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策略分析
Strategy Analysis of Administrative Law to Promote Social Governance Ability
DOI: 10.12677/OJLS.2023.116900, PDF, HTML, XML, 下载: 128  浏览: 152 
作者: 郝丽云: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关键词: 行政法社会治理能力问题策略Administrative Law Social Governance Ability Question Tactics
摘要: 社会治理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并促进社会发展。然而,当前阶段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如信息不对称、制度不完善、社会矛盾复杂化等。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需要相关部门人员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策略。行政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三大基本法之一,通过加强行政法与社会治理的融合,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发挥社会治理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行政法视域出发,探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如缺乏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模糊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概念以及行政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完善,以及相对应的解决策略,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明确治理概念的同时,做好行政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
Abstract: Social governanc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which is conducive to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and promoting social development. However, at the current stage, social governance faces many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such as asymmetric information, imperfect systems, and complex social contradiction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social governance, it is necessary for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adopt practical and effective strategies. Administrative law is one of the three basic laws in China’s socialist construction. Through strengthening the integr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social governance, it will help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social governance an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social governance. This article mainly star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law, exploring the current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a comprehensive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vague concepts of social governance and social management, and inadequate construc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It further improves the governance system, clarifies the concept of governance, and does a good job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文章引用:郝丽云. 行政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策略分析[J]. 法学, 2023, 11(6): 6275-6279.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3.116900

1. 引言

社会治理的完善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而行政法在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社会治理的完善涉及各个方面,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个主体的协同合作和有效运行。行政法作为一种法律工具,能够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等功能,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制保障和指导。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因此,行政法对于社会治理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 行政法与社会治理理论概述

2.1.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通常指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涉及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行政行为的规范、行政程序的规定以及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行使权力。通过完善行政法建设,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行政法还规范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促进社会治理的实施。

2.2. 社会治理理论概述

“以人为本”是社会治理理论中的重要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社会治理将人民放在中心位置,将人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核心。社会治理致力于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权益,推动人与社会共同发展。具体而言,社会治理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社会治理为人民。社会治理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的切实需求与根本利益。为此,社会治理应关注人民的生活质量、幸福感以及所能够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待遇,为人民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1] 。

2) 社会治理靠人民。社会治理需要人民的参与和支持方能够有效实施,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和重要的力量来源。在社会治理中,人民应该享有参与社会决策和管理的基本权利,通过民主参与、社会协商等方式,为社会治理提供智慧和力量。

3) 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治理的成果应该惠及全体人民。社会治理应该能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保障人民的平等权利,应该能够让人民切实感受到社会治理所带来的好处,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3. 行政法视域下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研究行政法视域下,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治理的法律基础和规范,发现和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法律难题和法律风险,为完善社会治理法律制度、规范社会治理行为提供依据。

3.1. 缺乏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

当前阶段,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在制度建立、机制建设以及政策配套等方面相对滞后,无法有效指导社会治理工作,导致社会治理能力较弱,无法充分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的需求。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落后于社会发展进程。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制度建立、机制建设以及政策配套等方面相对滞后,未能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变化,缺乏科学、规范和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致使社会治理无法充分发挥其应用的效用。其次,社会治理体系改革进程缓慢。当前阶段,我国针对社会治理体系的改革工作推进进程缓慢,改革的力度与深度不够,存在行政机关职能转变、权力下放、决策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与优化。再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政府领导的作用不够明显。政府领导作用不明显意味着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与职能未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缺乏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和推动社会治理的能力,致使社会治理中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最后,在于现行社会治理体系中,人民未能够充分参与。社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和渠道不畅通,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缺乏有效的民主参与、公众意见征询以及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导致公众对社会治理的认同度与参与度有待提升。

3.2. 模糊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概念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间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社会管理侧重于发挥管理职能,即通过对社会成员以及社会组织等的管理与指导,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发展目标。而社会治理侧重于为人民服务,关注人民利益,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互动,利用法律、规范和机制等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发展和稳定。相比较而言,社会管理更加侧重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与监督,而社会治理则更为强调社会各方的合作与共治,以满足群众的根本权益和利益。现阶段,社会治理中,常有将社会管理当做社会治理的行为发生,误将政府的行政强度与管理能力等同,形成政府高权体现其行政管理能力的思维定式。在这种错误理念的影响下,社会治理中,常忽视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参与和作用,过分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致使整个社会治理过程缺乏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此外,社会治理强调运用法治手段、市场机制以及社会自律等多种方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而将社会管理当作社会治理时,往往过分依赖行政管理手段,忽视其他手段的运用,导致问题解决的效果有待提升。致使将社会管理当作社会治理的原因主要有三点,分别是社会治理主体对社会治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法律意义上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权责界定模糊不清 [2] 。

3.3. 行政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完善

行政法规是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的明确法律规定,如果行政法规不够完善,可能导致行政主体的权责不清晰,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权限不明确,致使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受到影响。同时,行政法规的不完善,也可能导致执法不严,进而影响社会治理的公正性与公平性。导致行政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法制建设的滞后问题。社会治理的需求和形势发展通常较快,然而行政法律法规的建设却相对滞后。行政法律法规建设需要充分研究和了解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然而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对社会治理的需求分析不够充分、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不够重视等问题,致使行政法律法规建设存在滞后性。其次,是缺乏综合性与系统性的问题。行政法律法规建设需要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和分析,但在实践中,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通常是在特定领域或特定问题上进行,缺乏整体性和综合性的考虑,致使行政法律法规建设得不够完善。最后,是缺乏民主参与和专业化的问题。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应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和专业建议,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民主参与不足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影响法律法规的质量。

4. 行政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策略分析

行政法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相关部门能够针对现阶段,社会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有效策略,以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4.1. 利用行政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应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和专业建议,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民主参与不足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影响法律法规的质量。通过利用行政法,有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行政法能够为社会治理提供相应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安排,使得相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与监督,并为相关的社会治理程序、制度等提供法治保障。具体而言,利用行政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策略主要如下:首先,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基于社会需求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深入研究当前社会发展进程,制定和完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明确社会治理的目标、原则和程序,建立科学、规范和适应社会需求的社会治理体系。借助法律的力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改革、优化与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和公正性 [3] 。其次,以行政法设计实现社会治理秩序,纠正社会治理中的不科学、不合法手段。行政法能够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以及行为方式,从而防止并纠正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的行为,确保社会治理的合法性以及合规性,为维护社会治理的秩序与稳定奠定良好法律基础。再次,以行政法促进政府领导作用提升。通过行政法明确规定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和责任,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职能,有利于促进政府领导作用的提升。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法规制度和决策机制,也有利于加强对政府行为的法律监督和约束,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和行政能力,推动政府领导作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发挥。最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律制度和程序,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社会治理。建立有效的公众意见征询机制、参与决策的渠道与方式等,激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众与政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和社会化 [4] 。

4.2. 利用行政法明确社会治理概念

为解决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间权责模糊不清的问题,可通过利用行政法,进一步明确社会治理的概念,从而有效区分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体而言,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利用行政法提升相关行政主体的社会治理意识,强化社会治理理念。行政法能够通过规定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责任,促使相关行政主体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加强其社会治理意识,提升其社会治理能力。同时,也有助于相关行政主体转变传统管理意识,提升其社会治理能力。其次,以行政法重塑社会治理意识,使行政法意识与社会治理意识统一。行政法是社会治理的法律依据,通过加强对行政法的学习和理解,有助于提高相关行政主体对社会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使行政法意识与社会治理意识有机统一,从而有助于行政主体更好地遵守行政法规定,依法行政,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再次,利用行政法明确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界限。通过规定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与规范,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明确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职责与权责边界,从而有效避免二者的混淆和重叠,确保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均能够得到正确认知和正确发挥。最后,利用行政法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救济途径,保障群众利益。规定公民和组织对行政行为的法律救济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理的公正和公平。行政法为受到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和组织提供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程序,这些救济程序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理的公正和公平。

4.3. 完善行政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行政法律法规建设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为完善行政法律法规建设,首先,应进一步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建设的研究和制定,确保行政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行政法制法规的建设应给予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并能够结合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制定符合社会治理需要的行政法律法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总则性法律、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协调配套,并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补充,填补法律法规体系的漏洞和空白,确保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其次,在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民主参与机制,确保公众意见得以被充分接纳。再次,应健全法律法规执行机制,明确行政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行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行政主体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最后,应建立健全行政法律法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从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行政法对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需要国家能够进一步加强行政法与社会治理间的联系,合理利用行政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并明确社会治理概念,同时,还应进一步健全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不断提升我国社会治理能力,为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于秀丽. 行政法对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方法研究[J]. 魅力中国, 2020(19): 97.
[2] 吴爱林. 行政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策略探讨[J].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16): 54-56.
[3] 余德厚, 蒋文玉.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政法调适[J]. 海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 38(1): 129-136.
[4] 江必新. 法律规范体系化背景下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J]. 社会科学文摘, 2022(7): 100-102.
[5] 宋贵伦, 梁家祺. 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四个维度[J]. 社会治理, 2023(4): 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