统、有效地引导中小学生正确处理学科学习与课外活动,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与空间成长发展,有助于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与整体素质的综合提高。

4. 推进中小学家校协同育人的实践路径

作为青少年学生学习和成长的两大主阵地,家庭和学校共同承担着培育人才的重要任务,而新时代中小学家校协同是一个持续的长期过程,在马克思人学视域下探索家庭和学校合作共育的有效路径,有助于充分发挥家庭与学校的双边优势,实现二者教育成效的和谐互补。

4.1. 凝聚家校合作共识,构建家校育人共同体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主张建立“学校—家庭”教育体系,他认为“学校—家庭”的教育模式有助于父母与孩子精神上的接触与充实,能够充分发挥儿童早期认知对于学校学习生活产生的持续影响,进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如果没有学校这个最重要的教育主战场,青少年知识技能的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也难以保障,二者承担着不同且互补的育人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同时,双减的改革无疑是基础教育的大调整,在此背景下家校协同育人的持续推进也应当因势而变,家长和学校应当充分把握双减政策的全局性意义,推动双方凝聚育人共识,最大程度地帮助孩子发展进步。此外,教育是一个统合多方面力量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综合作用过程,其主体无疑是具有自由、自觉属性的现实存在的人,应当回归人本,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充分彰显学生的主体能动性。马克思人学视角下个体的发展应当是德智体美劳全面的进步,这也与双减政策的目标不谋而合,尽管青少年在家庭和学校中的角色不同,但其是独立自主的完整存在的人,家庭和学校也应当构建协同育人共同体,朝着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奋进。

4.2. 完善家校合作机制,搭建协同育人平台

90年代《九十年代中共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正式开始,2001年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家校合作的制度,形成良性机制。”表明我国开始重视建立家校合作的制度体系,这也为规范化的家校合作指明了方向 [6] 。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更是从宏观层面将家庭的教育责任和学校应当提供的指导服务上升到法律层面,明确了青少年的教育是家庭和学校共同的责任,但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教育生活等方面尚未有明晰的法律边界,家长教育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合法性也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同时,家校交流大多局限于学生考试成绩的层面,家校协同共育的制度体系的完善性欠缺,不仅无法增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实效性,家校合作的正常秩序也难以保障。因此,应当多维度、多层次地健全家校合作共育的制度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家访、家长学校等相关规范,明晰家长参与教育管理的责任与权力,厘清家校协同育人的职责边界,在引导家长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的同时尊重学校教学管理的自主权利,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合作共育机制,增强协同育人实效 [7] 。同时,加强相关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完备的跟进指导和监督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加强对中小学德育老师、班主任老师的培训指导,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分享,形成保障家校合作的有效制度。

4.3. 丰富家校合作形式,增强家校沟通实效

家校协同是家庭与学校双方围绕学生教育活动展开的一系列对话交流,家校协同育人重在“协同”,即家庭学校双方形成互信互谅、沟通共享的良好氛围,因此必须克服家校双方沟通障碍,建立紧密高效的沟通渠道。理想的家校关系是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彼此能够摆脱视对方为“他物”的狭隘性,以稳定、持续的沟通和交流投入对方的教育活动中去。因此,家校沟通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应当摆脱以往过度关注成绩而忽视学生综合素养提升的片面看法,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共同目标,以情感为媒介凝聚双方共识,进一步稳固家校双方合作育人的纽带。除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等常见的线下实际情景的家校合作外,网络媒介的普遍应用也使线上多向度的家校实时互动更加普及,有助于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分享。因此,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与实时性,进一步优化线上沟通模式,借助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使家校联系突破时间与距离的限制。同时,进一步整合线下资源,开展校园开放日、亲子实践活动、家庭教育分享交流会等,通过家校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实现家校良性互动,增强家校沟通实效,共同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5. 结语

家庭与学校在青少年的教育成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二者的协同共育是双减政策之后的重要实践,马克思人学思想中“现实的人”、“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全面发展的人”为新时代系统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提供了理论指引,在马克思人学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凝聚家校合作共识、完善家校合作机制、丰富家校合作形式有助于汇聚家校育人合力,提升学生成长幸福感。

参考文献

[1] 陈凯. 以“双减”为契机打造家校融合教育新生态[J]. 中国教育学刊, 2022(3): 108.
[2] 南国农. 成功协同教育的四大支柱[J]. 开放教育研究, 2006(5): 9-10.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5] 陈奕诺. 马克思人学思想及当代价值刍议[J]. 学术交流, 2019(8): 22-28.
[6] 边玉芳, 周欣然. 我国70年家校合作: 政策视角下的发展历程与未来展望[J]. 中国教育学刊, 2021(3): 1-6.
[7] 张周. “三度” “三力”, 构建家校协同共育评价机制[J]. 人民教育, 2020(2):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