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Its Prevention in Digital Age
DOI: 10.12677/OJLS.2023.116862, PDF, HTML, XML, 下载: 138  浏览: 303 
作者: 方允强: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数字时代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保护犯罪预防Digital Age Juvenile Delinquency Juvenile Protection Crime Prevention
摘要: 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明辨是非的能力尚有缺陷,互联网世界中的种种信息都对他们充满了吸引力,同时也引诱他们走向犯罪的边缘。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网站上的不雅内容常常出现在他们的视野,比如擦边视频、黄色暴力等等。平台监管责任的缺失,以及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的履行不到位、学校的法治教育的失职,都成为未成年越过法律边界、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影响因素。要深入分析数字时代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联系,理清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找到预防的对策,加强互联网平台内容的监管,加强法治教育,以及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监管水平,要求学校开展相关的法治课程,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使其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健康。
Abstract: For minors, their minds are not yet mature and the ability to distinguish right from wrong is still defective, all kinds of information in the Internet world are attractive to them, but also lure them to the edge of crime. Indecent content on short video sites such as TikTok and Kuaishou often appears in their field of vision, like erotic videos, pornography, violence and so on. The lack of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of the platform, the incomplete performance of the guardianship duties of minors’ guardians, and the dereliction of duty of the school’s rule of law education have all become important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minors to cross the legal boundary and become criminals. It is necessary to deeply analyze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digital age and juvenile delinquency, clarify the caus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the digital age, find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juvenile delinquency,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content of Internet platforms,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and the supervision level of guardians on the Internet of young people, and require schools to carry out relevant rule of law courses, so that they can have a good growth environment and protect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minors.
文章引用:方允强.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J]. 法学, 2023, 11(6): 6015-6020.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3.116862

1. 引言

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问题,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关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近年来的关注焦点,如何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这些年来积极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但是这些对策还远远不够。数字时代是一个全民受益的时代,但也是相关社会治理问题层出不穷的时代,互联网可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学习能力的工具,但是也可以成为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深渊的便捷通道。我们应当发掘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步攀升的原因,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帮助每一个未成年合理地运用互联网,远离违法犯罪。

2.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2.1. 数字时代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联系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普及是社会形态迅速转换的原因之一,千家万户进入互联网这个新世界,并从中获取信息,便捷的生活方式也影响着新时代的人们。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家喻户晓的APP都为人的生活提供着便利,同时也带来许多隐患,成年人尚且不具有在数字世界中分辨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且认知能力、分辨能力尚未发育完成,更加容易在互联网世界中迷失自我。互联网平台相对于传统的信息媒介是一种全新的信息发送与接收的平台,短视频平台尤其受到未成年人的青睐,甚至许多家庭中两三岁的小孩就开始接触抖音、快手这一类短视频平台,但是由于短视频内容的驳杂、内容的宽泛、平台的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很多不良信息进入未成年人的视野,擦边视频、暴力视频对世界观尚未完全发育的未成年人危害巨大。由于互联网平台具有信息传播快、信息获取便捷的特点,这些海量的信息不知不觉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埋下了一颗犯罪的种子,加上些许现实世界的诱因,将未成年人推向犯罪的边缘。

2.2. 数字时代未成年犯罪低龄化

数字时代信息的迅速传播,导致信息能在刹那间传向世界的任何角落。在传统的信息媒介中,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更加的单一,也更加的干净,由于未成年人生活的圈子简单的原因,他们接触犯罪的机会可能仅限于周围人的信息传递,身边的朋友伙伴就成为他们主要的信息源,他们走向歧途的因素更多的来自于日常的交友。但是在数字世界中,信息获取的渠道就变得随机多样,以至于现在的未成年人发育已经过于早熟,他们更加了解数字世界的多姿多彩,同时也能接触更多的负面信息。这些负面信息可能是媒体博取眼球的故意所为,但是未成人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这些负面信息就成为他们心底走向犯罪的诱因。同时,由于信息内容的驳杂,未成年人可能在网络中学习到犯罪的手段,以及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条款,这些因素都在激励未成年走向犯罪的道路。

2.3. 数字时代犯罪动机随意化

数字时代中,由于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内容具有随机性,未成年人的心理也处于未完全发育的阶段,在获得不良信息的引诱时,行为处事往往也比较盲目和随意,规则意识淡薄,这些因素导致未成年人做事只考虑目的,不计较后果,为了达到目的而不计代价,而很多未成年人往往又缺少家庭的关爱,生活中缺乏安全感,导致他们情绪容易激动,行为往往过激,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2.4. 数字时代犯罪手段新颖化

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能获得更多外界知识,丰富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层面的同时,也带来许多的问题。未成年不仅能获取网络世界有益的知识,同时许多的不良信息也进入未成年人的视野,许多未成年面对新奇的事物往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如今许多利用未成年完成的帮信罪等犯罪手段就利用未成年人的这一特点。同时,许多未成年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经人诱骗在抖音、快手上从事提供性服务等涉及违法犯罪的业务以获取丰厚的报酬。

3.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3.1. 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责任

由于民法典第1195条的规定赋予了平台根据“避风港原则”规避责任的法定理由,但是该原则并不能成为互联网平台完全规避内容监管责任的理由。由于短视频平台具有盈利的特性,其应当对平台上的每个信息具有相对应的审查义务,而不是完全依靠“通知–删除”原则规避自己的监管责任,营造一个相对健康的平台,是所有互联网平台的义务,是对未成年人这一类心智发育尚未完善的人群的保护,可以有效地降低其参与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2. 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未成年人由于法律年龄、知识储备、社会阅历等一系列的原因,大多数不懂法律或懂得的法律过少 [1] 。在互联网这个相对于现实世界更加复杂的世界,往往辨识能力有限,不知道法律的红线就容易走向犯罪的边缘,以至于带来其不能接受的后果,一旦到犯罪的地步往往为时晚矣,所以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加强其法治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以及是非观、善恶观。

3.3. 未成年人的自制力较差,易受诱导

未成年人的社会阅历尚浅,当其面临互联网世界中种种新奇事物的诱惑时,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许未成年人能够认识到这样做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由于自制能力较差,加上对新奇事物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其并不能把握住其中的分寸,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3.4. 家庭教育与家长监管责任存在缺陷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元,也是人生的重要课堂。家庭的教育往往会对一个人的一生造成深远的影响,一个结构完整的家庭、家风良好的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在数字时代家长应该尽到相应的教育与监管义务。家长对于未成年人沉溺网络世界,并在其中迷失自我具有重要的责任。当下许多家长对于未成年人上网是持放任的态度,对于未成年人能在互联网上接触的内容以及网上的朋友也是持放任的态度,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时间没有有效的限制,也对其浏览内容置若罔闻,是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世界中迷失自我的重要因素,许多家庭甚至在未成年人小学时为其购置智能手机,此时他们正处于世界观养成的关键时刻,过早地接触信息驳杂的外界往往会对其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应当强化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5. 学校的法治教育职能缺失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二课堂,离开家庭之后,未成年人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中度过的,但是许多的学校重视成绩,从而缺乏通识教育、法治教育 [2] 。虽然开设了法治课堂,但是法治课堂往往流于形式,通常由班主任兼任法治老师,同时为了追求其他应试科目的成绩,法治课堂往往被占用,法治课堂是未成年人能有效接触法律知识的渠道,法治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培养其规则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道德教育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学生道德素质整体滑坡,农村地区更是如此 [3] 。来自农村的未成年人往往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较低,不能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提供法律规则意识的教导,学生在学校中受到的法治教育通常会为其一生的成长创造规则意识的温床。学校法治课堂的设置以及教育工作的落实都是杜绝未成年在互联网世界以及在现实世界中远离违法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

4.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对策

4.1. 加强平台内容监管,健全法律监管体系

互联网平台在数字世界中充当着媒介的作用,各种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上汇聚,同时由平台推送给其他用户,例如抖音、微博热搜等。平台在接收用户上传的数据信息时应当尽到审核义务。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平台采取的是关键字审核屏蔽的手段,但是由于网络语言的发展,其审核内容已经达不到相应的监管能力,需要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手段,有效地对平台不良信息进行审核、标记、屏蔽。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要加强用户实名制的落实,实名制是有效管控未成年人上网的手段之一,同时也是对相应的未成年人定向推送与其年龄相适应内容的前提条件,对于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可以对其进行强制删帖、禁言、封号等操作,对在互联网平台实施违反法律涉及犯罪的行为,通过实名制认证的渠道,追究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平台要开通各种举报渠道,便于网民更好地实行监督,对于涉及违规的短视频一律进行举报、投诉。政府监管部门和新媒体平台要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办理和回复网民的投诉、建议,并进行整改 [4] 。

除了平台应当加强监管职责,相关部门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制度。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举行发布会,同时2022年11月,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都反映出国家相关部门对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的决心,保障网络空间规范有序,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这些相关措施对于维护未成年在网络上的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犯罪有显著作用。

4.2. 加强法治教育,普及上网知识

数字时代,教育未成年人正确地利用网络提升自己,积极关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出现问题积极引导解决,提升他们的网络道德素质与网上法律规则意识 [5] 。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应当是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一步,也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关键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关系到年轻一代的成长问题,对于国家、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落实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则意识,要求未成年人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青年,同时普及健康上网文明上网的知识,维护绿色网络环境,做文明网民。

4.3. 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监管

方孝孺说:“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家庭教育自古以来便是未成年人成长的路上第一要素,家庭对未成年的思想道德、法治教育构筑成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未成年的成长应该尽到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在成长中接触的事物、朋友等都应当尽到监管职责,避免未成年走上人生的歧途。同理,在数字时代,家长对未成年的网上行为也应当尽到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上网价值观,要求未成年人浏览有益内容,控制其接触的数字社会层面。健康上网,学习知识,争做新时代新青年。

4.4. 督促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课程

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将法治教育作为常态教育,通过不同形式将法律知识教育贯穿始终 [6] 。思想政治教育,法律规则培养是立德树人的关键一步,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认识思政教育与法律意识培养,学校应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贴近生活的教学内容,教育未成年人做有崇高道德与严肃规则意识新青年,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开设针对未成年的普法课程,做到不假大空,切实地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强大与适用,在遇到侵害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触碰到违法犯罪边缘时可以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

4.5. 净化互联网风气,建立正确价值观

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犯罪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亦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7] 。基层的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科局应当联合开展针对未成年的整治社会风气的活动。2023年6月,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强调对从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办案数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加强双向保护、强化融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整体落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深化理论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梳理了对未成年人检察及司法保护工作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事件、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1。基层检察院应当综合履职落实相关未检工作,开展未检活动,加强对未成年的保护与教育,同时应当劝诫未成年人理性上网,健康上网,对未成年人而言,网络已经完全融合到他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成为他们成长中不可或缺的“水和空气”。在推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一事上,检察机关应当尽职尽责。相关专家建议,检察机关要坚持预防为先,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提升。同时,司法局、教科局也应当做好法律宣传与教育工作,做到多部门联动,共同保护未成年的利益,预防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

5. 结语

在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与保护变得十分重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犯罪更加地体现出低龄化、随意化等特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社会各群体、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未成年的思想教育、家庭学校普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社会风气的整顿、网络世界的净化,都是守护未成年人的关键因素,合力打造一个纯净的互联网环境可以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预防未成年人走向歧途。

NOTES

1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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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亚可.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研究[J]. 广西社会科学, 2018(6): 145-148.
[3] 张伶. 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思考[J]. 法制与经济, 2018(6): 21-22+29.
[4] 陈思淼. 网络新媒体对未成年犯罪的影响及预防措施[J]. 河北农机, 2020(3): 81-82.
[5] 张雯雯.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教育建设[J]. 教育教学论坛, 2020(4): 57-59.
[6] 张蕾.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J]. 辽宁经济, 2018(7):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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