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间的理论契合性进行探析,可以从哲学基础、社会追求和伦理道德三个方面展开。从哲学基础上看,马克思主义的物本原思想、辩证思维和实践观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气一元论”、阴阳辩证思想和“知行合一”思想契合;从社会追求上看,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思想和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惟邦本”思想和“大同”理念相契合;从伦理道德看,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念、集体主义精神和义利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修养、个人与集体的精神和“义利之辨”相契合。
Abstract: An analysis of the theoretical compatibility between Marxism and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can be conducted from three aspects: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social aspirations, and ethics and moral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the materialistic original thought, dialectical thinking, and practical concepts of Marxism align with the “Qi monism,” the Yin-Yang dialectical thought, and the “unity of knowledge and action” in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In terms of social aspirations, the humanistic thought and the communist social ideal of Marxism resonate with the “people a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state” and the “Great Harmony” concept in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ics and morality, the moral concepts, collectivist spirit, and the view on righteousness and interest of Marxism correspond with the moral cultivation, the spirit of the individual and the collective, an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righteousness and interest” in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1. 引言
作为分别源自不同社会背景和不同时代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具特色。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是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于一体的科学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积淀的文化精髓,凝聚着独特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智慧。二者在核心理念上具有深层次的契合性,从哲学基础、社会追求和伦理道德三个方面探析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间的理论契合性,对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推进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含契合的哲学基础
2.1. 物本原思想的契合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唯物主义哲学,其核心在于强调物的本原性和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恩格斯明确指出“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1],确立了物质第一性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具有先在性,它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是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客观基础,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认识物质世界,但改造世界必须遵循物质固有规律。物质概念是对客观存在的抽象概括,体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彰显了物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中国古代哲学家同样对万物本原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物本原理论。中国古代的“气一元论”认为“通天下一气耳”,将“气”视为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元素,体现了对物质统一性的认识。墨子提出“可无也,有之而不可去”,认为物质具有永恒性,其存在状态不可改变,进一步指出“久,有穷,无穷”,揭示了物质的有限与无限统一性。这些对物质本原的思考体现了中国古代哲学的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辩证思维的契合
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阴阳辩证思想存在理论契合,这种契合主要体现在矛盾观、发展观和方法论三个维度。
从矛盾观来看,二者都强调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辩证法的精髓在于揭示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规律。矛盾具有普遍性,对立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在相互制约中保持统一,通过相互作用促进事物的演进和发展。无独有偶,《周易》中的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即“一阴一阳之谓道”。宋代哲学家张载进一步阐释“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2]。这种对矛盾对立统一关系的认识,与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观高度一致。
在发展观层面,二者都重视量变质变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量变与质变并非孤立存在的,二者间存在辩证转化规律,也就是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种发展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物极必反”思想不谋而合。《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揭示了事物发展到极点必然向对立面转化的规律;《周易》中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同样体现了这一辩证发展观。
在方法论维度,二者都强调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用辩证思维理解现存事物的发展时,要同时把握其肯定性和否定性两个方面,事物发展离不开这两个方面,是通过二者的否定之否定实现螺旋式上升的。这种发展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周而复始”思想相呼应,《周易》中的“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就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循环往复特征。同时,二者都强调发展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2.3. 实践观念的契合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观念呈现出的契合性体现在对实践重要性的认识和对实践与认识关系的理解两个方面。
首先,二者都强调实践活动的根本性地位。马克思主义尤其强调实践是作为人类存在方式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本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并进一步指出人是实践中的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们的实践活动能动地改变世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是强调实践,中国传统哲学以实践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探究的终极目标在于践行,而研究的方式方法也始终围绕着实践展开。中国哲学要求立足于现实世界,摒弃空虚且不务实际的幻想,“经世致用”的思想就凸显了实践的重要地位,强调实践的独特价值。
其次,二者都强调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主义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认识的唯一来源,但不代表认识是对实践的被动反应,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指导作用,并在实践活动中检验认识的真理性,进而提升认识的准确性,实践与认识由此螺旋发展。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这种实践与认识的辨证关系以“知行合一”思想体现。“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的思想,深刻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性。“格物致知”思想同样强调通过实践获得真知,“即物而穷其理”体现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3.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存在相似的社会追求
3.1. 人本思想的共鸣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人本思想上产生深刻的共鸣,这主要体现在人的地位价值和人的发展解放两个层面。
首先,二者都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价值。马克思主义确立了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体性,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历史的演进源于群众的实践活动。唯有充分发挥人民的力量,方能推动社会革新与进步,这一理论明确了人类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样注重人的地位,其中“天地之性人为贵”思想就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和独特价值。《尚书》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思想都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高度契合,体现了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共同认知。
其次,二者都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解放。马克思深刻批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背景下产生的劳动异化现象,主张通过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来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某种程度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产生就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真正的解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君子不器”思想主张人不应局限于单一技能的发展,《论语》中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体现了对全面发展理念的追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强调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他人发展。
3.2. 社会理想的相似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理想方面具有显著的相似性。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标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未来“大同”社会的追求具有内在一致性。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图景,与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存在诸多相通之处。二者都强调社会资源的公有共享,追求社会成员间的平等和谐。这种价值追求的契合性体现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的共同向往。
在此基础上,二者都进一步强调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来消除阶级差别实现社会公平,而无产阶级革命的独特性就在于其主体是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劳动群众,它的根本目标就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均平”思想同样关注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论语》中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理念就体现了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关于未来的社会构建,二者都重视共同富裕,渴望构建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追求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强调“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4]。这一目的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小康”思想不谋而合,“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社会图景充分体现了对共同富裕的向往。同时,二者都强调和谐社会的构建,马克思主义追求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希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思想同样强调和谐的重要性。
4.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共通的伦理道德
4.1. 道德理念的共通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道德理念方面存在理论相通,这种相通性主要体现在道德观的相通与重视道德修养两个方面。在道德观上,马克思主义将道德视作观念上层建筑,认为历史上所有道德理论本质上都是当时特定经济条件的反映,揭示了道德观念与经济基础之间的辩证关系,并进一步指出道德会随着社会的接续发展而有所变化,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体现道德标准的历史性与发展性特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同样表现出系统性和实践性特征,儒家通过“礼”的制度化设计培养个体的道德品质,构建了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道德体系;道家提出“道法自然”的思想,倡导通过“无为而治”实现社会和谐。
在道德修养方面,马克思主义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认为“共产主义者应当是最有道德的人”,个人的道德修养应当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服务于社会进步,道德对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同样强调道德修养的基础性地位,《大学》中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进一步系统阐述了道德修养的层次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内圣外王”思想同样强调道德修养的社会价值。
4.2. 集体主义精神的共通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集体主义精神方面同样呈现出契合性,这种契合性不仅体现在价值取向上,更深入到实践导向层面。首先,二者都强调个人对集体的责任。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体现个人与集体之间不可分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理念、《孟子》中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思想都强调个人对集体的责任。其次,二者都重视集体利益的优先性。马克思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认为个人的才能只有在集体环境中才能得到充分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舍生取义”思想同样体现了这一价值取向,《论语》中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述深刻阐释了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价值追求。最后,二者都强调个人与集体的和谐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发展与集体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个人的发展有赖于集体发展,集体的进步离不开每个个体的努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群己和谐”思想强调个人与集体的和谐关系,强调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同时实现个人价值。
4.3. 义利观的共通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义利观方面呈现出显著的理论契合,二者都主张义利统一。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3],即利益追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进一步强调利益的获取必须符合道德规范,主张个体自由的充分实现是全体自由的前提基础,凸显道德规范对利益追求的约束。这种义利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义利之辨”不谋而合。朱熹指出“义利之说,乃儒家第一义”,凸显了义利问题在儒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孔子主张“见利思义”、“见德思义”,坚持“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明确以义制利的原则。这些思想都强调在追求利益时必须遵循道德原则,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义利关系的深刻思考。
5. 结语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壮大,得益于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间的深度融合。而二者在哲学基础、社会追求和伦理道德等方面的高度契合,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面对如今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在探索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论契合的基础上,推进二者有机结合,有助于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内涵,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我国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基金项目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第二个结合”研究》(项目编号:YKY2024SK10)。