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年龄区间在10~19岁的网民占比13.9%,年龄区间在20~29岁的网民占比14.5%。大学生普遍年龄为18~23岁,俨然成为网络空间内活动的主力军 [1] 。一方面来说,大学生们可以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大量的资源检索和获取,并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各式各样的社交活动;但另一方面来说,大学生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判断能力仍然不断变化完善,容易被不良网络信息误导,做出错误的、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判断和行为,有碍网络空间的清朗氛围。因此,分析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出现道德失范行为的原因并探讨如何对大学生的网络空间行为进行引导和教育则显得尤为重要。
2. 网络空间的主要特点
2.1.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隐匿性
网络世界是由通过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光纤和服务器等物理设备进行传输和交换数据所形成的虚拟世界。人们在网络上可以拥有各种各样的虚拟身份,加入各类虚拟社交圈进行虚拟交互;也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共享信息,让远程交流和沟通更加的便捷高效。受其虚拟性影响以及物理设备和数据传输的现实技术影响,人们在网络空间中更容易隐藏真实身份和真实目的,因此隐匿性也是网络空间的一大特性。
2.2. 网络空间的多元性和开放性
网络世界是面向所有个体开放的公共空间,任何信息资源都能够在网络空间发布、传递和下载。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各式各样的异国文化和观念,这些参差各异的意识观念以信息资源为载体,通过互联网进行渗透和交融,潜移默化中对信息接收者产生影响。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使人们行为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类服务都可以通过网络互联实现,这也注定了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趋向多元化发展。
3.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网络道德失范行为是指在传统现实社会行为正常的个体或群体到了网络空间后行为失去约束和规范,表现出与传统现实存在差异且不符合道德行为准则或规范的行为 [2] 。
3.1. 言语失范,发表不当言论
首先,大学生常常会因为个人的情绪波动发表不当言论。部分大学生在发表言论时容易忽略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则约束,仅凭个人情绪好恶在网络空间中随意发泄情绪,甚至出现谩骂、贬低、人身攻击等行为。而大学生个人情感易被挑动,更容易被“意见领袖”利用,无形之中为网络暴力事件推波助澜,成为他人意图的“垫脚石”,甚至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大学生会对网络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尤其“过错方”进行攻击;或是对事件评论中持相反观点的路人进行言辞较为“激烈”的网络回复。这些行为都是以言语为载体,对网络对面的个体造成身心损害,不利于大学生发展自身的道德水平,更不利于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
其次,大学生常常会因为盲从偏信发表不当言论。由于互联网具有即时性、跨时空性的特点,具有社交交互性质的网络媒介如各类聊天软件和网络论坛等等层出不穷,这导致网络谣言的传播途径更加多样,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也更加广泛,其危害性也就更强。大学生作为“社会新人”,社会经验较少,思想也较为单纯,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时无法轻易甄别,更容易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3.2. 学习失范,学术底线难守护
首先,大学生会出现网络学术不端的行为。网络学术不端是指学生在网络学习中对他人的学术成果进行抄袭、剽窃的行为 [3] 。网络空间的便利性使得任何资源都能够被充分共享,各大开源工具的开发使得学术资源被广泛获取,学生们的学习也因此获得了巨大的便利条件。然而大学生在通过各大网站获取学习资料时,部分同学为了“图省事”而抄袭和盗用,通过改写、融合等方式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根据前人的调查结果,有67.5%的大学生出现过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情况,这说明网络学术不端行为在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屡见不鲜,家校教育者要给予更多关注和监督。
其次,大学生会出现网络逃课和网络考试作弊的行为。受疫情影响,网络授课和考试的学习方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普及。虽然疫情时代早已过去,但是网络学习的便捷性使得网络课程和网络考试逐渐加入到主流的学习方式中。而网络逃课和作弊的行为频频发生,学生网络作弊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这不仅破坏了学习考试制度和秩序,还滋长了不正的学习风气。
3.3. 侵权失范,网络侵权、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首先,大学生会出现网络剽窃的行为。网络空间成为社会资源的共享场所,为人们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免费资源,但仍有很多资源需要付费使用。但是一些大学生为了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会通过其他方式窃取他人成果。而这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不正之风,学生之间常常分享免费的盗版软件、盗版网站等。比较常见的网络侵权的形式有三种,一是网络剽窃,指未经他人允许照搬照抄网络发表的观点言论、图片视频等而不注明出处 [4] ;二是不经官方途径、随意下载盗版媒体影音材料及其他各类形式的资源等;三是不经他人允许,直接将他人发表的创作成果任意篡改并据为己有。这些侵权行为侵犯了原创的著作权、名誉权,使网络创作环境变得更加恶劣;同时,此类行为盛行也不利于大学生培养诚信品质,更影响了其创造创新精神的树立与发展。
其次,大学生会出现泄露他人信息、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进入大学后,学生们就从全方位管理的家庭教育与高压的高中学习生活彻底松绑,获得了之前从未有的自由,极易被五光十色的网络风景所迷惑。除此之外,由于缺少相关的管控约束,大学生可能会为了一时私欲有意无意泄露他人心意,常见的形式有网络投稿、发表白墙等等。而这些信息也会被不怀好意的有心人“爆破”,更容易对当事人产生恶劣的影响。这些行为都触碰了网络道德和现实道德的底线,稍不留意就会成为更加恶劣的违法行为。
4.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原因分析
4.1. 网络空间的特性为大学生产生道德失范行为提供土壤
由于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可以获得虚拟身份、进行各种虚拟活动,其真实身份和行为目的则会被隐藏,网络侵权和网络犯罪行为也频频发生,因此网络空间中的隐私和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此外,网络空间中的信息往往难以求证真实性,虚假信息和谣言极易在网络空间中传播。
由于这些信息资源种类庞杂、良莠不齐,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都还没有完全建立,自身的认知能力、信息甄别能力以及道德判断能力仍然有待提升,网络世界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导致网络信息过于泛滥,易使大学生无法在面对不良信息时做出理性分析和判断;而大学生们出于猎奇的心理也极易受到西方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影响,无法正确掌握自己前进的方向,从而出现网络道德失范行为。
4.2. 大学生身心发展不平衡、道德素养有待提高
当代在校大学生成长于互联网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相较来说,他们的思想更为多元且包容,更容易接受网络上传播的观念内容;他们个性独立、自我意识较强,也更敢于在网络上发声。虽然大学生的生理发展已经趋于稳定,但心理发展稍显滞后,认知水平和认知结构仍有待提高和完善,社会实践经验较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仍有失偏颇,在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时很难保持清醒理智、客观公正。
另外,当代大学生从小到大接受的道德教育多以理论为主,会出现对道德理论较为明晰,而在实践层面却相对薄弱的情况 [5] ,这就导致大学生道德自律能力较弱,道德实践素养较低。大学生无法对自身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模糊了自由的边界,在虚拟开放的环境中便会随心所欲、肆意妄为,从而出现道德失范的行为。
4.3. 家校监管不到位,网络监管机制不成熟
首先,家校监管不到位。家庭是大学生成长发育的阶段里是最重要的教育系统,但部分家长仅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了其心理健康和道德观念的引导和教育,导致孩子的道德感缺失;除此之外,在孩子初期接触网络时,家长并没有给予正确的网络使用引导和监督,导致网络道德失范行为频发。而校园作为学生成长成熟的发展基地,也将重点聚焦在专业技能的培育上,忽视了对学生思想观念的引导和道德素养的培养。高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从来都不是校园工作的重点,而在针对学生进行网络行为教育时也并没有与时俱进、将网络行为融入到德育教育中,导致德育工作一直停留在理论层面,缺少与道德实践的联系。至于对学生网络使用行为的规范的监管,更是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
其次,网络监管机制不成熟。受网络特性限制,网络监管的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法律法规的修订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对于快速迭代的互联网时代来说稍显不足。受利益驱动,网络平台以获取巨大流量为主要目标,对于平台上传播的信息把关不严,虽然各大网络运营平台都有一套举报流程规则,但平台自我净化能力较差、效果欠佳。在我国目前网络监管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很难对网路平台运营起到强有力的监管,平台运营者也很难进行自我监督和规范。
5.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教育引导策略
5.1. 呼吁社会各界完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治理力度
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网络监管的法制法规的建设,设置网络行为红线,明确道德行为的标准界线。有关网络监管的法律法规要对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不断更新、及时补充。目前我国针对网络道德问题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等 [6]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表明我国网络道德行为法制化进程正在有序进行,对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起到了一定的正向作用。但各类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也层出不穷,要想维持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持续改进完善。
另外,相关部门还应成立网络监管队伍,加强网络监管技术的开发,保证监管人员和监管技术配备完整,并建立一套完备的网络监管体制。选拔的网络监管人才应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对于网络监管技术也应该随时升级,开发智能监测系统,保证网络监管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2. 加强高校网络道德教育
学生进入大学后,校园就成为其发展自身道德素养的主阵地,因此,高校可以通过日常德育课程或道德实践活动等方式开展网络道德行为教育。首先,要更新高校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目前的高校思政课程很少包含网络道德教育相关内容,难以满足当代大学生的思政教育要求。因此,相关教育部门和高校应当紧随社会发展步伐,制定相关学习计划,开发相应的校本课程,形成全面系统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学校也可以定期举办网络道德行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或宣讲会等活动,总结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现象并剖析原因,启发学生进行批判性思考,在思辨中不断锤炼塑造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念,提升自身网络道德素养,使其能够自动自觉地遵守网络道德行为规范。
在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中,要将网络价值观教育作为网络德育的核心,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顺应社会要求做出规范的、道德的网络行为。要想让大学生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网络空间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首先要为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保障大学生能够有方向、有标准地进行自我发展。
5.3. 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和网络行为法律意识
首先,大学生要自己树立良好的道德意识。只有积极健康的道德意识才符合社会发展方向。要想拥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就要提高自身认知水平和文化素养,有意识地实践道德,随时关注生活中的先进道德示例并将其内化,不断丰富完善道德观念,让自己能够通过道德实践来提升道德修养。在这一过程中,努力培养自律意识则显得尤为重要。虚拟社会中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完全的、万能的自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个体能够在无序的社会环境中实现自我。因此,除了社会以及他人监管之外,个体的自我管理更是营造和谐稳定的虚拟社会必不可少的力量。自律是让我们能够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避免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只有在和谐安宁的环境中,个体才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自我发展。
其次,大学生要主动提升自身的网络行为法律意识,自主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规范,大学生应在脑海中形成一定的法律法规意识,时刻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仍受现实社会的法律约束。在现实社会中应当遵守的规则,在网络空间中同样适用。如果在网络空间中侵犯他人及社会公共权益,也同样要承担法律后果。
6. 结语
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教育是长期的、持续的、综合的基础教育,需要社会各个环节共同参与引导的综合性教育,要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教育管理、加强大学生自身道德素养等方面提高认识,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引导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健全的网络价值观念,规范个人网络行为,共同建设氛围清朗、正向规范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