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的家庭观及其当代价值
Engels’ Family View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DOI: 10.12677/acpp.2024.135136, PDF, HTML, XML, 下载: 52  浏览: 115 
作者: 李溶豪, 高梦琦, 曹雪超: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淄博
关键词: 恩格斯婚姻家庭当代价值Engels Marriage and Family Contemporary Value
摘要: 家庭观在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他对家庭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刻论述。恩格斯家庭观的形成有十分丰富的理论来源,在黑格尔、摩尔根和马克思家庭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自己对家庭观的独特理解。如今我国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重新解读恩格斯的家庭观,有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家庭婚恋观,解决当前婚姻家庭中存在的问题,树立良好的家风,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解放。
Abstract: Family view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ngels’ theoretical system, and he deeply discussed a series of issues on family construction. The formation of Engels’ family view had a very rich theoretical source. On the basis of Hegel, Morgan and Marx’s family thoughts, Engels further elaborated his own unique understanding of family view. Now our country has entered a new stage of development, reinterpreting Engels’ family view is conducive to us establishing a correct family view of marriage and love, solv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marriage and family, establishing a good family style, improving women’s status, and promoting women’s liberation.
文章引用:李溶豪, 高梦琦, 曹雪超. 论恩格斯的家庭观及其当代价值[J]. 哲学进展, 2024, 13(5): 910-915.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4.135136

1. 引言

家庭文明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步入新时代,重新研究回顾恩格斯的家庭思想,为我们反思当前婚姻家庭现状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也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恩格斯在继承和发展黑格尔、摩尔根、马克思家庭思想,并阐述了家庭在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几种形态,这为我国当今家庭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2. 恩格斯家庭观的理论来源

恩格斯的家庭思想并不是凭空想象而来的,而是有其丰富的理论来源。

2.1. 黑格尔的家庭思想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家,他的家庭思想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形成的,因此契约婚姻、利己主义等观念对家庭伦理思想造成一定冲击。黑格尔在其所著的《法哲学原理》一书中突出强调家庭的伦理关系,辩证分析了爱情、婚姻家庭、财产的关系,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家庭观。

黑格尔的家庭伦理思想分为以下三点:首先,爱才是婚姻家庭的核心。婚姻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家庭的组建不仅仅是基于性关系,更重要的是出于男女双方之间的相爱。其次,黑格尔主张婚姻是一种具有法律含义的伦理性爱。婚姻应建立在爱情和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彼此在对方身上可以获得自我肯定与积极反馈,使其自愿抛弃独立的人格,组成一个共同人格,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与义务。再次,黑格尔认为,家庭财产是保障家庭正常运行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要素,只有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婚姻家庭才能更稳定地发展。最后,对于家庭的解体,黑格尔指出“婚姻是某种伦理性的东西,所以离婚不能听凭任性来决定” [1] 。黑格尔主张,可以离婚,但离婚不能够任性而为。婚姻中包含着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要通过立法和加强夫妻之间伦理性的爱来促进婚姻的长久稳定。

2.2. 摩尔根的家庭思想

摩尔根是著名的民族学家,在研究家庭的起源与发展的过程中他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在大量的史实和史料的研究基础上发表了重要的代表作《古代社会》。这一著作为恩格斯家庭观的形成奠定了丰厚的理论基础,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理论宝库。

摩尔根的家庭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第一,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掌握物质资料的方式都不一样,因此摩尔根根据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的变化,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不同时代,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第二,摩尔根通过对易洛魁人的资料进行研究,提出氏族是整个社会制度的单位,并且颠覆了人们认为父系社会是最初的人类社会这一普遍观念。摩尔根在进行大量研究后证明,父权制社会是母权制社会崩溃瓦解后形成的,而私有制和财产继承的发展是社会转变的主要原因。第三,摩尔根将家庭分为三种不同的形式:群婚制家庭、偶婚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其中,群婚制家庭包括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第四,在蒙昧时代,人们通过集体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尚未出现社会分工,并不存在私有制。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工具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产生的,私有制的产生导致男女财富分配不均,激化了家庭与氏族的矛盾,传统的继承方式也因此改变。

2.3. 马克思的家庭思想

马克思是德国思想家,是伟大的无产阶级开拓者和领导者,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他在研究家庭问题上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批判继承了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中的观点,摒弃了摩尔根唯心主义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思考方式和家庭观点,对恩格斯家庭观的形成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

马克思的家庭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爱情应当是缔结婚姻的唯一影响因素。男女双方组建婚姻家庭除了相互爱慕之外,不能掺杂其他任何外在条件。真正的爱情并不是其中一方的付出与投入,而是男女双方的相互爱慕和互相奔赴,双方有共同的生活目标和契合的灵魂与三观,那么这才是爱情。另一方面,马克思主张婚姻应当是自由的。婚姻是一种主观行为,男女结婚可以完全按照双方的自由意志决定是否要在一起。当然,马克思认为离婚也是自由的,如果夫妻之间爱情消失,那么婚姻家庭的存在便毫无意义,解除婚姻关系对两个人和对社会都是有益的。这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必须理性对待离婚。

3. 恩格斯家庭观的主要内容

家庭具有社会历史性,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形式。正如恩格斯指出:“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由较低阶段的形式进到较高阶段的形式” [2] 。恩格斯以摩尔根的家庭观为依据,在其基础上归纳总结了三种家庭形式:群婚制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

3.1. 群婚制家庭

群婚是人类社会中最古老和最原始的一种家庭形态,它的原始形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血缘家庭是恩格斯在批判继承摩尔根的“血缘制家族”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所提出来的。血缘家庭这种家庭形式仅仅排除了有血缘关系的长辈与晚辈的婚姻,没有排斥同辈间有血缘关系的夫妻关系,也就是同辈的男女既互为兄弟姊妹又互为夫妻。在血缘家庭的形式下,没有禁止近亲结婚,导致后代无论是在身体素质还是在智力发育上都比非近亲繁殖出来的后代差。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长期自然选择的作用下,人们逐渐排斥有血缘关系的婚姻,群婚制逐渐从低级阶段的血缘家庭过渡到了高级阶段的普那路亚家庭。普那路亚家庭进一步排除了姊妹和兄弟可以互为夫妻的关系,阻止血亲婚配,依然是群婚,但是结婚对象的人群选择有了限制。之后婚姻的限制逐渐增多,从不许兄弟、姐妹级别之间相互通婚到最后禁止一切亲属之间的结婚,即由于婚姻的禁例日趋复杂,加之自然选择的作用,以至于群婚形式被排挤逐渐形成对偶形式。

3.2. 对偶制家庭

对偶制家庭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进入文明时期,是群婚向个体婚过渡的阶段。“对偶”一词,是指一个男人有很多的妻子,而他的主妻却只有一个,而那个男人又是这个妻子众多丈夫中最重要的一个。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没有血缘关系的夫妻之间繁衍出来的下一代更加健康,血缘关系的确认也比群婚制更加简单。在对偶制家庭中,男子可以允许多妻和偶尔的“外遇”,女子同样有这个权利,这样的婚姻关系很容易由任何一方撕破。可见对偶制家庭关系很脆弱很不稳定,婚姻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子女像以前一样仍然只属于母亲。因为在共产制经济中,不能确认生身父亲,所以妇女处于自由的地位且受到高度尊重。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人逐渐掌握了物质生活资料,使得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大大降低。男人利用财富制度改变了继承制度,给了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强有力的打击,母权制的逐渐被废。随着母权制的崩溃瓦解,妇女便急不可待地想要争取自己的处女之身,以取得与同一个男人在短时间内或长时间内结为夫妻的权利,对偶制家庭开始向专偶制家庭过渡。

3.3. 专偶制家庭

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家庭,是古代社会中最文明的家庭形式。专偶制的产生,恩格斯指出:“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3] 。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专偶制形成的物质基础,在私有制框架下使得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男子有随意离婚的权利,而要求女性绝对忠诚。因此,专偶制也伴生了为争取更多权力庇护的通奸和卖淫。妇女对男子来说只是孩子的母亲、家里的管家、男子的奴隶,所以这种专偶只是对女性的专偶,许多男性依然存在于群婚的残余里。既然专偶制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么消灭私有制,家庭也会随之消失吗?恩格斯回答是,在没有私有制的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一夫一妻制的实现会更加彻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带有父权制色彩的一夫一妻制会逐渐趋于男女平等。

3.4. 未来形态——理想家庭的构建

自从文明时代以来,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一直在得到改善和发展,到了近代,这种改善是非常明显的,那么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它会进一步改进直到实现男女之间真正的平等。

资产阶级家庭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与统治。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里,生产力高度发达,生产资料私有制被公有制所代替,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消灭了影响婚姻关系的经济因素,婚姻才得以实现充分自由。正如恩格斯所说,只有排除了在今天仍然对择偶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等额外因素之后,完全的婚姻自由才会得到普遍的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中,私有制被消灭,意味着生产资料成为社会共有,没有男女之别,妇女和男性拥有同等的生产资料,妇女不再依附于男性,男性因为财产而获得的特权也会随之消失。在这种情况下,男女之间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一夫一妻制的共产主义家庭最终实现。

恩格斯说:“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将使两性关系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需干预的纯粹私人关系” [4] 。在以前的家庭形式中,当事人并没有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起初,人们一出生就已经同整个一群的异性结了婚,之后也是如此,只是这个“一群”的范围在逐渐缩小。对偶婚之下,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较高,子女的婚事通常由母亲决定。当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占统治地位时,结婚对象是出于经济考虑,平衡利弊之后所做的选择。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他人对自己婚姻的影响降低了,人们有自由的、个人选择婚姻的权利,而实质上,这个自由也是有限度的。由外部因素推动所缔结的婚姻,夫妻之间没有爱情可言,婚姻关系摇摇欲坠。直到共产主义社会,男性失去了在家庭中占据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妇女不需要再为了金钱献身而依附于男性。那时,每个人都是自由平等的,每个人都能够以相互爱慕为前提而组建家庭,同样的,离婚也是充分自由的,毕竟爱慕这种情感很奇妙,如果两人婚姻唯一的基础没了,他们的婚姻也就没有意义了。

4. 恩格斯家庭观的当代价值

4.1. 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家庭婚恋观

恩格斯认为婚姻应该以双方的相互爱慕为基础,不允许掺杂任何其他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 [5] 。当今我们生活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多元化的时代,我国许多年轻人在家庭婚恋观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与马克思主义家庭婚恋观念相矛盾的问题,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认识过于片面化、功利化和世俗化。在这种大环境的背景下,年轻人的家庭婚恋观逐渐倾向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与正确的家庭婚恋观背道而驰。根据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没有发展到完全成熟的程度,在选择婚姻时可以把经济条件作为考察结婚对象的一个标准,但不能把它作为决定性因素。在非主流家庭观的影响下,许多人结婚后发现并不婚姻家庭并不幸福,夫妻之间缺少爱情的家庭势必会产生许多家庭矛盾,例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离婚率上升等现象频繁发生。

恩格斯的家庭观主张,婚姻关系的缔结应以爱情为基础,夫妻之间是自由且平等的,双方应彼此尊重、相互扶持、绝对忠诚,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为促进家庭婚姻关系的和睦贡献自己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的家庭婚恋观使我们青年群体更加了解婚姻的真谛,更加注重婚姻的纯粹,为我们树立正确的家庭婚恋观指明了方向。

4.2. 有利于培育良好家风

恩格斯认为家庭是孩子成长成才的重要空间,父母是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最深最大的人,因此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良好的家风至关重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婚姻家庭中却出现了许多不可避免的矛盾和问题。恩格斯的家庭思想帮助许多年轻人树立了科学正确的家庭婚恋观,这对于解决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关系的良性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价值。

一个家庭的优良家风就是良好的家庭生态环境。优良的家风可以增加家庭成员的幸福感,会推动家庭成员朝着正向的方向发展,同时对家庭具有稳固作用,可以构建更为稳定、完整的家庭结构。习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特别是要让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6] 。良好的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珍贵的财富,家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好家风能影响人的一生,好家教能成就人的一生。家风是人生成长的营养环境,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当今社会,一个家教好、有教养的人,其家训一定严格,家风一定严谨。良好的家风是一个家庭中重要的教育,如果有优良的家风,子女更容易接受良好的教育,更容易形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千千万万户汇聚而成的家风可以展现国家风范的一部分,国家风范也指导家风的建设方向。在一个充满着互相尊重、理解和关爱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和睦,相互间的信任和支持也更为牢固。这样的家庭能够营造出一种充满温暖和感情的氛围,这对于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可见,家庭建设同时也对国家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

4.3. 有利于促进提高妇女地位

恩格斯在分析家庭形式发展过程的同时,对妇女的地位演变也进行了论述。在群婚制时期,由于后代只能确定母亲是谁,妇女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大部分物质财富被男性所占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母权制逐渐被父权制所代替,妇女地位一落千丈,长期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社会性生产劳动都是男人的事情,而妇女被排出于社会生产劳动之外,也就只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性的平等都将不可能。男性在家庭中有绝对的权威,对妇女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控制,妇女完全是家庭的奴隶,而男性可以不受婚姻的束缚,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

要想解放妇女,提高妇女的地位,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消失,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物质财富十分丰富,生产资料成为社会成员所共有的,妇女不再受制于男性,可以与男性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妇女不再被局限在家务劳动中,不再是家庭的保姆,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热爱的活动,自由自主地选择婚姻。妇女的解放不仅要在经济上独立,还要在精神上独立。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女性的思想境界很低,甘于平庸,认为自己只要在家庭中相夫教子就可以,将自己的希望完全寄托于丈夫。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以通过努力奋斗获得想要的一切。在恩格斯家庭观的指导下,妇女逐渐挣脱了旧思想的枷锁,学会自立自强,挖掘自身的才能,做一个拥有独立个性的女性,做经济和精神的独立女性。马克思指出:“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 [7] 。妇女地位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也是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准。

参考文献

[1] [德]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M]. 邓安庆, 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6: 320.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5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5: 353.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60.
[4] 马克思, 恩格斯. 共产党宣言[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 90.
[5]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8: 85.
[6] 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M].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21: 65.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